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作品
威尔逊的行政学思想对当下中国行政管理的实践有什么借鉴意义?
一、 联系实际的例子 从西方行政学的鼻祖威尔逊在其论文《行政学之研究》中提出政治与行政二分法后,古德诺对其进一步阐述与发展,接着众多学者对其进行反思与批评,比如,“尽管西蒙猛烈地抨击传统行政学的政治与行政二分法和所谓的行政原则,并提出一种以决策为中心的行政理论,但他最终并未摆脱传统行政学框架的束缚。”其后“新公共管理”理论一定程度上重新提倡政治与行政的分离的意义,掀起一场声势浩荡的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现今,“新公共服务理论”及“公共治理理论”对政治与行政的关系又进行了重新的定位。在中国的行政学界,对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也存在质疑,普遍认为中国政治国情下的政府行政不能脱离政党政治。如学者胡象明从公共政策的角度指出,“政府行政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执行政策的过程;而政党政治过程则是一个制定政策的过程,政府行政与政党政治两者统一于政策过程。因此,政治必须对行政进行控制,才能够保障政府行政在政策执行过程与政治价值的协调一致,体现政治的意愿。”学者张康之从政治体系的角度阐述了“在我国具体的政治背景下,政治与行政二分的问题实质上关于政党和行政的关系界定问题。我们所讲的党政分开是政治领域中的功能性分开,而不是政治与行政的结构性分离,从我国政治体系的
稳定性和行政系统功能的完整性思考,论证了行政与政治的不可分性。”
二、个人准备的提纲
(一)、政治与行政二分法的提出与发展
行政与政治二分法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学者威尔逊和古德诺,威尔逊在《行政学之研究》一文对行政与政治的差别加以了阐述,他认为:行政管理是政府工作中极为显著的一部分,它就是行动中的政府;它就是政府的执行,政府的操作,就是政府工作中最显眼的部分,并且具有与政府本身同样悠久的经历。政治是在重大而且带普遍性的事项方面的国家活动,而另一方面,行政管理则是国家在个别和细微事项方面的活动。因此,政治是政治家的特殊活动范围,而行政管理则是技术性职员的事情。政策如果没有行政管理的帮助就将一事无成,但行政管理并不因此就是政治。
(二)、政治与行政的关系是密不可分,行政过程充满政治因素
1、政治与行政是一对孪生姐妹,她们源于同一个母亲即政府的原始职能,是管理国家的两种手段。随着社会业务越来越复杂,政府的职能也适应在复杂的社会事务中不断分化,逐渐出现执行国家意志的职能即行政。另一类是政治,其职能为表达国家意志。它们的共同目的在于实现国家意志。行政的理论与实践同样是政治的理论与实践.
2、政治行政职能分离,但其执行机构的分化并不彻底。在所有的政府体制中,存在着两种主要的或者基本的政府职能,每个分立的机关都用大部分时间行使着两种职能中的一种。但并不是全部时间行使着一种职能。也就是说,一个机构有可能行使同时行使两种职能,只是侧重点不同。有的侧重在行政,有的侧重在政治。因此,把两个职能委派给两个分立的机构行使是不可能的。
3、政治途径的公共行政强调政治多元主义,政府组织就如一个微型社会,不可避免地反映着现实多元社会的不同价值、力量乃至冲突。那种没有摩擦的同质性组织结构的理想是一种危险的幻想。在行政学家罗森布鲁姆看来,由于行政部门成了国家政策指定的中心,行政组织的机构应该建构成能够使代表不同政治、经济和社会团体利益的代表相互对抗。公共行政的结构是政治化的,不同的团体在此追求不同的利益。因此,可以看出,公共行政组织问题的本质就是强调政治价值的政治问题,政治与行政关系非常紧密。
三、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
(一)政治对行政的适度控制是政治与行政协调的重要基础 政治与行政取得协调的基础是政治必须对行政取得某种形式的控制。这种控制可以通过法定的制度来达到,即政党制度保证了政治功能与行政功能之间的协调,而这种协调是政府成功地开展工作所必须的。不过,我们在认识到政治必须对行政实施控制的同时,也必须
注意到这种控制有一定的限度,应该使这种控制扩展到国家意志的表达与执行之间产生非常需要的协调为止。如果控制扩展超出了一定限度的话,它就会立刻失去其存在的理由。只有如此,真正的民治政府和有效的行政管理才能实现。
(二)行政的适度集权化是政治与行政实现协调的必要途径 协调不仅取决于政治对行政的适度控制是问题,而且还取决于行政权利是必要集中问题。国家的分权,特别是中央和地方的分权,容易造成行政力量统一性的破坏,从而使国家意志表达是执行出现问题。要控制出现这种问题,只有通过行政权的集中这个唯一的途径。因为只有行政在一定程度上被集权化了,才能达到政治与行政功能之间的必要协调。
(三)中国的公共行政实践中必须坚持政治与行政的协调关系。 我国特殊的政治国情和政府行政的实践决定了政治与行政二分在我国的不可行性并且坚持协调关系。政治上,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执政地位。这种政治制度意味着共产党必须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政府实践上,我国实行的是议行合一的政治体制结构与西方的三权分立体制有着根本的区别,政府内部不存在着根本利益的冲突,共产党的利益与政府的利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政治是一个历史的范畴,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
现,不同的历史阶段政治会表现出不同的价值索求。如原始社会,道德成为政治的追求,私有制社会,国家政权就成为了政治的追求,而在社会主义社会,政治所要获取的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决定了政府的行政行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如在社会主义的革命时期,“公共行政”打击敌对阶级;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要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共产党合法性的获得是通过政府执行其正确的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表达出来。因此,政治只有控制行政才能够贯彻其价值观,行政也只有接受政治的领导,才符合公众的根本利益,它的公共权威才能被人民所接受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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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逊的行政学思想对当下中国行政管理的实践有什么借鉴意义?
一、 联系实际的例子 从西方行政学的鼻祖威尔逊在其论文《行政学之研究》中提出政治与行政二分法后,古德诺对其进一步阐述与发展,接着众多学者对其进行反思与批评,比如,“尽管西蒙猛烈地抨击传统行政学的政治与行政二分法和所谓的行政原则,并提出一种以决策为中心的行政理论,但他最终并未摆脱传统行政学框架的束缚。”其后“新公共管理”理论一定程度上重新提倡政治与行政的分离的意义,掀起一场声势浩荡的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现今,“新公共服务理论”及“公共治理理论”对政治与行政的关系又进行了重新的定位。在中国的行政学界,对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也存在质疑,普遍认为中国政治国情下的政府行政不能脱离政党政治。如学者胡象明从公共政策的角度指出,“政府行政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执行政策的过程;而政党政治过程则是一个制定政策的过程,政府行政与政党政治两者统一于政策过程。因此,政治必须对行政进行控制,才能够保障政府行政在政策执行过程与政治价值的协调一致,体现政治的意愿。”学者张康之从政治体系的角度阐述了“在我国具体的政治背景下,政治与行政二分的问题实质上关于政党和行政的关系界定问题。我们所讲的党政分开是政治领域中的功能性分开,而不是政治与行政的结构性分离,从我国政治体系的
稳定性和行政系统功能的完整性思考,论证了行政与政治的不可分性。”
二、个人准备的提纲
(一)、政治与行政二分法的提出与发展
行政与政治二分法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学者威尔逊和古德诺,威尔逊在《行政学之研究》一文对行政与政治的差别加以了阐述,他认为:行政管理是政府工作中极为显著的一部分,它就是行动中的政府;它就是政府的执行,政府的操作,就是政府工作中最显眼的部分,并且具有与政府本身同样悠久的经历。政治是在重大而且带普遍性的事项方面的国家活动,而另一方面,行政管理则是国家在个别和细微事项方面的活动。因此,政治是政治家的特殊活动范围,而行政管理则是技术性职员的事情。政策如果没有行政管理的帮助就将一事无成,但行政管理并不因此就是政治。
(二)、政治与行政的关系是密不可分,行政过程充满政治因素
1、政治与行政是一对孪生姐妹,她们源于同一个母亲即政府的原始职能,是管理国家的两种手段。随着社会业务越来越复杂,政府的职能也适应在复杂的社会事务中不断分化,逐渐出现执行国家意志的职能即行政。另一类是政治,其职能为表达国家意志。它们的共同目的在于实现国家意志。行政的理论与实践同样是政治的理论与实践.
2、政治行政职能分离,但其执行机构的分化并不彻底。在所有的政府体制中,存在着两种主要的或者基本的政府职能,每个分立的机关都用大部分时间行使着两种职能中的一种。但并不是全部时间行使着一种职能。也就是说,一个机构有可能行使同时行使两种职能,只是侧重点不同。有的侧重在行政,有的侧重在政治。因此,把两个职能委派给两个分立的机构行使是不可能的。
3、政治途径的公共行政强调政治多元主义,政府组织就如一个微型社会,不可避免地反映着现实多元社会的不同价值、力量乃至冲突。那种没有摩擦的同质性组织结构的理想是一种危险的幻想。在行政学家罗森布鲁姆看来,由于行政部门成了国家政策指定的中心,行政组织的机构应该建构成能够使代表不同政治、经济和社会团体利益的代表相互对抗。公共行政的结构是政治化的,不同的团体在此追求不同的利益。因此,可以看出,公共行政组织问题的本质就是强调政治价值的政治问题,政治与行政关系非常紧密。
三、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
(一)政治对行政的适度控制是政治与行政协调的重要基础 政治与行政取得协调的基础是政治必须对行政取得某种形式的控制。这种控制可以通过法定的制度来达到,即政党制度保证了政治功能与行政功能之间的协调,而这种协调是政府成功地开展工作所必须的。不过,我们在认识到政治必须对行政实施控制的同时,也必须
注意到这种控制有一定的限度,应该使这种控制扩展到国家意志的表达与执行之间产生非常需要的协调为止。如果控制扩展超出了一定限度的话,它就会立刻失去其存在的理由。只有如此,真正的民治政府和有效的行政管理才能实现。
(二)行政的适度集权化是政治与行政实现协调的必要途径 协调不仅取决于政治对行政的适度控制是问题,而且还取决于行政权利是必要集中问题。国家的分权,特别是中央和地方的分权,容易造成行政力量统一性的破坏,从而使国家意志表达是执行出现问题。要控制出现这种问题,只有通过行政权的集中这个唯一的途径。因为只有行政在一定程度上被集权化了,才能达到政治与行政功能之间的必要协调。
(三)中国的公共行政实践中必须坚持政治与行政的协调关系。 我国特殊的政治国情和政府行政的实践决定了政治与行政二分在我国的不可行性并且坚持协调关系。政治上,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执政地位。这种政治制度意味着共产党必须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政府实践上,我国实行的是议行合一的政治体制结构与西方的三权分立体制有着根本的区别,政府内部不存在着根本利益的冲突,共产党的利益与政府的利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政治是一个历史的范畴,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
现,不同的历史阶段政治会表现出不同的价值索求。如原始社会,道德成为政治的追求,私有制社会,国家政权就成为了政治的追求,而在社会主义社会,政治所要获取的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决定了政府的行政行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如在社会主义的革命时期,“公共行政”打击敌对阶级;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要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共产党合法性的获得是通过政府执行其正确的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表达出来。因此,政治只有控制行政才能够贯彻其价值观,行政也只有接受政治的领导,才符合公众的根本利益,它的公共权威才能被人民所接受和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