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请求书
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10401 2006.7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准确填写各栏一式两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①栏应填写复审请求人的姓名和地址,复审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还应填写收件
人姓名、电话、地址及邮政编码。所填内容应与专利申请请求书中的内容一致,如果该专利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②栏应填写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专利代理机构指定
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其中必须有一名专职代理人,并注明代理人工作证号。
四.本表第④栏,应当清楚扼要地叙述请求复审的理由。该栏填写不下时,应使用A4纸续写。 五.本表第⑤栏应写明附具证明文件的名称、份数、页数、原件或复印件。证明文件为专利文献的,在文
件名称一项,应注明专利号或申请号。证明文件为非专利文献的,应注明文献的名称、出版日期。 六.本表第⑥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复审请
求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复审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复审请求人的应由全体复审请求人签章。
七、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
支行 帐号:[***********]8 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邮寄汇付: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商户客户号:110000860
汇款时应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或费用名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其它注意事项: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并在此期限内缴纳复审费,复审费的减缓比例按申请专利时批准的比例。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复审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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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请求书
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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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准确填写各栏一式两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①栏应填写复审请求人的姓名和地址,复审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还应填写收件
人姓名、电话、地址及邮政编码。所填内容应与专利申请请求书中的内容一致,如果该专利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②栏应填写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专利代理机构指定
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其中必须有一名专职代理人,并注明代理人工作证号。
四.本表第④栏,应当清楚扼要地叙述请求复审的理由。该栏填写不下时,应使用A4纸续写。 五.本表第⑤栏应写明附具证明文件的名称、份数、页数、原件或复印件。证明文件为专利文献的,在文
件名称一项,应注明专利号或申请号。证明文件为非专利文献的,应注明文献的名称、出版日期。 六.本表第⑥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复审请
求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复审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复审请求人的应由全体复审请求人签章。
七、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
支行 帐号:[***********]8 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邮寄汇付: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商户客户号:110000860
汇款时应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或费用名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其它注意事项: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并在此期限内缴纳复审费,复审费的减缓比例按申请专利时批准的比例。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复审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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