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扩报装管理考核办法
一 总则
1、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报装接电管理,满足电力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的需求,规范业务流程,提高业扩报装效率和供电服务水平,根据《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临沂供电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中客户高压业扩(以下简称业扩)系指采用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的客户用电业务,包括新装、增容和输变配电设施迁移等, 低压业扩服务由各供电所负责。
3、本办法适用于沂水县供电公司供用电客户业扩服务管理。
二 管理原则
1、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
2、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3、按照“三不指定”的原则,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订货、工程施工不得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4、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营业窗口、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将业扩工程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提前告知客户;客户能够查询业扩报装工作进程;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
三 主要工作流程
高压客户业扩工作流程:
低压客户业扩工作流程:
四 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受理申请
1、受理方式:
(1)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厅、供电所营业厅现场受理;
(2)通过95598电话24小时受理;
(3)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以及网上客服系统受理。
2、工作要求:
(1)客户中心是客户业扩申请的归口汇总部门,对各种渠道受理的客户申请进行审查登记。各供电所受理高压业扩报装申请后,通过营销技术支持系统当日将客户基本信息传送到客户中心。
(2)客户办理申请登记时,应向客户提供“客户新装、增容用电办理指南”和“客户业扩报装服务意见卡”,指导客户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客户申请用电,须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电力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居民客户应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相应的证件,受理人对客户提供的用电资料及证件等进行认真审查、核对。电话受理的用电申请,其用电资料及证件等现场勘察时进行核实补充。经审查合格后,在1个工作日内转入现场勘察环节。
(3)业扩报装承办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客户预约现场勘查时间。
二、组织现场勘查,制定供电方案
客户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生技部、调度所等相关部门到客户用电现场进行供电条件勘查,与客户协商供电方式、计量方式、受电点等确定供电方案所需内容:
1、基本原则:
(1)实行业扩容量在315kVA 及以上大客户业扩工程专项审查制度,公司领导审查并确定315kVA 及以上大客户业扩工程供电方案,协调处理大客户业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业扩工程应绘制统一标准设计图纸,根据标准图纸,结合客户特殊需求进行设计,所有业扩工程应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图纸由客户自行选择设计单位,若客户委托我公司进行设计,客户业扩容量315kVA 以下业扩工程由卓越工程公司进行设计,客户业扩容量315kVA 及以上工程、10千伏专线、35千伏及以上业扩项目由生技部设计标准图,并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公布执行。
(3)新上(增容后)容量在3000kVA 及以上的客户,原则实行专线供电;对100kVA 及以上的客户,要求安装远程负荷控制终端(“四到户”变压器除外);315kVA 以上的
客户,计量采用高供高计(“四到户”变压器除外);315k VA 及以下的业扩工程,计量采用高供低计; 50kVA及以下客户,可直接接入到“四到户”或公变,也可根据客户要求上变压器。
2、低压客户供电方案的制定:由工程所在地供电所组织人员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经所长批准后执行。
3、高压供电方案的编制权限划分:
(1)客户用电申请容量在315kVA 以下的10kV 业扩工程,由工程所在地供电所组织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报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工作传递。
(2)客户用电申请容量在315kVA 及以上的客户业扩工程,由客户中心牵头,组织生技部、客户委托设计单位、工程所在地供电所共同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客户委托设计单位根据供电方案及标准图纸做出工程设计。
(3)10kV 专线客户业扩工程和35kV 及以上业扩工程的供电方案确定,除(2)条规定单位外,分管经理、调度所、安质部、变电工区、线路工区等有关部室根据工作需要一并参加,供电方案经经营、生产经理共同审批后下达执行。
4、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客户的用电需求、确定客户用电容量、用电性质及负荷特性,初步拟定供电电
源(单电源或多电源)、上一电压等级的电源位臵、供电电压、供电线路、架设方式、路径、计量方案等。
5、时限要求:一般10千伏业扩工程,客户用电申请容量在315kVA 以下的客户业扩工程,供电所在接到申请2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客户用电申请容量在315kVA 及以上的客户业扩工程,客户服务中心在接到申请3个工作日内组织并完成勘察。
三、确定供电方案
1、供电方案的确定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电网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定,满足供用电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要求,根据客户的用电需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对供电方案进行优化。
2、供电方案由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及客户受电系统方案组成。
(1)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包括:供电电压等级、供电容量、供电电源位臵、供电电源数(单电源或多电源)、供电回路数、路径、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方式等。
(2)客户受电系统方案包括:进线方式、受电装臵容量、主接线、继电保护方式、计量方式及计量装臵、产权分界点、主要电气设备技术参数等。
(3)对高危行业、重要客户应按照国家电监会的要求,明确双方的产权分界点、非电保安措施及自备电源等内容,并在供用电合同中体现。
3、自受理客户申请,客户资料提交合格后,如非客户原因拖延,供电方案应在下述时限内书面答复客户,并请客户在供电方案答复意见书上签字、盖章。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应主动向客户说明原因。
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供电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供电客户不超过45个工作日。
4、供电方案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的,应主动与客户协商,说明原因,取得客户谅解,并将重新制定的供电方案书面答复客户。
四、确定计量、计费方式
1、供电方案中的计量计费方式,根据确定供电方案的职责分工,由业务主办人员拟定初步计量、计费方式和电价执行标准,由计量专责、电费电价专责审核确定,按供电方案审批权限办理,接火送电前由计量专责、电费电价专工根据客户实际情况确认计量、计费方式和电价执行标准。
2、工作要求:电能计量装臵原则上安装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电能计量装臵的配臵与安装应符合《电能计量装臵技术管理规程》及相关技术规程的要求。
五、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审查
业扩报装承办部门应依法对设计单位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承担客户业扩报装设计的单位是否取得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证书。
六、设计审查
业扩报装承办部门应依法对设计单位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承担客户业扩报装设计的单位是否取得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证书。
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查由业扩报装承办部门统一组织,应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向客户反馈意见。要倡导采用降低能耗的先进技术和产品。
客户根据供电方案,可在具备沂水县区域内电气入网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中选择,亦可委托我公司代为推荐或选择。报装接电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十个不准”》要求的关于“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
供货单位”的规定和集团公司业扩服务“三不指定”要求, 不得为客户报装接电工程指定设计单位。但鼓励公司多产企业通过正当方式参与竞争和投标。承接客户业扩工程设计、施工和材料采购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方可并入电网运行。
图纸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客户不得进入施工阶段。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图纸,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客户。审查合格后,如确需变更设计的,客户应书面向业扩报装承办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变更设计,变更设计完毕后再次进行审查。
设计审查期限要求:自受理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将审查意见书面答复客户。
七、业扩工程物资供应及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1、供应电气设备的供应单位,应向业扩报装承办部门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和能够证明其产品质量的资料,例如:型式试验报告、安全证书、3C 认证、ISO 质量认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业扩报装承办部门应对承担客户业扩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承担客户业扩工程电力设施施工的单位是否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有效期和施工资质等级与客户业扩工程的电压等级是否一致。
3、业扩报装承办部门应对承担客户业扩工程电气试验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承担客户业扩工程电气试验的单位是否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试许可资质、许可有效期和试验资质等级与客户业扩工程的电压等级是否一致。电气试验人员应具备专业上岗资格证书,必须使用具备有效鉴定合格证书的试验设备,并严格执行国家《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标准。
4、业扩报装承办部门若发现无资质单位进行业扩报装工程施工、试验或具有资质的单位超越资质规定范围进行施工、试验的,应及时向电力监管部门汇报。
八、中间检查
客户受电工程的施工期间,由业扩报装承办部门根据客户申请、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有关电气安装与验收规范和施工标准,对客户受电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启动中间检查的期限,自接到客户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验收
不合格的项目,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进行整改,并应督促客户进行整改。
九、竣工验收
1、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单位组织自验,初验合格后,填写初验报告,报送客户中心。客户中心业扩人员在接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报告》后,填写《客户报装接电审批表》报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组织验收送电,公司分管经理和相关单位根据情况参加大客户和重要客户的验收。
2、验收分工
客户中心:牵头组织业扩工程的验收,负责电能计量装臵及磁卡控制器和远程抄表装臵的检查验收。
生技部:负责业扩工程的技术标准、安装工艺、安全审查、设备台帐更新等工作,按照《关于业扩工程中的施工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记录,对设备按装不符合要求的下达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内容和完成时间,整改完成后,再行验收。
施工单位:配合验收组进行全面验收,及时处理验收当中存在的问题。
低压客户(含照明客户)由所在供电所组织验收送电,每月2日前将上月情况汇总上报客户服务中心业扩报装专责人。
3、对客户受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的期限,自接到客户受电装臵竣工报告和验收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
4、对验收不合格的客户用电工程,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验收,直至合格。
十、业扩费用收取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自立收费名目或擅自调整收费标准。
2、客户中心负责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临时接电费用的收取管理工作。
十一、签订供用电合同
客户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在送电前同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资产分界点。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执行。(低压客户和居民生活用电客户的供用电合同由供电所负责签订),需另行签订电费结算协议、电力调度协议、发电并网协议、供电设施维护
管理协议、安全用电协议、需要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由各分管部室起草,一并办理,作为供用电合同的附件。
十二、装表接电
1、客户用电工程验收合格、办理完有关手续后,按管辖范围,由公司电能计量中心按营销MIS 计量子系统的要求全过程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装表接电。
送电前客户应办理完毕下列项目:
(1)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2)签订供用电合同及其它附带协议;
(3)历史电费结零。
2、时限要求:
自受电装臵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
十三、电费建帐立户
1、客户报装接电工程装表接电后,由电费电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电费建帐立户。建帐立户后,应将信息及时返回报装接电管理部门,以便核实, 并将客户档案、计费参数输
入营销MIS ,确定抄表区段、抄表序号,建立电费账户,以备抄表计收电费。
2、时限要求
高压客户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低压客户应在5个工作日内建立电费帐户或更改帐户。
十四、资料归档
客户用电工程全部结束后,客户服务中心、供电所负责建立健全客户基础资料档案。
客户基础资料包括:客户申请(包括客户申请单、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批文等证明文件)、供电方案勘查单、供电方案答复单、设计审查意见书、中间检查记录、工程竣工报告(包括竣工图纸、电气试验报告)、竣工验收记录、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单、服务意见卡等。
客户装表接电后,有关部室、供电所将客户档案、计费参数输入营销MIS ,确定抄表区段、抄表序号,建立电费账户,以备抄表计收电费。
归档工作应在装表接电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 检查与考核
公司业扩专责人按月汇总业扩情况,及时总结业扩工程中各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业扩专题会议,协调业扩过程中的问题。
客户服务中心对外开展业扩服务,对业扩报装各环节职责执行情况和时限进行管理与考核。按月对各单位业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分管经理签字后,与公司线损奖挂钩。
建立业扩回访制度。客户中心每月第一周对上月的新装增容客户进行业扩服务满意率回访,客户业扩容量315kVA 以下的由信息室进行回访,315kVA 及以上由大客户经理进行回访,回访信息应在月度营销例会上进行反馈,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分管经理汇报。
1、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审核用户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出现客户资料缺项或不规范一项扣5分。
2、初勘、确定供电方案按照规定要求的时间进行初勘和供电方案确定并答复客户。无故超期1天扣相关责任人5分。供电方案不符合标准导致方案无效扣10分。
3、因技术性错误导致计量方式不合理,影响客户安全用电、客户经济损失或计量、计费有误扣10-20分。
4、业扩工程设计,应根据与客户签定的设计协议书,严格按期完成设计任务,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部、省有关机关颁发的现行设行规程,保证设计质量、图纸种类、份数,如不符合要求,每返工一项次扣责任人5分,超过5项次每项次扣10分。
5、工程施工应如期施工,无故拖延竣工,每延期1天扣责任单位10分。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每发现一处扣5分,如因此超期每天扣10分。
6、验收送电应按期组织验收送电,无故超期每天扣组织人员5分。
7、验收不认真,在不合格的情况下送电,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分;如送电发生一般人身设备事故扣50分,发生重大事故扣季度线损奖,并按照公司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具备送电条件应及时装表送电,无故超期1天高压扣10分,低压扣5分。验收时发现私自改动计量方案的,经查实后对责任单位每处扣20分,对私自改动用电类别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服务人员态度恶劣或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回扣、徇私舞弊,被客户或职工举报,调查情况属实者,按彩虹工程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对违反“三不指定”的按照《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关于违反“三个十条”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处罚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六 附则
1、本细则中时限日期均为工作日。
2、本办法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3、本办法如有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部分,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业扩报装管理考核办法
一 总则
1、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报装接电管理,满足电力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的需求,规范业务流程,提高业扩报装效率和供电服务水平,根据《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临沂供电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中客户高压业扩(以下简称业扩)系指采用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的客户用电业务,包括新装、增容和输变配电设施迁移等, 低压业扩服务由各供电所负责。
3、本办法适用于沂水县供电公司供用电客户业扩服务管理。
二 管理原则
1、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
2、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3、按照“三不指定”的原则,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订货、工程施工不得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4、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营业窗口、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将业扩工程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提前告知客户;客户能够查询业扩报装工作进程;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
三 主要工作流程
高压客户业扩工作流程:
低压客户业扩工作流程:
四 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受理申请
1、受理方式:
(1)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厅、供电所营业厅现场受理;
(2)通过95598电话24小时受理;
(3)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以及网上客服系统受理。
2、工作要求:
(1)客户中心是客户业扩申请的归口汇总部门,对各种渠道受理的客户申请进行审查登记。各供电所受理高压业扩报装申请后,通过营销技术支持系统当日将客户基本信息传送到客户中心。
(2)客户办理申请登记时,应向客户提供“客户新装、增容用电办理指南”和“客户业扩报装服务意见卡”,指导客户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客户申请用电,须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电力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居民客户应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相应的证件,受理人对客户提供的用电资料及证件等进行认真审查、核对。电话受理的用电申请,其用电资料及证件等现场勘察时进行核实补充。经审查合格后,在1个工作日内转入现场勘察环节。
(3)业扩报装承办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客户预约现场勘查时间。
二、组织现场勘查,制定供电方案
客户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生技部、调度所等相关部门到客户用电现场进行供电条件勘查,与客户协商供电方式、计量方式、受电点等确定供电方案所需内容:
1、基本原则:
(1)实行业扩容量在315kVA 及以上大客户业扩工程专项审查制度,公司领导审查并确定315kVA 及以上大客户业扩工程供电方案,协调处理大客户业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业扩工程应绘制统一标准设计图纸,根据标准图纸,结合客户特殊需求进行设计,所有业扩工程应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图纸由客户自行选择设计单位,若客户委托我公司进行设计,客户业扩容量315kVA 以下业扩工程由卓越工程公司进行设计,客户业扩容量315kVA 及以上工程、10千伏专线、35千伏及以上业扩项目由生技部设计标准图,并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公布执行。
(3)新上(增容后)容量在3000kVA 及以上的客户,原则实行专线供电;对100kVA 及以上的客户,要求安装远程负荷控制终端(“四到户”变压器除外);315kVA 以上的
客户,计量采用高供高计(“四到户”变压器除外);315k VA 及以下的业扩工程,计量采用高供低计; 50kVA及以下客户,可直接接入到“四到户”或公变,也可根据客户要求上变压器。
2、低压客户供电方案的制定:由工程所在地供电所组织人员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经所长批准后执行。
3、高压供电方案的编制权限划分:
(1)客户用电申请容量在315kVA 以下的10kV 业扩工程,由工程所在地供电所组织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报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工作传递。
(2)客户用电申请容量在315kVA 及以上的客户业扩工程,由客户中心牵头,组织生技部、客户委托设计单位、工程所在地供电所共同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客户委托设计单位根据供电方案及标准图纸做出工程设计。
(3)10kV 专线客户业扩工程和35kV 及以上业扩工程的供电方案确定,除(2)条规定单位外,分管经理、调度所、安质部、变电工区、线路工区等有关部室根据工作需要一并参加,供电方案经经营、生产经理共同审批后下达执行。
4、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客户的用电需求、确定客户用电容量、用电性质及负荷特性,初步拟定供电电
源(单电源或多电源)、上一电压等级的电源位臵、供电电压、供电线路、架设方式、路径、计量方案等。
5、时限要求:一般10千伏业扩工程,客户用电申请容量在315kVA 以下的客户业扩工程,供电所在接到申请2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客户用电申请容量在315kVA 及以上的客户业扩工程,客户服务中心在接到申请3个工作日内组织并完成勘察。
三、确定供电方案
1、供电方案的确定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电网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定,满足供用电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要求,根据客户的用电需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对供电方案进行优化。
2、供电方案由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及客户受电系统方案组成。
(1)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包括:供电电压等级、供电容量、供电电源位臵、供电电源数(单电源或多电源)、供电回路数、路径、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方式等。
(2)客户受电系统方案包括:进线方式、受电装臵容量、主接线、继电保护方式、计量方式及计量装臵、产权分界点、主要电气设备技术参数等。
(3)对高危行业、重要客户应按照国家电监会的要求,明确双方的产权分界点、非电保安措施及自备电源等内容,并在供用电合同中体现。
3、自受理客户申请,客户资料提交合格后,如非客户原因拖延,供电方案应在下述时限内书面答复客户,并请客户在供电方案答复意见书上签字、盖章。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应主动向客户说明原因。
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供电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供电客户不超过45个工作日。
4、供电方案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的,应主动与客户协商,说明原因,取得客户谅解,并将重新制定的供电方案书面答复客户。
四、确定计量、计费方式
1、供电方案中的计量计费方式,根据确定供电方案的职责分工,由业务主办人员拟定初步计量、计费方式和电价执行标准,由计量专责、电费电价专责审核确定,按供电方案审批权限办理,接火送电前由计量专责、电费电价专工根据客户实际情况确认计量、计费方式和电价执行标准。
2、工作要求:电能计量装臵原则上安装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电能计量装臵的配臵与安装应符合《电能计量装臵技术管理规程》及相关技术规程的要求。
五、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审查
业扩报装承办部门应依法对设计单位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承担客户业扩报装设计的单位是否取得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证书。
六、设计审查
业扩报装承办部门应依法对设计单位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承担客户业扩报装设计的单位是否取得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证书。
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查由业扩报装承办部门统一组织,应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向客户反馈意见。要倡导采用降低能耗的先进技术和产品。
客户根据供电方案,可在具备沂水县区域内电气入网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中选择,亦可委托我公司代为推荐或选择。报装接电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十个不准”》要求的关于“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
供货单位”的规定和集团公司业扩服务“三不指定”要求, 不得为客户报装接电工程指定设计单位。但鼓励公司多产企业通过正当方式参与竞争和投标。承接客户业扩工程设计、施工和材料采购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方可并入电网运行。
图纸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客户不得进入施工阶段。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图纸,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客户。审查合格后,如确需变更设计的,客户应书面向业扩报装承办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变更设计,变更设计完毕后再次进行审查。
设计审查期限要求:自受理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将审查意见书面答复客户。
七、业扩工程物资供应及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1、供应电气设备的供应单位,应向业扩报装承办部门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和能够证明其产品质量的资料,例如:型式试验报告、安全证书、3C 认证、ISO 质量认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业扩报装承办部门应对承担客户业扩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承担客户业扩工程电力设施施工的单位是否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有效期和施工资质等级与客户业扩工程的电压等级是否一致。
3、业扩报装承办部门应对承担客户业扩工程电气试验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承担客户业扩工程电气试验的单位是否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试许可资质、许可有效期和试验资质等级与客户业扩工程的电压等级是否一致。电气试验人员应具备专业上岗资格证书,必须使用具备有效鉴定合格证书的试验设备,并严格执行国家《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标准。
4、业扩报装承办部门若发现无资质单位进行业扩报装工程施工、试验或具有资质的单位超越资质规定范围进行施工、试验的,应及时向电力监管部门汇报。
八、中间检查
客户受电工程的施工期间,由业扩报装承办部门根据客户申请、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有关电气安装与验收规范和施工标准,对客户受电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启动中间检查的期限,自接到客户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验收
不合格的项目,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进行整改,并应督促客户进行整改。
九、竣工验收
1、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单位组织自验,初验合格后,填写初验报告,报送客户中心。客户中心业扩人员在接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报告》后,填写《客户报装接电审批表》报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组织验收送电,公司分管经理和相关单位根据情况参加大客户和重要客户的验收。
2、验收分工
客户中心:牵头组织业扩工程的验收,负责电能计量装臵及磁卡控制器和远程抄表装臵的检查验收。
生技部:负责业扩工程的技术标准、安装工艺、安全审查、设备台帐更新等工作,按照《关于业扩工程中的施工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记录,对设备按装不符合要求的下达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内容和完成时间,整改完成后,再行验收。
施工单位:配合验收组进行全面验收,及时处理验收当中存在的问题。
低压客户(含照明客户)由所在供电所组织验收送电,每月2日前将上月情况汇总上报客户服务中心业扩报装专责人。
3、对客户受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的期限,自接到客户受电装臵竣工报告和验收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
4、对验收不合格的客户用电工程,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验收,直至合格。
十、业扩费用收取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自立收费名目或擅自调整收费标准。
2、客户中心负责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临时接电费用的收取管理工作。
十一、签订供用电合同
客户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在送电前同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资产分界点。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执行。(低压客户和居民生活用电客户的供用电合同由供电所负责签订),需另行签订电费结算协议、电力调度协议、发电并网协议、供电设施维护
管理协议、安全用电协议、需要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由各分管部室起草,一并办理,作为供用电合同的附件。
十二、装表接电
1、客户用电工程验收合格、办理完有关手续后,按管辖范围,由公司电能计量中心按营销MIS 计量子系统的要求全过程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装表接电。
送电前客户应办理完毕下列项目:
(1)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2)签订供用电合同及其它附带协议;
(3)历史电费结零。
2、时限要求:
自受电装臵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
十三、电费建帐立户
1、客户报装接电工程装表接电后,由电费电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电费建帐立户。建帐立户后,应将信息及时返回报装接电管理部门,以便核实, 并将客户档案、计费参数输
入营销MIS ,确定抄表区段、抄表序号,建立电费账户,以备抄表计收电费。
2、时限要求
高压客户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低压客户应在5个工作日内建立电费帐户或更改帐户。
十四、资料归档
客户用电工程全部结束后,客户服务中心、供电所负责建立健全客户基础资料档案。
客户基础资料包括:客户申请(包括客户申请单、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批文等证明文件)、供电方案勘查单、供电方案答复单、设计审查意见书、中间检查记录、工程竣工报告(包括竣工图纸、电气试验报告)、竣工验收记录、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单、服务意见卡等。
客户装表接电后,有关部室、供电所将客户档案、计费参数输入营销MIS ,确定抄表区段、抄表序号,建立电费账户,以备抄表计收电费。
归档工作应在装表接电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 检查与考核
公司业扩专责人按月汇总业扩情况,及时总结业扩工程中各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业扩专题会议,协调业扩过程中的问题。
客户服务中心对外开展业扩服务,对业扩报装各环节职责执行情况和时限进行管理与考核。按月对各单位业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分管经理签字后,与公司线损奖挂钩。
建立业扩回访制度。客户中心每月第一周对上月的新装增容客户进行业扩服务满意率回访,客户业扩容量315kVA 以下的由信息室进行回访,315kVA 及以上由大客户经理进行回访,回访信息应在月度营销例会上进行反馈,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分管经理汇报。
1、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审核用户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出现客户资料缺项或不规范一项扣5分。
2、初勘、确定供电方案按照规定要求的时间进行初勘和供电方案确定并答复客户。无故超期1天扣相关责任人5分。供电方案不符合标准导致方案无效扣10分。
3、因技术性错误导致计量方式不合理,影响客户安全用电、客户经济损失或计量、计费有误扣10-20分。
4、业扩工程设计,应根据与客户签定的设计协议书,严格按期完成设计任务,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部、省有关机关颁发的现行设行规程,保证设计质量、图纸种类、份数,如不符合要求,每返工一项次扣责任人5分,超过5项次每项次扣10分。
5、工程施工应如期施工,无故拖延竣工,每延期1天扣责任单位10分。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每发现一处扣5分,如因此超期每天扣10分。
6、验收送电应按期组织验收送电,无故超期每天扣组织人员5分。
7、验收不认真,在不合格的情况下送电,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分;如送电发生一般人身设备事故扣50分,发生重大事故扣季度线损奖,并按照公司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具备送电条件应及时装表送电,无故超期1天高压扣10分,低压扣5分。验收时发现私自改动计量方案的,经查实后对责任单位每处扣20分,对私自改动用电类别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服务人员态度恶劣或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回扣、徇私舞弊,被客户或职工举报,调查情况属实者,按彩虹工程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对违反“三不指定”的按照《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关于违反“三个十条”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处罚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六 附则
1、本细则中时限日期均为工作日。
2、本办法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3、本办法如有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部分,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