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城规学院
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复试重点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二、基本原则
1. 择优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详见录取办法)。
2. 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填报的考生,优先录取 (详见录取办法)。
3.师生双向选择原则:学生将根据导师基本情况和自己的意愿选择导师,导师也将根据学生的综合情况选择学生,进行双向选择。
三、复试方式及录取办法
1. 复试方式: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综合面试三部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02、03方向城市道路交通30分,城市规划设计12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注: 02、03方向仅在报考02、03方向的考生中招收。
3. 录取办法:
(1)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复试总成绩×1/3)×40%;
(2)复试成绩有以下情况者,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02、03方向城市规划设计成绩低于72分。
(3)复试成绩均无(2)所列各种情况的考生,对第一志愿填报本专业者,
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四、复试内容
1. 专业课笔试1((01、02、03方向):城市规划设计,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专业课笔试2(02、03方向):城市道路与交通,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
2. 外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考生抽签确定顺序):主要通过交谈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6分钟。
成绩评分方式为50、45、40、35、30„„,一档为5分。
3. 综合面试(考生抽签确定顺序):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评分标准:知识结构(20分),科研能力和潜能(50分),综合素质(30分)。 综合面试过程:考生陈述个人情况(3分钟);复试小组成员提问及考生回答(不少于12分钟)。
成绩评分方式为100、95、90、85、80„„,一档为5分。
综合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赋分的平均分。
五、提交书面材料
为使复试进一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情况,考生除携带资格审查规定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或学生证、身份证、加盖红章的成绩单)外,希望考生于复试报到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 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2. 获奖证书复印件;
3. 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设计作品等);
4. 考生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其它材料。
六、具体时间安排
4月18日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及收取书面材料、填报志愿和复试情况表
时间: 8:30-15:30
地点:建筑城规学院办公室
4月18日 复试考生会议
时间:15:30—16:30
地点:建筑系馆306
4月18、19日 体检(空腹)
时间:7:00—11:00
地点:苏大附二院体检中心
4月19日
13:30—16:30 专业课笔试(01方向)
地点:第一教学楼303
13:30—17:30 专业课笔试(02、03方向)
(城市道路与交通1小时+城市规划设计3小时) 自带文具、纸张、A1图板,具体要求同初试。 地点:第一教学楼301
1. 答卷统一自带A1硫酸纸,草图纸不限,交草图不
计成绩。
2. 准考证号、姓名统一写在右下角5公分见方范围内。
4月20日
7:40-7:50 抽签决定顺序
地点:建筑城规学院办公室
8:00—16:00 外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地点:建筑系馆203
8:30—17:00 综合面试
地点:建筑系馆
第一组:三楼会议室
第二组:建筑系馆306
第三组:建筑系馆307
七、其它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苏州科技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李 源、王 勇
咨询电话:0512-68247040
建筑城规学院
2008-4-14
建筑城规学院
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复试重点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二、基本原则
1. 择优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详见录取办法)。
2. 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填报的考生,优先录取 (详见录取办法)。
3.师生双向选择原则:学生将根据导师基本情况和自己的意愿选择导师,导师也将根据学生的综合情况选择学生,进行双向选择。
三、复试方式及录取办法
1. 复试方式: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综合面试三部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02、03方向城市道路交通30分,城市规划设计12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注: 02、03方向仅在报考02、03方向的考生中招收。
3. 录取办法:
(1)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复试总成绩×1/3)×40%;
(2)复试成绩有以下情况者,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02、03方向城市规划设计成绩低于72分。
(3)复试成绩均无(2)所列各种情况的考生,对第一志愿填报本专业者,
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四、复试内容
1. 专业课笔试1((01、02、03方向):城市规划设计,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专业课笔试2(02、03方向):城市道路与交通,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
2. 外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考生抽签确定顺序):主要通过交谈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6分钟。
成绩评分方式为50、45、40、35、30„„,一档为5分。
3. 综合面试(考生抽签确定顺序):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评分标准:知识结构(20分),科研能力和潜能(50分),综合素质(30分)。 综合面试过程:考生陈述个人情况(3分钟);复试小组成员提问及考生回答(不少于12分钟)。
成绩评分方式为100、95、90、85、80„„,一档为5分。
综合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赋分的平均分。
五、提交书面材料
为使复试进一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情况,考生除携带资格审查规定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或学生证、身份证、加盖红章的成绩单)外,希望考生于复试报到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 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2. 获奖证书复印件;
3. 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设计作品等);
4. 考生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其它材料。
六、具体时间安排
4月18日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及收取书面材料、填报志愿和复试情况表
时间: 8:30-15:30
地点:建筑城规学院办公室
4月18日 复试考生会议
时间:15:30—16:30
地点:建筑系馆306
4月18、19日 体检(空腹)
时间:7:00—11:00
地点:苏大附二院体检中心
4月19日
13:30—16:30 专业课笔试(01方向)
地点:第一教学楼303
13:30—17:30 专业课笔试(02、03方向)
(城市道路与交通1小时+城市规划设计3小时) 自带文具、纸张、A1图板,具体要求同初试。 地点:第一教学楼301
1. 答卷统一自带A1硫酸纸,草图纸不限,交草图不
计成绩。
2. 准考证号、姓名统一写在右下角5公分见方范围内。
4月20日
7:40-7:50 抽签决定顺序
地点:建筑城规学院办公室
8:00—16:00 外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地点:建筑系馆203
8:30—17:00 综合面试
地点:建筑系馆
第一组:三楼会议室
第二组:建筑系馆306
第三组:建筑系馆307
七、其它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苏州科技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李 源、王 勇
咨询电话:0512-68247040
建筑城规学院
2008-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