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管理责任的处罚规定及业绩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对商品的管理,严格划分商品在本商场流通过程中相关部分及人员的分工、权力与责任,降低损耗,节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一.商品在本商场的流通过程;是指商品自进入本商场时起至离开本商场时止的过程。
二.本公司对商品的管理实行“实物负责制,责任到个人”的管理办法,各部门必须做到“票据管物,帐物相符”。
三.本公司对商品管理的责任划分原则是:责任随货走,货在谁手上出了问题就由谁负责。
四.本公司规定:商品在交给营运部以前,出了问题由收货及仓管部门负责。商品在交给营运部以后,出了问题由营运部负责。商品在收货部管理期间,出了问题由收货部负责。对责任人的调查处理工作由防损部负责上交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若找不出负责人,则由该部门的经理、主管、领班按5:3:2的比例赔偿损失。总经理拥有对负责人减免处罚的权力。个人赔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每月2000元,超过部分予以赦免。
五.货物在运输过程,若由防损员押运,则由防损员负责承担货物的安全损失赔偿责任。若无防损员押运,则货物的安全损失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承担。
六.货物在运输过称中,由于保护不当、装载不当、行驶不当、驾驶员技术失误及承运人本人处理不当所造成的商品损失,则由承运人负
责当场赔偿。
七.货物因野蛮装卸及搬运所造成的损失,由卸物的装卸人员当场赔偿所造成损失的30%。
八.商品的验收抽检率不低于5%。若因验货员工作失误,把不合格商品验收进场而造成的损失,则由验货员负责赔偿,但是若能索赔成功,则可将索赔得款冲减或退还赔偿金额。
九.商品在仓库保管期间:
1. 若出现数量上的短少,则由实物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2. 若出现数量上的升溢,则由实物负责人造表报经主管、经理批准后,作为赠品入账。
3. 仓库若出现被盗事故,则根据事故的大小原因,由仓库防损员负责赔偿损失,若追回赃物或赃款,则可冲减或退还赔偿金额。
4. 商品若因维护方法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则由实物负责人负责赔偿损失的80%。
5. 仓库若因出现虫害、鼠害、漏雨、水浸、地面潮湿、高温等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则按损失情况的50%根据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罚:
A. 事故出现前,仓库人员没有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没有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书面汇报,则由损失所涉及的保管员、领班、主管、经理承担赔偿责任。
B. 若事故出现前,整改报告已打出,则由上级领导在48小时内作出答复,行政部在72小时内完成整改施工,谁耽误时间,则由谁负责赔偿此段时间所造成的损失。
6. 所有仓库商品,必须在商品保质期的后1/5时间前,向总管副总开列出即将到期失效商品的明细表,一式三份,主管副总签字后,一份自存,一份传营运部,一份传采购部。若因没有及时上报即将到期商品的明细表而导致的商品过期失效而造成的损失,则由实物保管人负责赔偿损失的30%~100%。
7. 商品调出仓库后,所发现的短少、升溢和破损的问题,则由收货人负责,仓库保管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8. 商品调出仓库后,若发现商品的质量出现问题,收货人必须在三天之内(生鲜食品必须在6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经上级调查确认后,由仓库负责。限期过后再提出报告,则不予受理,所出现的问题由收货人负责赔偿。
十.商品在运营部的管理责任:
1. 营运部在收到商品后,若出现数量上的短少、升溢和商品破损问题,则由营运部收货人负责赔偿损失。
2. 营运部在收到商品后,若发现商品的质量存在问题,收货人必须在三天之内(生鲜食品必须在6小时之内)提出书面报告,经上级调查确认后,由供货人负责。限期过后再提出报告,则不予受理,所出现的损失由收货人负责赔偿。
3. 营运部员工在工作期间打碎商品,则由营运部打碎商品的员工按商品进价进行赔偿。
4. 非超市区域若出现商品丢失问题,则由实物负责人负责全额赔偿。
5. 超市区域若出现商品丢失问题,则由营运部或防损部填写被盗商品
处理单一式三份,防损部负责调查落实、注明原因、签字后,一份送防损部,一份送收货部作库存调整,一份送营运部作帐。
6. 员工若发现被偷吃、偷拿走的商品的残余包装及痕迹,要立即捡拾后交给领导或防损部,任何人不准私自将其丢进垃圾桶或给予销毁,防损部搜集并登记填写《被盗商品处理单》,并将残余外包装送收货部销毁。
7. 超市区域被盗商品损失金额,由营运部商品所属柜组人员负责赔偿50%,由防损部负责赔偿40%,收银部负责赔偿10%。对小偷的罚款,可在账面上冲抵防损部的赔款金额,每盘点一次,则结清一次。
8. 除便衣防损员外,凡是制服防损员及其他员工在商场内每捉住一个小偷,公司总经理在三天内提出罚款金额的50%奖励有功人员,并记三等功一次。
9. 非超市区域的商品,若因维护方法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其损失金额由实物负责人负责赔偿损失。
10. 超市区域的商品,若因维护方法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其损失金额由柜组领班与主管按7:3的比例负责赔偿损失。
11. 所有即将到期失效的商品,实物负责人或柜组领班,必须提前30天开列出将到期失效商品的明细表,一式三份,报经主管、经理,副总经理在48小时内完成签字批复处理意见后,一份送采购部,一份部门存查,一份柜组存档。采购部在48小时内拿出处理意见,经报批准后传给营运部,营运部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配合工作。在以上工作环节中,每耽误一天,对该环节的责任人罚款100元。
12. 营运部没有按规定时间打报告而造成的商品到期失效的损失,则由实物负责人、组长、主管、经理按4:3:2:1的比例赔偿损失金额。
13. 采购员若没有遵照领导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过期失效商品的调换索赔工作,则由采购员负责赔偿损失金额。采购员若能在日后追回索赔款,则可返还采购员所交的赔偿金。
14. 若顾客在商场内撕开、打碎、损坏了商品,或因顾客的原因导致商品不能按原价售出,则由顾客按商品的零售价购回该商品。
15. 若商品被损坏后,没有找出责任人承担责任,则由商品所属柜组的当班人员负责赔偿损失金额。
16. 营业员发现商品质量有问题,或发现由于生产厂家在生产中可能造成的问题,则必须在三天之内将该批商品移交给收货部处理,每逾期一天,对该柜组领班罚100元。
17. 营运部各部门每月盘点一次商品损耗金额,若当月商品损耗金额超过当月销售金额的5‰. 则超过部分由营运部主管及组长按4:6的比例赔偿商品损耗金额的10%,该货区营业员赔偿50%,防损部30%,收银部10%。
18. 营运部发生的商品长短款问题,由营运部负责人负责追讨和赔偿。
19. 生鲜称重散装食品的损耗率不得超过1%,超过部分由部门主管、组长、实物负责人按照2:3:5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商品在收货部的管理责任:
1. 凡是收货办、仓库、营运部、服务台送至收货部的问题商品,必须
在48小时内完成造单、报批、库存、调整及传递工作。凡因收货部误期而造成的商品损失,则由收货部负责赔偿损失。
2. 财务部收到收货部发出的扣款通知后,若在三十日内没有完成任务,则由收货部负责处理索赔或换货商品,其处理过程中所导致的商品损失金额由采购员全额赔款。
3. 收货部若发现单项商品的报损率超过1%。则立即通知采购部要求供应商给予补偿,否则由采购员赔偿损失。若该采购员的整体报损率超过5%,则通知采购部立即撤换该采购员,并由该采购员负责赔偿超出部分的损失。
十二.购物袋若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顾客所购商品在未出在未出商场大门前而发生的摔碎损失,则由防损员或导购小组立即捡拾后上交领班做好事故登记,报告一式四份,上交防损部,防损部调查确认后签字,一份防损部自留,一份送客服部负责为顾客换商品,一份随损失商品送收货部做库存调整,一份送行政部负责追讨购物袋供应商的赔偿。
十三.采购员在外地先款后货发回给公司的商品。装车前必须严格把好交接验收关,货到本公司验收入库时所发现的商品损失由采购员全额赔偿。若因运输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则由承运人负责全额赔偿。追讨工作由收货部负责。
十四.验货过程中所发生的长短货问题,由收货办、收货部遵照公司规定输办理。
十五.商品损失的计算口径为对顾客按商品零售价计算,对其他人员
按成本进货价计算。
十六.赔偿金额的收缴程序:
发现商品损失→区域领班及主管填写《商品损失调查处理单》一式四份→责任人签字→本部门经理签字→防损部签字第一联送财务部→第二联送收货部→第三联送防损部→第四联本部门存查→责任人到财务部缴款→并由财务部单独建账→收货部负责库存调整→本部门负责作帐→结束。附:《商品损失调查处理单》样本。 十七.对赔偿及罚款的追缴工作由防损部负责执行。
十八.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英利购物广场 2014年2月10日
关于商品管理责任的处罚规定及业绩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对商品的管理,严格划分商品在本商场流通过程中相关部分及人员的分工、权力与责任,降低损耗,节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一.商品在本商场的流通过程;是指商品自进入本商场时起至离开本商场时止的过程。
二.本公司对商品的管理实行“实物负责制,责任到个人”的管理办法,各部门必须做到“票据管物,帐物相符”。
三.本公司对商品管理的责任划分原则是:责任随货走,货在谁手上出了问题就由谁负责。
四.本公司规定:商品在交给营运部以前,出了问题由收货及仓管部门负责。商品在交给营运部以后,出了问题由营运部负责。商品在收货部管理期间,出了问题由收货部负责。对责任人的调查处理工作由防损部负责上交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若找不出负责人,则由该部门的经理、主管、领班按5:3:2的比例赔偿损失。总经理拥有对负责人减免处罚的权力。个人赔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每月2000元,超过部分予以赦免。
五.货物在运输过程,若由防损员押运,则由防损员负责承担货物的安全损失赔偿责任。若无防损员押运,则货物的安全损失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承担。
六.货物在运输过称中,由于保护不当、装载不当、行驶不当、驾驶员技术失误及承运人本人处理不当所造成的商品损失,则由承运人负
责当场赔偿。
七.货物因野蛮装卸及搬运所造成的损失,由卸物的装卸人员当场赔偿所造成损失的30%。
八.商品的验收抽检率不低于5%。若因验货员工作失误,把不合格商品验收进场而造成的损失,则由验货员负责赔偿,但是若能索赔成功,则可将索赔得款冲减或退还赔偿金额。
九.商品在仓库保管期间:
1. 若出现数量上的短少,则由实物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2. 若出现数量上的升溢,则由实物负责人造表报经主管、经理批准后,作为赠品入账。
3. 仓库若出现被盗事故,则根据事故的大小原因,由仓库防损员负责赔偿损失,若追回赃物或赃款,则可冲减或退还赔偿金额。
4. 商品若因维护方法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则由实物负责人负责赔偿损失的80%。
5. 仓库若因出现虫害、鼠害、漏雨、水浸、地面潮湿、高温等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则按损失情况的50%根据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罚:
A. 事故出现前,仓库人员没有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没有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书面汇报,则由损失所涉及的保管员、领班、主管、经理承担赔偿责任。
B. 若事故出现前,整改报告已打出,则由上级领导在48小时内作出答复,行政部在72小时内完成整改施工,谁耽误时间,则由谁负责赔偿此段时间所造成的损失。
6. 所有仓库商品,必须在商品保质期的后1/5时间前,向总管副总开列出即将到期失效商品的明细表,一式三份,主管副总签字后,一份自存,一份传营运部,一份传采购部。若因没有及时上报即将到期商品的明细表而导致的商品过期失效而造成的损失,则由实物保管人负责赔偿损失的30%~100%。
7. 商品调出仓库后,所发现的短少、升溢和破损的问题,则由收货人负责,仓库保管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8. 商品调出仓库后,若发现商品的质量出现问题,收货人必须在三天之内(生鲜食品必须在6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经上级调查确认后,由仓库负责。限期过后再提出报告,则不予受理,所出现的问题由收货人负责赔偿。
十.商品在运营部的管理责任:
1. 营运部在收到商品后,若出现数量上的短少、升溢和商品破损问题,则由营运部收货人负责赔偿损失。
2. 营运部在收到商品后,若发现商品的质量存在问题,收货人必须在三天之内(生鲜食品必须在6小时之内)提出书面报告,经上级调查确认后,由供货人负责。限期过后再提出报告,则不予受理,所出现的损失由收货人负责赔偿。
3. 营运部员工在工作期间打碎商品,则由营运部打碎商品的员工按商品进价进行赔偿。
4. 非超市区域若出现商品丢失问题,则由实物负责人负责全额赔偿。
5. 超市区域若出现商品丢失问题,则由营运部或防损部填写被盗商品
处理单一式三份,防损部负责调查落实、注明原因、签字后,一份送防损部,一份送收货部作库存调整,一份送营运部作帐。
6. 员工若发现被偷吃、偷拿走的商品的残余包装及痕迹,要立即捡拾后交给领导或防损部,任何人不准私自将其丢进垃圾桶或给予销毁,防损部搜集并登记填写《被盗商品处理单》,并将残余外包装送收货部销毁。
7. 超市区域被盗商品损失金额,由营运部商品所属柜组人员负责赔偿50%,由防损部负责赔偿40%,收银部负责赔偿10%。对小偷的罚款,可在账面上冲抵防损部的赔款金额,每盘点一次,则结清一次。
8. 除便衣防损员外,凡是制服防损员及其他员工在商场内每捉住一个小偷,公司总经理在三天内提出罚款金额的50%奖励有功人员,并记三等功一次。
9. 非超市区域的商品,若因维护方法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其损失金额由实物负责人负责赔偿损失。
10. 超市区域的商品,若因维护方法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其损失金额由柜组领班与主管按7:3的比例负责赔偿损失。
11. 所有即将到期失效的商品,实物负责人或柜组领班,必须提前30天开列出将到期失效商品的明细表,一式三份,报经主管、经理,副总经理在48小时内完成签字批复处理意见后,一份送采购部,一份部门存查,一份柜组存档。采购部在48小时内拿出处理意见,经报批准后传给营运部,营运部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配合工作。在以上工作环节中,每耽误一天,对该环节的责任人罚款100元。
12. 营运部没有按规定时间打报告而造成的商品到期失效的损失,则由实物负责人、组长、主管、经理按4:3:2:1的比例赔偿损失金额。
13. 采购员若没有遵照领导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过期失效商品的调换索赔工作,则由采购员负责赔偿损失金额。采购员若能在日后追回索赔款,则可返还采购员所交的赔偿金。
14. 若顾客在商场内撕开、打碎、损坏了商品,或因顾客的原因导致商品不能按原价售出,则由顾客按商品的零售价购回该商品。
15. 若商品被损坏后,没有找出责任人承担责任,则由商品所属柜组的当班人员负责赔偿损失金额。
16. 营业员发现商品质量有问题,或发现由于生产厂家在生产中可能造成的问题,则必须在三天之内将该批商品移交给收货部处理,每逾期一天,对该柜组领班罚100元。
17. 营运部各部门每月盘点一次商品损耗金额,若当月商品损耗金额超过当月销售金额的5‰. 则超过部分由营运部主管及组长按4:6的比例赔偿商品损耗金额的10%,该货区营业员赔偿50%,防损部30%,收银部10%。
18. 营运部发生的商品长短款问题,由营运部负责人负责追讨和赔偿。
19. 生鲜称重散装食品的损耗率不得超过1%,超过部分由部门主管、组长、实物负责人按照2:3:5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商品在收货部的管理责任:
1. 凡是收货办、仓库、营运部、服务台送至收货部的问题商品,必须
在48小时内完成造单、报批、库存、调整及传递工作。凡因收货部误期而造成的商品损失,则由收货部负责赔偿损失。
2. 财务部收到收货部发出的扣款通知后,若在三十日内没有完成任务,则由收货部负责处理索赔或换货商品,其处理过程中所导致的商品损失金额由采购员全额赔款。
3. 收货部若发现单项商品的报损率超过1%。则立即通知采购部要求供应商给予补偿,否则由采购员赔偿损失。若该采购员的整体报损率超过5%,则通知采购部立即撤换该采购员,并由该采购员负责赔偿超出部分的损失。
十二.购物袋若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顾客所购商品在未出在未出商场大门前而发生的摔碎损失,则由防损员或导购小组立即捡拾后上交领班做好事故登记,报告一式四份,上交防损部,防损部调查确认后签字,一份防损部自留,一份送客服部负责为顾客换商品,一份随损失商品送收货部做库存调整,一份送行政部负责追讨购物袋供应商的赔偿。
十三.采购员在外地先款后货发回给公司的商品。装车前必须严格把好交接验收关,货到本公司验收入库时所发现的商品损失由采购员全额赔偿。若因运输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则由承运人负责全额赔偿。追讨工作由收货部负责。
十四.验货过程中所发生的长短货问题,由收货办、收货部遵照公司规定输办理。
十五.商品损失的计算口径为对顾客按商品零售价计算,对其他人员
按成本进货价计算。
十六.赔偿金额的收缴程序:
发现商品损失→区域领班及主管填写《商品损失调查处理单》一式四份→责任人签字→本部门经理签字→防损部签字第一联送财务部→第二联送收货部→第三联送防损部→第四联本部门存查→责任人到财务部缴款→并由财务部单独建账→收货部负责库存调整→本部门负责作帐→结束。附:《商品损失调查处理单》样本。 十七.对赔偿及罚款的追缴工作由防损部负责执行。
十八.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英利购物广场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