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 送 泵 租 赁 合 同
甲方(出租方): 签订地点: 乙方(承租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租赁设备型号及价格
第二条:相关费用承担
1、水电、油料、操作员:主油料及副油料正常消耗由甲方承担。水电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租赁费用不含泵机操作员工资,操作员由乙方安排及负责工资发放。
2由乙方负责赔偿(配件单价见进场单)。 3、设备的进出场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工程名称及使用地点
1;电话: 。 第四条:设备服务范围
1、甲方在合同中提供的服务仅限于设备的租赁,对乙方的工程质量、材料及其他损失无责任。 2、在租赁期间,乙方只有租赁设备的使用权,所有权归属甲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租设备,更不得非法抵押。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使用设备额定时间为工人工作/月,工作量限为/月,超过额定时间或工作量,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超时、超量租金 元/小时,在当月结算中支付。每月超过租金的计算以每日作业完毕后双方确定的凭证为依据。
5、实际租期确认以《设备进场签收单》和《设备退场确认单》所标注的进退场时间为准,此单作为甲乙双方最后结算合同总额时的凭证。《设备进场签收单》日期确认以甲方设备到达乙方施工地点日计算,《设备退场确认单》日期确认以乙方帮甲方设备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日计算。若两者之间多于合同约定时间,多于天数按《设备租赁合同》所签订条款执行,若两者之间少于合同约定时间,则总天数先按月计算租金,所余不足月的天数,不足15天按半个月计算租金,多于半个月按1个月计算租金。
第五条:设备的交(提)货、验收
1、乙方必须交纳租金
2、甲、乙双方在设备到达交货地点,设备验收完毕后,双方代表在《设备进场签收单》上签字确认,设备使用完毕后(即退场时),将甲方设备附件全部交与甲方后在24小时内双方代表在(设备退场确认单)签字确认。签收单和确认单作为设备验收和结算凭证。 第六条:设备及施工安全
1、租赁设备进入乙方使用场地时,并由乙方在《设备进场签收单》签字后,设备的风险责任转移给乙方,发生设备或配件丢失、损失的,由乙方按租赁设备购置价格赔偿损失,《设备退场确认单》签字后,租赁设备及其附件的风险转移给甲方,此时间以后的丢失、损失责任与乙方无关,但是乙方必须将甲方设备以及配件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仅提供混凝土泵送租赁服务,对工程中所存在的质量及施工安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租赁结算及付款 1、按租期计算租金的合同结算
①租金费用按月支付,租金时间满一个月结算一次。 ②租期为设备进场日起至设备退场之日止。 第八条:设备的续租及退场
1、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撤离设备。如乙方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周内继续签合同。 2、合同期满,甲方设备及时撤离乙方场地,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设备迅速及时撤离现场,并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其他必要的支持。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设备正常完好的交给乙方,乙方负责租赁设备期间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设备退场时保证设备处于进场时的正常完好状态。
2、乙方应安排指定的人员负责租赁设备的运行,若乙方违规操作甲方设备,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延迟支付租金超过半月,甲方将按照每日延付金额的1%收取利息。如超过应付款1个月,甲方有权停止设备运转。如乙方付清所欠租金及违约利息后继续租用甲方设备,前期延误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和解除合同,但设备不能满足正常施工需要除外。违反本合同约定者,都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总租金额20%的违约金,并必须承担租金设备的进出场费及往返运费。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及争议的解决
1、如乙方未及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延付时间超过1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设备。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及时书面友好协商解决为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
提起诉讼,并由违约方承担对方律师费、差旅费。
3均有权在本合同涉及工程中向出租方签署结算对账单、付款协议、指定现场签字人等合同文件和补充协议。如指定其他专门负责签字确认的人员应将授权委托书交给甲方,否则视同认可。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进退场单、工作日志均为附件。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输 送 泵 租 赁 合 同
甲方(出租方): 签订地点: 乙方(承租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租赁设备型号及价格
第二条:相关费用承担
1、水电、油料、操作员:主油料及副油料正常消耗由甲方承担。水电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租赁费用不含泵机操作员工资,操作员由乙方安排及负责工资发放。
2由乙方负责赔偿(配件单价见进场单)。 3、设备的进出场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工程名称及使用地点
1;电话: 。 第四条:设备服务范围
1、甲方在合同中提供的服务仅限于设备的租赁,对乙方的工程质量、材料及其他损失无责任。 2、在租赁期间,乙方只有租赁设备的使用权,所有权归属甲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租设备,更不得非法抵押。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使用设备额定时间为工人工作/月,工作量限为/月,超过额定时间或工作量,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超时、超量租金 元/小时,在当月结算中支付。每月超过租金的计算以每日作业完毕后双方确定的凭证为依据。
5、实际租期确认以《设备进场签收单》和《设备退场确认单》所标注的进退场时间为准,此单作为甲乙双方最后结算合同总额时的凭证。《设备进场签收单》日期确认以甲方设备到达乙方施工地点日计算,《设备退场确认单》日期确认以乙方帮甲方设备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日计算。若两者之间多于合同约定时间,多于天数按《设备租赁合同》所签订条款执行,若两者之间少于合同约定时间,则总天数先按月计算租金,所余不足月的天数,不足15天按半个月计算租金,多于半个月按1个月计算租金。
第五条:设备的交(提)货、验收
1、乙方必须交纳租金
2、甲、乙双方在设备到达交货地点,设备验收完毕后,双方代表在《设备进场签收单》上签字确认,设备使用完毕后(即退场时),将甲方设备附件全部交与甲方后在24小时内双方代表在(设备退场确认单)签字确认。签收单和确认单作为设备验收和结算凭证。 第六条:设备及施工安全
1、租赁设备进入乙方使用场地时,并由乙方在《设备进场签收单》签字后,设备的风险责任转移给乙方,发生设备或配件丢失、损失的,由乙方按租赁设备购置价格赔偿损失,《设备退场确认单》签字后,租赁设备及其附件的风险转移给甲方,此时间以后的丢失、损失责任与乙方无关,但是乙方必须将甲方设备以及配件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仅提供混凝土泵送租赁服务,对工程中所存在的质量及施工安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租赁结算及付款 1、按租期计算租金的合同结算
①租金费用按月支付,租金时间满一个月结算一次。 ②租期为设备进场日起至设备退场之日止。 第八条:设备的续租及退场
1、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撤离设备。如乙方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周内继续签合同。 2、合同期满,甲方设备及时撤离乙方场地,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设备迅速及时撤离现场,并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其他必要的支持。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设备正常完好的交给乙方,乙方负责租赁设备期间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设备退场时保证设备处于进场时的正常完好状态。
2、乙方应安排指定的人员负责租赁设备的运行,若乙方违规操作甲方设备,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延迟支付租金超过半月,甲方将按照每日延付金额的1%收取利息。如超过应付款1个月,甲方有权停止设备运转。如乙方付清所欠租金及违约利息后继续租用甲方设备,前期延误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和解除合同,但设备不能满足正常施工需要除外。违反本合同约定者,都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总租金额20%的违约金,并必须承担租金设备的进出场费及往返运费。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及争议的解决
1、如乙方未及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延付时间超过1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设备。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及时书面友好协商解决为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
提起诉讼,并由违约方承担对方律师费、差旅费。
3均有权在本合同涉及工程中向出租方签署结算对账单、付款协议、指定现场签字人等合同文件和补充协议。如指定其他专门负责签字确认的人员应将授权委托书交给甲方,否则视同认可。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进退场单、工作日志均为附件。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