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现场保护的方式

犯罪现场保护的方式

【论文摘要】各种主体如何保护案发现场

【关键词】犯罪现场的保护 公民义务 国家所起的作用

犯罪现场,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地点和遗留有同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其他一切场所。任何犯罪活动都离不开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并且必然会使客观环境发生某种变化,此种由犯罪行为引起变化的客观环境,统称为犯罪现场。简而言之,犯罪现场,是指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变化了的客观环境的总称。在刑事侦查中,犯罪现场对于侦破案件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犯罪现场往往遗留有犯罪分子的相关信息,这对于我们寻找犯罪分子能提供很大的帮助,所以,犯罪现场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保护好犯罪现场,对于刑事侦查工作意义非凡。犯罪现场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客观反映,是犯罪证据的重要来源。案件发生后,对犯罪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使其保持着案件发生、发现时的状态,这对侦查人员分析判断案情,确定侦查范围和收集犯罪证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实践证明,现场保护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现场勘查的质量。凡是现场保护好的,侦查中提出的犯罪痕迹、物证就多,破案就准确;反之,若是犯罪现场没有及时保护起来,让他人破坏了,那么,这样的现场就有可能增加侦查工作的难度,甚至是误导侦查人员,从而使案件最后成为无头公案,这在我们刑事侦查中是极其严重的后果。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对犯罪现场的保护工作。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

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这表明,保护现场是每个机关、单位和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根据《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派出所的民警、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干部、街道和农村治安委员会的人员都负有保护犯罪现场的职责。这也就意味着,社会中的每个公民都负有保护犯罪现场的义务,这不是一种权利,而是每个中国公民应肩负的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犯罪现场的保护工作却往往是由公安机关的民警进行的,其他人员未能参与其中,甚至有些时候反而会起到反作用,不仅没有保护好犯罪现场,还可能不小心会破坏犯罪现场。这样,他们不仅仅没有完成自己的义务,反而会给案件的侦破工作带来阻力,甚至于破坏了现场之后,给侦查人员的工作带来不可磨灭的损失。因此,我们很有必要探究一下,非公安机关对于犯罪现场的保护方式,这样才能让普通大众更好的参与到其中,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力所能及的作用。那么,非公安机关人员该如何保护犯罪现场呢?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 作为个人来说,应该努力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掌握相关方面的常识。在刑事侦查活动中,坚持实行群众路线,这是我国刑事侦查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我国刑事侦查工作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国家刑事侦查工作的根本标志。实践也证明了,刑事侦查工作只有认真切实地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扎根于群众中去,才能及时、准确地揭露和证实犯罪,有效地制止和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在犯罪现场的保护中同样也是一样的,只有依靠

广大的人民群众才能使得犯罪现场得到最好的保护。而作为人民群众中的一员我们,必须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我们才能在需要的时刻出来协助办案人员保护现场,才能更好地为案件的侦破提供自己的力量。只有个人的法律素养提升上去了,在面对突发状况时,我们才能更好地进行处理,在没有办案人员的情况下保护好犯罪现场,为侦查人员到场接管做好相关的准备与工作,保留好原始的犯罪现场。若是我们没有相关的常识,那么可能就会在犯罪现场留下我们自己的痕迹,在侦查人员查明真相时会有一定的阻碍作用。并且可能由于我们没有相关的知识,从而导致原始的犯罪现场遭到破坏,不仅加大了侦破难度,甚至可能因此而导致案件无法侦破,让受害人的权利白白遭受侵害而无法得到保护,让有罪之人逃脱法网制裁,这样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所以,替身我们自身的法律素养,掌握保护犯罪现场的相关知识是对于公民个人、对于案件最后的侦破工作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2、 对于侦查机关而言,应该提高自身的办事效率。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公安机关是最重要的主体,而对于犯罪现场的保护,时间往往很重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保护起犯罪现场,往往能够得到更多的证据和材料,越往后面,所能得到的东西越少,因为有些证据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的,这也就表示了公安机关的办事效率的重要性了。在接到群众报案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并且组织力量进行保护起来,等待技术人员的到来,这点对于技术人员也是很重要的。在第一时间赶到犯罪现场,既能防止

其他人员对于现场的破坏,减少他人恶意的毁灭证据,也能够在现场进行排查,根据犯罪心理学来说,犯罪分子在犯完罪之后,往往会潜回犯罪现场查看,以确保自己犯罪目的的实现,而且也会关注相关的侦查人员的动向,用来掩藏自身。办案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可以就现场进行排查,而且能够从证人口中得到第一手的资料,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证人的记忆会慢慢模糊,从证人口中得到的口供真实性会下降,这样会影响侦查人员的侦查方向的。所以,相关单位应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这样才能提高破案的效率,才能更好的侦破案件。

3、 作为国家而言,应该加强普法工作的进行,进行法制宣传。法律是统治者意志的体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法律是我们人民集体意志的体现。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因此,加强普法工作,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个人所学毕竟是有限的,而且很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很少接触这类的事情,所以这一切就需要靠国家的力量来实现了。国家加强普法工作的进行,让公民能够拥有相应的法律知识,既是对于犯罪现场保护的一种方式,也同样是减少犯罪的一种方式,这样做能起到的作用远比个人去学习相关知识大得多,因为这是以国家的力量为支柱的,国家是其后盾,这样,我们对于犯罪现场的保护才能是最彻底最完善的,能起到的作用也是最大的。所以,在保护案发现场的过程中,国家加强普法宣传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保护好犯罪现场,是我们侦破案件的需求。只有全民参与犯罪现场的保护,那样,我们的案发现场才能保护的最完美,而这,需要的不仅仅是侦查机关的努力,更重要的还是群众的力量,是国家的支持。保护犯罪现场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应该好好的尽好自己的义务,这样,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参考文献;刑事侦查学第二版(杨殿生等编著)

法制与经济(上半月) 《青海金融》

犯罪现场保护的方式

【论文摘要】各种主体如何保护案发现场

【关键词】犯罪现场的保护 公民义务 国家所起的作用

犯罪现场,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地点和遗留有同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其他一切场所。任何犯罪活动都离不开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并且必然会使客观环境发生某种变化,此种由犯罪行为引起变化的客观环境,统称为犯罪现场。简而言之,犯罪现场,是指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变化了的客观环境的总称。在刑事侦查中,犯罪现场对于侦破案件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犯罪现场往往遗留有犯罪分子的相关信息,这对于我们寻找犯罪分子能提供很大的帮助,所以,犯罪现场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保护好犯罪现场,对于刑事侦查工作意义非凡。犯罪现场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客观反映,是犯罪证据的重要来源。案件发生后,对犯罪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使其保持着案件发生、发现时的状态,这对侦查人员分析判断案情,确定侦查范围和收集犯罪证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实践证明,现场保护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现场勘查的质量。凡是现场保护好的,侦查中提出的犯罪痕迹、物证就多,破案就准确;反之,若是犯罪现场没有及时保护起来,让他人破坏了,那么,这样的现场就有可能增加侦查工作的难度,甚至是误导侦查人员,从而使案件最后成为无头公案,这在我们刑事侦查中是极其严重的后果。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对犯罪现场的保护工作。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

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这表明,保护现场是每个机关、单位和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根据《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派出所的民警、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干部、街道和农村治安委员会的人员都负有保护犯罪现场的职责。这也就意味着,社会中的每个公民都负有保护犯罪现场的义务,这不是一种权利,而是每个中国公民应肩负的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犯罪现场的保护工作却往往是由公安机关的民警进行的,其他人员未能参与其中,甚至有些时候反而会起到反作用,不仅没有保护好犯罪现场,还可能不小心会破坏犯罪现场。这样,他们不仅仅没有完成自己的义务,反而会给案件的侦破工作带来阻力,甚至于破坏了现场之后,给侦查人员的工作带来不可磨灭的损失。因此,我们很有必要探究一下,非公安机关对于犯罪现场的保护方式,这样才能让普通大众更好的参与到其中,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力所能及的作用。那么,非公安机关人员该如何保护犯罪现场呢?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 作为个人来说,应该努力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掌握相关方面的常识。在刑事侦查活动中,坚持实行群众路线,这是我国刑事侦查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我国刑事侦查工作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国家刑事侦查工作的根本标志。实践也证明了,刑事侦查工作只有认真切实地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扎根于群众中去,才能及时、准确地揭露和证实犯罪,有效地制止和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在犯罪现场的保护中同样也是一样的,只有依靠

广大的人民群众才能使得犯罪现场得到最好的保护。而作为人民群众中的一员我们,必须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我们才能在需要的时刻出来协助办案人员保护现场,才能更好地为案件的侦破提供自己的力量。只有个人的法律素养提升上去了,在面对突发状况时,我们才能更好地进行处理,在没有办案人员的情况下保护好犯罪现场,为侦查人员到场接管做好相关的准备与工作,保留好原始的犯罪现场。若是我们没有相关的常识,那么可能就会在犯罪现场留下我们自己的痕迹,在侦查人员查明真相时会有一定的阻碍作用。并且可能由于我们没有相关的知识,从而导致原始的犯罪现场遭到破坏,不仅加大了侦破难度,甚至可能因此而导致案件无法侦破,让受害人的权利白白遭受侵害而无法得到保护,让有罪之人逃脱法网制裁,这样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所以,替身我们自身的法律素养,掌握保护犯罪现场的相关知识是对于公民个人、对于案件最后的侦破工作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2、 对于侦查机关而言,应该提高自身的办事效率。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公安机关是最重要的主体,而对于犯罪现场的保护,时间往往很重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保护起犯罪现场,往往能够得到更多的证据和材料,越往后面,所能得到的东西越少,因为有些证据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的,这也就表示了公安机关的办事效率的重要性了。在接到群众报案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并且组织力量进行保护起来,等待技术人员的到来,这点对于技术人员也是很重要的。在第一时间赶到犯罪现场,既能防止

其他人员对于现场的破坏,减少他人恶意的毁灭证据,也能够在现场进行排查,根据犯罪心理学来说,犯罪分子在犯完罪之后,往往会潜回犯罪现场查看,以确保自己犯罪目的的实现,而且也会关注相关的侦查人员的动向,用来掩藏自身。办案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可以就现场进行排查,而且能够从证人口中得到第一手的资料,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证人的记忆会慢慢模糊,从证人口中得到的口供真实性会下降,这样会影响侦查人员的侦查方向的。所以,相关单位应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这样才能提高破案的效率,才能更好的侦破案件。

3、 作为国家而言,应该加强普法工作的进行,进行法制宣传。法律是统治者意志的体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法律是我们人民集体意志的体现。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因此,加强普法工作,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个人所学毕竟是有限的,而且很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很少接触这类的事情,所以这一切就需要靠国家的力量来实现了。国家加强普法工作的进行,让公民能够拥有相应的法律知识,既是对于犯罪现场保护的一种方式,也同样是减少犯罪的一种方式,这样做能起到的作用远比个人去学习相关知识大得多,因为这是以国家的力量为支柱的,国家是其后盾,这样,我们对于犯罪现场的保护才能是最彻底最完善的,能起到的作用也是最大的。所以,在保护案发现场的过程中,国家加强普法宣传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保护好犯罪现场,是我们侦破案件的需求。只有全民参与犯罪现场的保护,那样,我们的案发现场才能保护的最完美,而这,需要的不仅仅是侦查机关的努力,更重要的还是群众的力量,是国家的支持。保护犯罪现场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应该好好的尽好自己的义务,这样,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参考文献;刑事侦查学第二版(杨殿生等编著)

法制与经济(上半月) 《青海金融》


相关内容

  • 犯罪现场勘查简答题
  • 简答题 1. 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可据以收集电子物证的场所包括哪些? ①犯罪行为人在犯罪前.犯罪中和犯罪后的相关活动可能被监控装置所摄取的场所: ②犯罪行为人在犯罪前.犯罪中和犯罪后所涉足的使用或者可能使用了通信工具的相关场所: ③犯罪行为人在犯罪前.犯罪中和犯罪后使用或可能使用了计算机系统的场所. ...

  • 防范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应急预案
  • 玫瑰物业 防范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和预防对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在办税大厅及办公楼发生人极端暴力犯罪时,能有效控制局面迅速有序地处理事件,减少一切不良影响和损失,明晰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及处理流程,切实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维持和平国税局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 ...

  • 狱内侦查学习题
  • 狱内侦查学 主观题 一名词解释 每小题2分,共10分 1施. 2.现场访问:这里是指狱内侦查人员依法深入作案地点及其周围,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进行查访询问的一项侦查活动. 3 4. 的又犯罪活动而实施的专门工作和有关措施. 5. 狱内突发事件,一般是指罪犯在监狱内故意制造和实施的危及监狱和他人安全的突 ...

  • 反暴反恐应急预案
  • 冯贝堡中心小学反恐反暴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处置校园内恐怖活动的发生,进一步打击恐怖活动,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最大限度地保障校内人员(包括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本预案指的恐怖活动是指发生在校园内的人为制造的一切危害社 ...

  • 暴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中学暴力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对暴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处置暴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侯峰 总指挥 副组长:乌尼尔别克 副总指挥 组 员:刘东江 总指挥.副 ...

  • 抢劫案件现场勘查及办案程序讲解
  • 第一章 抢劫案件现场勘查 第一节 抢劫犯罪案件的现场访问 一.抢劫犯罪案件现场访问的对象和内容 抢劫犯罪案件的现场访问,是指侦查人员在抢劫案件现场勘查过程中 依法对被害人和证人进行正面查询的一项侦查活动.现场访问是发现.收集抢劫犯罪线索和证据的重要途径.现场访问要以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为对象,通过对案发 ...

  • 公安业务知识重点
  • 警察产生的条件:1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经济.2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阶级条件.3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社会条件.4国家机器的形成,政治条件. 公安机关的性质:1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2公安机关是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机关.3公安具有武装性质 二十公:公 ...

  • 公安业务必记常识
  • 公安业务必记常识 1简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权限 仅6条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 ...

  • 狱内侦查题目和答案
  • 狱内侦查题目和答案.txt -你脚踏俩只船, 你划得真漂亮.- 每个说不想恋爱的人 心里都装着一个不可能的人.我心疼每一个不快乐却依然在笑的孩子.(有没有那么一个人,看透我在隐身,知道我在等人.一.单项选择题 1.贪污负责实施狱内侦查的机关是(监狱) 2.本书中所说的"狱内"是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