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的几点建议
【摘 要】 针对国内外频繁发生的公司高层舞弊案件, 结合sox 法案以及SEC 和PCAOB 的最新规则, 认为目前大部分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内控制度的缺失。为了实现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并使其得到不断地完善, 应保证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 改善公司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和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
【关键词】 内部控制; 公司治理; 信息披露; 自我评价
针对国内财务舞弊、欺诈、内部人控制现象越来越严重的事实, 近年来国内关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法律规范适时颁布: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 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提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要求, 其本质是内部会计控制;2001年财政部先后制定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一系列具体会计控制规范, 是内部控制进入实务规范的转折;2001年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公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全面推动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建设;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成为我国监管部门推动内部控制进程的有力工具;2006年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提出具备条件的企业在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旨在避免类似于中航油巨亏等事件的重演;2006年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共同发起成立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 并于2008年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由此可见, 国内企业内部控制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内控制度的缺失。为了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结合Treadway 委员会于2004年底发布的《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框架》(简称ERM 框架) 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简称PCAOB) 于2007年5月发布的原则导向的第5号审计准则提出几点建议。
一、保证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
关于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 一直是一个没有清楚界定的问题。狭义的公司治理主要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 诸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并且清楚地说明了决策公司事务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公司治理通常包括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内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董事会、股权结构、管理层激励计划以及审计委员会等。外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经理人才市场、公司控制权市场、产品市场竞争、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外部审计、债权人的监控以及法律与信息披露制度等。
笔者认为内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有着更为紧密的关系, 不能人为地将二者机械地分割, 二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无论是在控制主体、控制手段、适用对象, 还是在目标和内容上, 内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都有很多交叉点和共同点。内部控制一般由代理人设计, 而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与委托人的目标函数是不一致的, 在公司运行中为了维护股东的地位和权利, 公司治理规范中必须提出对内部控制构建的基本要求, 从而保证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公司治理目标的
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的几点建议
【摘 要】 针对国内外频繁发生的公司高层舞弊案件, 结合sox 法案以及SEC 和PCAOB 的最新规则, 认为目前大部分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内控制度的缺失。为了实现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并使其得到不断地完善, 应保证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 改善公司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和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
【关键词】 内部控制; 公司治理; 信息披露; 自我评价
针对国内财务舞弊、欺诈、内部人控制现象越来越严重的事实, 近年来国内关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法律规范适时颁布: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 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提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要求, 其本质是内部会计控制;2001年财政部先后制定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一系列具体会计控制规范, 是内部控制进入实务规范的转折;2001年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公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全面推动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建设;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成为我国监管部门推动内部控制进程的有力工具;2006年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提出具备条件的企业在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旨在避免类似于中航油巨亏等事件的重演;2006年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共同发起成立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 并于2008年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由此可见, 国内企业内部控制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内控制度的缺失。为了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结合Treadway 委员会于2004年底发布的《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框架》(简称ERM 框架) 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简称PCAOB) 于2007年5月发布的原则导向的第5号审计准则提出几点建议。
一、保证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
关于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 一直是一个没有清楚界定的问题。狭义的公司治理主要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 诸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并且清楚地说明了决策公司事务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公司治理通常包括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内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董事会、股权结构、管理层激励计划以及审计委员会等。外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经理人才市场、公司控制权市场、产品市场竞争、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外部审计、债权人的监控以及法律与信息披露制度等。
笔者认为内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有着更为紧密的关系, 不能人为地将二者机械地分割, 二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无论是在控制主体、控制手段、适用对象, 还是在目标和内容上, 内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都有很多交叉点和共同点。内部控制一般由代理人设计, 而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与委托人的目标函数是不一致的, 在公司运行中为了维护股东的地位和权利, 公司治理规范中必须提出对内部控制构建的基本要求, 从而保证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公司治理目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