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概论文.旁听模拟法庭.

旁听模拟法庭

姓名:刘瑛 学号:[1**********]5

前一段时间去了一个法学院的一个模拟法庭,通过此旁听更加懂得了中国的民主的本质,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每一个公民依法治国,做好自己的本分,国家才会强大,才会长久不息。

1. 模拟法庭的程序

模拟法庭的进行使得我们将原来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了实践中去,更加清晰地了解到了整个庭审的程序。也清楚的知道了各个程序所应该进行的准备工作有哪些。同时对庭审过程中的细小问题也有了深刻的了解,例如,法缒的使用、证据出示的顺序、入庭顺序、退庭顺序等这些很细小但是原来从来没有注意过的问题。

庭审程序分为:开庭前准备阶段、开庭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陈述阶段、评议宣告判决阶段。这些程序是众所皆知的,在进行试验前我也一直认为开庭是件很容易的事情,按照法定的步骤一步一步往下进行就可以了。但是在我亲身经历过模拟法庭后才深刻的感受到,庭审并非原来想的那么简单。并不是按照法定的步骤一一进行那么简单,在庭审的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

审判长是整个庭审过程的主持者,同时要组织会议庭成员和有关人员做好庭审准备及相关工作,在庭审过程结束后还要主持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从而作出裁判。在法庭调查前,审判长还有告知被告人各项权力的义务,例如,申请回避的权利等。如果被告人申请回避则还要进行庭审过程以外的程序,如果只是了解庭审程序的话则很难进行处理。十几元是整个庭审过程的记录者,她负责记录庭审过程的点点滴滴,同时还要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要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等各项工作。这就要求书记员要将开庭注意的事项和顺序牢记于心,才能呢个更好地配合审判长的庭审工作。对审判长和书记员的严格要求在模拟法庭中体现的尤为突出。一旦审判长或者书记员在程序上犯了错误,是十分明显的,通过这学期旁听模拟法庭,对审判长和书记员应该所尽的职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加深了庭审的程序的印象。

2. 案件模拟

1事情经过:2012年3月20日下午,原告李某在被告XX 超市购物,并使○

用该店设置的自助寄存店。下午5时30分左右李某购物结束后,持该店自助寄存柜号码为XXXXXXX 的密码条找到家润多超市的工作人员,称其购物前曾将皮包一只(内装从原告聘用单位XXX 刚领取的旅游团款4660元及个人钱款650元,计5310元)、雨伞一把存入该店22号自助寄存柜的寄存箱内,现因无法打开箱子,要求解决。XXX 超市工作人员将李某指认的箱门打开后,发现里面是空的。工作人员告知李某,其指认的箱门与其所持的密码条现实的箱门号码不一致。但是,当工作人员将与密码条相符的另一箱门打开后,发现里面也是空的。当晚李某向警署报案。

2我的认为:我当时作为旁听者,我个人认为,超市既然要求顾客把物品放○

入寄存柜中,那么超市就应该保护着顾客的物品,作为顾客,我到你们超市里消费,你们怕失去超市里的东西,于是设立寄存柜让我们顾客寄存,那么就有一定的责任保护我们的私人物品,如果遗失了的话那么超市就要负有责任才行,所以我认为超市应该要赔偿李某的损失。

3法官的解释:我开始的想法是错误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

更、中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是当事人一致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上述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对保管寄存物品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而且还需寄存人向保管人移转存物的占有。被告XXX 超市作为一家大型超市,为前来购物的消费者提供了人工寄存和自助寄存柜寄存两种存包方式。在XXX 超市的自助寄存柜上,印制着“操作步骤”和“寄包须知”。通过“寄包须知”中关于“本商场实行自助寄包,责任自负”、“现金及贵重物品不得寄存”的内容,XXX 超市已经把只愿将自助寄存柜提供给消费者使用,不愿对柜内寄存的物品承担保管责任的意思明白表示给消费者。原告李某看到自助寄存柜上的明示后,依然不用人工寄存而选用责任自负的自助寄存,说明李

某不愿将自己的物品交付给XXX 超市保管,而只愿使用该超市的自助寄存柜暂时存放。因此,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保管合同的意思表示。另外,李某按照自助寄存柜的操作步骤,直接取得对自助寄存柜的使用权,实现了存放物品的目的。这一过程中,李某的物品没有转移给XXX 超市占有,XXX 超市也没有收到李某交付保管的物品。李某只是借助使用自助寄存柜继续实现对自己物品的控制和占有,而XXX 超市由于没有收到交付的物品,也无法履行保管职责。他们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保管物转移占有的事实。因此,双方当事人就使用自助寄存柜形成的不是保管合同关系,而是借用合同关系。

3. 判决

综上,XX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判决:对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222元,由原告李某负担。

4.感受

在这次的模拟法庭活动中,我获益匪浅,这也是一次很好的司法实践活动。这也充分表明了中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法制国家,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一名合格的公民,我们都应该要遵纪守法,为祖国的社会稳定以及国家昌盛而努力。

旁听模拟法庭

姓名:刘瑛 学号:[1**********]5

前一段时间去了一个法学院的一个模拟法庭,通过此旁听更加懂得了中国的民主的本质,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每一个公民依法治国,做好自己的本分,国家才会强大,才会长久不息。

1. 模拟法庭的程序

模拟法庭的进行使得我们将原来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了实践中去,更加清晰地了解到了整个庭审的程序。也清楚的知道了各个程序所应该进行的准备工作有哪些。同时对庭审过程中的细小问题也有了深刻的了解,例如,法缒的使用、证据出示的顺序、入庭顺序、退庭顺序等这些很细小但是原来从来没有注意过的问题。

庭审程序分为:开庭前准备阶段、开庭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陈述阶段、评议宣告判决阶段。这些程序是众所皆知的,在进行试验前我也一直认为开庭是件很容易的事情,按照法定的步骤一步一步往下进行就可以了。但是在我亲身经历过模拟法庭后才深刻的感受到,庭审并非原来想的那么简单。并不是按照法定的步骤一一进行那么简单,在庭审的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

审判长是整个庭审过程的主持者,同时要组织会议庭成员和有关人员做好庭审准备及相关工作,在庭审过程结束后还要主持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从而作出裁判。在法庭调查前,审判长还有告知被告人各项权力的义务,例如,申请回避的权利等。如果被告人申请回避则还要进行庭审过程以外的程序,如果只是了解庭审程序的话则很难进行处理。十几元是整个庭审过程的记录者,她负责记录庭审过程的点点滴滴,同时还要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要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等各项工作。这就要求书记员要将开庭注意的事项和顺序牢记于心,才能呢个更好地配合审判长的庭审工作。对审判长和书记员的严格要求在模拟法庭中体现的尤为突出。一旦审判长或者书记员在程序上犯了错误,是十分明显的,通过这学期旁听模拟法庭,对审判长和书记员应该所尽的职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加深了庭审的程序的印象。

2. 案件模拟

1事情经过:2012年3月20日下午,原告李某在被告XX 超市购物,并使○

用该店设置的自助寄存店。下午5时30分左右李某购物结束后,持该店自助寄存柜号码为XXXXXXX 的密码条找到家润多超市的工作人员,称其购物前曾将皮包一只(内装从原告聘用单位XXX 刚领取的旅游团款4660元及个人钱款650元,计5310元)、雨伞一把存入该店22号自助寄存柜的寄存箱内,现因无法打开箱子,要求解决。XXX 超市工作人员将李某指认的箱门打开后,发现里面是空的。工作人员告知李某,其指认的箱门与其所持的密码条现实的箱门号码不一致。但是,当工作人员将与密码条相符的另一箱门打开后,发现里面也是空的。当晚李某向警署报案。

2我的认为:我当时作为旁听者,我个人认为,超市既然要求顾客把物品放○

入寄存柜中,那么超市就应该保护着顾客的物品,作为顾客,我到你们超市里消费,你们怕失去超市里的东西,于是设立寄存柜让我们顾客寄存,那么就有一定的责任保护我们的私人物品,如果遗失了的话那么超市就要负有责任才行,所以我认为超市应该要赔偿李某的损失。

3法官的解释:我开始的想法是错误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

更、中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是当事人一致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上述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对保管寄存物品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而且还需寄存人向保管人移转存物的占有。被告XXX 超市作为一家大型超市,为前来购物的消费者提供了人工寄存和自助寄存柜寄存两种存包方式。在XXX 超市的自助寄存柜上,印制着“操作步骤”和“寄包须知”。通过“寄包须知”中关于“本商场实行自助寄包,责任自负”、“现金及贵重物品不得寄存”的内容,XXX 超市已经把只愿将自助寄存柜提供给消费者使用,不愿对柜内寄存的物品承担保管责任的意思明白表示给消费者。原告李某看到自助寄存柜上的明示后,依然不用人工寄存而选用责任自负的自助寄存,说明李

某不愿将自己的物品交付给XXX 超市保管,而只愿使用该超市的自助寄存柜暂时存放。因此,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保管合同的意思表示。另外,李某按照自助寄存柜的操作步骤,直接取得对自助寄存柜的使用权,实现了存放物品的目的。这一过程中,李某的物品没有转移给XXX 超市占有,XXX 超市也没有收到李某交付保管的物品。李某只是借助使用自助寄存柜继续实现对自己物品的控制和占有,而XXX 超市由于没有收到交付的物品,也无法履行保管职责。他们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保管物转移占有的事实。因此,双方当事人就使用自助寄存柜形成的不是保管合同关系,而是借用合同关系。

3. 判决

综上,XX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判决:对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222元,由原告李某负担。

4.感受

在这次的模拟法庭活动中,我获益匪浅,这也是一次很好的司法实践活动。这也充分表明了中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法制国家,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一名合格的公民,我们都应该要遵纪守法,为祖国的社会稳定以及国家昌盛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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