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排查化解信访积案”活动实施方案为落实省委提出的“清积案、消重案、防新案”要求,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今年2月1日至7月底,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化解信访积案”活动。活动方案如下:1、目标任务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通过科级干部包案等措施,解决信访积案“存量”,防止信访积案“增量”。
二、方法步骤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这次“集中排查化解信访积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集中排查阶段(共30天,2月1日——28日)。将2月份定为信访积案排查月,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信访积案排查活动,责任主体是各科室,对排查梳理出的信访积案,认真填写排查台帐,并及时报送局办公室。(二)汇总交办阶段(共30天,3月1日——3月31日)。办公室汇总后,实行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制,做到“五个一”,逐一由科级干部分包,责任到人,限定解决时限。包案领导要亲自落实“六包”责任制。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三)集中化解阶段(4月1日——6月30日)。为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必须将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主要是落实责任,落实措施,组织化解,动态清零,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和化解。
“集中排查化解信访积案”活动实施方案为落实省委提出的“清积案、消重案、防新案”要求,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今年2月1日至7月底,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化解信访积案”活动。活动方案如下:1、目标任务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通过科级干部包案等措施,解决信访积案“存量”,防止信访积案“增量”。
二、方法步骤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这次“集中排查化解信访积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集中排查阶段(共30天,2月1日——28日)。将2月份定为信访积案排查月,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信访积案排查活动,责任主体是各科室,对排查梳理出的信访积案,认真填写排查台帐,并及时报送局办公室。(二)汇总交办阶段(共30天,3月1日——3月31日)。办公室汇总后,实行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制,做到“五个一”,逐一由科级干部分包,责任到人,限定解决时限。包案领导要亲自落实“六包”责任制。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三)集中化解阶段(4月1日——6月30日)。为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必须将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主要是落实责任,落实措施,组织化解,动态清零,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