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新生儿落户手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超级有用

青岛市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这上面需要先到街道、就是当时办这个手册的地方盖个章)、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打印的户口簿、本。(交工本费2元)

注意:派出所在月末两天不办理户口。

新生儿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首先向夫妻双方单位申请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页盖章。

2)办理地点:新生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3)所需材料:《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夫妻双方单位盖完章)、夫妻双方身份证、新生儿户籍页。

4)街道办事处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页盖章、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各执一本)、填写《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通知书》三联单(街道办事处、夫、妻各执一联)。

5)夫妻双方各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及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通知书》三联单到本单位计生部门申报独生子女奖励费,以后每月工资增加6.5元独生子女奖励费,连续领14年。

青岛市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问答

(1)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对新生儿参保有何规定? 答:青岛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内及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待遇,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即可纳入医保报销;超过三个月后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2)为新生儿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应该到什么机构办理? 答: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时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医保卡则到其上级主管部门领取。

(3)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都需要携带哪些材料?怎样联系或查询有关政策规定?

答:为新生儿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户口簿(含新生儿落户页);

属独生子女的,需提供计生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证;(这项可以没有,独生子女可多报销5个百分点)

年缴费标准40元。(第一年交50元)

咨询电话:12333 查询网址:www.qd12333.gov.cn

(4)参保后每年续保的缴费期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新的规定,自2010年起每年集中缴费期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5)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办理好参保手续并取得医保卡(市南区在福州南路9号2楼取卡)后,带着最近住院的fapiao、结算明细、医保卡、出院记录等相关材料直接回就诊医院重新刷卡登记结算即可。

如果新生儿在住院期间尚未取名,住院fapiao姓名一栏所填写的为“谁谁之子(女)”,则在取得医保卡后除带上述材料外,还应带户口本到就诊医院修改fapiao姓名后方可报销。

(6)不满14岁的孩子生病要住院,有哪些医院可供选择? 答: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青劳社[2007]64号)规定,我市医保目前确定了20家医院作为14周岁以下少年儿童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三级综合医院(6家):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市立医疗集团,青岛市中心医院,青岛海慈医疗集团,解放军第401医院,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二级综合医院(4家):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城阳区人民医院,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第二人民医院。

专科医院(10家):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青岛市阜外心血管医院,青岛市思达国际心脏(中心)医院,青岛市骨伤医院,青岛市传染病医院,青岛眼科医院,青岛市肿瘤医院,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青岛市胸科医院,青岛市内分泌糖尿病医院。

(7)学生儿童的住院医疗费按什么标准报销?

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设立。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个人全额负担,第二次减半负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负担。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7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75%;5000元至10000元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8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5%;10000元以上部分,不分医疗机构级别,统一支付90%。 (一般情况下,毛报销率大概50%强。)

青岛市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这上面需要先到街道、就是当时办这个手册的地方盖个章)、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打印的户口簿、本。(交工本费2元)

注意:派出所在月末两天不办理户口。

新生儿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首先向夫妻双方单位申请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页盖章。

2)办理地点:新生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3)所需材料:《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夫妻双方单位盖完章)、夫妻双方身份证、新生儿户籍页。

4)街道办事处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页盖章、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各执一本)、填写《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通知书》三联单(街道办事处、夫、妻各执一联)。

5)夫妻双方各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及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通知书》三联单到本单位计生部门申报独生子女奖励费,以后每月工资增加6.5元独生子女奖励费,连续领14年。

青岛市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问答

(1)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对新生儿参保有何规定? 答:青岛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内及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待遇,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即可纳入医保报销;超过三个月后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2)为新生儿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应该到什么机构办理? 答: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时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医保卡则到其上级主管部门领取。

(3)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都需要携带哪些材料?怎样联系或查询有关政策规定?

答:为新生儿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户口簿(含新生儿落户页);

属独生子女的,需提供计生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证;(这项可以没有,独生子女可多报销5个百分点)

年缴费标准40元。(第一年交50元)

咨询电话:12333 查询网址:www.qd12333.gov.cn

(4)参保后每年续保的缴费期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新的规定,自2010年起每年集中缴费期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5)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办理好参保手续并取得医保卡(市南区在福州南路9号2楼取卡)后,带着最近住院的fapiao、结算明细、医保卡、出院记录等相关材料直接回就诊医院重新刷卡登记结算即可。

如果新生儿在住院期间尚未取名,住院fapiao姓名一栏所填写的为“谁谁之子(女)”,则在取得医保卡后除带上述材料外,还应带户口本到就诊医院修改fapiao姓名后方可报销。

(6)不满14岁的孩子生病要住院,有哪些医院可供选择? 答: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青劳社[2007]64号)规定,我市医保目前确定了20家医院作为14周岁以下少年儿童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三级综合医院(6家):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市立医疗集团,青岛市中心医院,青岛海慈医疗集团,解放军第401医院,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二级综合医院(4家):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城阳区人民医院,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第二人民医院。

专科医院(10家):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青岛市阜外心血管医院,青岛市思达国际心脏(中心)医院,青岛市骨伤医院,青岛市传染病医院,青岛眼科医院,青岛市肿瘤医院,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青岛市胸科医院,青岛市内分泌糖尿病医院。

(7)学生儿童的住院医疗费按什么标准报销?

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设立。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个人全额负担,第二次减半负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负担。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7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75%;5000元至10000元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8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5%;10000元以上部分,不分医疗机构级别,统一支付90%。 (一般情况下,毛报销率大概5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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