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共筑中国梦·建设新鹤岗”系列文化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开展好以“写、画、唱、摄、赞”鹤岗为主要形式的文化活动,中共鹤岗市委宣传部、鹤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鹤岗日报社、鹤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鹤岗市作家协会、鹤岗市诗词楹联协会决定在全市联合举办“美丽、富强、文明、幸福鹤岗”主题征文比赛,即日起开始征稿。
一、征文要求
1.稿件要突出“共筑中国梦·建设新鹤岗”主题思想,反映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等具有我市特色的内容,要求思想性、艺术性俱佳。
2.短篇小说、散文、诗歌和诗词曲赋楹联等体裁均可。
3.每位作者参评作品不得超过两种体裁,同体裁作品仅限一部(篇)。
二、评选办法
1.征文比赛分门类设立奖项,优秀作品将在《鹤岗日报》、《春雨》、《鹤鸣词刊》等载体上陆续刊登。
2.部分获奖的诗词作品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排练,在中秋节前举办“圆中国梦·抒家乡情”诗歌朗诵会。
三、有关事项
1.征稿日期:从即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截止
2.作品报送地址:作品发送至http://swkzjw.com/mailto:[email protected]邮箱,来稿只收电子版(标明“美丽、富强、文明、幸福鹤岗”字样)联系人:陈其祥联系电话:3350012
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共筑中国梦·建设新鹤岗”系列文化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开展好以“写、画、唱、摄、赞”鹤岗为主要形式的文化活动,中共鹤岗市委宣传部、鹤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鹤岗日报社、鹤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鹤岗市作家协会、鹤岗市诗词楹联协会决定在全市联合举办“美丽、富强、文明、幸福鹤岗”主题征文比赛,即日起开始征稿。
一、征文要求
1.稿件要突出“共筑中国梦·建设新鹤岗”主题思想,反映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等具有我市特色的内容,要求思想性、艺术性俱佳。
2.短篇小说、散文、诗歌和诗词曲赋楹联等体裁均可。
3.每位作者参评作品不得超过两种体裁,同体裁作品仅限一部(篇)。
二、评选办法
1.征文比赛分门类设立奖项,优秀作品将在《鹤岗日报》、《春雨》、《鹤鸣词刊》等载体上陆续刊登。
2.部分获奖的诗词作品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排练,在中秋节前举办“圆中国梦·抒家乡情”诗歌朗诵会。
三、有关事项
1.征稿日期:从即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截止
2.作品报送地址:作品发送至http://swkzjw.com/mailto:[email protected]邮箱,来稿只收电子版(标明“美丽、富强、文明、幸福鹤岗”字样)联系人:陈其祥联系电话:335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