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两评一考

1、“三诺”具体内容

承诺:即由村级两委班子在年初向本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承诺。各乡镇党委、政府在年初统一组织各村“两委”班子,按照相关程序制定好承诺内容并对外公布。这一阶段重点应把握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保证承诺质量。承诺内容既要突出区委、区政府部署到基层的重点工作,又要体现各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一致要求解决的重点问题;既要突出经济建设这条主线,又要兼顾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既要突出五年长远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又要明确稳步实现承诺的具体方法措施。具体到各乡镇各个村的承诺内容要讲求科学性,注重实效性,体现可操作性,防止搞不切实际的“大而全”和“一刀切”。二要规范定诺程序。要严格按照先由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提诺”,再由承诺对象结合实际进行“承诺”,最后由乡镇党委、政府充分结合乡情和村情实际进行“定诺”的程序进行操作。防止承诺对象避重就轻、主观定诺现象的发生。三要统一承诺形式。所有承诺对象都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下,以召开由包村干部、站办所负责人、各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承诺大会形式,公布承诺内容,并由各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作为承诺责任人与乡镇党委签订承诺书,在各村显著位置张挂承诺内容揭示板,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四要讲求组织承诺与党员承诺的统一。各村有活动能力的党员要围绕村“两委”承诺内容,对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承诺制的年度内容进行“续诺”,与“两委”班子一道共同致力于村内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承诺目标的实现打好组织基础。

践诺:即由承诺对象围绕承诺内容进行践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尽最大努力践行好“两委”班子所做的承诺,是对承诺内容的组织实施阶段。这一阶段重点应把握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强化监督。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对承诺对象进行动态监督,实行乡干部包村制度;对群众反映承诺对象比较集中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尽快解决;对承诺对象无作为或作为偏离承诺方向的,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纠正。二要加强指导。对需要乡镇党委、政府参与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出面帮助解决;对承诺对象各个季度的阶段性践诺实效,要及时听取汇报和进行调查研究,加大指导力度。三是解决难题。承诺对象在工作中遇到本村无能力解决的一些难题,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对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解决。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造成承诺目标无法实现的,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进行核实,并对承诺内容进行适度调整,形成实事求是的调查报告,并向党员和村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四要发挥好党员先锋作用。对普通农民党员的践诺作为,各村“两委”班子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和处理好部分农村党员观念陈腐、不思进取、不守纪律等问题,切实引导和保护好农村党员支持“两委”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村党员共同践诺的整体合力。

述诺:即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承诺对象在年底进行述诺。述诺前,要对承诺对象的述诺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特别是涉及文教卫生、帐目管理、社会治安、村内稳定、财经纪律等方面的工作,要对口征求各站办所的意见,在保证述诺内容具有真实性的前提下,组织召开由所有监督对象参与的各村述诺大会,由承诺对象进行述诺。述诺人的述诺内容要实事求是,与年初的承诺内容一一对应,对与会监督对象提出的置疑问题,要有根据的逐个作出说明。

2、“两评”具体内容

党员和村民代表评:承诺对象述诺后,由包村干部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以填写测评票的形式对承诺对象的述诺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票将承诺对象年初的承诺内容依次排列,并将每一项承诺内容分设为满意和不满意两类评价档次,由党员和村民代表逐项进行评价。 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和站办所负责人评:由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和各站办所负责人充分结合一年来各个承诺对象的实际工作情况,按以上测评方式进行测评;对各村所承担的在年初不能确定或预见的临时性工作,在测评票上依次按其内容进行排列,分设以上两个评价档次,

单独进行测评。

3、“一考”具体内容

综合考核评定:以百分制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两评”后,由乡镇党委、政府对两方面的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将每个评价对象在“两评”中的满意票数分别相加,按照两方面测评各占50%的比例,折算出每个评价对象的得分。对各村临时性工作的测评实行20分的奖励分数,将每个评价对象得满意票相加数折算成分值。将“两评”得分与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得分相加得出每个承诺对象的最后得分。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各个承诺对象的最后得分情况,采取组织谈话、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考核,并依据得分与考核综合情况,按照每档各占1/4的比例,将本乡镇各村划分为四个档次,作为兑现村级组织和村级干部奖惩的依据。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的运用主要体现在奖励与惩罚两个方面。奖励措施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行工资挂钩。各乡镇将农村转移支付总额按比例计算出各个档次村应得工资,严格按考核结果兑现。二是实行奖励基金。有条件的乡镇可设奖励基金,用于奖励达到一档村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三是实行荣誉奖励。一档村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可作为乡镇年终或重大活动中的受表彰对象;连续三年在本乡镇内被评为一档村的村级党组织或村支部书记,在全区三年一度的“创先争优”表彰活动中可优先作为受表彰对象候选人,特别优秀的可逐级向上推荐。惩罚措施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行诫勉谈活。对列为四档村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进行诫勉谈话,期限为一年,期满后进行组织考核,视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相应处置。二是免职或停止工作。对列为四档且经考核反映问题较为突出,不胜任现职工作的村支部书记可按组织程序免职,村委会主任可视具体情况,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其工作,适当时候启动罢免程序。三是取消村支部换届选举被提名权。对连续两年列为四档村的村支部书记,可免去其职务并取消其下届支部换届选举被提名权。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

1、“三诺”具体内容

承诺:即由村级两委班子在年初向本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承诺。各乡镇党委、政府在年初统一组织各村“两委”班子,按照相关程序制定好承诺内容并对外公布。这一阶段重点应把握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保证承诺质量。承诺内容既要突出区委、区政府部署到基层的重点工作,又要体现各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一致要求解决的重点问题;既要突出经济建设这条主线,又要兼顾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既要突出五年长远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又要明确稳步实现承诺的具体方法措施。具体到各乡镇各个村的承诺内容要讲求科学性,注重实效性,体现可操作性,防止搞不切实际的“大而全”和“一刀切”。二要规范定诺程序。要严格按照先由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提诺”,再由承诺对象结合实际进行“承诺”,最后由乡镇党委、政府充分结合乡情和村情实际进行“定诺”的程序进行操作。防止承诺对象避重就轻、主观定诺现象的发生。三要统一承诺形式。所有承诺对象都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下,以召开由包村干部、站办所负责人、各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承诺大会形式,公布承诺内容,并由各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作为承诺责任人与乡镇党委签订承诺书,在各村显著位置张挂承诺内容揭示板,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四要讲求组织承诺与党员承诺的统一。各村有活动能力的党员要围绕村“两委”承诺内容,对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承诺制的年度内容进行“续诺”,与“两委”班子一道共同致力于村内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承诺目标的实现打好组织基础。

践诺:即由承诺对象围绕承诺内容进行践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尽最大努力践行好“两委”班子所做的承诺,是对承诺内容的组织实施阶段。这一阶段重点应把握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强化监督。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对承诺对象进行动态监督,实行乡干部包村制度;对群众反映承诺对象比较集中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尽快解决;对承诺对象无作为或作为偏离承诺方向的,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纠正。二要加强指导。对需要乡镇党委、政府参与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出面帮助解决;对承诺对象各个季度的阶段性践诺实效,要及时听取汇报和进行调查研究,加大指导力度。三是解决难题。承诺对象在工作中遇到本村无能力解决的一些难题,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对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解决。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造成承诺目标无法实现的,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进行核实,并对承诺内容进行适度调整,形成实事求是的调查报告,并向党员和村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四要发挥好党员先锋作用。对普通农民党员的践诺作为,各村“两委”班子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和处理好部分农村党员观念陈腐、不思进取、不守纪律等问题,切实引导和保护好农村党员支持“两委”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村党员共同践诺的整体合力。

述诺:即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承诺对象在年底进行述诺。述诺前,要对承诺对象的述诺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特别是涉及文教卫生、帐目管理、社会治安、村内稳定、财经纪律等方面的工作,要对口征求各站办所的意见,在保证述诺内容具有真实性的前提下,组织召开由所有监督对象参与的各村述诺大会,由承诺对象进行述诺。述诺人的述诺内容要实事求是,与年初的承诺内容一一对应,对与会监督对象提出的置疑问题,要有根据的逐个作出说明。

2、“两评”具体内容

党员和村民代表评:承诺对象述诺后,由包村干部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以填写测评票的形式对承诺对象的述诺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票将承诺对象年初的承诺内容依次排列,并将每一项承诺内容分设为满意和不满意两类评价档次,由党员和村民代表逐项进行评价。 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和站办所负责人评:由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和各站办所负责人充分结合一年来各个承诺对象的实际工作情况,按以上测评方式进行测评;对各村所承担的在年初不能确定或预见的临时性工作,在测评票上依次按其内容进行排列,分设以上两个评价档次,

单独进行测评。

3、“一考”具体内容

综合考核评定:以百分制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两评”后,由乡镇党委、政府对两方面的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将每个评价对象在“两评”中的满意票数分别相加,按照两方面测评各占50%的比例,折算出每个评价对象的得分。对各村临时性工作的测评实行20分的奖励分数,将每个评价对象得满意票相加数折算成分值。将“两评”得分与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得分相加得出每个承诺对象的最后得分。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各个承诺对象的最后得分情况,采取组织谈话、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考核,并依据得分与考核综合情况,按照每档各占1/4的比例,将本乡镇各村划分为四个档次,作为兑现村级组织和村级干部奖惩的依据。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的运用主要体现在奖励与惩罚两个方面。奖励措施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行工资挂钩。各乡镇将农村转移支付总额按比例计算出各个档次村应得工资,严格按考核结果兑现。二是实行奖励基金。有条件的乡镇可设奖励基金,用于奖励达到一档村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三是实行荣誉奖励。一档村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可作为乡镇年终或重大活动中的受表彰对象;连续三年在本乡镇内被评为一档村的村级党组织或村支部书记,在全区三年一度的“创先争优”表彰活动中可优先作为受表彰对象候选人,特别优秀的可逐级向上推荐。惩罚措施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行诫勉谈活。对列为四档村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进行诫勉谈话,期限为一年,期满后进行组织考核,视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相应处置。二是免职或停止工作。对列为四档且经考核反映问题较为突出,不胜任现职工作的村支部书记可按组织程序免职,村委会主任可视具体情况,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其工作,适当时候启动罢免程序。三是取消村支部换届选举被提名权。对连续两年列为四档村的村支部书记,可免去其职务并取消其下届支部换届选举被提名权。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