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NSFC终于放榜,计划书的填写就提到日程上来了!
很多人觉得已经资助了,没什么问题了,岂不知计划书也很关键!
对于计划书的重要性,我们只能告诉大家:问题最严重的会导致项目资助资格被取消;一般问题,会导致项目经费到位延迟。
NSFC在9月份有一项工作就是:信息中心统计未按时首次提交电子版计划书名单;同时,科学部提交缓拨、撤销资助名单。。。
因此,还是请大家按时完成计划书。以下是基金委的时间节点要求。但是,各个单位还会有不同的要求,这个与提交申请书时是类似的。大家一定要注意。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时间节点:
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和报送计划书截止时间节点如下:
1、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16点(视为计划书正式提交时间);
2、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16点;
3、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16点。
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项目计划书的网上填写过程,其实与申请书有些类似。
1、登录个人账户,界面如下:
2、点击项目计划书(如下),然后再点击“操作”中的“进入填写”
3、大家看看这个界面是不是比较熟悉?对了,这就是与原来的申请书界面差不多的。一般情况,项目摘要、附件不用填写、改动。
4、预算部分:其实,这个《资助项目计划书》中最难的部分就在于预算部分。
为何这么说呢?是因为,一般情况下,批准的额度要低于申请书中的额度,因此需要合理的对预算进行修改。
那么,也只能进行核减了。最懒的办法就是按照批准经费与申请经费的比例,全都统一按照这个比例进行减少。
以下是《资助项目计划书》网页显示:
当然,批准通知书中有一句话:注意: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其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
这个地方很关键,大家一定要注意。其余部分内容,与申请书时的预算基本上没有大的区别。
大家可先下载《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和《定额模板》,其实这两个与申请书时的是一样的。
然后,我们看一下《项目资金预算表编码说明》的具体要求:
直接费用各科目如下: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对仪器设备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原则上不得购置,确有必要购置的,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
定额补助式项目要对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费进行单独说明;成本补偿式项目要填报《设备费预算明细表》,对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费进行单独说明。
设备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成本补偿式项目要填报《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并对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费进行单独说明。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单独计量可以是单独装表计量,也可以根据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的能耗工时进行计算确定。要注意与间接费用中水、电、气、暖消耗的区别。
5.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本科目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7.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以及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
成本补偿式项目要填报《劳务费预算明细表》。
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8.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9.其他支出,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大家注意一下:对于设备费,一般不允许出现查过10万的设备购买,特殊情况需要咨询单位科研处。
另外,关于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一般不予调增”的意思是:上限不能超过申请时的经费额度。一般情况,批准的直接经费低于申请时的直接经费,因此,我们建议:鉴于现在劳务费不设上限,但又有一个不予调增,那么大家在填写预算表时,可以将劳务费直接定为申请书中的金额,对于NSFC砍掉的那部分费用,大家可以从“材料费”等其他部分扣除,以保证直接经费总额与批准的经费相等,一分钱都不能多,也不能少。
不管经费的批准额度是多少,也不管减少了多少(比如原来申请面上项目直接经费是80万,现在只给了56万),只要还是三年期的青年项目(2018.1-2020.12)和四年期的面上项目(2018.1-2021.12),其研究内容,通常不会要求减少。
还有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现在填写只是填写直接经费,也就是现在NSFC系统中看到的额度。
5、正文部分
如果您的批准通知书的最后,是如下显示,那么就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
6、填写成后,点击生成PDF文件,然后打开下载的PDF查看具体内容,看看是否有误。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
希望各位医生朋友能够继续喜欢我们“解说国自然”公众号接下来各个板块的内容。
最后,祝贺2017年获得NSFC资助的医生朋友们!
关注“解说国自然”,只需要扫码以下二维码即可:
8月17日NSFC终于放榜,计划书的填写就提到日程上来了!
很多人觉得已经资助了,没什么问题了,岂不知计划书也很关键!
对于计划书的重要性,我们只能告诉大家:问题最严重的会导致项目资助资格被取消;一般问题,会导致项目经费到位延迟。
NSFC在9月份有一项工作就是:信息中心统计未按时首次提交电子版计划书名单;同时,科学部提交缓拨、撤销资助名单。。。
因此,还是请大家按时完成计划书。以下是基金委的时间节点要求。但是,各个单位还会有不同的要求,这个与提交申请书时是类似的。大家一定要注意。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时间节点:
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和报送计划书截止时间节点如下:
1、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16点(视为计划书正式提交时间);
2、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16点;
3、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16点。
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项目计划书的网上填写过程,其实与申请书有些类似。
1、登录个人账户,界面如下:
2、点击项目计划书(如下),然后再点击“操作”中的“进入填写”
3、大家看看这个界面是不是比较熟悉?对了,这就是与原来的申请书界面差不多的。一般情况,项目摘要、附件不用填写、改动。
4、预算部分:其实,这个《资助项目计划书》中最难的部分就在于预算部分。
为何这么说呢?是因为,一般情况下,批准的额度要低于申请书中的额度,因此需要合理的对预算进行修改。
那么,也只能进行核减了。最懒的办法就是按照批准经费与申请经费的比例,全都统一按照这个比例进行减少。
以下是《资助项目计划书》网页显示:
当然,批准通知书中有一句话:注意: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其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
这个地方很关键,大家一定要注意。其余部分内容,与申请书时的预算基本上没有大的区别。
大家可先下载《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和《定额模板》,其实这两个与申请书时的是一样的。
然后,我们看一下《项目资金预算表编码说明》的具体要求:
直接费用各科目如下: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对仪器设备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原则上不得购置,确有必要购置的,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
定额补助式项目要对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费进行单独说明;成本补偿式项目要填报《设备费预算明细表》,对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费进行单独说明。
设备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成本补偿式项目要填报《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并对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费进行单独说明。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单独计量可以是单独装表计量,也可以根据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的能耗工时进行计算确定。要注意与间接费用中水、电、气、暖消耗的区别。
5.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本科目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7.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以及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
成本补偿式项目要填报《劳务费预算明细表》。
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8.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9.其他支出,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大家注意一下:对于设备费,一般不允许出现查过10万的设备购买,特殊情况需要咨询单位科研处。
另外,关于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一般不予调增”的意思是:上限不能超过申请时的经费额度。一般情况,批准的直接经费低于申请时的直接经费,因此,我们建议:鉴于现在劳务费不设上限,但又有一个不予调增,那么大家在填写预算表时,可以将劳务费直接定为申请书中的金额,对于NSFC砍掉的那部分费用,大家可以从“材料费”等其他部分扣除,以保证直接经费总额与批准的经费相等,一分钱都不能多,也不能少。
不管经费的批准额度是多少,也不管减少了多少(比如原来申请面上项目直接经费是80万,现在只给了56万),只要还是三年期的青年项目(2018.1-2020.12)和四年期的面上项目(2018.1-2021.12),其研究内容,通常不会要求减少。
还有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现在填写只是填写直接经费,也就是现在NSFC系统中看到的额度。
5、正文部分
如果您的批准通知书的最后,是如下显示,那么就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
6、填写成后,点击生成PDF文件,然后打开下载的PDF查看具体内容,看看是否有误。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
希望各位医生朋友能够继续喜欢我们“解说国自然”公众号接下来各个板块的内容。
最后,祝贺2017年获得NSFC资助的医生朋友们!
关注“解说国自然”,只需要扫码以下二维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