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萩芦中心小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16年

1

2016年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归口管理制度

各校、园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二)执行国家、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工作的规定;

(三)研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消防发展规划、消防宣传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四)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学校贯彻消防法规,整改火灾隐患,总结、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五)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要季节、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对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负责各类会议筹备、文件起草等服务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2

(二)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组织、实施和协调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四)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师生、员工自防自救工作;

(七)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八)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其他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各学校、园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3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设置消防安全课程,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认知特点,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教育课,并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的在职培训内容;

(二)积极组织课外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小学每学年布置至少1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

(三)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宣传载体,常态性播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每月更新不少于1次,并在校内各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及消防安全提示;

(四)举办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活动契机,集中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五)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火场逃生自救要领。

四、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各学校、园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检查时应填写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部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4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备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能否使用;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及档案、图书、实验器材、精密仪器等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六)师生、员工用火及用电行为有无违章情况;

(七)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校医务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电脑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当加强夜间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指出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组织扑救。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专职管理员应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定期查看运行记录并进行测试,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整洁、卫生、有效。

(一)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对安全出口上锁;

5

(二)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严禁遮挡、覆盖或关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应确保灭火器定点摆放,不得随意挪动,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两次进行普查换药,并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四)应严格按照规划布局设置、迁移消防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埋压、圈占、挪用、损毁、移动、拆除消防栓或涂抹、粘贴、遮挡消防标识;

(五)应定期对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

(六)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安监部门、公安派出所在防火安全检查中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及时予以核查、消除并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并落实整改经费;

(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学校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自身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三)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6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园要对电器、燃气设备的使用及明火动用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二)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电器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进行测试;

(三)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四)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五)禁止在校园内使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六)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七)因特殊原因确需进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做到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八)校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师生、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7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校园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学校、园可根据办学规模和消防工作实际需要,在校内教职员工队伍中组建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开展培训,予以考核。

(一)义务消防员应接受业务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

(二)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对考核优秀者给予相应奖励。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8

学校应当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学校应组织全员学习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六)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七)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八)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九)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火灾扑救活动。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分。

萩芦中心小学 2016.3

9

萩芦中心小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16年

1

2016年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归口管理制度

各校、园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二)执行国家、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工作的规定;

(三)研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消防发展规划、消防宣传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四)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学校贯彻消防法规,整改火灾隐患,总结、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五)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要季节、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对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负责各类会议筹备、文件起草等服务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2

(二)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组织、实施和协调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四)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师生、员工自防自救工作;

(七)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八)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其他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各学校、园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3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设置消防安全课程,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认知特点,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教育课,并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的在职培训内容;

(二)积极组织课外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小学每学年布置至少1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

(三)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宣传载体,常态性播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每月更新不少于1次,并在校内各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及消防安全提示;

(四)举办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活动契机,集中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五)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火场逃生自救要领。

四、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各学校、园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检查时应填写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部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4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备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能否使用;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及档案、图书、实验器材、精密仪器等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六)师生、员工用火及用电行为有无违章情况;

(七)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校医务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电脑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当加强夜间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指出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组织扑救。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专职管理员应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定期查看运行记录并进行测试,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整洁、卫生、有效。

(一)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对安全出口上锁;

5

(二)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严禁遮挡、覆盖或关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应确保灭火器定点摆放,不得随意挪动,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两次进行普查换药,并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四)应严格按照规划布局设置、迁移消防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埋压、圈占、挪用、损毁、移动、拆除消防栓或涂抹、粘贴、遮挡消防标识;

(五)应定期对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

(六)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安监部门、公安派出所在防火安全检查中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及时予以核查、消除并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并落实整改经费;

(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学校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自身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三)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6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园要对电器、燃气设备的使用及明火动用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二)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电器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进行测试;

(三)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四)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五)禁止在校园内使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六)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七)因特殊原因确需进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做到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八)校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师生、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7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校园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学校、园可根据办学规模和消防工作实际需要,在校内教职员工队伍中组建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开展培训,予以考核。

(一)义务消防员应接受业务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

(二)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对考核优秀者给予相应奖励。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8

学校应当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学校应组织全员学习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六)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七)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八)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九)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火灾扑救活动。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分。

萩芦中心小学 2016.3

9


相关内容

  • 学校安全职责31个(一岗双责)
  • XX 学校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__________同志: 学校要求你在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要切实履行好你所在岗位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现与你签订2016至2017学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l.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 ...

  • 2016年度学校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总结
  • 2016年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小河口镇中心学校 夏安朝 一年来,我校在县教育局和镇行政管理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种安全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良好的局 ...

  •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补郎中心学校(本部)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计 划 补郎中心学校(本部) 2016年3月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补郎中心学校(本部) 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拟定人:方维伦 学校安全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关系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建国以 ...

  • 2016年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 2016 年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坚持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建立健全 - 1 - 常态化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4‟68号) ...

  • -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 寿桥小学2015--2016年秋第一学期学校 安全工作计划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它的责任重于泰山,必须长抓不懈,时时警钟长鸣.本年度的安全工作,仍以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为主旨,以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目标. 一.目标要求 本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是 ...

  • 亚东中学学校消防培训计划
  • 2016年亚东中学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学校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师生负责的高度认识,处理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系,中国大学网范文之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

  • 小学2015-2016学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 小学2015-2016学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实现以人为本,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目标,确保学校教师.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正常进行,人人健康快乐每一天.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

  • 2016年后勤述职报告
  • 学校后勤工作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大家好: 在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帮助.支持下,我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扎实工作"为准则,强化理论学习,发挥职能作用,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方针,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后勤 ...

  • 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 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期间,根据<英德市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全市决定统一组织开展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老城区和城中村.建设工程."三小"场所.城西工业区以及加油站为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