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QD—19—06 流水号: 江门市新会技工学校
理 论 课 教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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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审阅签名:
一. 引入新课
引导案例:刘、张、王三人协商合伙开一家小书店,各出资2万元,并订立了书面协议。协议约定,三人共同管理书店,按出资比例分配盈利,承担责任。三人联名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于是办起了书店。
像刘、张、王三人并开设书店的行为就是一种设立企业的行为。 合伙企业设立案例
案情简介1
2004年4月,我与王紫藤、李靖等3个朋友计划共同出资合伙经营一家酒吧,合伙协议决定
使用王紫藤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并决定:我与王紫藤各出资5000元,李靖1万元。利润分配为25%比25%比50%。王紫藤向朋友借款4000元,购买酒吧办公用品。后王紫藤提出,这4000元债务应该按照25%比25%比50%的利润分配比例承担。我与李靖都不同意。发生争议。
请问:
1、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2、本案之酒吧设立,符合法律规定么? 3、4000元借款如何处理?
本案参考结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设立的条件、程序方面,都有具体规定。
2、合伙企业使用王紫藤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代替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是不合法的。
3、由三人共同承担。应当按照利润分配比承担这笔债务。
参考理论分析
1、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设立合伙企业要具备一定条件,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这是设立合伙企业的法定条件。
合伙企业法的程序方面也有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五条规定:“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2、本案之酒吧设立,符合法律规定么?
在本案中,三人共同出资,按照约定分配利润,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协议也是合法的。其他条件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但是,他们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使用王紫藤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代替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3、4000元借款如何处理?
王紫藤向朋友借款4000元,购买酒吧办公用品时候,该合伙企业还没有成立。所以,不能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是,借款确实是用于购买酒吧办公用品,应该由三人共同承担。应当按照利润分配比承担这笔债务。
二. 新课讲授
§2-1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企业是指依照《企业法》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和服务活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
企业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细胞和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最重要、最基本的主体。企业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企业是一种经济组织
2、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活动的经济组织 3、企业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 4、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 从企业的上述特征中可以看出:
(1)企业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同 (2)企业与工厂不同 (3)企业与公司不同 二、企业法的概念和立法体系 1、企业法的概念
企业法是指国家对企业实施管理,以及企业在设立、变更、终止和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企业法立法体系
我国现行的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小型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几十个法律、法规。 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1、企业的设立 (1)企业设立的条件
1)有企业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3)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2)企业设立的程序 2、企业的变更 一般分为两种:
(1)企业组织变更,即主体变化或变更,如企业分立或合并
(2)企业的其他重大登记事项的变更,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更。 3、企业的终止
企业音歇业、被撤销、解散或宣告破产,以及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均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行政审批手续或遵循一定的诉讼程序,并想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三、总结
(1)企业与企业法的联系与区别 (2)企业的变更和终止的区别
四、布置作业:
《经济法基础习题册》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一、填空题
编号:QD—19—06 流水号: 江门市新会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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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入新课
引导案例:刘、张、王三人协商合伙开一家小书店,各出资2万元,并订立了书面协议。协议约定,三人共同管理书店,按出资比例分配盈利,承担责任。三人联名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于是办起了书店。
像刘、张、王三人并开设书店的行为就是一种设立企业的行为。 合伙企业设立案例
案情简介1
2004年4月,我与王紫藤、李靖等3个朋友计划共同出资合伙经营一家酒吧,合伙协议决定
使用王紫藤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并决定:我与王紫藤各出资5000元,李靖1万元。利润分配为25%比25%比50%。王紫藤向朋友借款4000元,购买酒吧办公用品。后王紫藤提出,这4000元债务应该按照25%比25%比50%的利润分配比例承担。我与李靖都不同意。发生争议。
请问:
1、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2、本案之酒吧设立,符合法律规定么? 3、4000元借款如何处理?
本案参考结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设立的条件、程序方面,都有具体规定。
2、合伙企业使用王紫藤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代替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是不合法的。
3、由三人共同承担。应当按照利润分配比承担这笔债务。
参考理论分析
1、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设立合伙企业要具备一定条件,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这是设立合伙企业的法定条件。
合伙企业法的程序方面也有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五条规定:“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2、本案之酒吧设立,符合法律规定么?
在本案中,三人共同出资,按照约定分配利润,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协议也是合法的。其他条件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但是,他们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使用王紫藤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代替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3、4000元借款如何处理?
王紫藤向朋友借款4000元,购买酒吧办公用品时候,该合伙企业还没有成立。所以,不能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是,借款确实是用于购买酒吧办公用品,应该由三人共同承担。应当按照利润分配比承担这笔债务。
二. 新课讲授
§2-1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企业是指依照《企业法》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和服务活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
企业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细胞和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最重要、最基本的主体。企业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企业是一种经济组织
2、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活动的经济组织 3、企业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 4、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 从企业的上述特征中可以看出:
(1)企业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同 (2)企业与工厂不同 (3)企业与公司不同 二、企业法的概念和立法体系 1、企业法的概念
企业法是指国家对企业实施管理,以及企业在设立、变更、终止和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企业法立法体系
我国现行的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小型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几十个法律、法规。 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1、企业的设立 (1)企业设立的条件
1)有企业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3)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2)企业设立的程序 2、企业的变更 一般分为两种:
(1)企业组织变更,即主体变化或变更,如企业分立或合并
(2)企业的其他重大登记事项的变更,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更。 3、企业的终止
企业音歇业、被撤销、解散或宣告破产,以及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均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行政审批手续或遵循一定的诉讼程序,并想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三、总结
(1)企业与企业法的联系与区别 (2)企业的变更和终止的区别
四、布置作业:
《经济法基础习题册》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一、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