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警察学院学生会改选的通知 各系部学生大队团总支、院学生会、各系部学生分会:
湖南警察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在院团委、学工处的正确指导下,在院学生会各部门、各系部学生分会和各区队委的共同努力下,在全院师生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充分发挥了院学生会的服务和管理职能。为了进一步推进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引导、服务青年学生的作用,保障学生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院团委、学工处经研究决定对院学生会主席团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学生干部岗位(部长以上)于今年9月初进行改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我院学生的选举和被选举热情,保证选举质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改选工作接受全院师生的共同监督,杜绝舞弊行为;坚持择优录取原则,努力为学生会选拔一批思想先进、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学生干部。 二、领导机构
由院团委、学工处、各系部学生大队团总支书记和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院学生会改选领导小组,领导组织本次改选。
三、改选岗位
1.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
2.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名;
3.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就业创业部、网络信息部、国旗班(班长)、广播站(站长)、文工团(团长)、警乐团(团长)、礼仪队(队长)、学习部、劳卫部、军体部、纪检督察部、女生部、心
理部、安保部、生活部部长各1名。
4.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四、竞选条件
1.具有湖南警察学院学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政治立场坚定;
3.遵守校纪校规,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意识,
4.在校无处分记录;
5.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6.对学生会的性质、任务及定位有较深的理解,工作积极主动,有强烈为同学服务的意识;
7.竞选主席团的同学需具有一年以上学生会工作经验;
8.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院学生会(含分会)、学社联干部优先聘用。
五、报名方式
1.由院团委、学工处或者院学生会推荐报名;
2.各系部学生大队团总支、学生分会推荐报名;
3.符合竞选条件的同学自主报名。
六、改选流程
1、报名(6月24日- 6月30日):报名参加竞选的学生,填写“湖南警察学院学生会竞选岗位报名表”(附件),“报名表”请到湖南警察学院官方网站团委动态中下载,并于6月30日下午5:30分之前上报至院学生会办公室。院团委、学工处和院学生会推荐人选材料集中上报,各系部学生大队推荐人选材料以系部为单位集中上报,自我推荐人员自行上报至院学生会办公室。
联系人:廖哲昕 [1**********]、[1**********]
高家姁 [1**********]
2、资格审查(7月1日-7月10日):在广泛征求大队长、指导员、各部门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审核自荐材料,确定候选人,并通知其参加竞职演讲。
3、竞职演讲(9月份):候选人依次进行每人3分钟的竞职演讲。演讲完毕后,由学生代表进行现场投票。
4、改选领导小组决议(9月份):学生会届内改选领导小组根据竞选票数,并结合个人综合素质和平时表现,听取大队意见,经集中评议,最终决定新一届院学生会干部名单。
5、考察公示(9月份):任用对象填写“湖南警察学院学生会干部登记表”报团总支、院团委、学工处审核。同时,对任用干部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七、其它
1.每个大队选出10名优秀学生干部作为学生代表参加投票。
2.新一届院学生会干部将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表现合格者将按相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共青团湖南警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湖南警察学院学生会岗位竞选报名表
关于湖南警察学院学生会改选的通知 各系部学生大队团总支、院学生会、各系部学生分会:
湖南警察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在院团委、学工处的正确指导下,在院学生会各部门、各系部学生分会和各区队委的共同努力下,在全院师生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充分发挥了院学生会的服务和管理职能。为了进一步推进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引导、服务青年学生的作用,保障学生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院团委、学工处经研究决定对院学生会主席团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学生干部岗位(部长以上)于今年9月初进行改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我院学生的选举和被选举热情,保证选举质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改选工作接受全院师生的共同监督,杜绝舞弊行为;坚持择优录取原则,努力为学生会选拔一批思想先进、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学生干部。 二、领导机构
由院团委、学工处、各系部学生大队团总支书记和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院学生会改选领导小组,领导组织本次改选。
三、改选岗位
1.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
2.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名;
3.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就业创业部、网络信息部、国旗班(班长)、广播站(站长)、文工团(团长)、警乐团(团长)、礼仪队(队长)、学习部、劳卫部、军体部、纪检督察部、女生部、心
理部、安保部、生活部部长各1名。
4.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四、竞选条件
1.具有湖南警察学院学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政治立场坚定;
3.遵守校纪校规,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意识,
4.在校无处分记录;
5.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6.对学生会的性质、任务及定位有较深的理解,工作积极主动,有强烈为同学服务的意识;
7.竞选主席团的同学需具有一年以上学生会工作经验;
8.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院学生会(含分会)、学社联干部优先聘用。
五、报名方式
1.由院团委、学工处或者院学生会推荐报名;
2.各系部学生大队团总支、学生分会推荐报名;
3.符合竞选条件的同学自主报名。
六、改选流程
1、报名(6月24日- 6月30日):报名参加竞选的学生,填写“湖南警察学院学生会竞选岗位报名表”(附件),“报名表”请到湖南警察学院官方网站团委动态中下载,并于6月30日下午5:30分之前上报至院学生会办公室。院团委、学工处和院学生会推荐人选材料集中上报,各系部学生大队推荐人选材料以系部为单位集中上报,自我推荐人员自行上报至院学生会办公室。
联系人:廖哲昕 [1**********]、[1**********]
高家姁 [1**********]
2、资格审查(7月1日-7月10日):在广泛征求大队长、指导员、各部门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审核自荐材料,确定候选人,并通知其参加竞职演讲。
3、竞职演讲(9月份):候选人依次进行每人3分钟的竞职演讲。演讲完毕后,由学生代表进行现场投票。
4、改选领导小组决议(9月份):学生会届内改选领导小组根据竞选票数,并结合个人综合素质和平时表现,听取大队意见,经集中评议,最终决定新一届院学生会干部名单。
5、考察公示(9月份):任用对象填写“湖南警察学院学生会干部登记表”报团总支、院团委、学工处审核。同时,对任用干部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七、其它
1.每个大队选出10名优秀学生干部作为学生代表参加投票。
2.新一届院学生会干部将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表现合格者将按相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共青团湖南警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湖南警察学院学生会岗位竞选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