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协会会员规章制度
第一章 各成员须知
第一条:凡自愿加入各协会且道德品质良好的同学经考核登记后均可成为黄冈师范学院校社联论辩协会会员
第二条:本社团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如下
(1) 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参加或退出论辩协会
(2) 每次活动、例会必须准时到场。缺席、迟到、早退者均记录姓名
(3) 缺席、迟到、早退者必须事先前向社团负责人请假、说明理由。
(4) 无故缺席活动、例会超过3次则视为自动退会
(5) 不得擅自把非社团成员带入社团参加活动。
(6) 保持社团活动地点的整洁、干净。
(7) 极培养自己的优良的道德品质,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意识。
(8) 参加社团活动,处理好各成员间关系。
(9) 活动中热心帮助他人,自觉维护本社团形象
第三条:本社团成员所拥有的权利,如下
(1)社团成员有权力参加会长、副会长、以及负责人和干事的选举和被选举。参加被选举时应向选拔组提交申请,并最终在社团会议监督通过后方可生效。
(2)协会成员有权对社团工作和建设提建议对不满之处通过正确途径提出抗议。
(3)协会成员有自愿退出社团的权力,但应向本社团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纪录留档。
第二章:社团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制度经研究并于2010年9月1日正式实施
第二条:本协会制度适用所有成员,不分院系、职务、级别。
第三条:本协会实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本协会内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对抗部门对抗以及权力对抗.
第五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负责人、干事任期周期为一年。
第六条:对不执行协会的决议, 不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和做有损社团形象等直接或间接对社团的近期或长远构成损害行为的,将对会员依据此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出本协会。
第七条::对协会负责人和干事以及普通协会成员的选拔、奖励和处分, 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在社团会议上通报.
第八条:所有协会成员有权参加各种社团会议, 主动调查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第九条:本协会有权制定并修改此制度,并在起内部会议上通过方才有效.
第三章: 社团部及各协会量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实行量化管理制度。各成员一学期的总分为100 分,对违反纪律者,依照条例进行处罚,副会以上者则加倍处罚。凡量化成绩低于50 分的会长副会长解除其职
务,低于20分者的委员、干事及协会成员予以开除;
第二条:擅自离岗、退岗,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扣20 分;
第三条:委员或协会成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扣20 分/次;
第四条:工作时工作人员须按要求佩戴工作证,未按要求佩戴工作证者扣20 分 /次
第五条:使用文明用语,耐心与其他同学沟通,不得与他人发生冲突,后果 重者扣30 分/次;
第六条:有如下列情况者,每人次扣5 分:
(1)、值班及例会无故迟到、早退5 分以内;
(2)、对本职工作无故或借故拖延,情节尚不严重;
(3)、工作中出现可以避免失误,尚未对活动进行造成严重影响;
(4)、对于上交的计划、总结内容不详或不认真,附页不规范、不完整;
(5)、各成员须按时到岗, 须衣冠整洁,迟到者扣2.5 分/次,无故未到者扣5 分/次;
(6)、对于不认真做会议记录者;
第八条 有如下情形者,每人次扣10 分:
(1)、值班及例会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5 分钟以上;
(2 )、对本职工作或领导分配工作无故或借故拖延,造成工作延误;
(3)、对于不及时上交计划与总结者;
(4)、对于活动过程中,扰乱会场纪律、衣着不整、会中吸烟及其他扰乱会场秩序者。
第九条 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内部协商认定后,可酌情加5—15 分;
第十条 对社团工作或活动提出合理意见且被采纳,加5—10 分;
第十一条 在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加5 分;发现并解决问题加10 分; 第十二条 对于表现出色的协会成员,评选各种奖项
第四章 附则
一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黄冈师范学院校社联论辩协会对其保留修改权。 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黄冈师范学院校社联论辩协会。
三:本章程在试行过程中欢迎广大同学监督批评,提出意见。
论辩协会会员规章制度
第一章 各成员须知
第一条:凡自愿加入各协会且道德品质良好的同学经考核登记后均可成为黄冈师范学院校社联论辩协会会员
第二条:本社团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如下
(1) 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参加或退出论辩协会
(2) 每次活动、例会必须准时到场。缺席、迟到、早退者均记录姓名
(3) 缺席、迟到、早退者必须事先前向社团负责人请假、说明理由。
(4) 无故缺席活动、例会超过3次则视为自动退会
(5) 不得擅自把非社团成员带入社团参加活动。
(6) 保持社团活动地点的整洁、干净。
(7) 极培养自己的优良的道德品质,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意识。
(8) 参加社团活动,处理好各成员间关系。
(9) 活动中热心帮助他人,自觉维护本社团形象
第三条:本社团成员所拥有的权利,如下
(1)社团成员有权力参加会长、副会长、以及负责人和干事的选举和被选举。参加被选举时应向选拔组提交申请,并最终在社团会议监督通过后方可生效。
(2)协会成员有权对社团工作和建设提建议对不满之处通过正确途径提出抗议。
(3)协会成员有自愿退出社团的权力,但应向本社团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纪录留档。
第二章:社团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制度经研究并于2010年9月1日正式实施
第二条:本协会制度适用所有成员,不分院系、职务、级别。
第三条:本协会实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本协会内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对抗部门对抗以及权力对抗.
第五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负责人、干事任期周期为一年。
第六条:对不执行协会的决议, 不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和做有损社团形象等直接或间接对社团的近期或长远构成损害行为的,将对会员依据此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出本协会。
第七条::对协会负责人和干事以及普通协会成员的选拔、奖励和处分, 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在社团会议上通报.
第八条:所有协会成员有权参加各种社团会议, 主动调查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第九条:本协会有权制定并修改此制度,并在起内部会议上通过方才有效.
第三章: 社团部及各协会量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实行量化管理制度。各成员一学期的总分为100 分,对违反纪律者,依照条例进行处罚,副会以上者则加倍处罚。凡量化成绩低于50 分的会长副会长解除其职
务,低于20分者的委员、干事及协会成员予以开除;
第二条:擅自离岗、退岗,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扣20 分;
第三条:委员或协会成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扣20 分/次;
第四条:工作时工作人员须按要求佩戴工作证,未按要求佩戴工作证者扣20 分 /次
第五条:使用文明用语,耐心与其他同学沟通,不得与他人发生冲突,后果 重者扣30 分/次;
第六条:有如下列情况者,每人次扣5 分:
(1)、值班及例会无故迟到、早退5 分以内;
(2)、对本职工作无故或借故拖延,情节尚不严重;
(3)、工作中出现可以避免失误,尚未对活动进行造成严重影响;
(4)、对于上交的计划、总结内容不详或不认真,附页不规范、不完整;
(5)、各成员须按时到岗, 须衣冠整洁,迟到者扣2.5 分/次,无故未到者扣5 分/次;
(6)、对于不认真做会议记录者;
第八条 有如下情形者,每人次扣10 分:
(1)、值班及例会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5 分钟以上;
(2 )、对本职工作或领导分配工作无故或借故拖延,造成工作延误;
(3)、对于不及时上交计划与总结者;
(4)、对于活动过程中,扰乱会场纪律、衣着不整、会中吸烟及其他扰乱会场秩序者。
第九条 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内部协商认定后,可酌情加5—15 分;
第十条 对社团工作或活动提出合理意见且被采纳,加5—10 分;
第十一条 在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加5 分;发现并解决问题加10 分; 第十二条 对于表现出色的协会成员,评选各种奖项
第四章 附则
一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黄冈师范学院校社联论辩协会对其保留修改权。 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黄冈师范学院校社联论辩协会。
三:本章程在试行过程中欢迎广大同学监督批评,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