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伦-艾弗森入选2016年奈史密斯篮球名人堂。(USATSI)
多年前,一个雄心勃勃的记者(本人)背上手提、笔记本、几张数据统计表和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走出房门,闯入费城的黑夜。当时,费城的体育记者只负责给美联社写一些体育新闻。
现在的球迷可能很难想象得到,费城也曾叱咤风云,懂球帝都知道,那儿随处都能找到伟大的篮球故事。
那晚,我就是个懂球帝。我要讲的这个故事,球馆里是找不到的——即便是在76人的主场,那个我刚目睹了艾弗森在1998-1999常规赛收官战中砍下33分,率领球队以105-100在加时赛战胜底特律活塞队的球馆里,也找不到。
这个故事发生一家星期五餐厅里,这家星期五位于费城的梅茵莱恩住宅区的市行大道上,我知道艾弗森赛后会去那儿。他每次打完主场之后都会去那里,甚至有一次,他因病缺赛,然而比赛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他却出现在那家店。这就是AI。
那晚,艾弗森正在星期五餐厅酒吧喝着小酒,看着波特兰开拓者大战洛杉矶湖人,数着沙奎尔-奥尼尔拿了几分,想着他能不能在得分榜反超自己。那是NBA历史中最为激烈的得分王争夺战之一。
奥尼尔至少得拿40分才能把艾弗森拉下来,但那晚他仅得18分——最终以场均0.44分微弱的差距,错失得分王。就这样,史上最矮的得分王诞生了。
终场哨声响起的一刻,艾弗森知道得分王已落入囊中,他拥抱身边的好友,眼泪夺眶而出,说,“我拼命打球,拼命打球,我的梦想马上都会成真的。”
时间回到这周一,艾弗森的另一个梦想成真了,他和奥尼尔一起入选了奈史密斯篮球名人堂。奥尼尔或许不是大家想象中那种为球而生的球星,但在场上,他就是个巨人,一直都是。艾弗森则非比寻常,纵观篮球历史,都找不到像他这样的球员,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从他站上球场那一刻,他就开始攻击,一刻不停,直至比赛结束。”科比-布莱恩特说道,“只要他在场,我就得保持警惕,死死盯着他,没有其他人能让我这样。总而言之,他会不断地攻击,不断地。”
转眼间,艾弗森已到了不惑之年。回头一看,你就会发现,光阴似箭,篮球场上更是如此。11次全明星,4次得分王,一次总决赛,对手是拥有“OK”的湖人——这份履历够辉煌了。
他那标志性的晃过乔丹,跨过泰伦-卢,他的大金链,他的头巾以及他的嘻哈风,他的一切特立独行,让联盟忧虑,甚至出台了着装令。他在场外对篮球文化的影响,比起在场内的,有之过而无不及。
不信你瞧瞧现在NBA球员穿的都是什么。
阿伦-艾弗森的杀手锏crossover实乃传奇。(盖蒂图像社)
全明星周末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名人堂最终名单正式出炉,艾弗森位列其中,会后,他说道:“现在确实是要着装令才行。”
虽然这一届名人堂成员都是重量级的,但看到他们,我们还是会唏嘘不已——奥尼尔是个例外,四次总冠军,三次总决赛最有价值球员,退役后仍活跃于荧幕之上。然而,每每看到另一位巨人姚明对这项运动巨大的影响力,我们很难不去想,要是没有那反反复复的脚伤,他会去到什么程度呢?
艾弗森呢?他一边叫人拍手称绝,一边令人扼腕叹息。没有人能质疑他在球场上的付出——倾尽所有,夜夜如斯——但他踏出球馆那一霎,麻烦便开始接踵而至。1996年,他与科比一同进入NBA,却在2010年,年仅34岁的时候,黯然淡出。而科比,37岁了,还在享受着在20年戎马生涯的最后时光,还能肆意庆祝胜利。
艾弗森之于NBA,如同流星划过长空,璀璨夺目,却又如流星在长空中瞬息即逝。
已故的红衣主教奥尔巴赫曾在1997年全明星周末中执教东部新秀队,他惊呼:“孺子可教,这小子天赋绝伦,球技华丽,孺子可教!我喜欢他,我太喜欢他了。”
可惜他口中的孺子可教只是昙花一现。如果艾弗森能够稍微“可教”那么一点点,只要一点点,他的生涯到达怎样的高度呢?如果好好保护身体比喝酒赌博要重要那么一点点,我们可以多看多久他那绚丽的球技呢?他的财产会翻多少倍呢?
“他是我遇到过的求胜心最强的球员,毋庸置疑。”科比说,“天呐,他简直是毫不松懈,毫不留情。”
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亦是如此。但,这就是他,阿伦-艾弗森,什么也改变不了他。
多年前,那个与如今截然不同的NBA里,拿个得分王,在郊区的连锁餐厅开个派对,对当时的他而言,已经足够。
星期一,入选名人堂,对现在的他而言也足够了。
不懂的人,不懂;懂的人,自然懂。
译者对于标题的解释:
译文标题,大家一眼就可以看出是源于“我之所以看得远,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然而,艾弗森从未站在过巨人的肩膀之上,以他的身高,速度,应该效仿托马斯之类的伟大控卫,可是他却不乐意爬上这些巨人的肩膀,只想做自己想做的。
如果NBA不是打篮球,而是摘帽子游戏,那肯定是大个子背着小个子,大个子利用力量体型提供坚实有力的下盘,小个子在巨人的肩膀之上利用灵活和柔韧,在上面尽情攻防。但一定有例外,你们觉得艾弗森会怎么做?我觉得他会自己一个人上场,一只手死死掐住大个子的喉咙,一只手一次次伸向对面小个子的头顶,一次,两次,三次......
他可能不会赢,但他就是那样,他就是阿伦-艾弗森,巨人肩膀之下的伟大。
英文原文:http://www.cbssports.com/nba/writer/ken-berger/25542013/allen-iverson-one-of-a-kind-stands-out-among-hall-of-fame-giants
阿伦-艾弗森入选2016年奈史密斯篮球名人堂。(USATSI)
多年前,一个雄心勃勃的记者(本人)背上手提、笔记本、几张数据统计表和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走出房门,闯入费城的黑夜。当时,费城的体育记者只负责给美联社写一些体育新闻。
现在的球迷可能很难想象得到,费城也曾叱咤风云,懂球帝都知道,那儿随处都能找到伟大的篮球故事。
那晚,我就是个懂球帝。我要讲的这个故事,球馆里是找不到的——即便是在76人的主场,那个我刚目睹了艾弗森在1998-1999常规赛收官战中砍下33分,率领球队以105-100在加时赛战胜底特律活塞队的球馆里,也找不到。
这个故事发生一家星期五餐厅里,这家星期五位于费城的梅茵莱恩住宅区的市行大道上,我知道艾弗森赛后会去那儿。他每次打完主场之后都会去那里,甚至有一次,他因病缺赛,然而比赛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他却出现在那家店。这就是AI。
那晚,艾弗森正在星期五餐厅酒吧喝着小酒,看着波特兰开拓者大战洛杉矶湖人,数着沙奎尔-奥尼尔拿了几分,想着他能不能在得分榜反超自己。那是NBA历史中最为激烈的得分王争夺战之一。
奥尼尔至少得拿40分才能把艾弗森拉下来,但那晚他仅得18分——最终以场均0.44分微弱的差距,错失得分王。就这样,史上最矮的得分王诞生了。
终场哨声响起的一刻,艾弗森知道得分王已落入囊中,他拥抱身边的好友,眼泪夺眶而出,说,“我拼命打球,拼命打球,我的梦想马上都会成真的。”
时间回到这周一,艾弗森的另一个梦想成真了,他和奥尼尔一起入选了奈史密斯篮球名人堂。奥尼尔或许不是大家想象中那种为球而生的球星,但在场上,他就是个巨人,一直都是。艾弗森则非比寻常,纵观篮球历史,都找不到像他这样的球员,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从他站上球场那一刻,他就开始攻击,一刻不停,直至比赛结束。”科比-布莱恩特说道,“只要他在场,我就得保持警惕,死死盯着他,没有其他人能让我这样。总而言之,他会不断地攻击,不断地。”
转眼间,艾弗森已到了不惑之年。回头一看,你就会发现,光阴似箭,篮球场上更是如此。11次全明星,4次得分王,一次总决赛,对手是拥有“OK”的湖人——这份履历够辉煌了。
他那标志性的晃过乔丹,跨过泰伦-卢,他的大金链,他的头巾以及他的嘻哈风,他的一切特立独行,让联盟忧虑,甚至出台了着装令。他在场外对篮球文化的影响,比起在场内的,有之过而无不及。
不信你瞧瞧现在NBA球员穿的都是什么。
阿伦-艾弗森的杀手锏crossover实乃传奇。(盖蒂图像社)
全明星周末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名人堂最终名单正式出炉,艾弗森位列其中,会后,他说道:“现在确实是要着装令才行。”
虽然这一届名人堂成员都是重量级的,但看到他们,我们还是会唏嘘不已——奥尼尔是个例外,四次总冠军,三次总决赛最有价值球员,退役后仍活跃于荧幕之上。然而,每每看到另一位巨人姚明对这项运动巨大的影响力,我们很难不去想,要是没有那反反复复的脚伤,他会去到什么程度呢?
艾弗森呢?他一边叫人拍手称绝,一边令人扼腕叹息。没有人能质疑他在球场上的付出——倾尽所有,夜夜如斯——但他踏出球馆那一霎,麻烦便开始接踵而至。1996年,他与科比一同进入NBA,却在2010年,年仅34岁的时候,黯然淡出。而科比,37岁了,还在享受着在20年戎马生涯的最后时光,还能肆意庆祝胜利。
艾弗森之于NBA,如同流星划过长空,璀璨夺目,却又如流星在长空中瞬息即逝。
已故的红衣主教奥尔巴赫曾在1997年全明星周末中执教东部新秀队,他惊呼:“孺子可教,这小子天赋绝伦,球技华丽,孺子可教!我喜欢他,我太喜欢他了。”
可惜他口中的孺子可教只是昙花一现。如果艾弗森能够稍微“可教”那么一点点,只要一点点,他的生涯到达怎样的高度呢?如果好好保护身体比喝酒赌博要重要那么一点点,我们可以多看多久他那绚丽的球技呢?他的财产会翻多少倍呢?
“他是我遇到过的求胜心最强的球员,毋庸置疑。”科比说,“天呐,他简直是毫不松懈,毫不留情。”
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亦是如此。但,这就是他,阿伦-艾弗森,什么也改变不了他。
多年前,那个与如今截然不同的NBA里,拿个得分王,在郊区的连锁餐厅开个派对,对当时的他而言,已经足够。
星期一,入选名人堂,对现在的他而言也足够了。
不懂的人,不懂;懂的人,自然懂。
译者对于标题的解释:
译文标题,大家一眼就可以看出是源于“我之所以看得远,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然而,艾弗森从未站在过巨人的肩膀之上,以他的身高,速度,应该效仿托马斯之类的伟大控卫,可是他却不乐意爬上这些巨人的肩膀,只想做自己想做的。
如果NBA不是打篮球,而是摘帽子游戏,那肯定是大个子背着小个子,大个子利用力量体型提供坚实有力的下盘,小个子在巨人的肩膀之上利用灵活和柔韧,在上面尽情攻防。但一定有例外,你们觉得艾弗森会怎么做?我觉得他会自己一个人上场,一只手死死掐住大个子的喉咙,一只手一次次伸向对面小个子的头顶,一次,两次,三次......
他可能不会赢,但他就是那样,他就是阿伦-艾弗森,巨人肩膀之下的伟大。
英文原文:http://www.cbssports.com/nba/writer/ken-berger/25542013/allen-iverson-one-of-a-kind-stands-out-among-hall-of-fame-gia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