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派遣回原籍报到申请表
填表说明:
1、 请如实填写申请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填妥后请于交学院辅导员处(毕业当年7月15日前学院
统一汇总办理,学院意见需填写,7月15日后学生个人办理,学院意见可不填);
2、 回生源地报到证办理后,在规定时间内至有关部门办理户籍、档案迁移手续。若就业后务必第一时间
将就业协议或合同复印件(指合同就业者)送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可委托他人或快递,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综合楼505)
3、 有关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可登录研究生处网站学位与就业板块中的就业政策
http://yjsc.shnu.edu.cn/Default.aspx?tabid=1400。
毕业生派遣回原籍报到申请表
填表说明:
1、 请如实填写申请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填妥后请于交学院辅导员处(毕业当年7月15日前学院
统一汇总办理,学院意见需填写,7月15日后学生个人办理,学院意见可不填);
2、 回生源地报到证办理后,在规定时间内至有关部门办理户籍、档案迁移手续。若就业后务必第一时间
将就业协议或合同复印件(指合同就业者)送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可委托他人或快递,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综合楼505)
3、 有关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可登录研究生处网站学位与就业板块中的就业政策
http://yjsc.shnu.edu.cn/Default.aspx?tabid=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