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十二五规划

青岛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青知领〔2011〕2号

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二五” 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青岛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现将《青岛市“十二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知识产权 规划 通知 青岛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7月21日印发

青岛市“十二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实施青岛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是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的时期。我市坚持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主线,突出“以创新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实施为目的、保护为保障”的城市知识产权工作特色,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市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

1、全面实施《青岛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2009年5月,我市出台了首个知识产权工作纲领性文件《青岛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依据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实施城市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专项任务、重点内容和战略措施,在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评估、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激励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和管理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推动文化建设和人才

培养引进等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对我市加快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做了全面的部署。为推进《纲要》实施,市政府调整充实了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和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纲要》任务分工要求各尽其责、齐抓共管;部分区(市)和重点企业出台了区域、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市形成了上下联动、互相配合的良好知识产权工作氛围。

“十一五”期间,我市先后被评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市、首批全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单位。崂山区和即墨市分别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和知识产权强县(市),海尔集团被评为全国首个“国家版权示范企业”,海尔集团、海信集团被认定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进入了全国先进行列。

2、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促进经济持续稳步发展 我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建设,坚持把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全社会创新、创造和发明。“十一五”,全市专利申请42705件,其中发明专利9789件,分别是“十五”的2.7倍和3.8倍;专利授权21259件,其中发明专利2292件,分别是“十五”的2.5倍和3.8倍;在专利申请和授权中,职务发明占70%以上,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名列前茅。截止2010年底,我市共有市著名商标270件、省著名

商标271件、国家工商总局认定驰名商标34件,居全省第一。“十一五”,全市作品版权登记1519件,占全省登记数量的1/3,连续五年居全省第一。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布的四批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我市目前共有10种睡莲成为山东省林木良种。

“十一五”期间,我市高标准建设了免费向社会开放的“九国”(美国、日本、韩国、英国、德国、法国、瑞典、俄罗斯、中国)、“两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欧洲专利局)、“四地区”(东南亚、阿拉伯、台湾、香港)专利文献数据库信息服务平台、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青岛分平台,为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和进一步创造国际领先技术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保障渠道。建设了中国专利技术(青岛)展示交易中心,为专利权人和投资方提供了公益、可靠的专利展示交易平台。我市专利技术实施率超过70%,企业专利技术实施率达91%;品牌产品增加值占全市GDP的60%以上,品牌经济成为主体经济结构。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十一五”期间,我市把执法和维权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两大抓手,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手段,着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青岛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办法》,《青岛市专利保护规定》的修订列为市人大调研项目,为我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奠定了法律基础;积极推行司法和行政“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工作模式,建立了知识产权司法、行政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和专利委托执法机制,构筑了横向互动、

纵向联动的执法体系,形成了知识产权的执法合力;成立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通“12330”维权援助热线和全省首条专业版权保护法律服务专线,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诉讼和纠纷,使我市维权援助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全市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专利、侵权盗版和“傍名牌”等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市、区(市)两级机关办公软件正版化,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十一五”我市立案查处假冒专利行为167件,立案处理专利纠纷85起,比“十五”分别增加了550%和240%;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2156件,罚款金额975.92万元,案值1694万元,没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183641件;查办版权行政执法案件153件,罚款金额22万元,为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4、加强宣传与国际交流,大力弘扬知识产权文化

“十一五”期间,我市知识产权部门采取组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等方式,采用讲座、咨询、有奖问答、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弘扬知识产权文化;承办了第三届中国商标节、中国商标年会、中外商标代理机构合作发展峰会、农特产品及地理标志博览会、中国商标大赛等活动;举办了“版权保护与创新型国家”全国巡回演讲第二站、“软件正版中国·青岛体验行动”等活动;组建了全省第一支知识产权志愿者

队伍,在全市打造了一支文化水平高、宣传能力强和示范带头作用突出的知识产权宣传队伍;建成我市知识产权政务网和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政府门户网站青岛子站,作为市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重要阵地,有力提高了对社会政务服务和宣传工作水平。

在国际交流方面,我市成功举办了中韩外观设计保护论坛、中蒙知识产权研讨会;举办了三期“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制度与科技经贸发展”研修班,组织培训了50多个国家的140名司处级官员,有效拓展了我市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组团出访了日本、韩国、英国等国家,积极开展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建立了良好知识产权协作关系。

(二)形势分析

从国际形势来看,全球已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和多样化,发达国家通过加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产权布局和运营,转嫁金融危机不利影响,形成对发展中国家的阻碍和遏制。一方面,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凭借技术、人才和市场优势,围绕一系列新兴产业,加快在全球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的专利和标准布局;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不断通过知识产权运营进行全球产业链整合,提升其自身竞争优势。同时,还通过对发展中国家具有专利优势的企业进行收购、兼并,对阻碍其全球战略布局的企业提起专利诉讼,利用对知识产权资源的开发、应用与管理等手段,加大对高新技术的控制和市场垄断,减缓产业链高端环节及核心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速度,抢占新一

轮产业发展先机。知识产权已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决胜未来的关键环节。

从国内形势来看,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将自主创新、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部署。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对外贸易和国际合作逐渐广泛,知识产权逐渐成为加快“转方式”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得到了空前关注和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需求,为知识产权工作带来重要的战略机遇,并对其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不断深化,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热情得到极大激发,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依靠知识产权引导企业做大、做强,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已成为我国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的共识。

“十一五”我市知识产权工作虽然得到快速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仍然比较薄弱,尤其是社会公众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有待提高和增强。二是产业结构不平衡,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数量较少,多数企业所需的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需要进口,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受到限制。三是知识产权的行政与司法保护能力仍然偏低,协同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和机制还有待加强,长效监管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是我市知识产权工作面临挑战和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特别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通过以科技创新引领“转方式、调结构”,积极推进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成果,努力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了创新型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知识产权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因此,必须增强机遇、忧患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快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战略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因素,激发促进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大发展。

二、“十二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届十次全会战略决策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为方向,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抓住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突出以“创新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实施为目的、保护为保障”的城市知识产权工作特色,努力提高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为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

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全过程。

2、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根本,以大幅度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城市核心竞争力为目标。

4、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

5、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6、坚持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保障,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7、坚持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文化建设,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有利条件。

(三)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末,建立起与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服务新体制,建立起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新机制,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能力显著提高,达到全国同类城市先进水平。

1、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度提高

(1)到“十二五”末,全市年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比“十一五”末分别翻一番和翻两番,分别达到6000件和3000件,百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00件。

(2)到“十二五”末,力争我市拥有行政认定驰名商标50件,省著名商标400件,市著名商标500件;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至2015年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达到6万件。

(3)“十二五”期间,软件和一般作品年登记量递增8%-20%;到“十二五”末,计算机软件年登记量达到300件左右,其他作品年登记量达到1000件左右。

(4)“十二五”期间,植物新品种年均增加20个以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量大幅度提高。

2、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显著提升

(1)全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协调机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工作体系更加健全。

(2)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各类专业人才数量达到3000人。

(3)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介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4)建立起完备的知识产权评价和考核制度,知识产权产业布局趋向合理。在我市传统优势行业培育出驰名商标群、著名商标群,形成产业集聚效益。

(5)知识产权投融资和交易机制更加健全;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到“十二五”末,全市每年签订专利技术开发、转让和服务等各类技术合同5000项,成交金额50亿元。

(6)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发挥主体作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全面提升,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到“十二五”末,全市有10家左右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有100家优秀企业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

3、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

(1)深化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完成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

(2)通过制定出台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在政府出台的发展产业、调整结构、推动创新、鼓励创业、吸引人才等政策中体现知识产权内容,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和保护体系。

(3)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相互协调的体制优势,健全衔接机制,司法、公安、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明显提高。

(4)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条件,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显著提高,侵权、假冒、盗版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5)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预警应急机制,企业维权能力显著增强。

(6)知识产权公众认知度达到60%以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和管理人员中的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

三、“十二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实施知识产权培育工程

(1)围绕我市高新技术高端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建设规划,突破并掌握一批以专利权为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先进技术,重点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并给予资金扶持;实施专利创造倍增计划,重点对全市年专利申请量在50件以上的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使其年专利申请量实现倍增,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50%以上;实施专利清零行动,对市300家创新型企业中没有发明专利申请的,加强指导,重点推进,实现专利清零。

(2)全面推进商标注册工作,重点发展家电电子、石化化工、汽车机车、船舶海洋工程、纺织服装、食品饮料、机械钢铁等重要产业集群内的注册商标;重点发展新兴产业的强势品牌,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和强势品牌。

(3)大力推进文学、艺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作品版权登记工作,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新闻出版、视觉传媒、纺织服装、家电电子、海洋科学等行业内的作品和计算机软件登记,进一步扩大作品登记范围,提高登记数量。

(4)发挥我市农业科研的资源优势,加强农林作物新品种育种研究和推广,积极申请植物新品种和种植养殖方法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

2、建立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

(1)完善我市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的资助力度,重点对发明专利、申请国(境)外专利实行资助,促进企业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的同步提高;建立品牌发展专项基金,对工业、服务业、农产品驰(著)名商标统一实施奖励;推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最具价值版权产品”评估、评选、奖励制度,奖励市场价值和文化价值俱优的作品。

(2)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通过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研发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构建产学研知识产权联合体,形成更多具有实用价值的知识产权,提高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3)在200家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及特派员工作,在家电、船舶、化工、电子等重要领域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带动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的整体提高。

3、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和评价考核制度

(1)将知识产权发展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将发展目标和考核指标逐层分解落实。

(2)完善和落实对高校、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制度。

(3)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范围、科技投入绩效评估、科技计划实施评价和国家出资企业绩效考核体系,注重发挥统计和评价考核制度对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的促进作用。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提高知识产权实施能力

(1)实施知识产权产业化推进工程。建立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设立专项资金,对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进行支持和引导,提高知识产权对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2)加大对高校、科研机构重大专利技术实施的支持,鼓励与企业联合,建立由企业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配合的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推进机制。

(3)做好知识产权实施和效益的统计工作,掌握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进步的贡献率。

2、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转化机制

(1)完善知识产权实施转化平台,健全知识产权展示交易体系和制度。依托国家专利技术(青岛)展示交易中心,通过举办专利周、专利技术成果展示会等活动,进行专利技术的展示交易。

(2)在政府引导下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搭建“青岛市商标交易平台”网站,帮助各类闲置商标得到有偿转让,实现商标价值最大化。

(3)探索建立1—2个行为规范、标准统一的综合性版权交易

平台,制订相关规则,促进实体和网上版权贸易交易活动,促进版权保护成果的广泛运用。

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

(1)出台知识产权评估、质押贷款办法,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支持政策。通过贷款贴息、创业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对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产业化给予资助和补助,为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发挥积极作用。

(2)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开展对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贷款担保服务;鼓励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

4、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化

(1)坚持自主创新以获得专利为追求目标,以形成技术标准为努力方向,促进核心专利技术纳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专利运用与标准制订相结合。

(2)加强专利与科技、经济、对外贸易的结合,在事关我市核心竞争力的家电电子等领域形成具备我市专利的重要技术标准。

(三)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根据新修改的《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修订《青岛市专利保护规定》。

(2)加快推动出台《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进一步规范市著名商标认定程序,完善认定、保护和管理机制。

(3)逐步建立和完善版权行政管理政策指导和保障体系,强化版权保护制度在促进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1)加强区域间执法合作机制和部门间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形成执法合力。

(2)构筑市、区市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体系,完善专利委托执法机制,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

(3)密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具备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案件全部向公安机关移交,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制止知识产权滥用行为。

(4)加大执法设施的硬件投入力度,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定期进行轮训,强化业务学习和教育,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

3、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

(1)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专利和侵犯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加大曝光和惩处力度。

(2)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密切合作,全面汇集线索,向上深挖源头,向下深挖渠道,具备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案件全部向公安机关移交。

(3)加强会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打击许诺销售中的知识产

权违法行为。

(4)建立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简化举报程序,方便权利人投诉。

4、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1)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制定、完善维权援助工作方法和章程,争取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提高全市知识产权维权能力。

(2)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建设,以中心为依托,充分调动和整合各种资源,为维权弱势群体提供维权援助。

(3)积极鼓励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预警、解决国际知识产权争端、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发挥作用,特别是在涉外诉讼中牵头联合应诉,以降低每个企业的应诉成本,分散风险,维护我市企业合法权益。

(4)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特派员的作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制度,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全面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能力。

5、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处工作

(1)积极开展专利纠纷调处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高效、专业地处理专利纠纷案件,保护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2)继续推行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两条渠道,平行运作”的工作模式,科学合理高效地调处知识产权纠纷。

(3)依法推进版权争议调解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建立1-2家有公信力的版权争议调解机构,在全市形成司法和行政有机衔接的版权争议民事调解机制。

(四)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1、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

(1)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知识产权工作重大问题。

(2)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争取新增2-3个区(市)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全市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区(市)达到5个,培植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县域经济增长点。

(3)指导有条件的区市和主导产业制定地区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有计划地推进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4)指导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做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合理安排与其他合作方的知识产权关系,妥善处理合作过程中出现的知识产权问题,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

(5)实施正版示范工程,争取新增1-2个国家级版权示范园区、基地,1-2个版权科研教学示范基地和10-20个版权保护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全市版权示范典型。继续做好政府部门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大力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2、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奖励制度。设立青岛市专利奖、优秀发明家、巾帼发明家等表彰奖励项目,发挥政府奖励制度的社会激励作用,积极宣传,促使优秀专利和人才脱颖而出;落实驰(著)名商标奖励政策,建立奖励资金使用监督机制,督促驰(著)名商标企业将奖励资金切实用于品牌宣传和品牌创新,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3、建立知识产权特别审查评估机制

(1)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等对拟立项的重大经济专项进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和风险评估,对使用国有资金、涉及国有资产数额较大或者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进行知识产权特别审查。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指标列入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合理确定知识产权指标在整个评审指标体系中的比例;评审科技计划项目时,对知识产权目标进行可行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评审依据。

(五)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

1、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

(1)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现有技术设施,做好数据更新和系统维护工作,向社会提供便于检索的、多层次、多功能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加快知识产权信息传播,提高企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和经济活动中利用知识产权信息的能力和水平。

(2)逐步建设高质量的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技术标准等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库和外经贸知识产权动态信息库。

(3)以我市中外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为基础,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政府资助的导向激励作用,建立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专题专利数据库40个,提高企事业单位分析利用专利信息的能力。

2、加强知识产权预警研究

(1)完善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定期研究发布我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发展态势和预警报告。

(2)重点跟踪、研究与我市有重要外经贸关系的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制订预警预案,妥善应对,减轻损害。

3、积极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1)把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支持知识产权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服务机构发展。

(2)积极培育专利、商标、版权等中介机构组织,确定其市场主体地位,支持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为其发展创造条件,使其在知识产权市场化中的作用得到提升,形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

4、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

(1)将知识产权纳入各相关协会工作内容之中,建立行业知

识产权工作体系网,在重点行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2)指导行业协会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行规,协调解决行业内部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1、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人才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在组织开展全市知识产权人才现状及对策研究的基础上,编制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指导和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

(2)建立和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人才教育机制。支持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学院和知识产权系,建立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点,培养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和双学位学生等专门人才。“十二五”期间,依托青岛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培养高水平知识产权专门人才1000名。

(3)将知识产权列入优先考虑的公派留学专业领域,从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拔优秀人才到国外参加知识产权业务进修,努力建设一支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规则的高级专业人才队伍。

(4)组建全市知识产权人才库、专家库,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整体水平服务。

2、加强知识产权培训

(1)将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内容,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基层执法人员和企事业单位技术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

识。

(2)鼓励和扶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单位进行知识产权培训。全市每年统一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培训100场次,参加培训人员突破1万人次。

3、注重引进知识产权高级专业人才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海内外知识产权高级专业人才来我市研究开发和创业,壮大知识产权高级专业人才队伍。

4、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

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运用知识产权产生的效益等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和岗位聘用的重要条件;将知识产权优秀人才列入全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市管专家选拔”和“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评选范围;将是否获得发明专利权作为推荐参加国家、省、市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

(七)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1、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

(1)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五年普法、科普宣传计划,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增加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到2015年全市知识产权普法教育的受教育面达到80%以上。

(2)抓好常态宣传与专项宣传。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以及相关重大节庆或纪念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每年定

期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评选年度知识产权十大新闻、十大案件。全市每年至少举办大型知识产权宣传活动5场,参与受教育人数3000人次。

2、加强知识产权基础教育

(1)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五进活动,拓宽知识产权宣传的影响面。

(2)启动知识产权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工程。根据各类知识产权教育需求,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建设10个不同功能的知识产权教育基地。

(3)以学校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教育。在大中小学建立各有侧重的多维知识产权教育模式,在30%左右的大中小学开展发明创造相关课程教育,培育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制度运用能力。全市各类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达到10所以上。

3、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工作

(1)通过加强政府间交往和民间国际交流,与国外知识产权界开展学者互访、学术交流、信息沟通、业务磋商等活动,大力宣传我市的知识产权形势,展示我市鼓励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

(2)继续开展国家商务部援外知识产权项目,积极推进与知识产权相关国际和地区性组织、国外团体间的合作,争取更多的国际合作项目,开拓知识产权涉外工作新局面。

青岛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青知领〔2011〕2号

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二五” 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青岛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现将《青岛市“十二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知识产权 规划 通知 青岛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7月21日印发

青岛市“十二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实施青岛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是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的时期。我市坚持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主线,突出“以创新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实施为目的、保护为保障”的城市知识产权工作特色,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市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

1、全面实施《青岛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2009年5月,我市出台了首个知识产权工作纲领性文件《青岛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依据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实施城市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专项任务、重点内容和战略措施,在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评估、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激励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和管理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推动文化建设和人才

培养引进等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对我市加快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做了全面的部署。为推进《纲要》实施,市政府调整充实了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和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纲要》任务分工要求各尽其责、齐抓共管;部分区(市)和重点企业出台了区域、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市形成了上下联动、互相配合的良好知识产权工作氛围。

“十一五”期间,我市先后被评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市、首批全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单位。崂山区和即墨市分别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和知识产权强县(市),海尔集团被评为全国首个“国家版权示范企业”,海尔集团、海信集团被认定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进入了全国先进行列。

2、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促进经济持续稳步发展 我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建设,坚持把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全社会创新、创造和发明。“十一五”,全市专利申请42705件,其中发明专利9789件,分别是“十五”的2.7倍和3.8倍;专利授权21259件,其中发明专利2292件,分别是“十五”的2.5倍和3.8倍;在专利申请和授权中,职务发明占70%以上,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名列前茅。截止2010年底,我市共有市著名商标270件、省著名

商标271件、国家工商总局认定驰名商标34件,居全省第一。“十一五”,全市作品版权登记1519件,占全省登记数量的1/3,连续五年居全省第一。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布的四批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我市目前共有10种睡莲成为山东省林木良种。

“十一五”期间,我市高标准建设了免费向社会开放的“九国”(美国、日本、韩国、英国、德国、法国、瑞典、俄罗斯、中国)、“两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欧洲专利局)、“四地区”(东南亚、阿拉伯、台湾、香港)专利文献数据库信息服务平台、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青岛分平台,为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和进一步创造国际领先技术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保障渠道。建设了中国专利技术(青岛)展示交易中心,为专利权人和投资方提供了公益、可靠的专利展示交易平台。我市专利技术实施率超过70%,企业专利技术实施率达91%;品牌产品增加值占全市GDP的60%以上,品牌经济成为主体经济结构。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十一五”期间,我市把执法和维权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两大抓手,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手段,着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青岛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办法》,《青岛市专利保护规定》的修订列为市人大调研项目,为我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奠定了法律基础;积极推行司法和行政“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工作模式,建立了知识产权司法、行政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和专利委托执法机制,构筑了横向互动、

纵向联动的执法体系,形成了知识产权的执法合力;成立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通“12330”维权援助热线和全省首条专业版权保护法律服务专线,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诉讼和纠纷,使我市维权援助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全市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专利、侵权盗版和“傍名牌”等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市、区(市)两级机关办公软件正版化,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十一五”我市立案查处假冒专利行为167件,立案处理专利纠纷85起,比“十五”分别增加了550%和240%;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2156件,罚款金额975.92万元,案值1694万元,没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183641件;查办版权行政执法案件153件,罚款金额22万元,为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4、加强宣传与国际交流,大力弘扬知识产权文化

“十一五”期间,我市知识产权部门采取组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等方式,采用讲座、咨询、有奖问答、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弘扬知识产权文化;承办了第三届中国商标节、中国商标年会、中外商标代理机构合作发展峰会、农特产品及地理标志博览会、中国商标大赛等活动;举办了“版权保护与创新型国家”全国巡回演讲第二站、“软件正版中国·青岛体验行动”等活动;组建了全省第一支知识产权志愿者

队伍,在全市打造了一支文化水平高、宣传能力强和示范带头作用突出的知识产权宣传队伍;建成我市知识产权政务网和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政府门户网站青岛子站,作为市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重要阵地,有力提高了对社会政务服务和宣传工作水平。

在国际交流方面,我市成功举办了中韩外观设计保护论坛、中蒙知识产权研讨会;举办了三期“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制度与科技经贸发展”研修班,组织培训了50多个国家的140名司处级官员,有效拓展了我市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组团出访了日本、韩国、英国等国家,积极开展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建立了良好知识产权协作关系。

(二)形势分析

从国际形势来看,全球已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和多样化,发达国家通过加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产权布局和运营,转嫁金融危机不利影响,形成对发展中国家的阻碍和遏制。一方面,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凭借技术、人才和市场优势,围绕一系列新兴产业,加快在全球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的专利和标准布局;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不断通过知识产权运营进行全球产业链整合,提升其自身竞争优势。同时,还通过对发展中国家具有专利优势的企业进行收购、兼并,对阻碍其全球战略布局的企业提起专利诉讼,利用对知识产权资源的开发、应用与管理等手段,加大对高新技术的控制和市场垄断,减缓产业链高端环节及核心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速度,抢占新一

轮产业发展先机。知识产权已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决胜未来的关键环节。

从国内形势来看,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将自主创新、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部署。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对外贸易和国际合作逐渐广泛,知识产权逐渐成为加快“转方式”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得到了空前关注和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需求,为知识产权工作带来重要的战略机遇,并对其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不断深化,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热情得到极大激发,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依靠知识产权引导企业做大、做强,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已成为我国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的共识。

“十一五”我市知识产权工作虽然得到快速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仍然比较薄弱,尤其是社会公众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有待提高和增强。二是产业结构不平衡,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数量较少,多数企业所需的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需要进口,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受到限制。三是知识产权的行政与司法保护能力仍然偏低,协同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和机制还有待加强,长效监管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是我市知识产权工作面临挑战和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特别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通过以科技创新引领“转方式、调结构”,积极推进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成果,努力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了创新型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知识产权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因此,必须增强机遇、忧患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快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战略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因素,激发促进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大发展。

二、“十二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届十次全会战略决策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为方向,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抓住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突出以“创新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实施为目的、保护为保障”的城市知识产权工作特色,努力提高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为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

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全过程。

2、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根本,以大幅度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城市核心竞争力为目标。

4、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

5、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6、坚持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保障,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7、坚持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文化建设,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有利条件。

(三)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末,建立起与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服务新体制,建立起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新机制,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能力显著提高,达到全国同类城市先进水平。

1、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度提高

(1)到“十二五”末,全市年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比“十一五”末分别翻一番和翻两番,分别达到6000件和3000件,百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00件。

(2)到“十二五”末,力争我市拥有行政认定驰名商标50件,省著名商标400件,市著名商标500件;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至2015年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达到6万件。

(3)“十二五”期间,软件和一般作品年登记量递增8%-20%;到“十二五”末,计算机软件年登记量达到300件左右,其他作品年登记量达到1000件左右。

(4)“十二五”期间,植物新品种年均增加20个以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量大幅度提高。

2、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显著提升

(1)全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协调机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工作体系更加健全。

(2)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各类专业人才数量达到3000人。

(3)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介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4)建立起完备的知识产权评价和考核制度,知识产权产业布局趋向合理。在我市传统优势行业培育出驰名商标群、著名商标群,形成产业集聚效益。

(5)知识产权投融资和交易机制更加健全;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到“十二五”末,全市每年签订专利技术开发、转让和服务等各类技术合同5000项,成交金额50亿元。

(6)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发挥主体作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全面提升,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到“十二五”末,全市有10家左右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有100家优秀企业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

3、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

(1)深化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完成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

(2)通过制定出台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在政府出台的发展产业、调整结构、推动创新、鼓励创业、吸引人才等政策中体现知识产权内容,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和保护体系。

(3)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相互协调的体制优势,健全衔接机制,司法、公安、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明显提高。

(4)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条件,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显著提高,侵权、假冒、盗版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5)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预警应急机制,企业维权能力显著增强。

(6)知识产权公众认知度达到60%以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和管理人员中的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

三、“十二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实施知识产权培育工程

(1)围绕我市高新技术高端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建设规划,突破并掌握一批以专利权为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先进技术,重点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并给予资金扶持;实施专利创造倍增计划,重点对全市年专利申请量在50件以上的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使其年专利申请量实现倍增,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50%以上;实施专利清零行动,对市300家创新型企业中没有发明专利申请的,加强指导,重点推进,实现专利清零。

(2)全面推进商标注册工作,重点发展家电电子、石化化工、汽车机车、船舶海洋工程、纺织服装、食品饮料、机械钢铁等重要产业集群内的注册商标;重点发展新兴产业的强势品牌,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和强势品牌。

(3)大力推进文学、艺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作品版权登记工作,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新闻出版、视觉传媒、纺织服装、家电电子、海洋科学等行业内的作品和计算机软件登记,进一步扩大作品登记范围,提高登记数量。

(4)发挥我市农业科研的资源优势,加强农林作物新品种育种研究和推广,积极申请植物新品种和种植养殖方法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

2、建立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

(1)完善我市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的资助力度,重点对发明专利、申请国(境)外专利实行资助,促进企业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的同步提高;建立品牌发展专项基金,对工业、服务业、农产品驰(著)名商标统一实施奖励;推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最具价值版权产品”评估、评选、奖励制度,奖励市场价值和文化价值俱优的作品。

(2)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通过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研发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构建产学研知识产权联合体,形成更多具有实用价值的知识产权,提高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3)在200家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及特派员工作,在家电、船舶、化工、电子等重要领域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带动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的整体提高。

3、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和评价考核制度

(1)将知识产权发展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将发展目标和考核指标逐层分解落实。

(2)完善和落实对高校、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制度。

(3)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范围、科技投入绩效评估、科技计划实施评价和国家出资企业绩效考核体系,注重发挥统计和评价考核制度对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的促进作用。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提高知识产权实施能力

(1)实施知识产权产业化推进工程。建立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设立专项资金,对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进行支持和引导,提高知识产权对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2)加大对高校、科研机构重大专利技术实施的支持,鼓励与企业联合,建立由企业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配合的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推进机制。

(3)做好知识产权实施和效益的统计工作,掌握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进步的贡献率。

2、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转化机制

(1)完善知识产权实施转化平台,健全知识产权展示交易体系和制度。依托国家专利技术(青岛)展示交易中心,通过举办专利周、专利技术成果展示会等活动,进行专利技术的展示交易。

(2)在政府引导下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搭建“青岛市商标交易平台”网站,帮助各类闲置商标得到有偿转让,实现商标价值最大化。

(3)探索建立1—2个行为规范、标准统一的综合性版权交易

平台,制订相关规则,促进实体和网上版权贸易交易活动,促进版权保护成果的广泛运用。

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

(1)出台知识产权评估、质押贷款办法,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支持政策。通过贷款贴息、创业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对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产业化给予资助和补助,为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发挥积极作用。

(2)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开展对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贷款担保服务;鼓励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

4、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化

(1)坚持自主创新以获得专利为追求目标,以形成技术标准为努力方向,促进核心专利技术纳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专利运用与标准制订相结合。

(2)加强专利与科技、经济、对外贸易的结合,在事关我市核心竞争力的家电电子等领域形成具备我市专利的重要技术标准。

(三)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根据新修改的《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修订《青岛市专利保护规定》。

(2)加快推动出台《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进一步规范市著名商标认定程序,完善认定、保护和管理机制。

(3)逐步建立和完善版权行政管理政策指导和保障体系,强化版权保护制度在促进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1)加强区域间执法合作机制和部门间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形成执法合力。

(2)构筑市、区市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体系,完善专利委托执法机制,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

(3)密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具备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案件全部向公安机关移交,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制止知识产权滥用行为。

(4)加大执法设施的硬件投入力度,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定期进行轮训,强化业务学习和教育,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

3、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

(1)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专利和侵犯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加大曝光和惩处力度。

(2)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密切合作,全面汇集线索,向上深挖源头,向下深挖渠道,具备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案件全部向公安机关移交。

(3)加强会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打击许诺销售中的知识产

权违法行为。

(4)建立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简化举报程序,方便权利人投诉。

4、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1)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制定、完善维权援助工作方法和章程,争取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提高全市知识产权维权能力。

(2)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建设,以中心为依托,充分调动和整合各种资源,为维权弱势群体提供维权援助。

(3)积极鼓励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预警、解决国际知识产权争端、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发挥作用,特别是在涉外诉讼中牵头联合应诉,以降低每个企业的应诉成本,分散风险,维护我市企业合法权益。

(4)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特派员的作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制度,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全面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能力。

5、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处工作

(1)积极开展专利纠纷调处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高效、专业地处理专利纠纷案件,保护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2)继续推行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两条渠道,平行运作”的工作模式,科学合理高效地调处知识产权纠纷。

(3)依法推进版权争议调解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建立1-2家有公信力的版权争议调解机构,在全市形成司法和行政有机衔接的版权争议民事调解机制。

(四)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1、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

(1)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知识产权工作重大问题。

(2)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争取新增2-3个区(市)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全市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区(市)达到5个,培植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县域经济增长点。

(3)指导有条件的区市和主导产业制定地区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有计划地推进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4)指导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做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合理安排与其他合作方的知识产权关系,妥善处理合作过程中出现的知识产权问题,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

(5)实施正版示范工程,争取新增1-2个国家级版权示范园区、基地,1-2个版权科研教学示范基地和10-20个版权保护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全市版权示范典型。继续做好政府部门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大力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2、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奖励制度。设立青岛市专利奖、优秀发明家、巾帼发明家等表彰奖励项目,发挥政府奖励制度的社会激励作用,积极宣传,促使优秀专利和人才脱颖而出;落实驰(著)名商标奖励政策,建立奖励资金使用监督机制,督促驰(著)名商标企业将奖励资金切实用于品牌宣传和品牌创新,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3、建立知识产权特别审查评估机制

(1)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等对拟立项的重大经济专项进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和风险评估,对使用国有资金、涉及国有资产数额较大或者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进行知识产权特别审查。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指标列入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合理确定知识产权指标在整个评审指标体系中的比例;评审科技计划项目时,对知识产权目标进行可行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评审依据。

(五)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

1、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

(1)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现有技术设施,做好数据更新和系统维护工作,向社会提供便于检索的、多层次、多功能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加快知识产权信息传播,提高企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和经济活动中利用知识产权信息的能力和水平。

(2)逐步建设高质量的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技术标准等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库和外经贸知识产权动态信息库。

(3)以我市中外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为基础,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政府资助的导向激励作用,建立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专题专利数据库40个,提高企事业单位分析利用专利信息的能力。

2、加强知识产权预警研究

(1)完善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定期研究发布我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发展态势和预警报告。

(2)重点跟踪、研究与我市有重要外经贸关系的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制订预警预案,妥善应对,减轻损害。

3、积极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1)把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支持知识产权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服务机构发展。

(2)积极培育专利、商标、版权等中介机构组织,确定其市场主体地位,支持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为其发展创造条件,使其在知识产权市场化中的作用得到提升,形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

4、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

(1)将知识产权纳入各相关协会工作内容之中,建立行业知

识产权工作体系网,在重点行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2)指导行业协会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行规,协调解决行业内部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1、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人才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在组织开展全市知识产权人才现状及对策研究的基础上,编制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指导和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

(2)建立和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人才教育机制。支持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学院和知识产权系,建立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点,培养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和双学位学生等专门人才。“十二五”期间,依托青岛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培养高水平知识产权专门人才1000名。

(3)将知识产权列入优先考虑的公派留学专业领域,从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拔优秀人才到国外参加知识产权业务进修,努力建设一支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规则的高级专业人才队伍。

(4)组建全市知识产权人才库、专家库,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整体水平服务。

2、加强知识产权培训

(1)将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内容,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基层执法人员和企事业单位技术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

识。

(2)鼓励和扶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单位进行知识产权培训。全市每年统一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培训100场次,参加培训人员突破1万人次。

3、注重引进知识产权高级专业人才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海内外知识产权高级专业人才来我市研究开发和创业,壮大知识产权高级专业人才队伍。

4、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

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运用知识产权产生的效益等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和岗位聘用的重要条件;将知识产权优秀人才列入全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市管专家选拔”和“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评选范围;将是否获得发明专利权作为推荐参加国家、省、市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

(七)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1、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

(1)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五年普法、科普宣传计划,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增加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到2015年全市知识产权普法教育的受教育面达到80%以上。

(2)抓好常态宣传与专项宣传。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以及相关重大节庆或纪念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每年定

期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评选年度知识产权十大新闻、十大案件。全市每年至少举办大型知识产权宣传活动5场,参与受教育人数3000人次。

2、加强知识产权基础教育

(1)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五进活动,拓宽知识产权宣传的影响面。

(2)启动知识产权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工程。根据各类知识产权教育需求,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建设10个不同功能的知识产权教育基地。

(3)以学校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教育。在大中小学建立各有侧重的多维知识产权教育模式,在30%左右的大中小学开展发明创造相关课程教育,培育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制度运用能力。全市各类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达到10所以上。

3、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工作

(1)通过加强政府间交往和民间国际交流,与国外知识产权界开展学者互访、学术交流、信息沟通、业务磋商等活动,大力宣传我市的知识产权形势,展示我市鼓励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

(2)继续开展国家商务部援外知识产权项目,积极推进与知识产权相关国际和地区性组织、国外团体间的合作,争取更多的国际合作项目,开拓知识产权涉外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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