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功能区划方法之二: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
文中内容多来自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生态功能区划技术暂行规程》。
生态服务功能:指生态系统及其生态过程所形成的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条件与效用,例如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功能、土壤保持功能、气候调节功能、环境净化功能等。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的评价要求
(1)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是针对区域典型生态系统,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综合特征。
(2)生态服务功能评价应根据评价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性,分析生态服务功能的区域分异规律,明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区域。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的评价内容 (1)生物多样性保护 (2)水源涵养和水文调蓄 (3)土壤保持 (4)沙漠化控制 (5)营养物质保持 (6)海岸带防护功能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的评价方法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共分4级,分为极重要、中等重要、较重要、不重要。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是对每一项生态服务功能按照其重要性划分出不同级别,明确其空间分布,然后在区域上进行综合。
明确区域各类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及其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与重要性,并依据其重要性分级。具体包括一下内容:
(1)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是评价区域内各地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重点评价生态系统与物种的保护重要性。优先保护生态系统与物种保护的热点地区均可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要作用的地区,具体评价方法参见附件D1。
(2)水源涵养和水文调蓄:区域生态系统水源涵养的生态重要性在于整个区域对评价地区水资源的依赖程度及洪水调节作用。因此,可以根据评价地区在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对整个流域水资源的贡献进行评价。具体评价方法参见附件D2。
(3)土壤保持:土壤保持的重要性评价要在考虑土壤侵蚀敏感性的基础上,分析其可能造成的对下游河床和水资源的危害程度与范围。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D3。 (4)沙漠化控制:在评价沙漠化敏感程度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该地区沙漠化所造成的可能生态环境后果与影响范围,以及该区沙漠化的影响人口数量来评价该区沙漠化控制作用的重要性。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D4。
(5)营养物质保持:从面源污染与湖泊湿地的富营养化问题的角度考虑,评价区域的营养物质保持重要性。其重要性主要根据评价地区N、P流失可能造成的富营养化后果与严重程度。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D5。
(6)海岸带防护功能:重点评价海岸防侵蚀区、防风暴潮区,红树林、珊瑚礁和其它重要陆生与海洋生物分布与繁殖区,以及其它对维护当地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海岸带、滩涂与近海区等。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D6。
附件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方法 D1 生物多样性维持功能的评价方法
主要是评价区域内各地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重点评价生态系统与物种的保护重要性。
D1-1 优先保护生态系统评价准则
(1) 优势生态系统类型:生态区的优势生态系统往往是该地区气候、地理与土壤特征的综合反映,体现了植被与动植物物种地带性分布特点。对能满足该准则的生态系统的保护能有效保护其生态过程与构成生态系统的物种组成。 (2) 反映了特殊的气候地理与土壤特征的特殊生态系统类型:一定地区生态系统类型是由该地区的气候、地理与土壤等多种自然条件的长期综合影响下形成的。相应地,特定生态系统类型通常能反映地区的非地带性气候地理特征。体现非地带性植被分布与动植物的分布,为动植物提供栖息地。
(a) 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地质构造、化石分布区、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分布区;
(b) 具有自然地带性代表意义和科学价值的海岸区 (5)海洋资源保护区
(a) 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常年或某阶段不能使用渔具捕鱼的区域。 (b) 国际渔业协定规定的禁捕区。
(c) 需要保护的重要经济鱼、虾、贝类的产卵场、繁衍场和幼体集中分布水域。
(6)海岸防护林带区
海岸带地区已经营造的林带,以及为减少风暴潮危害、改善环境而必须营造的林带;林带宽度应大于30m,长度大于10km。 (7)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a) 地面下沉明显;
(b) 水位下降已达2m以下;
(c) 海水倒灌已影响大片耕地和人民生活环境; (d) 在沿岸已形成较大漏斗(1000km2以上)底区域。
生态功能区划方法之二: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
文中内容多来自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生态功能区划技术暂行规程》。
生态服务功能:指生态系统及其生态过程所形成的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条件与效用,例如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功能、土壤保持功能、气候调节功能、环境净化功能等。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的评价要求
(1)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是针对区域典型生态系统,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综合特征。
(2)生态服务功能评价应根据评价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性,分析生态服务功能的区域分异规律,明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区域。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的评价内容 (1)生物多样性保护 (2)水源涵养和水文调蓄 (3)土壤保持 (4)沙漠化控制 (5)营养物质保持 (6)海岸带防护功能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的评价方法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共分4级,分为极重要、中等重要、较重要、不重要。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是对每一项生态服务功能按照其重要性划分出不同级别,明确其空间分布,然后在区域上进行综合。
明确区域各类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及其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与重要性,并依据其重要性分级。具体包括一下内容:
(1)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是评价区域内各地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重点评价生态系统与物种的保护重要性。优先保护生态系统与物种保护的热点地区均可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要作用的地区,具体评价方法参见附件D1。
(2)水源涵养和水文调蓄:区域生态系统水源涵养的生态重要性在于整个区域对评价地区水资源的依赖程度及洪水调节作用。因此,可以根据评价地区在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对整个流域水资源的贡献进行评价。具体评价方法参见附件D2。
(3)土壤保持:土壤保持的重要性评价要在考虑土壤侵蚀敏感性的基础上,分析其可能造成的对下游河床和水资源的危害程度与范围。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D3。 (4)沙漠化控制:在评价沙漠化敏感程度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该地区沙漠化所造成的可能生态环境后果与影响范围,以及该区沙漠化的影响人口数量来评价该区沙漠化控制作用的重要性。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D4。
(5)营养物质保持:从面源污染与湖泊湿地的富营养化问题的角度考虑,评价区域的营养物质保持重要性。其重要性主要根据评价地区N、P流失可能造成的富营养化后果与严重程度。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D5。
(6)海岸带防护功能:重点评价海岸防侵蚀区、防风暴潮区,红树林、珊瑚礁和其它重要陆生与海洋生物分布与繁殖区,以及其它对维护当地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海岸带、滩涂与近海区等。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D6。
附件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方法 D1 生物多样性维持功能的评价方法
主要是评价区域内各地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重点评价生态系统与物种的保护重要性。
D1-1 优先保护生态系统评价准则
(1) 优势生态系统类型:生态区的优势生态系统往往是该地区气候、地理与土壤特征的综合反映,体现了植被与动植物物种地带性分布特点。对能满足该准则的生态系统的保护能有效保护其生态过程与构成生态系统的物种组成。 (2) 反映了特殊的气候地理与土壤特征的特殊生态系统类型:一定地区生态系统类型是由该地区的气候、地理与土壤等多种自然条件的长期综合影响下形成的。相应地,特定生态系统类型通常能反映地区的非地带性气候地理特征。体现非地带性植被分布与动植物的分布,为动植物提供栖息地。
(a) 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地质构造、化石分布区、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分布区;
(b) 具有自然地带性代表意义和科学价值的海岸区 (5)海洋资源保护区
(a) 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常年或某阶段不能使用渔具捕鱼的区域。 (b) 国际渔业协定规定的禁捕区。
(c) 需要保护的重要经济鱼、虾、贝类的产卵场、繁衍场和幼体集中分布水域。
(6)海岸防护林带区
海岸带地区已经营造的林带,以及为减少风暴潮危害、改善环境而必须营造的林带;林带宽度应大于30m,长度大于10km。 (7)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a) 地面下沉明显;
(b) 水位下降已达2m以下;
(c) 海水倒灌已影响大片耕地和人民生活环境; (d) 在沿岸已形成较大漏斗(1000km2以上)底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