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徽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京荣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自任现职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及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团结奋进、积极进取,坚持勤廉从政,以身作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主要工作与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为全县经济发展做贡献。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尽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矛盾多,任务重,压力大,作为主要负责人,我始终树立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尽职尽责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一)耕地得到有效保护

1、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户四级土地管理组织,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建成了完善的监察体系,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全县年末耕地保有量为68.825万亩,其中基本农田65.81万亩,基

本农田保护率达到95.6%。

2、积极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一是实施了“8.12”暴洪灾毁耕地复垦项目3个,总投资300万元,复垦规模1200亩,年内全面竣工;二是实施了5个土地整治项目,总投资1253万元,建设规模3537亩,可新增耕地1562亩。2个项目已竣工,完成投资368万元,建设规模1005亩,新增耕地560亩,已通过验收;其余3个项目,因遭“8.17”暴洪损毁,造成经济损失415万元,目前正申请修复资金;三是今年新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3个,建设规模207公顷,总投资669万元。

3、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今年批复的建设用地2922.94亩,其中占用耕地2806.44亩,主要是5.12灾后重建项目和陇南市徽县工业园区建设用地。在县内积极补充耕地的同时,请求市政府、市国土局在全市范围内调剂指标,完成了占补平衡任务。

(二)建设用地得到有力保障

1、积极争取建设用地批复。通过积极努力,今年我县10批次50个灾后重建项目的建设用地共2046.58亩,已经获得了省、市批复,其中徽县工业集中区建设用地是全市的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和市国土局、县委、政府的安排,我局八次赴省厅反复陈情,汇报、争取优惠政策,完善报件、修改勘界报告、调整规划,终于在最后期限前完成了7

各批次3288亩的申报工作,目前已经拿到2个批次980亩建设用地的批复,年底前还将拿到2308亩的批复,完成了市、县领导交办的任务,有效地保证了全县各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今年又组织上报了农转用、土地征收20批次4087.23亩,其中:城市、城镇批次用地17批次,总面积3970.67亩;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及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报批农转用3批次,437宗116.56亩。

2、严格依法供地。

(1)招拍挂供地。共出让国有建设用地6宗,面积95.19亩,出让价款5978.04万元,其中挂牌拍卖出让土地5宗,面积88.38亩,成交总价款5307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协议出让一宗,面积6.81亩,出让价款572.04万元。

(2)划拨供地。为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事业及机关团体灾后重建划拨供地17宗,总面积161.52亩。

(3)国有土地转变用途的审批。共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37宗 123.44亩,对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收缴了土地出让金,共144万元。

3、审批农村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的选址,严格遵守县乡土地利用规划,全年共审批农村建设用地284宗130.62亩,其中村民宅基地215宗55.46亩;村级公益事业69宗75.16亩。

(三)地籍管理取得新进展

1、全面完成了土地变更调查。2010年度变更总面积145.59公顷 ,变更地类图斑及线状地物共128个。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正在积极筹划并已开始收集相关资料,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2、确保登记颁证质量。共完成土地登记发证220宗,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发证117宗,集体土地使用权发证103宗,他项权利登记发证30宗,发证率达到了90%以上。登记发证严格按照土地登记发证 “五不登记”原则,无一错证,发证合格率达到100%。

3、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已全面完成。二调资料全部移交,农村土地调查区域总面积2699平方公里,调查权属单位213个行政村,调查图斑数44199个、线状地物67737条,掌握了各类土地的面积和使用情况,签定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213份,建成1:1万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城镇地籍调查区域总面积10.18平方公里,共调绘街坊40个,宗地3519宗,完成1:500城区地籍地形图的测量,建成城镇地籍数据库一套。二调成果已运用到当前的土地规划修编,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征用、土地开发利用、土地登记发证及矿产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之中。

4、农用地分等定级及产能核算8月份通过省级评审。

5、完成土地登记和地权争议自查工作。通过全面自查,共自查宗地数1800多宗,大部分的资料符合要求,存在问题的16宗,其中土地登记报件中缺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审批表缺少编号及申请书、审批表、地籍调查表填写不规范的共有11宗;由于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开展用于城区地籍调查查阅,导致部分登记资料未及时存档,遗失不全的有5宗。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弥补措施。

(四)矿政监管进一步加强

1、《徽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经过两年多的编制,已经过审查,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10月16日发布实施。

2、矿业权核查顺利收尾。矿业权核查工作全面完成,13个非金属采矿权全部换发了新证。

3、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全县9个金属矿开发企业,其中6个已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完成率达到67%。对所有的金属矿山企业逐年提取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专户储存,收缴面达到100%。

4、我县上缴矿补偿60万元,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上缴任务。

5、矿山年检可全部完成。全县采矿权11个、探矿权44个,已审查验收探矿权年检资料34份,采矿权年检资料4份,年检任务可按要求在本月底全面完成。

6、依法出让采矿权。按照县政府安排,公开出让了永

宁河东峪段、太白段和苏成河麻沿段3处河砂矿采矿权;公开出让建筑石料矿采矿权4个。矿权价款330万已全部交入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7、完成了探矿权清理清查工作。有合法探矿权44个,涉及25家探矿权人,其中勘查许可证到期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中的21个,有5个探矿权项目存在圈而不探违法行为;有7个探矿权项目存在以采代探违法行为;有6个探矿权项目存在非法转让等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探矿行为16起。

8、推进矿业权整合。嘉陵江东岸矿业权整合工作,已进入矿业权评估阶段,待评估结果出来后,可开始股份划分。大河乡矿业权整合的方案已经制定完成,报市局审查,待批准后即可实施。

(五)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新进展

1、地灾项目陆续完工。我局承担实施的“5.12”灾后治理项目共41个(有1个移交县园林局实施),总投资7706万元,分三类,一是地质灾害防范能力建设项目4个,投资310万元,已完成20个自动雨量计的安装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示范点建设,其它事项委托甘肃地质环境监测院实施,目前已完成70%,预计可在12月底前完成;二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7个,投资6770万元,已完工19个,正进行工程审计工作。有8个尚未完工,其中5个项目因交通条件太差和天气影响而延误了工期,3个项目因群众阻拦等原因,

导致工程停工,现正在协商解决中。三是地质灾害避让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个,投资578万元,已全部竣工,目前正进行工程审计和完善验收资料。

2、完成了“8.17”暴洪次生地质灾害的排查工作。“8.17”暴洪诱发了大量的次生地质灾害灾害,我局第一时间赶赴受灾一线,全面开展了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工作,排查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22处,对受威胁群众进行了临时转移安置,及时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避灾明白卡》193份,《地质灾害险情告知书》22份,建立了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群防群测体系,将监测、预警、防范责任落实到人,有效防止了群死群伤灾害发生。印制了100本“8.17”暴洪灾害纪实画册,如实反映出抗洪救灾实际情况。

3、完成了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十有县”建设任务。印发了《徽县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健全了县、乡(镇)、村、社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组建了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落实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到位),与各乡(镇)、基层国土所、村、社地质灾害防范直接责任人层层签定责任书,发放了《防灾工作卡》和《避灾明白卡》。

4、开展了预警预报。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局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增强了应急反应能

力,全面提升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六)测绘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徽县“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的编制,10月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规划进行了评审,并发布实施;开展测绘执法活动,对测绘市场、地图市场、互联网地图、涉密测绘成果等进行监管,登记备案徽县现有测绘成果20个,测绘单位9个,测绘工作人员18名;加强了涉密测绘资料的保管,涉密资料由指定的专人保管,制订了查阅涉密资料的审批制度,对徽县工信局持有的2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了涉密测绘成果的规范使用。

(七)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全面完成

4月开始全面动员,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5月20日开始,对照55张卫片图斑,查阅用地资料,并逐一进行了外业核查,录入用地资料;对存在违法用地的,立案查处了5件。卫片执法数据资料已通过了市局初审。

(八)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

全年共出动巡查126次,发现13起违法采矿和用地活动,给予了制止和处罚。查处了嘉陵老圣沟金矿、通天坪金矿、金滩子、郭家山探矿区内以及麻沿、高桥等乡境内的8起非法开采活动;查处了金徽酒业、大华公司、民政局、熊北村委会等违法占地案7起,罚款52万元,捣毁金矿侵化池18个,拆除吸附设备20多套,没收活性炭300公斤,拆

除工棚16间,遣散民工20多人,有效打击了非法开采、占地、用地行为。 二是讲团结、重协调,以身作则干事业。

自任徽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以来,我深知班子团结的重要性,“团结就是力量”。我认为班子不协调,单位风气不正,一把手占主要责任,在团结协调方面,我能做到多和班子成员沟通、商量、交流,从而达到了相互理解、信任、支持和配合,更多地避免了误会和分歧。作为一班之长,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团结带领班子成员一道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凡属人事调整、土地出让、大额经费开支等重大事项,都由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之间,不回避矛盾,注重沟通协调,以诚待人。遇事敢于表明自己的观点,敢于负责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做人光明磊落,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对外协调以诚相待,讲原则、讲政策、讲信誉。对于干部职工,我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干不好工作我严批评,好的建议我认真采纳,多从关心和调动积极性方面动脑子,努力做到上下心情舒畅,齐心协力,想工作、干工作,化解了很多矛盾,保证了政令畅通。 三是从严要求,严格管理,抓好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重点,队伍作风,系统行风,直接影响着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结合市局开展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活动及县委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机关作风、行业作风建设,

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人民满意机关。严格管理是关键,自我任局长以来,针对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我首先从制度建设和落实制度上抓起,修订完善了我局各项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注重从日常小事抓起,车辆管理严格公务用车制度,节假日除了值班车辆,其它车辆禁止外出。

四是坚持勤廉从政,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既是管理部门又是执法单位,已经成为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也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区。自从我挑起领导职务的重担,深知做好廉政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我和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强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始终坚持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一岗双责”,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逐级签订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逢会必讲作风,遇事必讲廉政,集体活动必敲警钟,形成“创廉”良好氛围。

认真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自警、自省、自勉、自重。注重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

己坚决不做。给找办事的单位及个人打交道,拒收礼品礼物;能够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向有求于自己的单位和个人伸手;管住自己的心,不生贪欲,守住底线!个人能做好表率,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我的原则是给找办事的人正常交往,以正常的心态待人对己。对正常的公务接待、检查一切从节俭出发,不铺张浪费,不沾好处,讲究简单实在,以工作实绩,以诚心感人。

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具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物品,没有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2、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和其他委托理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3、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得所谓薪酬;4、没有违反规定在企业兼职、兼职取酬、投资入股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5、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6、没有跑官要官行为,以及借任用选拔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7、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出现利用我的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8、没有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开执行公务的宴请;9、没有利用手中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 11

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活动;10、没有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存在不足:在回顾一年来工作的同时,我也清醒地看到自身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参与宏观调控运用政策方面,思想还不够解放,破解发展难题,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上还需提高;二是忙于日常事务,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深入基层调研少。

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努力改正缺点,修正错误,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强化求实意识,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强化律已意识,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强化监督意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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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徽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京荣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自任现职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及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团结奋进、积极进取,坚持勤廉从政,以身作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主要工作与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为全县经济发展做贡献。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尽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矛盾多,任务重,压力大,作为主要负责人,我始终树立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尽职尽责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一)耕地得到有效保护

1、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户四级土地管理组织,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建成了完善的监察体系,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全县年末耕地保有量为68.825万亩,其中基本农田65.81万亩,基

本农田保护率达到95.6%。

2、积极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一是实施了“8.12”暴洪灾毁耕地复垦项目3个,总投资300万元,复垦规模1200亩,年内全面竣工;二是实施了5个土地整治项目,总投资1253万元,建设规模3537亩,可新增耕地1562亩。2个项目已竣工,完成投资368万元,建设规模1005亩,新增耕地560亩,已通过验收;其余3个项目,因遭“8.17”暴洪损毁,造成经济损失415万元,目前正申请修复资金;三是今年新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3个,建设规模207公顷,总投资669万元。

3、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今年批复的建设用地2922.94亩,其中占用耕地2806.44亩,主要是5.12灾后重建项目和陇南市徽县工业园区建设用地。在县内积极补充耕地的同时,请求市政府、市国土局在全市范围内调剂指标,完成了占补平衡任务。

(二)建设用地得到有力保障

1、积极争取建设用地批复。通过积极努力,今年我县10批次50个灾后重建项目的建设用地共2046.58亩,已经获得了省、市批复,其中徽县工业集中区建设用地是全市的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和市国土局、县委、政府的安排,我局八次赴省厅反复陈情,汇报、争取优惠政策,完善报件、修改勘界报告、调整规划,终于在最后期限前完成了7

各批次3288亩的申报工作,目前已经拿到2个批次980亩建设用地的批复,年底前还将拿到2308亩的批复,完成了市、县领导交办的任务,有效地保证了全县各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今年又组织上报了农转用、土地征收20批次4087.23亩,其中:城市、城镇批次用地17批次,总面积3970.67亩;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及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报批农转用3批次,437宗116.56亩。

2、严格依法供地。

(1)招拍挂供地。共出让国有建设用地6宗,面积95.19亩,出让价款5978.04万元,其中挂牌拍卖出让土地5宗,面积88.38亩,成交总价款5307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协议出让一宗,面积6.81亩,出让价款572.04万元。

(2)划拨供地。为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事业及机关团体灾后重建划拨供地17宗,总面积161.52亩。

(3)国有土地转变用途的审批。共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37宗 123.44亩,对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收缴了土地出让金,共144万元。

3、审批农村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的选址,严格遵守县乡土地利用规划,全年共审批农村建设用地284宗130.62亩,其中村民宅基地215宗55.46亩;村级公益事业69宗75.16亩。

(三)地籍管理取得新进展

1、全面完成了土地变更调查。2010年度变更总面积145.59公顷 ,变更地类图斑及线状地物共128个。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正在积极筹划并已开始收集相关资料,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2、确保登记颁证质量。共完成土地登记发证220宗,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发证117宗,集体土地使用权发证103宗,他项权利登记发证30宗,发证率达到了90%以上。登记发证严格按照土地登记发证 “五不登记”原则,无一错证,发证合格率达到100%。

3、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已全面完成。二调资料全部移交,农村土地调查区域总面积2699平方公里,调查权属单位213个行政村,调查图斑数44199个、线状地物67737条,掌握了各类土地的面积和使用情况,签定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213份,建成1:1万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城镇地籍调查区域总面积10.18平方公里,共调绘街坊40个,宗地3519宗,完成1:500城区地籍地形图的测量,建成城镇地籍数据库一套。二调成果已运用到当前的土地规划修编,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征用、土地开发利用、土地登记发证及矿产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之中。

4、农用地分等定级及产能核算8月份通过省级评审。

5、完成土地登记和地权争议自查工作。通过全面自查,共自查宗地数1800多宗,大部分的资料符合要求,存在问题的16宗,其中土地登记报件中缺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审批表缺少编号及申请书、审批表、地籍调查表填写不规范的共有11宗;由于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开展用于城区地籍调查查阅,导致部分登记资料未及时存档,遗失不全的有5宗。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弥补措施。

(四)矿政监管进一步加强

1、《徽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经过两年多的编制,已经过审查,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10月16日发布实施。

2、矿业权核查顺利收尾。矿业权核查工作全面完成,13个非金属采矿权全部换发了新证。

3、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全县9个金属矿开发企业,其中6个已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完成率达到67%。对所有的金属矿山企业逐年提取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专户储存,收缴面达到100%。

4、我县上缴矿补偿60万元,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上缴任务。

5、矿山年检可全部完成。全县采矿权11个、探矿权44个,已审查验收探矿权年检资料34份,采矿权年检资料4份,年检任务可按要求在本月底全面完成。

6、依法出让采矿权。按照县政府安排,公开出让了永

宁河东峪段、太白段和苏成河麻沿段3处河砂矿采矿权;公开出让建筑石料矿采矿权4个。矿权价款330万已全部交入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7、完成了探矿权清理清查工作。有合法探矿权44个,涉及25家探矿权人,其中勘查许可证到期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中的21个,有5个探矿权项目存在圈而不探违法行为;有7个探矿权项目存在以采代探违法行为;有6个探矿权项目存在非法转让等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探矿行为16起。

8、推进矿业权整合。嘉陵江东岸矿业权整合工作,已进入矿业权评估阶段,待评估结果出来后,可开始股份划分。大河乡矿业权整合的方案已经制定完成,报市局审查,待批准后即可实施。

(五)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新进展

1、地灾项目陆续完工。我局承担实施的“5.12”灾后治理项目共41个(有1个移交县园林局实施),总投资7706万元,分三类,一是地质灾害防范能力建设项目4个,投资310万元,已完成20个自动雨量计的安装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示范点建设,其它事项委托甘肃地质环境监测院实施,目前已完成70%,预计可在12月底前完成;二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7个,投资6770万元,已完工19个,正进行工程审计工作。有8个尚未完工,其中5个项目因交通条件太差和天气影响而延误了工期,3个项目因群众阻拦等原因,

导致工程停工,现正在协商解决中。三是地质灾害避让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个,投资578万元,已全部竣工,目前正进行工程审计和完善验收资料。

2、完成了“8.17”暴洪次生地质灾害的排查工作。“8.17”暴洪诱发了大量的次生地质灾害灾害,我局第一时间赶赴受灾一线,全面开展了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工作,排查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22处,对受威胁群众进行了临时转移安置,及时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避灾明白卡》193份,《地质灾害险情告知书》22份,建立了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群防群测体系,将监测、预警、防范责任落实到人,有效防止了群死群伤灾害发生。印制了100本“8.17”暴洪灾害纪实画册,如实反映出抗洪救灾实际情况。

3、完成了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十有县”建设任务。印发了《徽县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健全了县、乡(镇)、村、社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组建了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落实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到位),与各乡(镇)、基层国土所、村、社地质灾害防范直接责任人层层签定责任书,发放了《防灾工作卡》和《避灾明白卡》。

4、开展了预警预报。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局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增强了应急反应能

力,全面提升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六)测绘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徽县“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的编制,10月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规划进行了评审,并发布实施;开展测绘执法活动,对测绘市场、地图市场、互联网地图、涉密测绘成果等进行监管,登记备案徽县现有测绘成果20个,测绘单位9个,测绘工作人员18名;加强了涉密测绘资料的保管,涉密资料由指定的专人保管,制订了查阅涉密资料的审批制度,对徽县工信局持有的2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了涉密测绘成果的规范使用。

(七)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全面完成

4月开始全面动员,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5月20日开始,对照55张卫片图斑,查阅用地资料,并逐一进行了外业核查,录入用地资料;对存在违法用地的,立案查处了5件。卫片执法数据资料已通过了市局初审。

(八)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

全年共出动巡查126次,发现13起违法采矿和用地活动,给予了制止和处罚。查处了嘉陵老圣沟金矿、通天坪金矿、金滩子、郭家山探矿区内以及麻沿、高桥等乡境内的8起非法开采活动;查处了金徽酒业、大华公司、民政局、熊北村委会等违法占地案7起,罚款52万元,捣毁金矿侵化池18个,拆除吸附设备20多套,没收活性炭300公斤,拆

除工棚16间,遣散民工20多人,有效打击了非法开采、占地、用地行为。 二是讲团结、重协调,以身作则干事业。

自任徽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以来,我深知班子团结的重要性,“团结就是力量”。我认为班子不协调,单位风气不正,一把手占主要责任,在团结协调方面,我能做到多和班子成员沟通、商量、交流,从而达到了相互理解、信任、支持和配合,更多地避免了误会和分歧。作为一班之长,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团结带领班子成员一道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凡属人事调整、土地出让、大额经费开支等重大事项,都由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之间,不回避矛盾,注重沟通协调,以诚待人。遇事敢于表明自己的观点,敢于负责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做人光明磊落,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对外协调以诚相待,讲原则、讲政策、讲信誉。对于干部职工,我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干不好工作我严批评,好的建议我认真采纳,多从关心和调动积极性方面动脑子,努力做到上下心情舒畅,齐心协力,想工作、干工作,化解了很多矛盾,保证了政令畅通。 三是从严要求,严格管理,抓好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重点,队伍作风,系统行风,直接影响着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结合市局开展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活动及县委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机关作风、行业作风建设,

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人民满意机关。严格管理是关键,自我任局长以来,针对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我首先从制度建设和落实制度上抓起,修订完善了我局各项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注重从日常小事抓起,车辆管理严格公务用车制度,节假日除了值班车辆,其它车辆禁止外出。

四是坚持勤廉从政,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既是管理部门又是执法单位,已经成为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也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区。自从我挑起领导职务的重担,深知做好廉政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我和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强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始终坚持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一岗双责”,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逐级签订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逢会必讲作风,遇事必讲廉政,集体活动必敲警钟,形成“创廉”良好氛围。

认真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自警、自省、自勉、自重。注重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

己坚决不做。给找办事的单位及个人打交道,拒收礼品礼物;能够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向有求于自己的单位和个人伸手;管住自己的心,不生贪欲,守住底线!个人能做好表率,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我的原则是给找办事的人正常交往,以正常的心态待人对己。对正常的公务接待、检查一切从节俭出发,不铺张浪费,不沾好处,讲究简单实在,以工作实绩,以诚心感人。

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具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物品,没有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2、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和其他委托理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3、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得所谓薪酬;4、没有违反规定在企业兼职、兼职取酬、投资入股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5、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6、没有跑官要官行为,以及借任用选拔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7、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出现利用我的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8、没有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开执行公务的宴请;9、没有利用手中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 11

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活动;10、没有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存在不足:在回顾一年来工作的同时,我也清醒地看到自身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参与宏观调控运用政策方面,思想还不够解放,破解发展难题,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上还需提高;二是忙于日常事务,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深入基层调研少。

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努力改正缺点,修正错误,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强化求实意识,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强化律已意识,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强化监督意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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