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竣工验收报告

厦门翔安区东坑路(新城区段)道路工程

(K4+623.843~K5+180、K5+400~K5+891.775)

竣工验收报告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厦门翔安区东坑路(新城区段)道路工程

(二)工程地点:厦门翔安区新店镇

(三)工程类别: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

(四)工程简况

1、工程概况

东坑路位于翔安区中部,西起规划海湾大道,东接溪东路。东坑路是厦门市翔安区内一条纵贯东西的主同政干道,也是翔安区对外联系的一条交通性干道。

根据《厦门市翔安分区道路红线规划》,东坑路为翔安中部规划城市Ⅱ级主干道,连接了海湾大道、石塘路、窗东路、城场路、翔安大道、洪前路、马新路、美上路和溪东路等多条交通性干道。规划东坑路所处区域尚未开发,它的建成必将促进两侧城市建设的发展,提升了沿线区域路网结构等级。它的建设有助于完善厦门市东部片区的路网结构,促进厦门市东部片区的人流、物流往来,加速东部片区的开发建设。 东坑路(新城区段)施工西起翔安大道交叉口,设计起点桩号为K4+623.843(翔安大道交叉点),沿线与纵一路、纵二路、洪前路、纵五路、横十路相交,道路终点K5+943.712(翔安东路交叉点)与翔安东路相接,设计范围总长1319.869米,道路红线宽40米,双向六车道。

工程划分为2个单位工程: 道路工程、雨水工程。

本次进行竣工验收的路段为K4+623.843~K5+180、K5+400~K5+891.775。

道路横断面具体尺寸为:

40.0米=3.0米(人行道)+1.5米(树池)+2.0米(非机动车道)+1.5米(设施带)+11.0米(车行道)+2.0米(中分带)+ 11.0米(车行道)+ 1.5米(设施带)+ 2.0米(非机动车道) +1.5米(树池)+3.0米(人行道)。

2、道路工程概况

本标段工程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机动车道垫层级配碎石垫层 厚度(15cm),底基层为20cm厚3%水泥稳定碎石层,基层为2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层, 沥青面层由上至下为机动车道为,5cm厚AC-16-1型沥青砼。7cm厚AC-25-1型沥青砼,非机动车道为6.5cm厚AC-10-1型沥青砼。

3、雨水管道工程概况

本工程雨水管沟系统分为两段:施工起点至道路桩号K4+999雨水管渠由东向西汇入翔安大道现状钢筋混凝土箱涵,沿途收集道路两侧和纵一路南侧雨水,管径D400~d800;道路桩号K4+999至设计终点的雨水管道由西向东排入翔安东路排水箱涵,最后向南排入九溪,管径D400~d1200。

翔安大道雨水口连接管接入翔安大道雨水边沟,再排入翔安大道2.0m×1.8m钢筋混凝土箱涵。

4、交通安全设施及道路照明基础工程概况

工程简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主要施工内容:标志板、交通信号基础砼(商品砼C25)187.65 m3,电缆套塑料管(保护管)CPVCφ80塑料管道铺设长2731.5m,电力电工套管φ80*4镀锌钢管铺设长1901.7m。砌筑检查井φ700 B级钢纤维井盖54座,砌筑检查井450*350 B级钢纤维井盖52座。 电缆保护套管 PVCφ75*3.6 长4544 m,电缆保护管铺设 PVCφ90*4.3长274m,路灯66套。电

力电缆敷设6067m。

5、合同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6、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2007)厦规用地第0384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备案表:VB2007066

7、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

设计单位:厦门市市政设计院

质监部门:厦门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勘单位:厦门华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福建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开工日期:2007年 06月 28日

二、工程施工情况

厦门翔安区东坑路(新城区段)道路工程于2007年03月 18日中标,合同工期 150天。工程于2007年4月1日进场开始施工,但由于征地拆迁滞后,只有K4+623.843~K5+060段可以进行施工(该段由于 翔安大道改造工程A标二期建设 的需要,根据业主的指示,已经对该段先行进行了交工验收)。 K5+400~K5+891.775段于2008 年 03 月 24 日才陆续完成部分征地拆迁工作(分三段进行),我司只有边等征地拆迁边进行施工的,而 K5+060~K5+160 段由于部分征地原因,直到2008 年 08 月 14 日结构层才得以施工,给我司的施工进度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我司克服种种困难,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只要有工作面的,就加班加点进行施工,以上路段已经陆续在2009年11月前完成全部的工程量。 目前K5+180~K5+400(洪前路口段)至今仍没有完成拆迁工作,考虑到该拆迁工作还将需要较长的时间,为减少施工单位的损失,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协商,同意对本工程尚未完成的部分内容进行甩项验收。

三、合同承包范围执行情况

(一)原合同造价 1632.8964 万元,实际完成 1458.86 万。含与建设单位签定二份补充协议。

(二)主要设计变更情况及工程洽商单

1、变更01号:根据厦门市规划局要求东坑路有线电视和交通信号电缆同沟敷设,并征得厦门市公安交通部门和厦门市有线电视部门同意,将原有线电视电缆移至道路南侧绿化带内,与交通信号电缆共同沟布置,距道路中心线13.1米。并在管位标准断面设计图上表示已施工的35KV高压铁塔位置。

2、变更03号:由于翔安新店农贸市场的建设,对原现状地形地貌产生较大的变化,根据业主要求及测量后的地形作如下变更设计:道路平面图采用新地形图重出K5+340-K5+943.712段道路平面图;根据新测地形图对纵断、横断、土方工程数量表及特殊路基分布平面进行变更。

3、工程洽商单如下:

(三)完成主要工程量情况

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如下(具体详见竣工图、工程计量单,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四、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1、道路工程

(1)路基施工完工后,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六篇城市道路中CJJ44-91第2.2.7条要求进行竣工测量,符合规范要求。

(2)路基施工过程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六篇城市道路中CJJ44-91第5.3.1,5.3.6,5.3.15条要求。

(3)路床施工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六篇城市道路中CJJ44-91第9.4.1,9.4.3条要求。

(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7d无侧限抗压强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CJJ/80-98第3.3.3条规定。

2、排水工程

(1)沟槽施工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六篇GB50268-97中3.2.7.4条要求。

(2)竣工验收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六篇GB50268-97中11.0.3条要求。

五、施工与质量控制情况

(一)道路工程

1、路基:本标段路基压实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进行控制,路槽填方下0~80cm深度范围内,压实度≥95%,80CM以下范围内,压实度≥93%。

2、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层压实度及时取样检验,平整度控制用3m直尺现场检验。接茬挖成台阶状,松铺系数取1.25—1.30,经实测符合规范要求。

4、道路弯沉试验情况:对路槽和水稳层进行弯沉试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二)排水管道

1、沟槽开挖:槽底宽度和高程按设计要求,坡比按设计开挖。

2、安管:管道垫稳后及时测量管内底标高使之符合要求。

3、检查井砌筑:底板、抹面、踏步安装、流槽砌筑均按规范要求施工,砖按批量检验。

4、平基、护管:模板安装牢固预检后浇筑砼,分别用小平板、插入式振捣器振捣并控制厚度、顶面高程。

5、回填:管槽回填砂分层回填,采用灌水、插入式砼振捣棒严格振实。管槽回填土除管顶30厘米内采用打夯机分层打夯外,其余分层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密实。

六、工程试验汇总情况

开工前砌筑砂浆强度、水泥、土方压实度列入见证检验项目计划。各项目的见证送检频率均符合要求。做好砂浆、砼试配,土的击实试验,砂的相对密度试验。原材料按批量做好复检试验如钢筋、水泥及砂、石。防水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做好送样复检,产品合格后才使用。

工程试验100%见证取样送验,符合要求。

1、主要原材料:水泥、砂、碎石、钢筋等检验报告、合格证齐全。防水工程原材料向监理进行报备并送检测报告。

2、所用的砼和砂浆,根据施工时间段及材料的变化有相应的配合比设计资料。

3、施工过程的试验100%见证送样,送检的情况如下:

4、土工试验项目均按规范要求,施工前做好土的击实试验、砂的相对密度试验,施工过程均能做好路基分层试验检验,3%、6%水稳层按范围做好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密实度试验、弯沉试验,检验结果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5、单位工程资料汇总评定情况如下:

(1)排水工程资料基本完成K4+623.843~K5+180、K5+400~K5+891.775工程汇总评定合格率为87.94 %评定为 合格 。

(2)道路工程资料基本完成K4+623.843~K5+180、K5+400~K5+891.775工程汇总评定合格率为 85.74 %评定为 合格 。

七、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

我司对本工程的质量工作非常重视,在日常的施工过程中,每进行一道工序的施工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均预先通知监理旁站监督确保了每道工序的质量,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八、工序、(部位)、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自评表

九、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

道路工程:质保资料: 87 ;外观: 85 ;实测: 85 ;总得分数 85.6 ;自评等级; 合 格 ; 排水工程:质保资料: 87 ;外观: 84 ;实测: 83 ;总得分数 84.9 ;自评等级 合 格 ;

十、总结:

本工程已按施工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施工,部分地段因拆迁无法施工,已与建设单位协商进行甩项验收。施工完成部分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有关专项检测符合要求,质保资料齐全、有效,工程质量观感一般,工程质量自评为合格。

二0一0年八月八日

厦门翔安区东坑路(新城区段)道路工程

(K4+623.843~K5+180、K5+400~K5+891.775)

竣工验收报告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厦门翔安区东坑路(新城区段)道路工程

(二)工程地点:厦门翔安区新店镇

(三)工程类别: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

(四)工程简况

1、工程概况

东坑路位于翔安区中部,西起规划海湾大道,东接溪东路。东坑路是厦门市翔安区内一条纵贯东西的主同政干道,也是翔安区对外联系的一条交通性干道。

根据《厦门市翔安分区道路红线规划》,东坑路为翔安中部规划城市Ⅱ级主干道,连接了海湾大道、石塘路、窗东路、城场路、翔安大道、洪前路、马新路、美上路和溪东路等多条交通性干道。规划东坑路所处区域尚未开发,它的建成必将促进两侧城市建设的发展,提升了沿线区域路网结构等级。它的建设有助于完善厦门市东部片区的路网结构,促进厦门市东部片区的人流、物流往来,加速东部片区的开发建设。 东坑路(新城区段)施工西起翔安大道交叉口,设计起点桩号为K4+623.843(翔安大道交叉点),沿线与纵一路、纵二路、洪前路、纵五路、横十路相交,道路终点K5+943.712(翔安东路交叉点)与翔安东路相接,设计范围总长1319.869米,道路红线宽40米,双向六车道。

工程划分为2个单位工程: 道路工程、雨水工程。

本次进行竣工验收的路段为K4+623.843~K5+180、K5+400~K5+891.775。

道路横断面具体尺寸为:

40.0米=3.0米(人行道)+1.5米(树池)+2.0米(非机动车道)+1.5米(设施带)+11.0米(车行道)+2.0米(中分带)+ 11.0米(车行道)+ 1.5米(设施带)+ 2.0米(非机动车道) +1.5米(树池)+3.0米(人行道)。

2、道路工程概况

本标段工程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机动车道垫层级配碎石垫层 厚度(15cm),底基层为20cm厚3%水泥稳定碎石层,基层为2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层, 沥青面层由上至下为机动车道为,5cm厚AC-16-1型沥青砼。7cm厚AC-25-1型沥青砼,非机动车道为6.5cm厚AC-10-1型沥青砼。

3、雨水管道工程概况

本工程雨水管沟系统分为两段:施工起点至道路桩号K4+999雨水管渠由东向西汇入翔安大道现状钢筋混凝土箱涵,沿途收集道路两侧和纵一路南侧雨水,管径D400~d800;道路桩号K4+999至设计终点的雨水管道由西向东排入翔安东路排水箱涵,最后向南排入九溪,管径D400~d1200。

翔安大道雨水口连接管接入翔安大道雨水边沟,再排入翔安大道2.0m×1.8m钢筋混凝土箱涵。

4、交通安全设施及道路照明基础工程概况

工程简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主要施工内容:标志板、交通信号基础砼(商品砼C25)187.65 m3,电缆套塑料管(保护管)CPVCφ80塑料管道铺设长2731.5m,电力电工套管φ80*4镀锌钢管铺设长1901.7m。砌筑检查井φ700 B级钢纤维井盖54座,砌筑检查井450*350 B级钢纤维井盖52座。 电缆保护套管 PVCφ75*3.6 长4544 m,电缆保护管铺设 PVCφ90*4.3长274m,路灯66套。电

力电缆敷设6067m。

5、合同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6、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2007)厦规用地第0384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备案表:VB2007066

7、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

设计单位:厦门市市政设计院

质监部门:厦门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勘单位:厦门华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福建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开工日期:2007年 06月 28日

二、工程施工情况

厦门翔安区东坑路(新城区段)道路工程于2007年03月 18日中标,合同工期 150天。工程于2007年4月1日进场开始施工,但由于征地拆迁滞后,只有K4+623.843~K5+060段可以进行施工(该段由于 翔安大道改造工程A标二期建设 的需要,根据业主的指示,已经对该段先行进行了交工验收)。 K5+400~K5+891.775段于2008 年 03 月 24 日才陆续完成部分征地拆迁工作(分三段进行),我司只有边等征地拆迁边进行施工的,而 K5+060~K5+160 段由于部分征地原因,直到2008 年 08 月 14 日结构层才得以施工,给我司的施工进度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我司克服种种困难,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只要有工作面的,就加班加点进行施工,以上路段已经陆续在2009年11月前完成全部的工程量。 目前K5+180~K5+400(洪前路口段)至今仍没有完成拆迁工作,考虑到该拆迁工作还将需要较长的时间,为减少施工单位的损失,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协商,同意对本工程尚未完成的部分内容进行甩项验收。

三、合同承包范围执行情况

(一)原合同造价 1632.8964 万元,实际完成 1458.86 万。含与建设单位签定二份补充协议。

(二)主要设计变更情况及工程洽商单

1、变更01号:根据厦门市规划局要求东坑路有线电视和交通信号电缆同沟敷设,并征得厦门市公安交通部门和厦门市有线电视部门同意,将原有线电视电缆移至道路南侧绿化带内,与交通信号电缆共同沟布置,距道路中心线13.1米。并在管位标准断面设计图上表示已施工的35KV高压铁塔位置。

2、变更03号:由于翔安新店农贸市场的建设,对原现状地形地貌产生较大的变化,根据业主要求及测量后的地形作如下变更设计:道路平面图采用新地形图重出K5+340-K5+943.712段道路平面图;根据新测地形图对纵断、横断、土方工程数量表及特殊路基分布平面进行变更。

3、工程洽商单如下:

(三)完成主要工程量情况

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如下(具体详见竣工图、工程计量单,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四、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1、道路工程

(1)路基施工完工后,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六篇城市道路中CJJ44-91第2.2.7条要求进行竣工测量,符合规范要求。

(2)路基施工过程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六篇城市道路中CJJ44-91第5.3.1,5.3.6,5.3.15条要求。

(3)路床施工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六篇城市道路中CJJ44-91第9.4.1,9.4.3条要求。

(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7d无侧限抗压强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CJJ/80-98第3.3.3条规定。

2、排水工程

(1)沟槽施工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六篇GB50268-97中3.2.7.4条要求。

(2)竣工验收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六篇GB50268-97中11.0.3条要求。

五、施工与质量控制情况

(一)道路工程

1、路基:本标段路基压实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进行控制,路槽填方下0~80cm深度范围内,压实度≥95%,80CM以下范围内,压实度≥93%。

2、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层压实度及时取样检验,平整度控制用3m直尺现场检验。接茬挖成台阶状,松铺系数取1.25—1.30,经实测符合规范要求。

4、道路弯沉试验情况:对路槽和水稳层进行弯沉试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二)排水管道

1、沟槽开挖:槽底宽度和高程按设计要求,坡比按设计开挖。

2、安管:管道垫稳后及时测量管内底标高使之符合要求。

3、检查井砌筑:底板、抹面、踏步安装、流槽砌筑均按规范要求施工,砖按批量检验。

4、平基、护管:模板安装牢固预检后浇筑砼,分别用小平板、插入式振捣器振捣并控制厚度、顶面高程。

5、回填:管槽回填砂分层回填,采用灌水、插入式砼振捣棒严格振实。管槽回填土除管顶30厘米内采用打夯机分层打夯外,其余分层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密实。

六、工程试验汇总情况

开工前砌筑砂浆强度、水泥、土方压实度列入见证检验项目计划。各项目的见证送检频率均符合要求。做好砂浆、砼试配,土的击实试验,砂的相对密度试验。原材料按批量做好复检试验如钢筋、水泥及砂、石。防水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做好送样复检,产品合格后才使用。

工程试验100%见证取样送验,符合要求。

1、主要原材料:水泥、砂、碎石、钢筋等检验报告、合格证齐全。防水工程原材料向监理进行报备并送检测报告。

2、所用的砼和砂浆,根据施工时间段及材料的变化有相应的配合比设计资料。

3、施工过程的试验100%见证送样,送检的情况如下:

4、土工试验项目均按规范要求,施工前做好土的击实试验、砂的相对密度试验,施工过程均能做好路基分层试验检验,3%、6%水稳层按范围做好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密实度试验、弯沉试验,检验结果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5、单位工程资料汇总评定情况如下:

(1)排水工程资料基本完成K4+623.843~K5+180、K5+400~K5+891.775工程汇总评定合格率为87.94 %评定为 合格 。

(2)道路工程资料基本完成K4+623.843~K5+180、K5+400~K5+891.775工程汇总评定合格率为 85.74 %评定为 合格 。

七、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

我司对本工程的质量工作非常重视,在日常的施工过程中,每进行一道工序的施工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均预先通知监理旁站监督确保了每道工序的质量,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八、工序、(部位)、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自评表

九、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

道路工程:质保资料: 87 ;外观: 85 ;实测: 85 ;总得分数 85.6 ;自评等级; 合 格 ; 排水工程:质保资料: 87 ;外观: 84 ;实测: 83 ;总得分数 84.9 ;自评等级 合 格 ;

十、总结:

本工程已按施工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施工,部分地段因拆迁无法施工,已与建设单位协商进行甩项验收。施工完成部分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有关专项检测符合要求,质保资料齐全、有效,工程质量观感一般,工程质量自评为合格。

二0一0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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