论陈光标慈善论文

期末论文

题 目

课程名称 非政府组织管理

团队负责人 钱 俐

学 号

专业班级 行管1001

任课教师 孙 雁

二○一二 年 六 月 一 日

论“中国首善”陈光标高调慈善

前言:陈光标,他高调的慈善的行为引发了大家的关注,有人赞誉有之,认为他为中国富豪做出了榜样;也有人说这是一种慈善的暴力行为,即以牺牲受赠人的尊严来获得自己的满足。是一种给慈善的倒退。对“中国首善”的争议,让我们看到了人们对慈善事业的日益关注和理性判断,同时也凸显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

关键字:高调 暴力 慈善 公信力

一、陈光标简介

陈光标,江苏泗洪人,原籍安徽五河县,后随父母迁入江苏,现任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从1998年(30岁)开始慈善事业,截至2010年10月累计捐献款物约14亿元人民币。陈光标靠着自身的努力拼搏,成为了中国有名的企业家,更是一位大众皆知的慈善家。媒体称他为“中国首善”。

2008年5·12汶川地震发生后,陈光标带领120名操作手和60台大型机械组成的救援队千里救灾,救回131个生命,其中他亲自抱、背、抬出200多人,救活14人,还向地震灾区捐赠款物过亿元。温家宝总理称赞他是“有良知、有灵魂、有道德、有感情、心系灾区的企业家”,并向他表示致敬。

因在经济建设和慈善公益事业方面的杰出贡献,陈光标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模范”称号,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连续四年荣获“中华慈善奖”,2008年12月更被授予“中华慈善奖特别贡献奖”,并被授予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抗震救灾英雄志愿者、抗震救灾先进个人中国光彩事业突出贡献奖、中国红十字勋章、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中华慈善人物、支持红十字事业突出贡献奖、全国十大慈善家,福布斯亚洲慈善英雄、最具爱心捐赠人士、中国公益事业十大慈善大使、中国公益事业十大先锋人物、中国诚信企业家、共和国经济建设功勋人物、促进中国公益事业发展成就奖、中国热心公益杰出人物、全球100位华商品牌人物等荣誉称号;2009年1月,陈光标又荣获“2008CCTV年度经济人物大奖”和“CCTV年度十大三农人物公益奖”;4月,被推选为“最具号召力中国慈善家”。[1]

二、高调行善的争议及原因

陈光标捐钱行善的行为无疑是好事是善事,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因为其捐款数额的庞大和其行善方式的出其不意,且“首善”一词一出社会各界关注不断,让越来越多的民众和媒体将目光投向他的捐款目的正确性和捐款数目的准确性,质疑声不断。其实人们对陈光标的质疑不仅仅在于他的“高调”捐款行为是否合乎道德法律,更多的是对于其捐款流向和数目是否存在“诈捐”的疑问。

在云南盈江地震灾区行善时,陈光标和受灾群众一起手举200元捐款合影的行为,受到诸多质疑,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将此称为“暴力慈善”。陈光标等二十多位企业家赴新藏云贵川等地,捐款4316万元并在人民币墙后留影,引发炫富作秀恶评。[1]

(一)高调行善与现代慈善理念和社会风俗相违背,个人经历有影响

在现代慈善理念中,慈善是平等主体之间出于真诚友爱的情怀而做出的善举,接受帮助是弱者应得的基本权利。现代慈善是平等给予,捐助人和受助者人格完全平等,捐助是以慈善组织为中介,捐助与受助相分离捐助人不知道哪些人因他受助,而受助者也不知道是谁帮助了他。[2]而在“暴力慈善”的背后是仅仅把慈善当成了一种恩赐,而非一种权利。暴力慈善更有严重的施恩色彩。

不少人给陈光标的慈善行为扣上“暴力”一词,归根结底是其史无前例的高调捐款方式,无论是沿路送红包还是人民币合影,陈光标高调裸捐、高调回应的行善模式都与传统的慈善方式以及中国人常讲求的谦逊低调的作风大相径庭。陈光标的高调行为让人有种其高高在上的优越心理感受。随意撒钱、发红包的行为是否有炫富和与行善相违背的初心;若是善心之举,陈光标的高调又有违传统的“做好事不留名的”低调谦逊之礼。

而在陈光标个人看来,捐钱受表扬和荣誉是精神上的追求,而不是炫富或是施舍,自己从来不觉得自己做错,从小如此。陈光标从小就有很强的榜样心理,从幼年老师给的荣誉让其自豪开心,之后就树立了要做好事赢得荣誉的心理,陈光标的榜样心理特征比较明显,是比较外露型的领袖性格,这也促使了他高调行善,为求人们关注和赞扬。他说:“慈善之举能引起争议,是一件好事,中国慈善事业就像改革开放30年的初期,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慈善怎么做都不为过。”“有一个亿人民币和证书,我陈光标一定选择证书!”[3]

对慈善家到底是捐钱就好不要苛求太多,还是为了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规范行善道德,以免违背公德。这也恰恰是陈光标的暴力慈善陷入争议的缘由所在。

(二)捐款数额、受赠单位与实际有出入,慈善运作程序不能满足

大众质疑的主要是陈光标披露的“成绩单”与事实有较大出入。捐款数额虽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所表现出的诚意和善意。一个平民捐一万要比一个富豪捐100万少得多,但其付出的真诚与努力同样可贵。所以说,捐款数额的多少并非诚意的唯一标准,但数据的真实性却代表着诚意。

陈光标虽没正面回答过“诈捐”质疑,他只强调问心无愧,向所有指责他的人发问:“面对国家突发灾难,我在做什么?指责我的朋友,你又在做什么?我真的希望大家能够扪心自问。”[4]

陈光标的捐款数额除了有票据证明的材料外,其余部分是没有通过中介直接发放到百姓手中的现金,他说“有些情况必须拿现金给他,不能问捐助者要发票。”凭发票来确认数额的模式,是否是我国慈善运作程序和制度当中的缺失,陈光标走出一条新的慈善模式,无论它是否可广泛沿用,都需要有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对他进行规范准确的处理。出于快速发展阶段的中国慈善事业,是否也应该完善其细节,补足慈善控管的空隙。

(三)高调行为求力量还是为名利

“香港一家公司准备和我上市合作,对我进行了评估,认为陈光标这三个字的价值超过2亿元。”[4]陈光标的知名度与形象已经通过他的这种高调慈善在社会中建立起来了,陈光标也无疑走了一条用企业家的行踪和话题来带动企业进行形象推广的道路。可能当初陈光标为了纯粹的慈善而慈善,但是到了后来,无论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的慈善公关出现,且为陈光标个人和其公司都来了名利。

陈光标一再的高调呼吁社会上和身边的企业家裸捐,且一次次高调回应其捐款事件,他说“这是因为一个人的力量小,需要大家一起来做。”陈光标也说“由于高调,我得罪了部分企业家和官员。我做企业至今,从来没给官员送过一分钱。”

[2]但是越来越多的人认为陈光标其实更多的是在做企业公关,为公司和自己谋利。所以才会有对其农贸市场归属和家庭房产来源的猜测。陈光标一一做出回应,且认为自己的公司有发展,才有更多的钱能够行善。

(四)我国基金会慈善规范制度的不完善

中国慈善事业起步时间不长,至今还没有慈善法,慈善事业的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还很不成熟。争议的出现除了陈光标个人因素,也是我国慈善机制不完善的缺失,究其深处,它让更多的人关注到我国慈善规范制度和环境问题。

三、对陈光标高调捐款的评价

对于陈光标个人的慈善行为,无论形式如何,都应该得到肯定。他的高调行为也应该辩证的看待,其慈善行为、呼吁身边和企业家捐款做慈善,他响应先富起来的人们为社会做贡献,积极投身到抗灾救灾事业当中,这种种行为都是值得肯定并且理应受到表扬和荣誉的,。其对慈善之举的坚定信念,在饱受争议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善举没有被舆论击倒,这也是让人敬佩的。他用自己的方式告诉人们他问心无愧,他指责那些对他有争议的人在责备他的时候自己又做过什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也是值得大众和媒体反思的。

然而就算是基于善心,陈光标的过分“高调”也无疑有些燥郁,被人灌上“暴力”,必定是在方式和方法上有欠考量,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仅仅靠自己一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仅仅有着雄心壮志投身其中也是不够的。任何组织或者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正确的制度规范和操作规范,需要良好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然而更重要的遵循理顺道德和法律的要求。陈光标的高调行为,必定会带动一批人发展成为“暴力慈善”,这种不基于公平的前提,受到社会大众谴责和反对的慈善模式,必然需要加以规范化和合理化。不能将“暴力”从外在的模式转变为实质的思想,那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在我看来是有害无利的,只会是社会的倒退。

其实“陈光标”三个字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人们更多的已经不是针对陈光标个人,而是对整个慈善领域的关注。人们开始从当初的一味关心捐款者的数额,到如今开始关注慈善的公信力和道理法律规范,这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进步。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慈善家”,在社会多元的今天,不可能要求社会只有一种慈善方式。慈善,在目的一致的方向下,高调还是低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志在慈善,而不是以慈善为幌,行个人不可告人之目的。

不是每个人都是陈光标,也不需要每个人都成为陈光标。“中国首善”具有他不可否认的榜样力量,不管你是什么出生,不管你有多少钱,慈善部分贵贱,不在数额,我想这才是社会鼓励我们的慈善观念。慈善是善意的表达,再多的质

疑都是建立在“善”的基础上的,陈光标作为慈善家的心和信,是值得我们肯定和学习的。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要去高调行善都要去暴力慈善。慈善的方式多种多样,温家宝等领导人以及社会各个组织对于陈光标的肯定,在我看来是为引导更多的人加入到慈善事业中来,是对大众和媒体的一个良性刺激,旨在告诉我们慈善也好,公益也好,是社会大众的事业,需要更多的人参与。慈善事业是宽容的,也是高尚的。不管是什么人,什么企业,出于什么动机,都应鼓励其搞慈善。但其善行本身应该是真实的,是有诚意的。但如果其善行本身也掺杂使假,甚至以慈善之名巧取豪夺,这就使慈善事业失去了基础。假如有一天中国的慈善事业也变得疑雾重重,变成了虚伪的名利场,那么缺少诚信这块基石的慈善大厦终将轰然倒塌。

陈光标慈善的争议问题是我们对中国慈善未来走向的探路灯。陈光标是这个话题的引领者,在争议中,应该及时的发现和反应存在问题的,寻找发展的方向。对于陈光标来说,需要“高调慈善”或者“暴力慈善”中,证明自己不是消费慈善;而对于旁议者来说,需要在争议中,证明自己只是观点之争而非意气、功利之争。如果慈善一旦被用来消费以牟取功利,那么慈善无论以哪一种方式出现,都应为我们警惕,为我们抛弃。

我们从陈光标的争议声中应该知道,关于慈善诚意比数额更重要。捐款数额虽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所表现出的诚意和善意。捐款数额的多少并非诚意的唯一标准,但数据的真实性却代表着诚意。慈善并不是明星秀场。慈善不仅是富豪和明星的事,更是全体社会成员的事情。慈善不问出身,只要人们是在搞慈善事业,做对慈善事业有利的事情,我们都理应予以肯定。至于有些行善者有些功利之心,但只要动此善念,哪怕是赎罪行善,不管是高点还是低调,大善还是小善,只要善行本身是真实的,都应该褒奖和宽容。但如果是借假慈善之名搞其他勾当则是完全不能容忍的。

参考文献:

[1] 百度百科,陈光标

[2] 欧木华,陈光标“暴力慈善”引关注 被指传统恩赐观复活,中国新闻网,2011.

[3] 面对面,陈光标 慈善之路

[4] 陈光标:将暴力慈善进行到底,新浪财经,2011

期末论文

题 目

课程名称 非政府组织管理

团队负责人 钱 俐

学 号

专业班级 行管1001

任课教师 孙 雁

二○一二 年 六 月 一 日

论“中国首善”陈光标高调慈善

前言:陈光标,他高调的慈善的行为引发了大家的关注,有人赞誉有之,认为他为中国富豪做出了榜样;也有人说这是一种慈善的暴力行为,即以牺牲受赠人的尊严来获得自己的满足。是一种给慈善的倒退。对“中国首善”的争议,让我们看到了人们对慈善事业的日益关注和理性判断,同时也凸显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

关键字:高调 暴力 慈善 公信力

一、陈光标简介

陈光标,江苏泗洪人,原籍安徽五河县,后随父母迁入江苏,现任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从1998年(30岁)开始慈善事业,截至2010年10月累计捐献款物约14亿元人民币。陈光标靠着自身的努力拼搏,成为了中国有名的企业家,更是一位大众皆知的慈善家。媒体称他为“中国首善”。

2008年5·12汶川地震发生后,陈光标带领120名操作手和60台大型机械组成的救援队千里救灾,救回131个生命,其中他亲自抱、背、抬出200多人,救活14人,还向地震灾区捐赠款物过亿元。温家宝总理称赞他是“有良知、有灵魂、有道德、有感情、心系灾区的企业家”,并向他表示致敬。

因在经济建设和慈善公益事业方面的杰出贡献,陈光标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模范”称号,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连续四年荣获“中华慈善奖”,2008年12月更被授予“中华慈善奖特别贡献奖”,并被授予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抗震救灾英雄志愿者、抗震救灾先进个人中国光彩事业突出贡献奖、中国红十字勋章、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中华慈善人物、支持红十字事业突出贡献奖、全国十大慈善家,福布斯亚洲慈善英雄、最具爱心捐赠人士、中国公益事业十大慈善大使、中国公益事业十大先锋人物、中国诚信企业家、共和国经济建设功勋人物、促进中国公益事业发展成就奖、中国热心公益杰出人物、全球100位华商品牌人物等荣誉称号;2009年1月,陈光标又荣获“2008CCTV年度经济人物大奖”和“CCTV年度十大三农人物公益奖”;4月,被推选为“最具号召力中国慈善家”。[1]

二、高调行善的争议及原因

陈光标捐钱行善的行为无疑是好事是善事,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因为其捐款数额的庞大和其行善方式的出其不意,且“首善”一词一出社会各界关注不断,让越来越多的民众和媒体将目光投向他的捐款目的正确性和捐款数目的准确性,质疑声不断。其实人们对陈光标的质疑不仅仅在于他的“高调”捐款行为是否合乎道德法律,更多的是对于其捐款流向和数目是否存在“诈捐”的疑问。

在云南盈江地震灾区行善时,陈光标和受灾群众一起手举200元捐款合影的行为,受到诸多质疑,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将此称为“暴力慈善”。陈光标等二十多位企业家赴新藏云贵川等地,捐款4316万元并在人民币墙后留影,引发炫富作秀恶评。[1]

(一)高调行善与现代慈善理念和社会风俗相违背,个人经历有影响

在现代慈善理念中,慈善是平等主体之间出于真诚友爱的情怀而做出的善举,接受帮助是弱者应得的基本权利。现代慈善是平等给予,捐助人和受助者人格完全平等,捐助是以慈善组织为中介,捐助与受助相分离捐助人不知道哪些人因他受助,而受助者也不知道是谁帮助了他。[2]而在“暴力慈善”的背后是仅仅把慈善当成了一种恩赐,而非一种权利。暴力慈善更有严重的施恩色彩。

不少人给陈光标的慈善行为扣上“暴力”一词,归根结底是其史无前例的高调捐款方式,无论是沿路送红包还是人民币合影,陈光标高调裸捐、高调回应的行善模式都与传统的慈善方式以及中国人常讲求的谦逊低调的作风大相径庭。陈光标的高调行为让人有种其高高在上的优越心理感受。随意撒钱、发红包的行为是否有炫富和与行善相违背的初心;若是善心之举,陈光标的高调又有违传统的“做好事不留名的”低调谦逊之礼。

而在陈光标个人看来,捐钱受表扬和荣誉是精神上的追求,而不是炫富或是施舍,自己从来不觉得自己做错,从小如此。陈光标从小就有很强的榜样心理,从幼年老师给的荣誉让其自豪开心,之后就树立了要做好事赢得荣誉的心理,陈光标的榜样心理特征比较明显,是比较外露型的领袖性格,这也促使了他高调行善,为求人们关注和赞扬。他说:“慈善之举能引起争议,是一件好事,中国慈善事业就像改革开放30年的初期,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慈善怎么做都不为过。”“有一个亿人民币和证书,我陈光标一定选择证书!”[3]

对慈善家到底是捐钱就好不要苛求太多,还是为了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规范行善道德,以免违背公德。这也恰恰是陈光标的暴力慈善陷入争议的缘由所在。

(二)捐款数额、受赠单位与实际有出入,慈善运作程序不能满足

大众质疑的主要是陈光标披露的“成绩单”与事实有较大出入。捐款数额虽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所表现出的诚意和善意。一个平民捐一万要比一个富豪捐100万少得多,但其付出的真诚与努力同样可贵。所以说,捐款数额的多少并非诚意的唯一标准,但数据的真实性却代表着诚意。

陈光标虽没正面回答过“诈捐”质疑,他只强调问心无愧,向所有指责他的人发问:“面对国家突发灾难,我在做什么?指责我的朋友,你又在做什么?我真的希望大家能够扪心自问。”[4]

陈光标的捐款数额除了有票据证明的材料外,其余部分是没有通过中介直接发放到百姓手中的现金,他说“有些情况必须拿现金给他,不能问捐助者要发票。”凭发票来确认数额的模式,是否是我国慈善运作程序和制度当中的缺失,陈光标走出一条新的慈善模式,无论它是否可广泛沿用,都需要有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对他进行规范准确的处理。出于快速发展阶段的中国慈善事业,是否也应该完善其细节,补足慈善控管的空隙。

(三)高调行为求力量还是为名利

“香港一家公司准备和我上市合作,对我进行了评估,认为陈光标这三个字的价值超过2亿元。”[4]陈光标的知名度与形象已经通过他的这种高调慈善在社会中建立起来了,陈光标也无疑走了一条用企业家的行踪和话题来带动企业进行形象推广的道路。可能当初陈光标为了纯粹的慈善而慈善,但是到了后来,无论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的慈善公关出现,且为陈光标个人和其公司都来了名利。

陈光标一再的高调呼吁社会上和身边的企业家裸捐,且一次次高调回应其捐款事件,他说“这是因为一个人的力量小,需要大家一起来做。”陈光标也说“由于高调,我得罪了部分企业家和官员。我做企业至今,从来没给官员送过一分钱。”

[2]但是越来越多的人认为陈光标其实更多的是在做企业公关,为公司和自己谋利。所以才会有对其农贸市场归属和家庭房产来源的猜测。陈光标一一做出回应,且认为自己的公司有发展,才有更多的钱能够行善。

(四)我国基金会慈善规范制度的不完善

中国慈善事业起步时间不长,至今还没有慈善法,慈善事业的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还很不成熟。争议的出现除了陈光标个人因素,也是我国慈善机制不完善的缺失,究其深处,它让更多的人关注到我国慈善规范制度和环境问题。

三、对陈光标高调捐款的评价

对于陈光标个人的慈善行为,无论形式如何,都应该得到肯定。他的高调行为也应该辩证的看待,其慈善行为、呼吁身边和企业家捐款做慈善,他响应先富起来的人们为社会做贡献,积极投身到抗灾救灾事业当中,这种种行为都是值得肯定并且理应受到表扬和荣誉的,。其对慈善之举的坚定信念,在饱受争议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善举没有被舆论击倒,这也是让人敬佩的。他用自己的方式告诉人们他问心无愧,他指责那些对他有争议的人在责备他的时候自己又做过什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也是值得大众和媒体反思的。

然而就算是基于善心,陈光标的过分“高调”也无疑有些燥郁,被人灌上“暴力”,必定是在方式和方法上有欠考量,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仅仅靠自己一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仅仅有着雄心壮志投身其中也是不够的。任何组织或者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正确的制度规范和操作规范,需要良好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然而更重要的遵循理顺道德和法律的要求。陈光标的高调行为,必定会带动一批人发展成为“暴力慈善”,这种不基于公平的前提,受到社会大众谴责和反对的慈善模式,必然需要加以规范化和合理化。不能将“暴力”从外在的模式转变为实质的思想,那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在我看来是有害无利的,只会是社会的倒退。

其实“陈光标”三个字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人们更多的已经不是针对陈光标个人,而是对整个慈善领域的关注。人们开始从当初的一味关心捐款者的数额,到如今开始关注慈善的公信力和道理法律规范,这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进步。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慈善家”,在社会多元的今天,不可能要求社会只有一种慈善方式。慈善,在目的一致的方向下,高调还是低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志在慈善,而不是以慈善为幌,行个人不可告人之目的。

不是每个人都是陈光标,也不需要每个人都成为陈光标。“中国首善”具有他不可否认的榜样力量,不管你是什么出生,不管你有多少钱,慈善部分贵贱,不在数额,我想这才是社会鼓励我们的慈善观念。慈善是善意的表达,再多的质

疑都是建立在“善”的基础上的,陈光标作为慈善家的心和信,是值得我们肯定和学习的。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要去高调行善都要去暴力慈善。慈善的方式多种多样,温家宝等领导人以及社会各个组织对于陈光标的肯定,在我看来是为引导更多的人加入到慈善事业中来,是对大众和媒体的一个良性刺激,旨在告诉我们慈善也好,公益也好,是社会大众的事业,需要更多的人参与。慈善事业是宽容的,也是高尚的。不管是什么人,什么企业,出于什么动机,都应鼓励其搞慈善。但其善行本身应该是真实的,是有诚意的。但如果其善行本身也掺杂使假,甚至以慈善之名巧取豪夺,这就使慈善事业失去了基础。假如有一天中国的慈善事业也变得疑雾重重,变成了虚伪的名利场,那么缺少诚信这块基石的慈善大厦终将轰然倒塌。

陈光标慈善的争议问题是我们对中国慈善未来走向的探路灯。陈光标是这个话题的引领者,在争议中,应该及时的发现和反应存在问题的,寻找发展的方向。对于陈光标来说,需要“高调慈善”或者“暴力慈善”中,证明自己不是消费慈善;而对于旁议者来说,需要在争议中,证明自己只是观点之争而非意气、功利之争。如果慈善一旦被用来消费以牟取功利,那么慈善无论以哪一种方式出现,都应为我们警惕,为我们抛弃。

我们从陈光标的争议声中应该知道,关于慈善诚意比数额更重要。捐款数额虽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所表现出的诚意和善意。捐款数额的多少并非诚意的唯一标准,但数据的真实性却代表着诚意。慈善并不是明星秀场。慈善不仅是富豪和明星的事,更是全体社会成员的事情。慈善不问出身,只要人们是在搞慈善事业,做对慈善事业有利的事情,我们都理应予以肯定。至于有些行善者有些功利之心,但只要动此善念,哪怕是赎罪行善,不管是高点还是低调,大善还是小善,只要善行本身是真实的,都应该褒奖和宽容。但如果是借假慈善之名搞其他勾当则是完全不能容忍的。

参考文献:

[1] 百度百科,陈光标

[2] 欧木华,陈光标“暴力慈善”引关注 被指传统恩赐观复活,中国新闻网,2011.

[3] 面对面,陈光标 慈善之路

[4] 陈光标:将暴力慈善进行到底,新浪财经,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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