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销合同 保密信息
区域经销合同 编号:(20XX)XX-XX-Q20XX12- 号
本《区域经销合同》(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署:
甲方: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
邮编:XXXXXX
电话:XXXXXXXX
传真:XXXXXXXX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上述两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称为“双方”,单称为“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一份《区域经销合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现甲乙双方就原有经销区域经销本合同附件一经销产品事宜,依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合同目的
第一条 本合同旨在约定甲方指定乙方在特定区域(详见第三条)经销甲方产品时所适用的一般性条款。
第二条 本合同下经销产品、销售计划、物流安排、市场监管等特别条款,由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经销产品》、附件二《销售计划》、附件三《物流安排》、附件四《市场监管》及附件五《店面宣传》,与本合同一并阅读,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冲突,以附件为准。
经销区域
第三条 乙方作为甲方指定的区域经销商,负责在 省 市 区(县) (下称“经销区域”)经销甲方指定产品。
合作期限
第四条 合作期限为贰(2)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下称“有效期”)。
甲方权利义务
第五条 为促进乙方的业务开展,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价格体系和产品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
第六条 甲方有权自行确定附件一《经销产品》中产品的价格体系,并以书面通知(如电子邮件、传真等)的方式告知乙方。如遇价格调整,甲方应当提前十五(1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第1页,共4页
区域经销合同 保密信息
区域经销合同 编号:(20XX)XX-XX-Q20XX12- 号
本《区域经销合同》(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署:
甲方: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
邮编:XXXXXX
电话:XXXXXXXX
传真:XXXXXXXX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上述两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称为“双方”,单称为“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一份《区域经销合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现甲乙双方就原有经销区域经销本合同附件一经销产品事宜,依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合同目的
第一条 本合同旨在约定甲方指定乙方在特定区域(详见第三条)经销甲方产品时所适用的一般性条款。
第二条 本合同下经销产品、销售计划、物流安排、市场监管等特别条款,由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经销产品》、附件二《销售计划》、附件三《物流安排》、附件四《市场监管》及附件五《店面宣传》,与本合同一并阅读,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冲突,以附件为准。
经销区域
第三条 乙方作为甲方指定的区域经销商,负责在 省 市 区(县) (下称“经销区域”)经销甲方指定产品。
合作期限
第四条 合作期限为贰(2)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下称“有效期”)。
甲方权利义务
第五条 为促进乙方的业务开展,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价格体系和产品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
第六条 甲方有权自行确定附件一《经销产品》中产品的价格体系,并以书面通知(如电子邮件、传真等)的方式告知乙方。如遇价格调整,甲方应当提前十五(1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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