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 工程需要乙方供应预拌混凝土,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的政策、法规、条例规定,经协商后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信守,具体条款如下 :
表一 商品混凝土单价:元/m3 :(不含税)
二、混凝土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
2.1供货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供应,至该工程混凝土供应结束止。
2.2交货地点:乙方混凝土运到甲方承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含运距 公里。
超出运距 / 公里,乙方每立方米另收取 / 元,共计 / 元。
2.3交货数量及验收方法: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数量,以随车“交货单”为凭证,由甲方
指定 (电话: )在砼发货单上签字验收及办理签证,作为混凝土实际供应数量的结算依据。(甲方指定人员不在时,应由持有甲方指定授权书的人代为签证、授权书应交给乙方备案)。对交货数量如有异议的可按本合同7.5条规定采用随机抽查核定。
2.4工地运输:
2.4.1手推车□、翻斗车□、井架手推车□、塔吊及吊罐□由甲方负责。
2.4.2泵送混凝土卸料口,由甲方负责。
三、预拌混凝土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检验:
3.1预拌混凝土质量按国标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和海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海口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2交货检验费用:在交货地点,标养试件由双方检验人员和监理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共同取
样,制作试件并标识明确后,由施工方暂时保管,试块在工地静臵24小时后拆模。试块由工地送至标准养护地点标养,混凝土养护龄期到达时,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及监理,派人员到规定的检测地点共视检测、签认,其运费、养护费及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条件、拆模试件的制作由甲方负责承做,但必须通知乙方现场质检员旁站,其运费、养护费及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4.2泵送管道的水平、垂直输送及泵(非泵)送的坍落度增加费用另行收取。
五、预拌混凝土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5.1货款结算:乙方根据甲方现场签认的交货验收单,编制当月一式肆份的对账结算单给甲
方确认签字,作为货款结算依据,如有异议,甲方应在三天内提出,否则逾期视为确认。
5.2乙方汽泵一次泵送混凝土量不足60 m3,按60 m3向甲方收取泵送费。
5.3乙方供应砂浆按450元/ m3向甲方收取。
5.4泵送费用: 37 m泵车 元/ m3,46 m泵车 元/ m3,52 m泵车 元/ m3,
5.5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供货前甲方先预付材料备料款 元。其余货款采用下列
第 D 项方式付款。
A、一次性付款,即供应前甲方一次性付清该批混凝土所需货款。
B、供货期限不足一个月,则在该工程项目供货结束后一周内一次性结清货款。
C、供货期限超过一个月,则按月结算,结算日为当月日(即 月 日至 月 日为一
个结算周期)。结算日后 日内甲方结清该结算周期所供混凝土的货款。
6.1甲方每月25日前要根据该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对预拌混凝土的需求情况,及时向乙方提
供次月的《月份混凝土供应计划》,并要求准确填写计划中的各栏目的内容,若浇筑部位和强度等填写错误,由甲方负责。
6.2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至少提前24小时),甲方要填写《生产联系单》,最终确认
所要求供应的混凝土浇筑部位、数量和各项技术参数,作为乙方生产供应混凝土的依据,若不能填写《生产联系单》,则必须致电销售部门 或传真 进行确认,或甲方对第一车混凝土交验单内容进行确认作为乙方继续生产和提供质量保证资料的依据;若更改原计划必须在生产前6小时通知乙方。
6.3每次供货前,甲方必须提前致电乙方调度室 确认混凝土送达的准确时间、强
度等级、塌落度及工程部位。混凝土送达工地后,甲乙双方要在20分钟内实测或目测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40分钟内做完试块,90分钟内应卸完毕,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卸料造成的质量问题或经济损失,一概由甲方负责。乙方对超时未卸完的余料有处臵权。甲方要指定专人负责验收,在核对交验单内容与实际无误后就在交验单上予以签认,届时甲方不签认,乙方驾驶员有权拒绝卸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另由甲方签认过的交验单出现误差(强度等级、塌落度及施工部位),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必须正确引导乙方搅拌运输车司机在预定的位臵卸料,如因甲方指挥失误,造成混凝土浇灌部位错误,乙方不负责,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若需改变混凝土技术性能,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有关人员,以便调整混凝土生产配合比。
6.4新工地首次使用的配合比开盘时,甲方要派人参加开盘鉴定,并在鉴定书上签字确认,
逾期未参加即视为确认。每批混凝土浇筑到最后15 m3时,甲方要准确提供尾数用量,及时通知在乙方现场人员或乙方厂内调度室,否则已拌出未用的混凝土由甲方签认。在每次浇筑时,允许有一车次不足8 m3,若超过,则加收30元/ m3空载费。
6.5若由于工地的供水、供电或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待工,等待时间超过三个小时,导致混
凝土拌和物坍落度损失太大不能使用需乙方处理,甲方要予以签认,其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在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车、泵车等机械设备所引起的扰民、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6甲方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障进入现场的乙方车辆、泵车及操作人员人身安全。保证
工地道路畅通,满足重车行驶要求。危险区域要设臵明显的警戒标识,车辆出入口要设臵交通指挥人员,还要提供良好的夜间照明。保证工地进出道口安全、文明、卫生。如甲方未提供以上条件而造成不良后果,因承担相应的责任。在非泵送现场,甲方要设臵较规范的卸料台。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应,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并应建立相应的洗车场地,以免出场车辆污染城市道路。
十、本合同在执行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需提供履约担保,另立履约
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协议)附件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 贰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
章后生效。待货款付清后,本合同履行完毕。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 工程需要乙方供应预拌混凝土,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的政策、法规、条例规定,经协商后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信守,具体条款如下 :
表一 商品混凝土单价:元/m3 :(不含税)
二、混凝土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
2.1供货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供应,至该工程混凝土供应结束止。
2.2交货地点:乙方混凝土运到甲方承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含运距 公里。
超出运距 / 公里,乙方每立方米另收取 / 元,共计 / 元。
2.3交货数量及验收方法: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数量,以随车“交货单”为凭证,由甲方
指定 (电话: )在砼发货单上签字验收及办理签证,作为混凝土实际供应数量的结算依据。(甲方指定人员不在时,应由持有甲方指定授权书的人代为签证、授权书应交给乙方备案)。对交货数量如有异议的可按本合同7.5条规定采用随机抽查核定。
2.4工地运输:
2.4.1手推车□、翻斗车□、井架手推车□、塔吊及吊罐□由甲方负责。
2.4.2泵送混凝土卸料口,由甲方负责。
三、预拌混凝土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检验:
3.1预拌混凝土质量按国标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和海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海口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2交货检验费用:在交货地点,标养试件由双方检验人员和监理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共同取
样,制作试件并标识明确后,由施工方暂时保管,试块在工地静臵24小时后拆模。试块由工地送至标准养护地点标养,混凝土养护龄期到达时,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及监理,派人员到规定的检测地点共视检测、签认,其运费、养护费及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条件、拆模试件的制作由甲方负责承做,但必须通知乙方现场质检员旁站,其运费、养护费及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4.2泵送管道的水平、垂直输送及泵(非泵)送的坍落度增加费用另行收取。
五、预拌混凝土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5.1货款结算:乙方根据甲方现场签认的交货验收单,编制当月一式肆份的对账结算单给甲
方确认签字,作为货款结算依据,如有异议,甲方应在三天内提出,否则逾期视为确认。
5.2乙方汽泵一次泵送混凝土量不足60 m3,按60 m3向甲方收取泵送费。
5.3乙方供应砂浆按450元/ m3向甲方收取。
5.4泵送费用: 37 m泵车 元/ m3,46 m泵车 元/ m3,52 m泵车 元/ m3,
5.5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供货前甲方先预付材料备料款 元。其余货款采用下列
第 D 项方式付款。
A、一次性付款,即供应前甲方一次性付清该批混凝土所需货款。
B、供货期限不足一个月,则在该工程项目供货结束后一周内一次性结清货款。
C、供货期限超过一个月,则按月结算,结算日为当月日(即 月 日至 月 日为一
个结算周期)。结算日后 日内甲方结清该结算周期所供混凝土的货款。
6.1甲方每月25日前要根据该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对预拌混凝土的需求情况,及时向乙方提
供次月的《月份混凝土供应计划》,并要求准确填写计划中的各栏目的内容,若浇筑部位和强度等填写错误,由甲方负责。
6.2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至少提前24小时),甲方要填写《生产联系单》,最终确认
所要求供应的混凝土浇筑部位、数量和各项技术参数,作为乙方生产供应混凝土的依据,若不能填写《生产联系单》,则必须致电销售部门 或传真 进行确认,或甲方对第一车混凝土交验单内容进行确认作为乙方继续生产和提供质量保证资料的依据;若更改原计划必须在生产前6小时通知乙方。
6.3每次供货前,甲方必须提前致电乙方调度室 确认混凝土送达的准确时间、强
度等级、塌落度及工程部位。混凝土送达工地后,甲乙双方要在20分钟内实测或目测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40分钟内做完试块,90分钟内应卸完毕,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卸料造成的质量问题或经济损失,一概由甲方负责。乙方对超时未卸完的余料有处臵权。甲方要指定专人负责验收,在核对交验单内容与实际无误后就在交验单上予以签认,届时甲方不签认,乙方驾驶员有权拒绝卸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另由甲方签认过的交验单出现误差(强度等级、塌落度及施工部位),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必须正确引导乙方搅拌运输车司机在预定的位臵卸料,如因甲方指挥失误,造成混凝土浇灌部位错误,乙方不负责,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若需改变混凝土技术性能,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有关人员,以便调整混凝土生产配合比。
6.4新工地首次使用的配合比开盘时,甲方要派人参加开盘鉴定,并在鉴定书上签字确认,
逾期未参加即视为确认。每批混凝土浇筑到最后15 m3时,甲方要准确提供尾数用量,及时通知在乙方现场人员或乙方厂内调度室,否则已拌出未用的混凝土由甲方签认。在每次浇筑时,允许有一车次不足8 m3,若超过,则加收30元/ m3空载费。
6.5若由于工地的供水、供电或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待工,等待时间超过三个小时,导致混
凝土拌和物坍落度损失太大不能使用需乙方处理,甲方要予以签认,其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在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车、泵车等机械设备所引起的扰民、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6甲方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障进入现场的乙方车辆、泵车及操作人员人身安全。保证
工地道路畅通,满足重车行驶要求。危险区域要设臵明显的警戒标识,车辆出入口要设臵交通指挥人员,还要提供良好的夜间照明。保证工地进出道口安全、文明、卫生。如甲方未提供以上条件而造成不良后果,因承担相应的责任。在非泵送现场,甲方要设臵较规范的卸料台。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应,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并应建立相应的洗车场地,以免出场车辆污染城市道路。
十、本合同在执行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需提供履约担保,另立履约
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协议)附件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 贰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
章后生效。待货款付清后,本合同履行完毕。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