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功能的关系

第一节 建筑与功能的关系

两千多年前古罗马著名的建筑理论家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提出适用、坚固、美观是建筑的三要素,其中“适用”指的就是建筑的功能性。古今中外各个历史时期,建筑的类型和形式千变万化,其原因多种多样,但无可否认功能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讨论的建筑与功能,实际上是指建筑形式与建筑的使用功能之间的关系。 早期的建筑,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建筑形式相对简单。

到了近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人们有能力创造出丰富多彩的建筑形式以适应日益多样的社会生活,功能对于建筑形式的影响和作用得以更为充分的体现和强调,由此,新建筑运动应运而生,美国建筑师沙利文提出“形式由功能而来”的观点。他给予近现代建筑发展的影响是巨大而深刻的。

现在,人们对现代建筑的理论以及实践中的片面性提出批评和指责,甚至公然宣布“现代建筑已经死亡”。

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不能只停留在抽象的概念上,认为“有什么样的建筑功能,就必然会产生什么样的建筑形式。”

“建筑形式”是由空间、体形、轮廓、虚实、凹凸、色彩、质地、装饰„等种种要素的集合而形成的复合的概念。这些要素,有的和功能保持着紧密而直接的联系;有的和功能的联系并不直接、紧密;有的几乎与功能没有什么联系;

基于这一事实,如果我们不加区别地把这一切都说成是由功能而来的,这显然是错误的。由此看来,“形式由功能而来”这句近现代建筑的格言,尽管有它合理、正确的一面,但笼统地认为一切形式均来自功能,则 显然夸大了功能的作用, 就这一点来讲它确实带有一定的片面性。

那么,与功能有直接联系的形式要素是什么呢?

是空间。

建筑最原始的、本质的意义和价值在于建筑的空间性。

在建筑中,功能一般表现为建筑的内容,而空间则体现为建筑的形式,因此功能与空间的关系可以用哲学上“内容与形式”的辨证统一原理来加以解释,一方面功能决定着空间的形式,另一方面,空间的形式又对功能具有反作用。

关于这一点人们对它的认识似乎越来越明确、越深刻。近年来国内外有许多建筑师都引用老子的话:“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正表明:建筑,人们要用的,不是别的,而是它的空间。从这一点出发,有的人更进一步把建筑比作容器—一种容纳人的容器。 所谓内容决定形式,表现在建筑中主要就是指:建筑功能,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空间形式。

那么,能不能说建筑的空间形式就是由建筑功能这一方面因素来决定的呢?也不能。诚然,建筑的空间形式首选必须满足功能要求,但除此之外它还要满足人们审美方面的要求,再深入一步地分析,工程结构、技术、材料等也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建筑空间的形式。因而,我们也不能武断地认为建筑的空间形式就是由功能这一方面因素所决定的。

但是有一点必须给予充分地肯定:即建筑空间形式必须适合于功能要求。这种关系实际上表现为功能对于空间形式的一种制约性,或者简单地讲:就是功能对空间的规定性。 建筑功能对于建筑空间的规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功能决定空间的“量”

(二)功能决定空间的“形”

(三)功能决定空间的“质”

(四)功能决定空间的组合形式

(一)功能决定空间的“量”

所谓空间的“量”是指空间的大小和容量。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以平面面积作为空间大小的设计依据。根据功能需要,一个空间要满足基本的人体尺度和达到一种理想的舒适程度,其面积和空间容量应当有一个比较适当的上限和下限,在设计中一般不要超过这个限度。

例如在住宅设计中,一间普通的居室面积大约在 15 ~ 20 平方米,起居室是家庭成员最为集中的地方,而且活动内容也比较多,因此面积应最大,餐厅虽然人员相对集中,但由于只在进餐时使用,所以面积可以比起居室小,厨房通常只有少数人员同时使用,卫生间则更是如此,因而只要容纳必要的设备和少量活动空间即可满足需求。对于公共建筑,一间 40-50 人的教室需要 50 平方米左右,一个 1000 座位的影剧院观众厅则需要 750 平方米左右„„由此可见,不同的使用功能直接决定了所在空间的大小及容量。

(二)功能决定空间的“形”

所谓空间的“形”是指空间的形状。除了空间的大小和容量,空间的形状也同样受功能的制约。虽然说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某些空间可以被设计成多种形状,然而对于特定环境下的某种使用功能,总会有最为适宜的空间形状可供选择,这本身就是一个优化组合的过程。

仍然以教室为例,如果确定面积为 50 平方米左右,其平面尺寸可以为 7x7 米, 6x8 米, 5x10 米, 4x12 米„„,如何进行选择呢?我们知道,教室首先应满足视听效果,长宽比过大会影响后排的使用,过宽会使前排两侧座位看黑板时出现反光现象,因此通过比较, 6x8 米平面尺寸能较好地满足使用要求。同样是上述尺寸,如果换成幼儿园活动室,由于幼儿园活动的灵活多样,接近于方形的平面尺寸通常被较多地选用。反之如果是会议室,略为长方形的空间形状更有利于功能的使用。

功能的制约与建筑空间的灵活多样并不矛盾。空间的形状是多种多样的,除矩形外,圆形、梯形、多边形、三角形甚至球形都可用作建筑空间的处理手法,有些功能特点对于使用空间的形状要求并不严格,设计师可以根据形体组合的要求,地形环境的限制,甚至个人的喜好进行多种选择,这也正是建筑形体丰富多彩的原因之一。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不论如何选择,使用功能应该是首要的制约条件,那种随意牺牲功能而片面追求空间形体变化的设计手法是不可取的。

(三)功能决定空间的“质”

所谓空间的“质”,主要是指满足采光日照、通风等相关要求。当然遮风避雨,抵御寒暑几乎是一切建筑空间所必备的条件,某些特定的空间有防尘、防震、恒温、恒湿等特殊要求,主要是通过机械设备和特殊的构造方法来保证,而对于一般建筑而言,空间的质主要涉及到开窗和朝向等方面。不同的空间,由于功能要求的不同,需要不同的朝向和不同的开窗处理;而同样尺寸的空间,由于朝向和开窗的处理不同则会带来不同的使用效果。 以开窗为例,其基本目的是为了采光和通风,当然也有立面的需要,而开窗面积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功能(采光亮度)的需要。一般来说,居室的窗地比 ( 开窗面积与房间面积之比 ) 为 18 ~ 110 就可以满足要求,而阅览室对采光的要求比较高,其窗地比需要达到 14 ~ 16 ,普通教室介于上述二者之间,一般为 16 ~ 18 。当然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根据立面效果的要求作适当调整是允许的,比如为了整体建筑效果的统一,教室、阅览室可以选择方窗或带型窗,局部可以使用落地窗,但是如果片面的追求立面效果而不顾内部空间的使用要求任意开窗肯定是不合适的。例如把图书馆的书库全做成落地窗甚至玻璃幕墙,就很难满足书籍长期保存所需要的恒温、恒湿和防紫外线等要求。

不同的功能需要还会影响到开窗的形式,从而对具体的空间形式产生制约性。一般建筑上最常用的为侧窗,采光要求低的可以开高侧窗,采光要求高的可以开带形窗或角窗。一些进深大的空间在单面开窗无法满足要求时,则可以双面开窗,一些工业厂房由于跨度大

采光要求又高,除了开设侧窗外,还必须设开窗。还有些特殊的空间如博物馆、美术馆的陈列室,由于对采光质量要求特别高,即要求光线均匀又不能产生反光、眩光等现象,则必须考虑采用特殊形式的开窗处理。

与开窗手法相同,在使用功能的制约下,建筑空间中门的设置及朝向的选择等措施都能给空间的形态带来质的变化。以朝向为例,不同性质的房间,由于使用要求不同,有的必须争取较多的日照条件,有的则应尽量避免阳光的直接照射。居室、幼儿园的活动室、医疗建筑的病房等,为促进健康,应当力争有良好的日照条件;而博物馆的陈列室、绘画室、化学实验室、书库、精密仪器室等为了使光线柔和均匀或出于保护物品免受损害、变质等考虑,这应尽量避免阳光的直接照射。因此前一类房间争取朝南,而后一类房间则最好朝北。 开窗的手法和朝向的选择是从质的方面来保证空间功能的合理性,而空间的“质”也会影响到空间的“形”,不同的开窗形式、不同的朝向、不同的明暗光线会使空间产生开敞、封闭、流动、压抑等多种形态。

(四)公共建筑的功能与空间组合形式

前面我们讨论的是功能对单一空间所起的制约作用,然而仅仅使每一个房间分别适合于各自的功能要求,还不能保证整个建筑的功能合理性。对大多数建筑来说,一般都是由许多个单一空间组合而成,各个空间彼此都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具有某种功能上的逻辑关系,这种联系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的布局。我们在组织空间时应综合、全面地考虑各个独立空间之间的功能联系,并将其安排在最适宜的位置上,使之各得其所 , 这样才会形成合理的空间布局。

另外,人在建筑空间中是一种动态因素,空间组合方式应该使人在空间中的活动十分便利,也就是建筑的交通系统应该做到方便、快捷。每一类型的建筑由于其使用性质不同,因此空间组合形式也各有特色。

所谓“空间组合形式” 是指若干独立空间以何种方式衔接在一起的,使之形成一种连续、有序的有机整体。在建筑设计实践中,空间组合的形式是千变万化的,初看起来似乎很难分类总结,然而形式的变化最终总要反映建筑功能的联系特点,因此我们可以从错综复杂的现象中概括出若干种具有典型意义的空间组合形式,以便在实践中加以把握和应用。 空间组合方式有很多种,选择的依据一是考虑建筑本身的设计要求,如功能分区、交通组织、采光通风以及景观需要等等;二是要考虑建筑基地的外部条件,周围环境的不同直接会影响到空间组合方式上的选择。

空间的组合方式根据各自的特征,概括起来有并联式、串联式、集中式、辐射式、组团式、网格式、轴线对位式等,

1. 并联式组合

并联式组合空间是指具有相同功能性质和结构特征的空间单元以重复的方式并联在一起所形成的空间组合方式。这种组合方式简便、快捷,适用于功能相对单一的建筑空间。如教室、宿舍、医院病房、旅馆客房、住宅单元、幼儿园等等,这类空间的形态基本上是近似的,互相之间没有明确的主从关系,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可以相互联通也可以不联通。

2. 串联式空间组合

各组合空间单元由于功能或形式等方面的要求,先后次序明确,相互串联形成一个空间序列,呈线性排列,故此和组合方式也称为“序列组合”或“线性组合”。这些空间可以逐个直接连接,也可以由一条联系纽带将各个分支连接起来。前者适用于那些人们必须依次通过各部分空间的建筑,其组合形式必然形成序列。如展览馆、纪念馆、陈列馆等,后者适用于分支较多,分支内部又较复杂的建筑空间,如综合医院、大型火车站、航空港等。中国古代宫殿建筑群为了创造威严的气氛,设计了结构完整、高潮迭起的空间序列,也属于此种组合方式,如北京故宫建筑群。在串联式组合的空间序列中,在功能上或象征方面有重要

意义的空间,可以通过改变尺寸、形状等手法加以突出,也可以通过其所处的位置加以强调,如位于序列的首末、偏离线性组合或位于变化的转折处等。另外高层建筑的空间组合方式也可归于串联式组合,由垂直交通核心将各层空间在竖直方向上串联在一起。

并联式和串联式空间组合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可以配合各种场地情况,线型可直可曲,还可以转折,适用于功能要求不是很复杂的建筑。

3. 集中式组合方式

集中式组合通常是一种稳定的向心式构图,它由一定数量的次要空间围绕一个大的占主导地位的中心空间构成。处于中心主导空间一般为相对规则的形状,应有足够大的空间体量以便使次要空间能够集结在其周围;次要空间的功能、体量可以完全相同,也可以不同,以适应功能和环境的需要。一般说来,集中式组合本身没有明确的方向性,其入口及引导部分多设于某个次要空间。这种空间组合方式适用于体育馆、歌剧院等以大空间为主的建筑,西方古代的教堂也有很多采用这种空间组合方式。

4. 辐射式组合

p这种空间组合方式兼有集中式和串联式空间特征。由一个中心空间和若干呈辐射状扩展的串联空间组合而成,辐射式组合空间通过现行的分支向外伸展,与周围环境紧密结合。这些辐射状分支空间的功能、形态、结构可以相同,也可不同,长度可长可短,以适应不同的基地环境变化。这种空间组合方式常用于山地旅馆、大型办公群体等。另外设计中常用的“风车式”组合也属于辐射式的一种变体。

5. 单元式组合

把空间划分若干个单元,用交通空间将各个单元联系在一起,形成单元组合。单元内部功能相近或联系紧密,单元之间关系松散,具有共同的或相近的形态特征。实践中常用的庭院式建筑即属于这种组合方式。单元之间的组合方式或可以采用某种几何概念,如对称或交错等,这种组合方式常用于渡假村、疗养院、幼儿园、医院、文化馆、图书馆等建筑。

6. 网格式组合

这种组合方式是将建筑的功能空间按照二维或三维的网格作为模数单元来进行组织和联系,我们称之为网格式组合。在建筑设计中,这种网格一般是通过结构体系的梁柱来建立的,由于网格具有重复的空间模数的特性,因而可以增加、削减或层叠,而网格的同一性保持不变。按照这种方式组合的空间具有规则性和连续性的特点,而且结构标准化,构件种类少,受力均匀,建筑空间的轮廓规整而又富于变化,组合容量,适应性强,被各类建筑所广泛使用。

7. 轴线对位组合

这种组合方式由轴线对空间进行定位,并通过轴线关系将各个空间有效地组织起来。轴线对位组合形式虽然不一定有明确的几何形式,但一切均由轴线控制,空间关系清晰有序。一个建筑中的轴线可以有一条或多条,多条轴线之间有主次之分,层次分明。轴线可以起到引导行为的作用,使空间序列更有秩序,在空间视觉效果上也呈现出连续的景观线,有时轴线还往往被赋予某种文化内涵,使空间的艺术性得以增强。

第二节 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区

一、公共建筑的空间构成及相互关系

公共建筑空间的使用性质与组成种类虽然繁多,但在结构组成及功能使用方面仍然存在着许多共同的特点。就其结构组成来讲,不同用途的各类型建筑都是由下列基本部分所组成。

1、主要使用部分

主要使用部分是直接为这种建筑物使用的生产、生活和工作房间,包括一般

的工作房间及群众大厅。前者如行政建筑的办公室,学校建筑的教室,医院建筑的病房、诊室等。后者如演出建筑中的观众厅,体育建筑的比赛厅等。

在有些建筑物中,包括有各种不同的用途,因此也就有各种类型的房间。如文化中心,既有小型的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又常有较大的报告厅。旅馆建筑中既有居住的客房,又有公共活动用的多功能厅及各种文娱活动室等。它们都是主要使用房间。

2、次要使用空间(辅助空间)

次要使用空间(辅助空间)是为保证基本的使用目的而需要的辅助房间及设备用房。如影剧院中的售票室、放映室、化装室、体育建筑中运动员的服务房间(更衣室、淋浴室、按摩室等)以及一般建筑物都共有的公共服务房间,如卫生间、盥洗室、管理间、贮藏室等。这些大多都是供使用者直接使用,此外,还包括一些内部工作人员使用的房间(如办公室、库房、工作人员厕所等)及设备用房,如锅炉房、通风机房及冷气间等。

3、交通使用

交通使用部分是为联系上述各个房间及供人流、货流来往联系的交通部分,包括门厅、川堂、走道及楼梯间、电梯间等。

上述三大部分是按它们的功用而划分,但有时也不能绝对分开,常常彼此寓于其中。如门诊所的走道,一般除作交通外,常兼候诊,剧院的门厅也用作休息;又如厨房,有时可算为主要使用部分,有时也作为辅助使用部分。就是主要使用空间内也有交通空间,供人通行。目前,交通空间作为交往空间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新建筑设计中。所以国外一些新的学校将走道设计较宽,川堂作为交往大厅。

各种类型的建筑物,由于用途、性质的不同,它们所需要的主要使用部分和辅助用房的大小、数量很不相同,一般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设计。在设计时,通过调查研究,根据具体情况可作适当的调整。

上述三个基本的空间构成及其关系如下图所示,通过交通联系部分,把主要使用部分和辅助使用部分联系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建筑空间组合主要是摆好这三者的关系。不同摆法可以形成不同特点的空间组合方式。

二、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区

建筑物内部使用程序

工业建筑都有一定的生产工艺,建筑设计必须根据工艺的安排进行建筑平面布局。在公共建筑中虽然没有严密的一道道工序,但也有一定的使用程序。建筑的平面布局要与这种使用程序相适应,不能与之发生冲突。

建筑物内部使用程序不仅影响着平面布局方式,同时也影响着空间的安排及出入口设置等。譬如说,一个大学食堂,用膳者用膳的程序,一般是:提取碗筷—洗涤――买饭菜(到备餐处)――就餐(走到桌位)—洗涤—存放餐具。厨房内的操作也有它的加工流程,并且主食和副食是互不相同而分开进行的,以副食而言,就有粗加工—细加工—洗涤—烹调—配餐等。这些都是一个食堂设计必须考虑并应予以满足的使用程序。餐厅和厨房、备餐的布局就要按照这些程序来安排。又如影剧院建筑,一般观众看戏或看电影也经历着这样的程序:售票—检票—等候—进场就座—观看—退场的活动程序,因此,售票厅、门厅、观众厅、舞台及楼梯等布局就要按照这一使用程序来安排,一般采用门厅—观众厅—舞台三进式的布置,且把进场和出场分开。各类建筑在使用中都各有自己的使用流程,这里不再一一赘述,设计者只要深入调查研究是完全可以了解的。

一般为了更清楚、更简明地表示建筑物内部的使用关系,常以一种简明的分析图表示之,通常称之为功能关系图。这种功能关系图对设计者是颇有益的。它是功能分析的一种手段,不仅表示出使用程序,也表示各部分在平面布局中的位置及相互关系,同时也告诉我们功能分区的内容。在某种情况下,分析图本身就可以提出平面关系的方案来。我们仍以上

述食堂为例,在设计一般工矿企业的食堂时,往往有种种不同用途的房间需要组合起来,如供职工用膳的饭厅,主、副食蒸煮加工的厨房、备餐间、储存室,副食用的仓库以及其他辅助房间。这些房间虽有不同用途,但在使用中总是按一定的流程把它们联系起来。它们的功能关系图大致如图 3 - 1 所示。

在功能复杂的建筑中,这种功能关系图更能清楚、简明地帮助我们分析各个部分使用上相互联系的关系,从而能把众多的房间按照其使用的关系分成较为简单的若干组,抓住他们的主要使用关系,便于更快地进行平面布局。

在设计各类公共建筑时,在研究了它们的使用程序和功能关系后,就是要根据各部分不同的功能要求,各部分联系的密切程度及相互的影响,把它们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区或组,进行合理的大块块的设计组合,以解决平面布局中大的功能关系问题,使建筑布局分区明确,使用方便、合理,保证必要的联系和分隔。就各部分相互关系而言,有的相互联系密切,有的次之。有的就没有关系,有的有干扰,有的没有干扰。设计者必须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有区别地加以对待和处理。对于使用中联系密切的各部分就要相近布置,对于使用中有干扰的部分,要有适当地分隔,尽可能地隔离布置。

合理的功能分区就是既要满足各部分使用中密切联系的要求,又要创造必要的分隔的条件。联系和分隔是矛盾的两个方面,相互联系的作用在于达到使用上的方便,分隔的作用在于区分不同使用性质的房间,创造相对独立的使用环境,避免使用中的相互干扰和影响,以保证有较好的卫生隔离或安全条件,并创造较安静的环境等等。

各类建筑物功能分区中联系和分隔的要求是不同的,在设计中就要根据它们使用中的功能关系来考虑。例如,在托儿所、幼儿园的设计中,儿童活动室与卧室、盥洗室在使用上是密切联系的,因此通常是相近成组布置,并有门直接相通,自成一区。而它们与其它部分用房,如隔离室、厨房、洗衣房等供应服务部分就要注意隔离;在有日托和全托制的幼儿园中,还要尽可能把日托和全托用的房间分开布置,以免日托儿童在卫生和情绪上影响全托儿童。

下面将功能分区的一般原则与分区方式具体讨论之。

(一)功能分区原则

公共建筑物是由各个部份组成的,它们在使用中必然存在着不同性质的差别,因而也会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在设计时,不仅要考虑使用性质和使用程序,而且是按不同功能要求进行分类,进行分区布局,以达到分区明确而又联系方便。

在分区布置中,为了创造较好的卫生或安全条件,为了避免各部分使用过程中的相互干扰以及为了满足某些特殊要求,在平面空间组合中功能的分区常常需要较好地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处理好主与辅的关系

任何一类公共建筑物的组成都是由主要使用部分和辅助使用部分或附属使用部分所组成。主要使用部分为公众直接使用的部分,如学校教室、医院病室、诊室等基本工作用房,辅助使用部分包括附属及服务用房。前者可称主要使用空间,后者为辅助使用空间。在进行空间布局时必须考虑各类空间使用性质的差别,将主要使用空间与辅助使用空间合理地进行分区。一般的规律是:主要使用部分布置在较好的区位,靠近主要入口,保证良好的朝向、采光、通风及景向、环境等等条件,辅助或附属部分则可放在较次要的区位,朝向、采光、通风等条件可能就会差一些,并常设单独的服务入口。

例如一个旅馆的建筑设计,其主要使用空间应为客房、公共活动室间(如休息室、会客厅、餐厅、娱乐室等),而辅助使用空间则为办公室、服务室、厨房、洗衣房及各种机械设备室等。这两大部分在空间布局中应有明确的分区,以免相互干扰,并且应将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置于基地较优越的地段,保证良好的朝向、景向、采光、通风等条件。辅

助使用空间从属于它们布置,切不能主次颠倒或者相混,更不应将辅助使用空间安排在公众先到的区位,先通过它才能到主要使用空间,正如一些住宅设计通过厨房再进居室一样,是很不妥当的。

对待“主”与“辅”的关系也要辩证分析,有时二者是难以分开的,常常是某些辅助用房寓于主要使用部分之中。例如,车站、影剧院等建筑中的售票、办公在使用上应属辅助使用部分,它们的基本使用空间应该是候车室、观众厅等。售票房、办公室在使用上虽属辅助使用部分,但在使用程序上又居前位。因此它就不能置于次要的隐蔽地位,而应该是公众能方便的通达之处。这也告诉我们,功能分区也要与使用程序结合起来考虑。分区布置也要保证功能序列的连贯性。

另外,对待辅助部分的设计也要认真对待,它也是使用过程中不可缺乏的一部分,不是可有可无,或随便安排的。辅助部分本身有它自己的使用程序,设计时应保证其功能序列的连贯。因为它们常常就是各种各样的加工厂,(如厨房可视为食品加工厂,洗衣房则为洗衣加工厂„„);它们与基本使用空间既有需要分隔开的一面,又有需要联系的一面,设计不当,都会给使用带来不好的效果。它们的面积大小,空间高低都有其特殊的要求,都应一一满足、妥善解决。如果它们与基本使用空间不按一定比例来安排,必将影响其使用能力及整个建筑物的使用效果。例如一个博物馆或商店,如若仓库面积过小,位置不当或者是采光、通风考虑不周,不仅影响到陈列室或营业厅的使用,而且要影响到展品或商品的保存,甚至导致展品和物品变质。

2、 处理好“内”与“外”的关系

任何一类公共建筑物中的各种使用空间,有的对外性强,直接为公众使用,有的对内性强,主要供内部工作人员使用,如内部办公、仓库及附属服务用房等。在进行空间组合时,也必须考虑这种“内”与“外”的功能分区。一般来讲,对外性强的用房(如观众厅、陈列室、营业厅、讲演厅等)人流大,应该靠近入口或直接进入,使其位置明显,便于直接对外,通常环绕交通枢纽布置,而对内性强的房间则应尽量布置在比较隐蔽的位置,以避免公共人流穿越而影响内部的工作。

例如,沿街的商店、营业厅是主要使用房间,对外性强,就应该临街布置;库房、办公纯属辅助的对内性的用房,就不宜将它临街布置在顾客容易穿行的地方。展览建筑中,陈列室是主要使用房间、对外性强,尤其是专题陈列室、外宾接待室及讲演厅等一般都是靠近门厅布置,而库房办公等用房则属对内的辅助用房,就不应布置在这咱明显的地位。 当然,“内”与“外”有时也不能绝然分开。办公室如果是供接待的话,它就兼有对内对外的双重性,此时主要应按对外的要求来设计,以文便对外接待。还有一种情况,即有的观众大厅(如讲演厅、小学校的大活动室等)除了供本单位使用以外,有时还需外借或直接对外开放。这也是一种即对内又对外的要求,设计时要同时满足这两方面的要求。有的用房虽然是直接为公众服务的,但从管理考虑又不希望公共性很强,例如旅馆的客房虽直接为旅客使用,但不希望任何人随意进出,所以一般常置于二楼以上,而将对外性强的公共部分置于底层,从此例也可认为,凡属对外性强的使用空间,必将是公众使用多或公共人流大的空间,反之,对外性就弱一些。

3、处理好“闹”与“静”或“动”与“静”的分区关系

公共建筑中一般供学习、工作、休息等主要使用部分希望有较安静的环境,而有的用房在使用中嘈杂喧闹,甚至产生机器噪声,这两部分则要求适当的隔离。这种“闹”与“静”的分区要求在很多类型的公共建筑中都会经常遇到。例如:小学校中的公共活动教室(如音乐教室、室内体育房等)及室外操场在使用中则会产生噪声,而教室、办公室则需要安静,两者就要求适当的分开;医院建筑中门诊部人多嘈杂,也需要与要求高度安静的病

区分开,以免相互干扰;图书馆建筑(尤其是公共图书馆)儿童阅览室及陈列室、讲演厅等公共活动部分等也因人多嘈杂,应与要求安静的主要阅览区分开布置。因此在设计时都要认真地仔细地分析各个部分的使用内容及使用特点,分析各部分“闹”与“静”的情况与要求,有意识地进行分区布置。即使是同一功能的使用房间也要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如商店的营业厅,一般都比较喧闹,但乐器和唱片等柜台不只是一般的喧闹,而且因试奏试听而产生噪声。因此,在同一营业厅的布置中也有一个局部的分区问题,往往就将它们放置一角或分开布置,通常都要设试听间。又如工矿企业的工人俱乐部或一般的文化馆,尽管主要的房间都 是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但由于活动的内容和特点不一,“闹”与“静”的况和要求也就不同,一些活动用房(如乒乓球室、文娱室、球场等)比较喧闹,会有噪声,而另一些活动室(如下棋室、阅览室、学习室等)则要求安静,两组房间就需适当分开。

4、处理好“清”与“污”的分区关系

公共建筑中某些辅助或附属用房(如厨房、锅炉房、洗衣房等)在使用过程中产生气味、烟灰、污物及垃圾,必然要影响主要使用房间,在保证必要联系的条件下,要使二者相互隔离,以免影响主要工作房间。一般应将它们置于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不在公共人流的主要交通线上。此外,这些房间一般比较零乱,也不宜放在建筑物的主要一面,避免影响建筑物的整洁和美观。因此常以前后分区为多,少数可以置于底层或最高层。 “清”与“污”的问题尤以医院建筑最为突出。除了上述附属用房有污染物要与病区相离外,就是病区也有传染病区和一般病区之别,二者要隔离布置,且要将传染病区置于下风向。此外,医院中的同位素科因有放射性物质伤害人体健康,也需要与一般治疗室、诊室相分开,最好独立设置,相距大于 50 ―― 100 米。在条件限制时,可以放在大楼的顶层,对一般病人伤害少,而且同位素的路线也要与病人路线相分开。

此外,除了上述按功能进行分区(这是主要的)外,还有其它的因素也常常作为分区的原则。例如:有的根据空间大小高低来分区,尽量将同样高度,大小相近的空间布置在一起,以利结构与经济。而有的时候可根据各部分的建筑标准来分区,不宜将标准相差很大的用房混合布置在一起。如有的附属用房可采用简易的混合结构,我们就不必把它们布置在框架结构的主体中。

当然,上述的分区都是相对的,它们彼此不仅有分隔而且又有相互联系的一面,设计时需要仔细研究,合理安排。

(二)功能分区方式

总结实践经验,按功能要求分区,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分散分区

即将功能要求不同的各部分用房分别按一定的区域,布置在几个不同的单幢建筑物中。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完全分区的目的,但也必然导致联系的不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很好地解决相互联系的问题,常加建露廊相连接。

2、集中水平分区

将各功能要求不同的各部分用房集中布置在同一幢建筑的不同的平面区域,各组取水平方向的联系或分隔,但要联系方便,平面外形不要搞得太复杂,保证必要的分隔,避免相互影响,一是将主要的、对外性强的、使用频繁的或人流量较大的用房布置在前部,靠近入口的中心地带;而将辅助的对内性强的使用人流少的或要求安静的用房布置在后部或一侧,离入口远一点。也可以利用内院,设置中间带等方式作为分隔的手段。

3、垂直分区

即将功能要求不同的各部分用房集中布置于同一幢建筑的不同层上,以垂直方向进行联系或分隔。但要注意分层布置的合理,注意各层房间数量、面积大小的均衡,以及结构的合理性。并使垂直交通与水平交通组织紧凑方便。分层布置的原则一般是根据使用活

动的要求,不同使用对象的特点及空间大小等因素来综合考虑。例如中小学可以按照不同年级来分层,高年级教室布置在上层,低年级教室则应布置底层,多层的百货商店应将销售量大的日用百货及大件笨重的商品(如自行车、缝纫机等)置于底层,其它的如纺织品、文化用品等则可置于上面的各层。

上述方法还应按建筑规模、用地大小、地形及规划要求等外界因素而决定,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相互结合运用的,既有水平的分区,也有垂直的分区。

第三节 合理地组织交通流线

人在建筑物内部的活动,物在内部的运用,就构成建筑的交通组织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相互的联系,二是彼此的分离。合理的交通路线组织就是既要保证相互联系的方便、简捷,又要保证必要的分隔,使不同的流线不相互交叉干扰。这在公共建筑物中,尤其是那些使用频繁,容有大量人流的医院、影剧院 、体育馆、展览馆等建筑物中特别显得重要。交通流线组织的合理与否一般是评鉴平面布局好坏的重要标准。它直接影响到布局的形式。下面着重介绍一下交通流线的类型、流线组织的要求及组织方式。

1. 交通流线的类型 公共建筑物内部交通流线按其使用性质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①公共人流交通线:即建筑物主要使用者的交通流线。如食堂中用膳者流线 ,车站中的旅客流线 ,商店中的顾客流线,体育馆及影剧院中的观众流线,展览建筑中的参观路线等等。它是公共建筑平面设计中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虽然,不同类型的建筑物交通流线的特点有所不同,有的是集中式的人流,在一定的时间内很快聚集和疏散大量人流,如影剧院、体育馆、火车站等;有的是自由的流线,如商业建筑、图书馆等;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合理的组织大量人流进与出的问题,并应满足各种使用程序的要求。公共人流线按其流线的动向,都 可以分为进入人流线和外出人流线两种。在车站建筑中就是旅客进站流线和出站流线,在影剧院中就是进场流线和退场流线。

公共人流交通线中不同的使用对象也构成不同的人流,这些不同的人流在设计中都要分别组织,相互分开,避免彼此的干扰。例如车站建筑中的进站旅客流线就包括一般旅客流线、母子旅客流线、软席旅客流线及贵宾流线等等。一般旅客流线中通常按其乘车方向构成不同的流线;体育建筑中公共人流线除了一般观众流线外还包括运动员的流线,贵宾及首长流线等。

②内部工作流线:即内部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交通线,在某些大型建筑物中还包括摄影、记者、电视等工作人员流线。

③辅助供应交通流线:如食堂中的厨房工作人员服务流线及食物供应线,车站中行包流线,医院建筑中食品、器械、药物等服务供应线;商店中货物运送线,图书馆中书籍的运送线等等。

2. 交通流线组织的要求

人是建筑的主体,各种建筑物的内外部空间设计与组合都要以人的活动路线与人的活动规律为依据,设计要尽力满足使用者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合理要求。因此应当把“主要人流路线”作为设计与组合空间的“主导线”。根据这一“主导线”把各部分设计构成一连串的丰富多彩的有机结合的空间序列。例如:设计一个图书馆应该以“读者人流路线”作为设计的“主导线”,把各个阅览室及为之服务的有关空间有机地组织起来;设计一个博物馆应该以“观众参观路线”作为组合空间的主导线,把各种陈列室连贯而又灵活地组织起来;设计体育馆、影剧院这些人流量既大而又集中的建筑,更应该以“观众进、出场”路线作为设计的“主导线“;对于某些有多种使用人流的建筑,如火车站,它有一般旅客人流,又有贵宾等其它人流,虽然应该以广大人民群众进、出站的人流为”主要旅客人流“,并以它为设计的“主导线”,而不应该是象目前一些车站那样,过于侧重考虑首长、迎宾活动,而忽

视一般旅客的基本使用。

总之,交通人流的组织要以人为主,以最大限度地方便主要使用者为原则,应该顺应人的活动,不是要人们去勉强地接受或服从建筑师所强加的“安排”。正因为“人的活动路线”是设计的主导线,因此,交通流线的组织就直接影响到建筑空间的布局。在明确“主导线”的基本原则后,一般在平面空间布局时,交通流线的组织应具体考虑以下几点要求:

⑴ 不同性质的流线应明确分开,避免相互干扰。这就要做到:使主要活动人流线不与内部工作人流线或服务供应线相交叉;其次,主要活动人流线中,有时还要将不同对象的流线适当的分开;此外,在集中人流的情况下,一般应将进入人流线与外出人流线分开。不出现交叉、聚集、“瓶子口”的现象。

⑵流线的组织应符合使用程序,力求流线简捷明确、通畅,不迂回,最大限度地缩短流线,这对每一类公共建筑设计都是重要的,直接影响着平面布局和房间的布置。譬如说,在食堂的设计中,交通流线的组织就要根据用膳者洗涤、存取餐具及买饭菜的使用程序,使用膳者进到食堂后能方便地取餐具 — 洗手 — 买饭菜。因此,备餐处应尽量接近入口。

在车站建筑设计中,人流路线的组织一般要符合进站和出站的使用程序。进站旅客流线就应符合问讯 — 售票 — 寄行李 — 候车 — 检票等活动程序。出口路线就要使出站后能方便地到行李提取处或小件寄存处,并且能尽快地通到市内公共汽车站。在图书馆的设计中,人流路线的组织就要使读者方便地通达借书厅及阅览室,并尽可能地缩短运书的距离,缩短借书的时间。

⑶流线组织,要有灵活性,以创造一定的灵活使用的条件。因为在实际工作中,由情况的变化,建筑内部的使用安排经常是要调整的。譬如说车站,既要考虑平时人流的于组织,又要考虑节日期间的安排;图书馆设计 ( 尤其是大学图书馆 ) 既要考虑全馆开放人流的组织又要考虑局部开放 ( 如大学图书馆在寒暑假期间 ) ,而不影响其他不开放部分的管理;在展览建筑中,这种流线的组织的灵活性尤为重要。它既要保证参观者能有一定的顺序参观各个陈列室,又要使观众能自由地取舍,同时也便于既能全馆开放,也能局部使用的可能,不致因某一陈列室内部调整布置而影响全馆的开放。这种流线组织的灵活性直接影响到建筑布局及出入口的设置。以展览建筑为例,各个陈列室相套布置,参观路线很连贯,但是没有一点灵活性。一但调整某一陈列室的布置,全馆就不能开放。若采用一个交通枢纽,把几个陈列室连接起来,参观路线既连贯也具有灵活性,可中断开放任一个陈列室而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开放。此外,也可增加出入口,如北京美术馆,除设主要入口外,两侧还入了二个辅助入口,除了全馆统一安排陈列外,三个部分都能独立的开放。

当然,流线组织的连贯与灵活孰主孰次还要根据各个建筑物的性质而有所不同,这就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调查研究着手,区别对待。以展览建筑来讲,历史性博物馆由于陈列内容是断代的,连贯的,因此主要是考虑参观路线的连贯,而艺术陈列馆或展览馆则要求灵活性更多一些。

⑷ 流线组织与出入口设置必须与室外道路密切结合,二者不可分割,否则从单体平面上看流线组织可能是合理的,而从总平面上看可能就是不合理,或者反之。例如南京火车站的流线组织,由于城市交通主要来自西面,从总体看旅客进站应从候车大厅的西边门进,采用通过式路线进入站台,流线通顺、简捷,比较合理。但是,由于厕所、饮水处设在候车大厅的东端,这样安排流线就让厕所、饮水处在列队的前方,影响排队的秩序,从候车室内具体情况看,曾采用过从东边门进候车室的方式,管理秩序较方便,但流线曲折,行程增长。

3、流线组织的方式

⑴ 流线组织的基本方式:各类公共建筑中流线组织虽然各有自己的特点及要求,但也有共同要解决的问题,即把各种不同类型的流线分别予以合理组织以保证方便的联系和必要的分隔。因此,在流线组织方式上也有共同之处,综合各类公共建筑中实际采用的流线组织方式,不外乎以下三种基本方法:

a . 水平方向的组织:即把不同的流线组织在同一平面的不同区域,与前述水平功能分区是一致的。如在车站建筑中,将旅客进站流线和出站流线分开布置在两边;在商店中将顾客流线和货物流线分别布置于前部和后部;在展览建筑中,将参观流线和展品流线以前后或左右分开布置,等等。这种水平分区的流线组织垂直交通少,联系方便,避免大量人流的上上下下。在中小型的建筑中,这种方式较为简单,但对某些大型建筑来讲,单纯的水平方向组织可能不易解决复杂的交通问题或往往使平面布局复杂化。

b . 垂直方向的组织:即把不同的流线组织在不同的层上,以垂直方向把不同流线分开。如同前述,在车站建筑中将进站流线和出站流线分别布置于底层和二层;医院建筑中将门诊人流布置在底层,各病区人流按层组织在其上部;展览建筑中将展品流线组织在底层,把参观人流组织在二层以上,等等。这种垂直方向的流线组织,分工明确,可以简化平面,对较大型的建筑更为适合。但是它增加了垂直交通,同时分层布置要考虑荷载及人流量的大小 。一般讲,总是将荷载大,人流多的部分布置在下,而将荷载小,人流量少的置于上部。

c . 水平和垂直相结合的流线方式:即既在平面上划分不同的区域,又按层组织交通流线,常用于规模较大,流线较复杂的建筑物中。

流线组织方式的选择一般应根据建筑规模的大小,基地条件及设计者的构思来决定。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人流活动比较简单,多取水平方向的组织;规模较大,功能要求比较复杂,基地面积不大,或地形有高差时,常采用垂直方向的组织或水平和垂直相结合的流线组织方式。

第一节 建筑与功能的关系

两千多年前古罗马著名的建筑理论家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提出适用、坚固、美观是建筑的三要素,其中“适用”指的就是建筑的功能性。古今中外各个历史时期,建筑的类型和形式千变万化,其原因多种多样,但无可否认功能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讨论的建筑与功能,实际上是指建筑形式与建筑的使用功能之间的关系。 早期的建筑,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建筑形式相对简单。

到了近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人们有能力创造出丰富多彩的建筑形式以适应日益多样的社会生活,功能对于建筑形式的影响和作用得以更为充分的体现和强调,由此,新建筑运动应运而生,美国建筑师沙利文提出“形式由功能而来”的观点。他给予近现代建筑发展的影响是巨大而深刻的。

现在,人们对现代建筑的理论以及实践中的片面性提出批评和指责,甚至公然宣布“现代建筑已经死亡”。

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不能只停留在抽象的概念上,认为“有什么样的建筑功能,就必然会产生什么样的建筑形式。”

“建筑形式”是由空间、体形、轮廓、虚实、凹凸、色彩、质地、装饰„等种种要素的集合而形成的复合的概念。这些要素,有的和功能保持着紧密而直接的联系;有的和功能的联系并不直接、紧密;有的几乎与功能没有什么联系;

基于这一事实,如果我们不加区别地把这一切都说成是由功能而来的,这显然是错误的。由此看来,“形式由功能而来”这句近现代建筑的格言,尽管有它合理、正确的一面,但笼统地认为一切形式均来自功能,则 显然夸大了功能的作用, 就这一点来讲它确实带有一定的片面性。

那么,与功能有直接联系的形式要素是什么呢?

是空间。

建筑最原始的、本质的意义和价值在于建筑的空间性。

在建筑中,功能一般表现为建筑的内容,而空间则体现为建筑的形式,因此功能与空间的关系可以用哲学上“内容与形式”的辨证统一原理来加以解释,一方面功能决定着空间的形式,另一方面,空间的形式又对功能具有反作用。

关于这一点人们对它的认识似乎越来越明确、越深刻。近年来国内外有许多建筑师都引用老子的话:“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正表明:建筑,人们要用的,不是别的,而是它的空间。从这一点出发,有的人更进一步把建筑比作容器—一种容纳人的容器。 所谓内容决定形式,表现在建筑中主要就是指:建筑功能,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空间形式。

那么,能不能说建筑的空间形式就是由建筑功能这一方面因素来决定的呢?也不能。诚然,建筑的空间形式首选必须满足功能要求,但除此之外它还要满足人们审美方面的要求,再深入一步地分析,工程结构、技术、材料等也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建筑空间的形式。因而,我们也不能武断地认为建筑的空间形式就是由功能这一方面因素所决定的。

但是有一点必须给予充分地肯定:即建筑空间形式必须适合于功能要求。这种关系实际上表现为功能对于空间形式的一种制约性,或者简单地讲:就是功能对空间的规定性。 建筑功能对于建筑空间的规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功能决定空间的“量”

(二)功能决定空间的“形”

(三)功能决定空间的“质”

(四)功能决定空间的组合形式

(一)功能决定空间的“量”

所谓空间的“量”是指空间的大小和容量。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以平面面积作为空间大小的设计依据。根据功能需要,一个空间要满足基本的人体尺度和达到一种理想的舒适程度,其面积和空间容量应当有一个比较适当的上限和下限,在设计中一般不要超过这个限度。

例如在住宅设计中,一间普通的居室面积大约在 15 ~ 20 平方米,起居室是家庭成员最为集中的地方,而且活动内容也比较多,因此面积应最大,餐厅虽然人员相对集中,但由于只在进餐时使用,所以面积可以比起居室小,厨房通常只有少数人员同时使用,卫生间则更是如此,因而只要容纳必要的设备和少量活动空间即可满足需求。对于公共建筑,一间 40-50 人的教室需要 50 平方米左右,一个 1000 座位的影剧院观众厅则需要 750 平方米左右„„由此可见,不同的使用功能直接决定了所在空间的大小及容量。

(二)功能决定空间的“形”

所谓空间的“形”是指空间的形状。除了空间的大小和容量,空间的形状也同样受功能的制约。虽然说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某些空间可以被设计成多种形状,然而对于特定环境下的某种使用功能,总会有最为适宜的空间形状可供选择,这本身就是一个优化组合的过程。

仍然以教室为例,如果确定面积为 50 平方米左右,其平面尺寸可以为 7x7 米, 6x8 米, 5x10 米, 4x12 米„„,如何进行选择呢?我们知道,教室首先应满足视听效果,长宽比过大会影响后排的使用,过宽会使前排两侧座位看黑板时出现反光现象,因此通过比较, 6x8 米平面尺寸能较好地满足使用要求。同样是上述尺寸,如果换成幼儿园活动室,由于幼儿园活动的灵活多样,接近于方形的平面尺寸通常被较多地选用。反之如果是会议室,略为长方形的空间形状更有利于功能的使用。

功能的制约与建筑空间的灵活多样并不矛盾。空间的形状是多种多样的,除矩形外,圆形、梯形、多边形、三角形甚至球形都可用作建筑空间的处理手法,有些功能特点对于使用空间的形状要求并不严格,设计师可以根据形体组合的要求,地形环境的限制,甚至个人的喜好进行多种选择,这也正是建筑形体丰富多彩的原因之一。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不论如何选择,使用功能应该是首要的制约条件,那种随意牺牲功能而片面追求空间形体变化的设计手法是不可取的。

(三)功能决定空间的“质”

所谓空间的“质”,主要是指满足采光日照、通风等相关要求。当然遮风避雨,抵御寒暑几乎是一切建筑空间所必备的条件,某些特定的空间有防尘、防震、恒温、恒湿等特殊要求,主要是通过机械设备和特殊的构造方法来保证,而对于一般建筑而言,空间的质主要涉及到开窗和朝向等方面。不同的空间,由于功能要求的不同,需要不同的朝向和不同的开窗处理;而同样尺寸的空间,由于朝向和开窗的处理不同则会带来不同的使用效果。 以开窗为例,其基本目的是为了采光和通风,当然也有立面的需要,而开窗面积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功能(采光亮度)的需要。一般来说,居室的窗地比 ( 开窗面积与房间面积之比 ) 为 18 ~ 110 就可以满足要求,而阅览室对采光的要求比较高,其窗地比需要达到 14 ~ 16 ,普通教室介于上述二者之间,一般为 16 ~ 18 。当然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根据立面效果的要求作适当调整是允许的,比如为了整体建筑效果的统一,教室、阅览室可以选择方窗或带型窗,局部可以使用落地窗,但是如果片面的追求立面效果而不顾内部空间的使用要求任意开窗肯定是不合适的。例如把图书馆的书库全做成落地窗甚至玻璃幕墙,就很难满足书籍长期保存所需要的恒温、恒湿和防紫外线等要求。

不同的功能需要还会影响到开窗的形式,从而对具体的空间形式产生制约性。一般建筑上最常用的为侧窗,采光要求低的可以开高侧窗,采光要求高的可以开带形窗或角窗。一些进深大的空间在单面开窗无法满足要求时,则可以双面开窗,一些工业厂房由于跨度大

采光要求又高,除了开设侧窗外,还必须设开窗。还有些特殊的空间如博物馆、美术馆的陈列室,由于对采光质量要求特别高,即要求光线均匀又不能产生反光、眩光等现象,则必须考虑采用特殊形式的开窗处理。

与开窗手法相同,在使用功能的制约下,建筑空间中门的设置及朝向的选择等措施都能给空间的形态带来质的变化。以朝向为例,不同性质的房间,由于使用要求不同,有的必须争取较多的日照条件,有的则应尽量避免阳光的直接照射。居室、幼儿园的活动室、医疗建筑的病房等,为促进健康,应当力争有良好的日照条件;而博物馆的陈列室、绘画室、化学实验室、书库、精密仪器室等为了使光线柔和均匀或出于保护物品免受损害、变质等考虑,这应尽量避免阳光的直接照射。因此前一类房间争取朝南,而后一类房间则最好朝北。 开窗的手法和朝向的选择是从质的方面来保证空间功能的合理性,而空间的“质”也会影响到空间的“形”,不同的开窗形式、不同的朝向、不同的明暗光线会使空间产生开敞、封闭、流动、压抑等多种形态。

(四)公共建筑的功能与空间组合形式

前面我们讨论的是功能对单一空间所起的制约作用,然而仅仅使每一个房间分别适合于各自的功能要求,还不能保证整个建筑的功能合理性。对大多数建筑来说,一般都是由许多个单一空间组合而成,各个空间彼此都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具有某种功能上的逻辑关系,这种联系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的布局。我们在组织空间时应综合、全面地考虑各个独立空间之间的功能联系,并将其安排在最适宜的位置上,使之各得其所 , 这样才会形成合理的空间布局。

另外,人在建筑空间中是一种动态因素,空间组合方式应该使人在空间中的活动十分便利,也就是建筑的交通系统应该做到方便、快捷。每一类型的建筑由于其使用性质不同,因此空间组合形式也各有特色。

所谓“空间组合形式” 是指若干独立空间以何种方式衔接在一起的,使之形成一种连续、有序的有机整体。在建筑设计实践中,空间组合的形式是千变万化的,初看起来似乎很难分类总结,然而形式的变化最终总要反映建筑功能的联系特点,因此我们可以从错综复杂的现象中概括出若干种具有典型意义的空间组合形式,以便在实践中加以把握和应用。 空间组合方式有很多种,选择的依据一是考虑建筑本身的设计要求,如功能分区、交通组织、采光通风以及景观需要等等;二是要考虑建筑基地的外部条件,周围环境的不同直接会影响到空间组合方式上的选择。

空间的组合方式根据各自的特征,概括起来有并联式、串联式、集中式、辐射式、组团式、网格式、轴线对位式等,

1. 并联式组合

并联式组合空间是指具有相同功能性质和结构特征的空间单元以重复的方式并联在一起所形成的空间组合方式。这种组合方式简便、快捷,适用于功能相对单一的建筑空间。如教室、宿舍、医院病房、旅馆客房、住宅单元、幼儿园等等,这类空间的形态基本上是近似的,互相之间没有明确的主从关系,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可以相互联通也可以不联通。

2. 串联式空间组合

各组合空间单元由于功能或形式等方面的要求,先后次序明确,相互串联形成一个空间序列,呈线性排列,故此和组合方式也称为“序列组合”或“线性组合”。这些空间可以逐个直接连接,也可以由一条联系纽带将各个分支连接起来。前者适用于那些人们必须依次通过各部分空间的建筑,其组合形式必然形成序列。如展览馆、纪念馆、陈列馆等,后者适用于分支较多,分支内部又较复杂的建筑空间,如综合医院、大型火车站、航空港等。中国古代宫殿建筑群为了创造威严的气氛,设计了结构完整、高潮迭起的空间序列,也属于此种组合方式,如北京故宫建筑群。在串联式组合的空间序列中,在功能上或象征方面有重要

意义的空间,可以通过改变尺寸、形状等手法加以突出,也可以通过其所处的位置加以强调,如位于序列的首末、偏离线性组合或位于变化的转折处等。另外高层建筑的空间组合方式也可归于串联式组合,由垂直交通核心将各层空间在竖直方向上串联在一起。

并联式和串联式空间组合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可以配合各种场地情况,线型可直可曲,还可以转折,适用于功能要求不是很复杂的建筑。

3. 集中式组合方式

集中式组合通常是一种稳定的向心式构图,它由一定数量的次要空间围绕一个大的占主导地位的中心空间构成。处于中心主导空间一般为相对规则的形状,应有足够大的空间体量以便使次要空间能够集结在其周围;次要空间的功能、体量可以完全相同,也可以不同,以适应功能和环境的需要。一般说来,集中式组合本身没有明确的方向性,其入口及引导部分多设于某个次要空间。这种空间组合方式适用于体育馆、歌剧院等以大空间为主的建筑,西方古代的教堂也有很多采用这种空间组合方式。

4. 辐射式组合

p这种空间组合方式兼有集中式和串联式空间特征。由一个中心空间和若干呈辐射状扩展的串联空间组合而成,辐射式组合空间通过现行的分支向外伸展,与周围环境紧密结合。这些辐射状分支空间的功能、形态、结构可以相同,也可不同,长度可长可短,以适应不同的基地环境变化。这种空间组合方式常用于山地旅馆、大型办公群体等。另外设计中常用的“风车式”组合也属于辐射式的一种变体。

5. 单元式组合

把空间划分若干个单元,用交通空间将各个单元联系在一起,形成单元组合。单元内部功能相近或联系紧密,单元之间关系松散,具有共同的或相近的形态特征。实践中常用的庭院式建筑即属于这种组合方式。单元之间的组合方式或可以采用某种几何概念,如对称或交错等,这种组合方式常用于渡假村、疗养院、幼儿园、医院、文化馆、图书馆等建筑。

6. 网格式组合

这种组合方式是将建筑的功能空间按照二维或三维的网格作为模数单元来进行组织和联系,我们称之为网格式组合。在建筑设计中,这种网格一般是通过结构体系的梁柱来建立的,由于网格具有重复的空间模数的特性,因而可以增加、削减或层叠,而网格的同一性保持不变。按照这种方式组合的空间具有规则性和连续性的特点,而且结构标准化,构件种类少,受力均匀,建筑空间的轮廓规整而又富于变化,组合容量,适应性强,被各类建筑所广泛使用。

7. 轴线对位组合

这种组合方式由轴线对空间进行定位,并通过轴线关系将各个空间有效地组织起来。轴线对位组合形式虽然不一定有明确的几何形式,但一切均由轴线控制,空间关系清晰有序。一个建筑中的轴线可以有一条或多条,多条轴线之间有主次之分,层次分明。轴线可以起到引导行为的作用,使空间序列更有秩序,在空间视觉效果上也呈现出连续的景观线,有时轴线还往往被赋予某种文化内涵,使空间的艺术性得以增强。

第二节 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区

一、公共建筑的空间构成及相互关系

公共建筑空间的使用性质与组成种类虽然繁多,但在结构组成及功能使用方面仍然存在着许多共同的特点。就其结构组成来讲,不同用途的各类型建筑都是由下列基本部分所组成。

1、主要使用部分

主要使用部分是直接为这种建筑物使用的生产、生活和工作房间,包括一般

的工作房间及群众大厅。前者如行政建筑的办公室,学校建筑的教室,医院建筑的病房、诊室等。后者如演出建筑中的观众厅,体育建筑的比赛厅等。

在有些建筑物中,包括有各种不同的用途,因此也就有各种类型的房间。如文化中心,既有小型的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又常有较大的报告厅。旅馆建筑中既有居住的客房,又有公共活动用的多功能厅及各种文娱活动室等。它们都是主要使用房间。

2、次要使用空间(辅助空间)

次要使用空间(辅助空间)是为保证基本的使用目的而需要的辅助房间及设备用房。如影剧院中的售票室、放映室、化装室、体育建筑中运动员的服务房间(更衣室、淋浴室、按摩室等)以及一般建筑物都共有的公共服务房间,如卫生间、盥洗室、管理间、贮藏室等。这些大多都是供使用者直接使用,此外,还包括一些内部工作人员使用的房间(如办公室、库房、工作人员厕所等)及设备用房,如锅炉房、通风机房及冷气间等。

3、交通使用

交通使用部分是为联系上述各个房间及供人流、货流来往联系的交通部分,包括门厅、川堂、走道及楼梯间、电梯间等。

上述三大部分是按它们的功用而划分,但有时也不能绝对分开,常常彼此寓于其中。如门诊所的走道,一般除作交通外,常兼候诊,剧院的门厅也用作休息;又如厨房,有时可算为主要使用部分,有时也作为辅助使用部分。就是主要使用空间内也有交通空间,供人通行。目前,交通空间作为交往空间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新建筑设计中。所以国外一些新的学校将走道设计较宽,川堂作为交往大厅。

各种类型的建筑物,由于用途、性质的不同,它们所需要的主要使用部分和辅助用房的大小、数量很不相同,一般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设计。在设计时,通过调查研究,根据具体情况可作适当的调整。

上述三个基本的空间构成及其关系如下图所示,通过交通联系部分,把主要使用部分和辅助使用部分联系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建筑空间组合主要是摆好这三者的关系。不同摆法可以形成不同特点的空间组合方式。

二、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区

建筑物内部使用程序

工业建筑都有一定的生产工艺,建筑设计必须根据工艺的安排进行建筑平面布局。在公共建筑中虽然没有严密的一道道工序,但也有一定的使用程序。建筑的平面布局要与这种使用程序相适应,不能与之发生冲突。

建筑物内部使用程序不仅影响着平面布局方式,同时也影响着空间的安排及出入口设置等。譬如说,一个大学食堂,用膳者用膳的程序,一般是:提取碗筷—洗涤――买饭菜(到备餐处)――就餐(走到桌位)—洗涤—存放餐具。厨房内的操作也有它的加工流程,并且主食和副食是互不相同而分开进行的,以副食而言,就有粗加工—细加工—洗涤—烹调—配餐等。这些都是一个食堂设计必须考虑并应予以满足的使用程序。餐厅和厨房、备餐的布局就要按照这些程序来安排。又如影剧院建筑,一般观众看戏或看电影也经历着这样的程序:售票—检票—等候—进场就座—观看—退场的活动程序,因此,售票厅、门厅、观众厅、舞台及楼梯等布局就要按照这一使用程序来安排,一般采用门厅—观众厅—舞台三进式的布置,且把进场和出场分开。各类建筑在使用中都各有自己的使用流程,这里不再一一赘述,设计者只要深入调查研究是完全可以了解的。

一般为了更清楚、更简明地表示建筑物内部的使用关系,常以一种简明的分析图表示之,通常称之为功能关系图。这种功能关系图对设计者是颇有益的。它是功能分析的一种手段,不仅表示出使用程序,也表示各部分在平面布局中的位置及相互关系,同时也告诉我们功能分区的内容。在某种情况下,分析图本身就可以提出平面关系的方案来。我们仍以上

述食堂为例,在设计一般工矿企业的食堂时,往往有种种不同用途的房间需要组合起来,如供职工用膳的饭厅,主、副食蒸煮加工的厨房、备餐间、储存室,副食用的仓库以及其他辅助房间。这些房间虽有不同用途,但在使用中总是按一定的流程把它们联系起来。它们的功能关系图大致如图 3 - 1 所示。

在功能复杂的建筑中,这种功能关系图更能清楚、简明地帮助我们分析各个部分使用上相互联系的关系,从而能把众多的房间按照其使用的关系分成较为简单的若干组,抓住他们的主要使用关系,便于更快地进行平面布局。

在设计各类公共建筑时,在研究了它们的使用程序和功能关系后,就是要根据各部分不同的功能要求,各部分联系的密切程度及相互的影响,把它们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区或组,进行合理的大块块的设计组合,以解决平面布局中大的功能关系问题,使建筑布局分区明确,使用方便、合理,保证必要的联系和分隔。就各部分相互关系而言,有的相互联系密切,有的次之。有的就没有关系,有的有干扰,有的没有干扰。设计者必须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有区别地加以对待和处理。对于使用中联系密切的各部分就要相近布置,对于使用中有干扰的部分,要有适当地分隔,尽可能地隔离布置。

合理的功能分区就是既要满足各部分使用中密切联系的要求,又要创造必要的分隔的条件。联系和分隔是矛盾的两个方面,相互联系的作用在于达到使用上的方便,分隔的作用在于区分不同使用性质的房间,创造相对独立的使用环境,避免使用中的相互干扰和影响,以保证有较好的卫生隔离或安全条件,并创造较安静的环境等等。

各类建筑物功能分区中联系和分隔的要求是不同的,在设计中就要根据它们使用中的功能关系来考虑。例如,在托儿所、幼儿园的设计中,儿童活动室与卧室、盥洗室在使用上是密切联系的,因此通常是相近成组布置,并有门直接相通,自成一区。而它们与其它部分用房,如隔离室、厨房、洗衣房等供应服务部分就要注意隔离;在有日托和全托制的幼儿园中,还要尽可能把日托和全托用的房间分开布置,以免日托儿童在卫生和情绪上影响全托儿童。

下面将功能分区的一般原则与分区方式具体讨论之。

(一)功能分区原则

公共建筑物是由各个部份组成的,它们在使用中必然存在着不同性质的差别,因而也会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在设计时,不仅要考虑使用性质和使用程序,而且是按不同功能要求进行分类,进行分区布局,以达到分区明确而又联系方便。

在分区布置中,为了创造较好的卫生或安全条件,为了避免各部分使用过程中的相互干扰以及为了满足某些特殊要求,在平面空间组合中功能的分区常常需要较好地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处理好主与辅的关系

任何一类公共建筑物的组成都是由主要使用部分和辅助使用部分或附属使用部分所组成。主要使用部分为公众直接使用的部分,如学校教室、医院病室、诊室等基本工作用房,辅助使用部分包括附属及服务用房。前者可称主要使用空间,后者为辅助使用空间。在进行空间布局时必须考虑各类空间使用性质的差别,将主要使用空间与辅助使用空间合理地进行分区。一般的规律是:主要使用部分布置在较好的区位,靠近主要入口,保证良好的朝向、采光、通风及景向、环境等等条件,辅助或附属部分则可放在较次要的区位,朝向、采光、通风等条件可能就会差一些,并常设单独的服务入口。

例如一个旅馆的建筑设计,其主要使用空间应为客房、公共活动室间(如休息室、会客厅、餐厅、娱乐室等),而辅助使用空间则为办公室、服务室、厨房、洗衣房及各种机械设备室等。这两大部分在空间布局中应有明确的分区,以免相互干扰,并且应将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置于基地较优越的地段,保证良好的朝向、景向、采光、通风等条件。辅

助使用空间从属于它们布置,切不能主次颠倒或者相混,更不应将辅助使用空间安排在公众先到的区位,先通过它才能到主要使用空间,正如一些住宅设计通过厨房再进居室一样,是很不妥当的。

对待“主”与“辅”的关系也要辩证分析,有时二者是难以分开的,常常是某些辅助用房寓于主要使用部分之中。例如,车站、影剧院等建筑中的售票、办公在使用上应属辅助使用部分,它们的基本使用空间应该是候车室、观众厅等。售票房、办公室在使用上虽属辅助使用部分,但在使用程序上又居前位。因此它就不能置于次要的隐蔽地位,而应该是公众能方便的通达之处。这也告诉我们,功能分区也要与使用程序结合起来考虑。分区布置也要保证功能序列的连贯性。

另外,对待辅助部分的设计也要认真对待,它也是使用过程中不可缺乏的一部分,不是可有可无,或随便安排的。辅助部分本身有它自己的使用程序,设计时应保证其功能序列的连贯。因为它们常常就是各种各样的加工厂,(如厨房可视为食品加工厂,洗衣房则为洗衣加工厂„„);它们与基本使用空间既有需要分隔开的一面,又有需要联系的一面,设计不当,都会给使用带来不好的效果。它们的面积大小,空间高低都有其特殊的要求,都应一一满足、妥善解决。如果它们与基本使用空间不按一定比例来安排,必将影响其使用能力及整个建筑物的使用效果。例如一个博物馆或商店,如若仓库面积过小,位置不当或者是采光、通风考虑不周,不仅影响到陈列室或营业厅的使用,而且要影响到展品或商品的保存,甚至导致展品和物品变质。

2、 处理好“内”与“外”的关系

任何一类公共建筑物中的各种使用空间,有的对外性强,直接为公众使用,有的对内性强,主要供内部工作人员使用,如内部办公、仓库及附属服务用房等。在进行空间组合时,也必须考虑这种“内”与“外”的功能分区。一般来讲,对外性强的用房(如观众厅、陈列室、营业厅、讲演厅等)人流大,应该靠近入口或直接进入,使其位置明显,便于直接对外,通常环绕交通枢纽布置,而对内性强的房间则应尽量布置在比较隐蔽的位置,以避免公共人流穿越而影响内部的工作。

例如,沿街的商店、营业厅是主要使用房间,对外性强,就应该临街布置;库房、办公纯属辅助的对内性的用房,就不宜将它临街布置在顾客容易穿行的地方。展览建筑中,陈列室是主要使用房间、对外性强,尤其是专题陈列室、外宾接待室及讲演厅等一般都是靠近门厅布置,而库房办公等用房则属对内的辅助用房,就不应布置在这咱明显的地位。 当然,“内”与“外”有时也不能绝然分开。办公室如果是供接待的话,它就兼有对内对外的双重性,此时主要应按对外的要求来设计,以文便对外接待。还有一种情况,即有的观众大厅(如讲演厅、小学校的大活动室等)除了供本单位使用以外,有时还需外借或直接对外开放。这也是一种即对内又对外的要求,设计时要同时满足这两方面的要求。有的用房虽然是直接为公众服务的,但从管理考虑又不希望公共性很强,例如旅馆的客房虽直接为旅客使用,但不希望任何人随意进出,所以一般常置于二楼以上,而将对外性强的公共部分置于底层,从此例也可认为,凡属对外性强的使用空间,必将是公众使用多或公共人流大的空间,反之,对外性就弱一些。

3、处理好“闹”与“静”或“动”与“静”的分区关系

公共建筑中一般供学习、工作、休息等主要使用部分希望有较安静的环境,而有的用房在使用中嘈杂喧闹,甚至产生机器噪声,这两部分则要求适当的隔离。这种“闹”与“静”的分区要求在很多类型的公共建筑中都会经常遇到。例如:小学校中的公共活动教室(如音乐教室、室内体育房等)及室外操场在使用中则会产生噪声,而教室、办公室则需要安静,两者就要求适当的分开;医院建筑中门诊部人多嘈杂,也需要与要求高度安静的病

区分开,以免相互干扰;图书馆建筑(尤其是公共图书馆)儿童阅览室及陈列室、讲演厅等公共活动部分等也因人多嘈杂,应与要求安静的主要阅览区分开布置。因此在设计时都要认真地仔细地分析各个部分的使用内容及使用特点,分析各部分“闹”与“静”的情况与要求,有意识地进行分区布置。即使是同一功能的使用房间也要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如商店的营业厅,一般都比较喧闹,但乐器和唱片等柜台不只是一般的喧闹,而且因试奏试听而产生噪声。因此,在同一营业厅的布置中也有一个局部的分区问题,往往就将它们放置一角或分开布置,通常都要设试听间。又如工矿企业的工人俱乐部或一般的文化馆,尽管主要的房间都 是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但由于活动的内容和特点不一,“闹”与“静”的况和要求也就不同,一些活动用房(如乒乓球室、文娱室、球场等)比较喧闹,会有噪声,而另一些活动室(如下棋室、阅览室、学习室等)则要求安静,两组房间就需适当分开。

4、处理好“清”与“污”的分区关系

公共建筑中某些辅助或附属用房(如厨房、锅炉房、洗衣房等)在使用过程中产生气味、烟灰、污物及垃圾,必然要影响主要使用房间,在保证必要联系的条件下,要使二者相互隔离,以免影响主要工作房间。一般应将它们置于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不在公共人流的主要交通线上。此外,这些房间一般比较零乱,也不宜放在建筑物的主要一面,避免影响建筑物的整洁和美观。因此常以前后分区为多,少数可以置于底层或最高层。 “清”与“污”的问题尤以医院建筑最为突出。除了上述附属用房有污染物要与病区相离外,就是病区也有传染病区和一般病区之别,二者要隔离布置,且要将传染病区置于下风向。此外,医院中的同位素科因有放射性物质伤害人体健康,也需要与一般治疗室、诊室相分开,最好独立设置,相距大于 50 ―― 100 米。在条件限制时,可以放在大楼的顶层,对一般病人伤害少,而且同位素的路线也要与病人路线相分开。

此外,除了上述按功能进行分区(这是主要的)外,还有其它的因素也常常作为分区的原则。例如:有的根据空间大小高低来分区,尽量将同样高度,大小相近的空间布置在一起,以利结构与经济。而有的时候可根据各部分的建筑标准来分区,不宜将标准相差很大的用房混合布置在一起。如有的附属用房可采用简易的混合结构,我们就不必把它们布置在框架结构的主体中。

当然,上述的分区都是相对的,它们彼此不仅有分隔而且又有相互联系的一面,设计时需要仔细研究,合理安排。

(二)功能分区方式

总结实践经验,按功能要求分区,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分散分区

即将功能要求不同的各部分用房分别按一定的区域,布置在几个不同的单幢建筑物中。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完全分区的目的,但也必然导致联系的不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很好地解决相互联系的问题,常加建露廊相连接。

2、集中水平分区

将各功能要求不同的各部分用房集中布置在同一幢建筑的不同的平面区域,各组取水平方向的联系或分隔,但要联系方便,平面外形不要搞得太复杂,保证必要的分隔,避免相互影响,一是将主要的、对外性强的、使用频繁的或人流量较大的用房布置在前部,靠近入口的中心地带;而将辅助的对内性强的使用人流少的或要求安静的用房布置在后部或一侧,离入口远一点。也可以利用内院,设置中间带等方式作为分隔的手段。

3、垂直分区

即将功能要求不同的各部分用房集中布置于同一幢建筑的不同层上,以垂直方向进行联系或分隔。但要注意分层布置的合理,注意各层房间数量、面积大小的均衡,以及结构的合理性。并使垂直交通与水平交通组织紧凑方便。分层布置的原则一般是根据使用活

动的要求,不同使用对象的特点及空间大小等因素来综合考虑。例如中小学可以按照不同年级来分层,高年级教室布置在上层,低年级教室则应布置底层,多层的百货商店应将销售量大的日用百货及大件笨重的商品(如自行车、缝纫机等)置于底层,其它的如纺织品、文化用品等则可置于上面的各层。

上述方法还应按建筑规模、用地大小、地形及规划要求等外界因素而决定,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相互结合运用的,既有水平的分区,也有垂直的分区。

第三节 合理地组织交通流线

人在建筑物内部的活动,物在内部的运用,就构成建筑的交通组织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相互的联系,二是彼此的分离。合理的交通路线组织就是既要保证相互联系的方便、简捷,又要保证必要的分隔,使不同的流线不相互交叉干扰。这在公共建筑物中,尤其是那些使用频繁,容有大量人流的医院、影剧院 、体育馆、展览馆等建筑物中特别显得重要。交通流线组织的合理与否一般是评鉴平面布局好坏的重要标准。它直接影响到布局的形式。下面着重介绍一下交通流线的类型、流线组织的要求及组织方式。

1. 交通流线的类型 公共建筑物内部交通流线按其使用性质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①公共人流交通线:即建筑物主要使用者的交通流线。如食堂中用膳者流线 ,车站中的旅客流线 ,商店中的顾客流线,体育馆及影剧院中的观众流线,展览建筑中的参观路线等等。它是公共建筑平面设计中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虽然,不同类型的建筑物交通流线的特点有所不同,有的是集中式的人流,在一定的时间内很快聚集和疏散大量人流,如影剧院、体育馆、火车站等;有的是自由的流线,如商业建筑、图书馆等;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合理的组织大量人流进与出的问题,并应满足各种使用程序的要求。公共人流线按其流线的动向,都 可以分为进入人流线和外出人流线两种。在车站建筑中就是旅客进站流线和出站流线,在影剧院中就是进场流线和退场流线。

公共人流交通线中不同的使用对象也构成不同的人流,这些不同的人流在设计中都要分别组织,相互分开,避免彼此的干扰。例如车站建筑中的进站旅客流线就包括一般旅客流线、母子旅客流线、软席旅客流线及贵宾流线等等。一般旅客流线中通常按其乘车方向构成不同的流线;体育建筑中公共人流线除了一般观众流线外还包括运动员的流线,贵宾及首长流线等。

②内部工作流线:即内部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交通线,在某些大型建筑物中还包括摄影、记者、电视等工作人员流线。

③辅助供应交通流线:如食堂中的厨房工作人员服务流线及食物供应线,车站中行包流线,医院建筑中食品、器械、药物等服务供应线;商店中货物运送线,图书馆中书籍的运送线等等。

2. 交通流线组织的要求

人是建筑的主体,各种建筑物的内外部空间设计与组合都要以人的活动路线与人的活动规律为依据,设计要尽力满足使用者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合理要求。因此应当把“主要人流路线”作为设计与组合空间的“主导线”。根据这一“主导线”把各部分设计构成一连串的丰富多彩的有机结合的空间序列。例如:设计一个图书馆应该以“读者人流路线”作为设计的“主导线”,把各个阅览室及为之服务的有关空间有机地组织起来;设计一个博物馆应该以“观众参观路线”作为组合空间的主导线,把各种陈列室连贯而又灵活地组织起来;设计体育馆、影剧院这些人流量既大而又集中的建筑,更应该以“观众进、出场”路线作为设计的“主导线“;对于某些有多种使用人流的建筑,如火车站,它有一般旅客人流,又有贵宾等其它人流,虽然应该以广大人民群众进、出站的人流为”主要旅客人流“,并以它为设计的“主导线”,而不应该是象目前一些车站那样,过于侧重考虑首长、迎宾活动,而忽

视一般旅客的基本使用。

总之,交通人流的组织要以人为主,以最大限度地方便主要使用者为原则,应该顺应人的活动,不是要人们去勉强地接受或服从建筑师所强加的“安排”。正因为“人的活动路线”是设计的主导线,因此,交通流线的组织就直接影响到建筑空间的布局。在明确“主导线”的基本原则后,一般在平面空间布局时,交通流线的组织应具体考虑以下几点要求:

⑴ 不同性质的流线应明确分开,避免相互干扰。这就要做到:使主要活动人流线不与内部工作人流线或服务供应线相交叉;其次,主要活动人流线中,有时还要将不同对象的流线适当的分开;此外,在集中人流的情况下,一般应将进入人流线与外出人流线分开。不出现交叉、聚集、“瓶子口”的现象。

⑵流线的组织应符合使用程序,力求流线简捷明确、通畅,不迂回,最大限度地缩短流线,这对每一类公共建筑设计都是重要的,直接影响着平面布局和房间的布置。譬如说,在食堂的设计中,交通流线的组织就要根据用膳者洗涤、存取餐具及买饭菜的使用程序,使用膳者进到食堂后能方便地取餐具 — 洗手 — 买饭菜。因此,备餐处应尽量接近入口。

在车站建筑设计中,人流路线的组织一般要符合进站和出站的使用程序。进站旅客流线就应符合问讯 — 售票 — 寄行李 — 候车 — 检票等活动程序。出口路线就要使出站后能方便地到行李提取处或小件寄存处,并且能尽快地通到市内公共汽车站。在图书馆的设计中,人流路线的组织就要使读者方便地通达借书厅及阅览室,并尽可能地缩短运书的距离,缩短借书的时间。

⑶流线组织,要有灵活性,以创造一定的灵活使用的条件。因为在实际工作中,由情况的变化,建筑内部的使用安排经常是要调整的。譬如说车站,既要考虑平时人流的于组织,又要考虑节日期间的安排;图书馆设计 ( 尤其是大学图书馆 ) 既要考虑全馆开放人流的组织又要考虑局部开放 ( 如大学图书馆在寒暑假期间 ) ,而不影响其他不开放部分的管理;在展览建筑中,这种流线的组织的灵活性尤为重要。它既要保证参观者能有一定的顺序参观各个陈列室,又要使观众能自由地取舍,同时也便于既能全馆开放,也能局部使用的可能,不致因某一陈列室内部调整布置而影响全馆的开放。这种流线组织的灵活性直接影响到建筑布局及出入口的设置。以展览建筑为例,各个陈列室相套布置,参观路线很连贯,但是没有一点灵活性。一但调整某一陈列室的布置,全馆就不能开放。若采用一个交通枢纽,把几个陈列室连接起来,参观路线既连贯也具有灵活性,可中断开放任一个陈列室而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开放。此外,也可增加出入口,如北京美术馆,除设主要入口外,两侧还入了二个辅助入口,除了全馆统一安排陈列外,三个部分都能独立的开放。

当然,流线组织的连贯与灵活孰主孰次还要根据各个建筑物的性质而有所不同,这就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调查研究着手,区别对待。以展览建筑来讲,历史性博物馆由于陈列内容是断代的,连贯的,因此主要是考虑参观路线的连贯,而艺术陈列馆或展览馆则要求灵活性更多一些。

⑷ 流线组织与出入口设置必须与室外道路密切结合,二者不可分割,否则从单体平面上看流线组织可能是合理的,而从总平面上看可能就是不合理,或者反之。例如南京火车站的流线组织,由于城市交通主要来自西面,从总体看旅客进站应从候车大厅的西边门进,采用通过式路线进入站台,流线通顺、简捷,比较合理。但是,由于厕所、饮水处设在候车大厅的东端,这样安排流线就让厕所、饮水处在列队的前方,影响排队的秩序,从候车室内具体情况看,曾采用过从东边门进候车室的方式,管理秩序较方便,但流线曲折,行程增长。

3、流线组织的方式

⑴ 流线组织的基本方式:各类公共建筑中流线组织虽然各有自己的特点及要求,但也有共同要解决的问题,即把各种不同类型的流线分别予以合理组织以保证方便的联系和必要的分隔。因此,在流线组织方式上也有共同之处,综合各类公共建筑中实际采用的流线组织方式,不外乎以下三种基本方法:

a . 水平方向的组织:即把不同的流线组织在同一平面的不同区域,与前述水平功能分区是一致的。如在车站建筑中,将旅客进站流线和出站流线分开布置在两边;在商店中将顾客流线和货物流线分别布置于前部和后部;在展览建筑中,将参观流线和展品流线以前后或左右分开布置,等等。这种水平分区的流线组织垂直交通少,联系方便,避免大量人流的上上下下。在中小型的建筑中,这种方式较为简单,但对某些大型建筑来讲,单纯的水平方向组织可能不易解决复杂的交通问题或往往使平面布局复杂化。

b . 垂直方向的组织:即把不同的流线组织在不同的层上,以垂直方向把不同流线分开。如同前述,在车站建筑中将进站流线和出站流线分别布置于底层和二层;医院建筑中将门诊人流布置在底层,各病区人流按层组织在其上部;展览建筑中将展品流线组织在底层,把参观人流组织在二层以上,等等。这种垂直方向的流线组织,分工明确,可以简化平面,对较大型的建筑更为适合。但是它增加了垂直交通,同时分层布置要考虑荷载及人流量的大小 。一般讲,总是将荷载大,人流多的部分布置在下,而将荷载小,人流量少的置于上部。

c . 水平和垂直相结合的流线方式:即既在平面上划分不同的区域,又按层组织交通流线,常用于规模较大,流线较复杂的建筑物中。

流线组织方式的选择一般应根据建筑规模的大小,基地条件及设计者的构思来决定。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人流活动比较简单,多取水平方向的组织;规模较大,功能要求比较复杂,基地面积不大,或地形有高差时,常采用垂直方向的组织或水平和垂直相结合的流线组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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