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3篇
教学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过程:
一、导入:
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二、主要内容:
(一)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例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又得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二)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 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二、小结: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中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小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将来我们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学习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
【活动背景】
做好法制宣传活动, 举行 “ 学宪法讲宪法” 主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 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 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 : 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
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等形式展开。
【活动要求】
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
【主持人】
【活动地点】九年四班教室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
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 (学生10 人)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0 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 :据《闽西日报》报道:2005 年6 月26 日中午,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 时许钟某纠
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 月17 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
2010 年12 月11 日上午7 点20 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学高二1 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 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 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06 年,一名19 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 次盗走存款1.5 万元。上午,黑龙江青年于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法庭上,于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被带出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的母亲喊了一句:“ 妈,对不起。” 于龙实施犯罪时刚满18 岁。据于龙讲,他上初中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事电脑配件工作。被捕前于龙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06 年,15 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 白天使” 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杰好生羡慕,小杰和“ 白天使” 聊了起来,发现“ 白天使” 竟就在不远
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 白天使” 将装备交出来„ 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援交、诈骗、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五:16 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 用刀捅人” 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 捅” 倒。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 杀” 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案例 六: 谁应为 未成年人夜不 归宿负责任 ? 晓雪今 年 17 周 岁 。自今年 5 月份起,她在 课余时间 常 与社会 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 进 行小的 赌博 , 观看 色情 淫秽电影 ,甚至夜不 归宿 。叔叔得知此情況 后告诉 了 晓 雪父母, 并劝说他们 多管管孩子。可 他们却说晓 雪 已经懂 事,不 会 出 问题 的。 无奈 ,叔叔又找到留宿 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卻 反唇相讥 : “ 你侄女 愿 意住在 这儿,叫我有什 么办 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请问 , 晓 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 为 是否 违 法, 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案例七:“ 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和触及刑法呢? 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陈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 5 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
学习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3篇
教学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过程:
一、导入:
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二、主要内容:
(一)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例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又得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二)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 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二、小结: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中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小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将来我们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学习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
【活动背景】
做好法制宣传活动, 举行 “ 学宪法讲宪法” 主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 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 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 : 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
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等形式展开。
【活动要求】
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
【主持人】
【活动地点】九年四班教室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
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 (学生10 人)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0 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 :据《闽西日报》报道:2005 年6 月26 日中午,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 时许钟某纠
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 月17 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
2010 年12 月11 日上午7 点20 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学高二1 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 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 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06 年,一名19 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 次盗走存款1.5 万元。上午,黑龙江青年于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法庭上,于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被带出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的母亲喊了一句:“ 妈,对不起。” 于龙实施犯罪时刚满18 岁。据于龙讲,他上初中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事电脑配件工作。被捕前于龙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06 年,15 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 白天使” 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杰好生羡慕,小杰和“ 白天使” 聊了起来,发现“ 白天使” 竟就在不远
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 白天使” 将装备交出来„ 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援交、诈骗、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五:16 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 用刀捅人” 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 捅” 倒。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 杀” 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案例 六: 谁应为 未成年人夜不 归宿负责任 ? 晓雪今 年 17 周 岁 。自今年 5 月份起,她在 课余时间 常 与社会 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 进 行小的 赌博 , 观看 色情 淫秽电影 ,甚至夜不 归宿 。叔叔得知此情況 后告诉 了 晓 雪父母, 并劝说他们 多管管孩子。可 他们却说晓 雪 已经懂 事,不 会 出 问题 的。 无奈 ,叔叔又找到留宿 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卻 反唇相讥 : “ 你侄女 愿 意住在 这儿,叫我有什 么办 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请问 , 晓 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 为 是否 违 法, 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案例七:“ 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和触及刑法呢? 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陈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 5 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