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教务处文件
新大教字[2008]128号
关于新疆大学各类考试携带证件要求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疆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参加各类考试,现将各类考试所需携带证件做如下要求,具体为:
一、 国家级、自治区级考试
参加国家级及自治区级大型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二代身份证领取凭条,凭条上必须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还必须持有座位通知单。
1、丢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有学生证和学院及学校保卫处共同出具的带有照片并照片上须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负责老师必须签名,否则证明视为无效证明)参加考试;
2、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必须补办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注:参加四、六级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丢失者,必须由学院出具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补办,HSK考试准考证丢失者,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汉考办补办);
3、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座位通知单为教育厅自考办发放,不能补办。
二、校内考试
1、期末正考:参加正考的学生,必须携带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如证件丢失,提前在本学院办理证明(证明上必须贴本人照片,由班主任签字,照片上加盖学院公章),无上述所要求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2、期末跟班重考、开学重考:参加跟班重考、开学重考的在校学生,须持重考准考证、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凡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1) 重考准考证丢失者,由本人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教务办补
办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2) 其它证件丢失的学生,必须持有本学院出具的身份证明(证明上必
须贴本人照片,首先由班主任签字后,其次在照片上加盖学院公章,并由盖章人签字)。
3、毕业生(延读生)返校考试:返校参加考试的延读生必须持返校重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凡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1) 重考准考证丢失者,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教务处教务科补办重考准
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2) 丢失身份证的延读生,必须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证明上须
贴本人照片,照片上加盖公章,否则证明视为无效证明)参加考试。
教 务 处
2008.12.17
新疆大学教务处文件
新大教字[2008]128号
关于新疆大学各类考试携带证件要求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疆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参加各类考试,现将各类考试所需携带证件做如下要求,具体为:
一、 国家级、自治区级考试
参加国家级及自治区级大型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二代身份证领取凭条,凭条上必须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还必须持有座位通知单。
1、丢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有学生证和学院及学校保卫处共同出具的带有照片并照片上须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负责老师必须签名,否则证明视为无效证明)参加考试;
2、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必须补办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注:参加四、六级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丢失者,必须由学院出具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补办,HSK考试准考证丢失者,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汉考办补办);
3、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座位通知单为教育厅自考办发放,不能补办。
二、校内考试
1、期末正考:参加正考的学生,必须携带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如证件丢失,提前在本学院办理证明(证明上必须贴本人照片,由班主任签字,照片上加盖学院公章),无上述所要求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2、期末跟班重考、开学重考:参加跟班重考、开学重考的在校学生,须持重考准考证、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凡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1) 重考准考证丢失者,由本人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教务办补
办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2) 其它证件丢失的学生,必须持有本学院出具的身份证明(证明上必
须贴本人照片,首先由班主任签字后,其次在照片上加盖学院公章,并由盖章人签字)。
3、毕业生(延读生)返校考试:返校参加考试的延读生必须持返校重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凡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1) 重考准考证丢失者,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教务处教务科补办重考准
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2) 丢失身份证的延读生,必须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证明上须
贴本人照片,照片上加盖公章,否则证明视为无效证明)参加考试。
教 务 处
200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