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深圳)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5%至45%)。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缴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总额*0.87-养老保险-医疗保险-2000元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举例: 赵某当月工资总额3000元,当月个人承担养老保险金80元、医疗保险金7.24元,则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0.87-80-7.24-2000=522.76元,适用第2级(即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元),故
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22.76×10%-25=27.28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深圳)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5%至45%)。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缴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总额*0.87-养老保险-医疗保险-2000元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举例: 赵某当月工资总额3000元,当月个人承担养老保险金80元、医疗保险金7.24元,则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0.87-80-7.24-2000=522.76元,适用第2级(即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元),故
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22.76×10%-25=27.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