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有土地实行"招拍挂"政策的再认识与探讨

  摘要:国有土地的“收购储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政策,作为土地资源与资产管理的新生事物,伴随着国土管理事业的蓬勃发展,取得了社会和经济同步发展的综合效益。但就目前国土管理的新形势、新特点,政治与经济全权的情况看,有待进一步探讨和再研究。   关键词: 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开发改造   中图分类号:F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8-0039-1   1 问题的提出   1.1 土地收购储备,招标拍卖的基本涵义。   主要是指以政府行为将待开发利用土地和尚需盘活(征而不用,占而弃管,尚未确权,超期临时用地,各类停止使用的土地)的城市(镇)的国有土地无偿收回使用权后收购储备,统一纳入同级政府管理,进入土地储备库。在本级政府直接指导下,委托国土管理部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达到为城市建设土地需求供地之行为,亦为土地收购储备、招标拍卖。土地招标拍卖需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公证部门负责现场监督,国土管理部门直接运作。拍卖资产核定:由土地估价师会商确定拍卖底价,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届时,举办拍卖仪式,公开平等竞争。任何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和单位只要出资,都享有中标竟得机会,在招标拍卖现场中依法公证确定其资格,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由政府确定土地使用年限。   1.2 实行“招拍挂”政策对目前国土管理形势的制约与影响。   一是此项举措未能对土地的人为浪费现象加以遏制,征而不用,占而弃管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闲置土地仍然没有继续盘活。二是有权人在土地问题上做大文章,以言代法,以权谋私,暗箱操作在不停的升温,甚至触犯了法律,造成土地资产的再度大量流失。三是从县域经济状况看,土地招标拍卖部分有钱人也难以承受,导致拍卖地块甚少且面积较小。对地方经济以地生财,以地聚财数额太少。四是随着城市土地的增值加速,中标竞得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等待时机成熟后再出卖,个人从中赚大钱。政府获得的土地资产收益几乎为零,全部进入个人腰包。   2 实行“招拍挂”政策对国土管理的负面作用   实行土地的收购储备,招标拍卖是土地使用制度重大改革,也是盘活存量土地资产的重要举措,同时也获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就其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新特点实践看,已同时呈现出负面作用和弊端。   其一,滋生土地的私有化观念愈浓。中标竞得者由于取得土地使用权,他们误认为“土地是我花大钱通过合法程序买的,这是我的私有财产,都必须由我说了算,政府无权干涉”。其二,由于城市(城镇)建设发展较快,势必要侵占大量的土地,若占拍卖竞得的地块,土地使用者竞提出几倍或几十倍不等的补偿要求,“否则谁说也不好使,这是我的地盘”。“圈地、囤地,充当地王”。其三,按规定收缴的土地规费(税费)上交难度较大,大部分为零。其理由是,“土地我早已经花过钱了,政府再收土地税费不尽合理,我就是不给”。多数为拒交或推脱扯皮,导致全面推行的土地年租制和长租制运行艰难。其四,对城市土地的整体开发改造和治理阻力较大,操作困难。由于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往往涉及到拍卖(已成交)地块时,土地使用者多方找原因,托人情,顶着不予支持,拒绝整体土地的开发改造和城市建设。其五,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事实,官商勾结,暗箱操作,部分有权人从中牟利。社会反响很大,“百姓敢怒不敢言”。更有甚者将土地使用权私自出卖给开发商。   3 对实行“招拍挂”政策的再研究   土地“招标拍卖”政策,是国家根据不同时期对国土资源管理提出的战略性选择和部署,经过几年的实施和操作,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弊端和难以解决的问题,作为县级反映强烈尤为明显。有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3.1 维护土地所有权   滋生的私有化观念,必须无条件消除。国有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各级政府对所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支配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具备法律效力。中标竞得者花大价钱买到的土地使用权,无可厚非,使用是权利,保护是义务,管理是责任,土地不是私有财产,决不能私下买卖和交易。一切由政府统一管理,个人滋生的土地私有化观念必须全面彻底尽速解除。以政府行为做到宣传教育到位,跟踪检查到场,使用和保护到责。   3.2 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依法履行保护义务和责任   土地使用者对整体(宗地)有支配权。这符合土地法律法规要求,但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有关规定。坚决执行本级政府关于城市建设用地整体的调整和安排。   3.3 积极支持和配合本级政府对城市用地的开发改造和治理   近年来,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步伐加快,大部分地块却是此前拍卖的地域,具备土地开发的内在潜力,急需开发改造和再利用。因此,土地使用者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支持政府对城市土地的开发改造和治理利用。否则,政府可依据土地法规限期收回。   3.4 依法缴纳土地规费和税费   尤其要按期足额上交年租金和长租金。决不允许拖欠和赖账。适当时期按比例反馈给土地使用者,作为自主土地开发整治和利用。   3.5 在全面系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可重新考虑废除土地“招拍挂”之规定   按着国土管理新形势、新特点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国土的需求。鉴于土地“招拍挂”出现的负面作用,程序和工作上的矛盾叠加;私有观念的滋生蔓延;土地资产的再流失等诸多因素。一是改一次性招标拍卖为实行年租制和长租制,土地资本均由本级政府财政逐年按期收缴。二是废除一次性获得的土地永久性使用权,可考虑使用年限。三是可重新考虑按地区差别,大中小城市差别,慎定土地“招拍挂”新政策和规定,不搞一刀切,笼统之规定。进而,从源头上杜绝个人在土地上发大财、发横财,全面净化土地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健康平台,为地域经济生财聚财创造条件。   作者简介:刘百风(1978-),女,汉族,榆树市国土资源局黑林镇国土资源所国土管理员。

  摘要:国有土地的“收购储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政策,作为土地资源与资产管理的新生事物,伴随着国土管理事业的蓬勃发展,取得了社会和经济同步发展的综合效益。但就目前国土管理的新形势、新特点,政治与经济全权的情况看,有待进一步探讨和再研究。   关键词: 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开发改造   中图分类号:F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8-0039-1   1 问题的提出   1.1 土地收购储备,招标拍卖的基本涵义。   主要是指以政府行为将待开发利用土地和尚需盘活(征而不用,占而弃管,尚未确权,超期临时用地,各类停止使用的土地)的城市(镇)的国有土地无偿收回使用权后收购储备,统一纳入同级政府管理,进入土地储备库。在本级政府直接指导下,委托国土管理部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达到为城市建设土地需求供地之行为,亦为土地收购储备、招标拍卖。土地招标拍卖需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公证部门负责现场监督,国土管理部门直接运作。拍卖资产核定:由土地估价师会商确定拍卖底价,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届时,举办拍卖仪式,公开平等竞争。任何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和单位只要出资,都享有中标竟得机会,在招标拍卖现场中依法公证确定其资格,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由政府确定土地使用年限。   1.2 实行“招拍挂”政策对目前国土管理形势的制约与影响。   一是此项举措未能对土地的人为浪费现象加以遏制,征而不用,占而弃管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闲置土地仍然没有继续盘活。二是有权人在土地问题上做大文章,以言代法,以权谋私,暗箱操作在不停的升温,甚至触犯了法律,造成土地资产的再度大量流失。三是从县域经济状况看,土地招标拍卖部分有钱人也难以承受,导致拍卖地块甚少且面积较小。对地方经济以地生财,以地聚财数额太少。四是随着城市土地的增值加速,中标竞得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等待时机成熟后再出卖,个人从中赚大钱。政府获得的土地资产收益几乎为零,全部进入个人腰包。   2 实行“招拍挂”政策对国土管理的负面作用   实行土地的收购储备,招标拍卖是土地使用制度重大改革,也是盘活存量土地资产的重要举措,同时也获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就其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新特点实践看,已同时呈现出负面作用和弊端。   其一,滋生土地的私有化观念愈浓。中标竞得者由于取得土地使用权,他们误认为“土地是我花大钱通过合法程序买的,这是我的私有财产,都必须由我说了算,政府无权干涉”。其二,由于城市(城镇)建设发展较快,势必要侵占大量的土地,若占拍卖竞得的地块,土地使用者竞提出几倍或几十倍不等的补偿要求,“否则谁说也不好使,这是我的地盘”。“圈地、囤地,充当地王”。其三,按规定收缴的土地规费(税费)上交难度较大,大部分为零。其理由是,“土地我早已经花过钱了,政府再收土地税费不尽合理,我就是不给”。多数为拒交或推脱扯皮,导致全面推行的土地年租制和长租制运行艰难。其四,对城市土地的整体开发改造和治理阻力较大,操作困难。由于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往往涉及到拍卖(已成交)地块时,土地使用者多方找原因,托人情,顶着不予支持,拒绝整体土地的开发改造和城市建设。其五,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事实,官商勾结,暗箱操作,部分有权人从中牟利。社会反响很大,“百姓敢怒不敢言”。更有甚者将土地使用权私自出卖给开发商。   3 对实行“招拍挂”政策的再研究   土地“招标拍卖”政策,是国家根据不同时期对国土资源管理提出的战略性选择和部署,经过几年的实施和操作,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弊端和难以解决的问题,作为县级反映强烈尤为明显。有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3.1 维护土地所有权   滋生的私有化观念,必须无条件消除。国有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各级政府对所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支配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具备法律效力。中标竞得者花大价钱买到的土地使用权,无可厚非,使用是权利,保护是义务,管理是责任,土地不是私有财产,决不能私下买卖和交易。一切由政府统一管理,个人滋生的土地私有化观念必须全面彻底尽速解除。以政府行为做到宣传教育到位,跟踪检查到场,使用和保护到责。   3.2 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依法履行保护义务和责任   土地使用者对整体(宗地)有支配权。这符合土地法律法规要求,但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有关规定。坚决执行本级政府关于城市建设用地整体的调整和安排。   3.3 积极支持和配合本级政府对城市用地的开发改造和治理   近年来,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步伐加快,大部分地块却是此前拍卖的地域,具备土地开发的内在潜力,急需开发改造和再利用。因此,土地使用者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支持政府对城市土地的开发改造和治理利用。否则,政府可依据土地法规限期收回。   3.4 依法缴纳土地规费和税费   尤其要按期足额上交年租金和长租金。决不允许拖欠和赖账。适当时期按比例反馈给土地使用者,作为自主土地开发整治和利用。   3.5 在全面系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可重新考虑废除土地“招拍挂”之规定   按着国土管理新形势、新特点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国土的需求。鉴于土地“招拍挂”出现的负面作用,程序和工作上的矛盾叠加;私有观念的滋生蔓延;土地资产的再流失等诸多因素。一是改一次性招标拍卖为实行年租制和长租制,土地资本均由本级政府财政逐年按期收缴。二是废除一次性获得的土地永久性使用权,可考虑使用年限。三是可重新考虑按地区差别,大中小城市差别,慎定土地“招拍挂”新政策和规定,不搞一刀切,笼统之规定。进而,从源头上杜绝个人在土地上发大财、发横财,全面净化土地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健康平台,为地域经济生财聚财创造条件。   作者简介:刘百风(1978-),女,汉族,榆树市国土资源局黑林镇国土资源所国土管理员。


相关内容

  • 企业改制中的会计实务问题
  • 1.改制企业土地的处理 在企业改制中,国有企业土地处置是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按照现行规定,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对占有的国有划拨土地应当进行评估并按照土地主管机关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共有三种处理办法:一是采取作价入股方式的,评估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随同改建企业国有资本一并折股,增加公司制企业 ...

  • 论契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探讨
  • 论契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探讨 2008-01-29 13:08:13 | 来源:山东省汶上县财政局 | 作者:刘彬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的发展,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的范围不断扩大,房产交易也日益活跃,房产价格一路走高,契税成为县级财政重要的税收来源,特别是农业税全面取消后,契税的重要性 ...

  • 改革开放前新中国土地政策的历史演变
  • 新中国土地政策的历史演变(1949~1978) 姜爱林 (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政研究中心,北京100029) 摘 要:近年来有关改革开放前新中国土地政策发展演变的研究日见升温.为进一步推动这一工作,本文将改革开放前1949)1978年土地政策划分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文化 ...

  • 城中村改造的一些法律问题
  • 关于"城中村"房屋拆迁及补偿法律适用问题的几点思考 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 汤 洁 张莉娜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产物,具有复杂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经济根源.它的形成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城市边缘的农村,因城市的发展需征用集体土地,同时征收了农村的集体建 ...

  • 杨俊峰:我国城市土地国有制的演进与由来---爱思想:学习型社会领航者
  • 杨俊峰:我国城市土地国有制的演进与由来 标签: 土地制度 ● 杨俊峰 「摘要」城市土地国有制是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土地制度,是我国整个土地制度的关键和症结所在.在建国之后直至现行宪法颁布之前,尽管经历了多次土地国有化的运动,但至少在宪法和法律上都未否认非国有土地的存在.现行宪法中城市土地国有制 ...

  •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几点思考
  • 一.存在问题 (一)征收程序尚不明确 目前,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而<土地管理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征收房屋工作流程和具体作法,房屋只是作为地上附着物一并征收,房屋的私有财产属性没有得到体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缺乏有效保护.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履行&q ...

  • 对辽宁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的探讨
  • 对辽宁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的探讨 摘要:文章总结了辽宁现行市管县下的财政状况,分析了省管县财政体制利弊,并在此基础上对辽宁省管县财政体制运行模式,包括一般收入划分体制.共享收入划分体制.支出划分体制.转移支付及补贴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省管县:财政体制:财政转移支付 一.辽宁现行市管县下的财政 ...

  • 解决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的对策研究
  • 第5卷第2期2011年6月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报Journal of Guangzhou City Polytechnic Vol.5NO.2Jun .2011 解决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的对策研究 吴练达,高 璇 (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天津300134) 摘要:中国收入分配问题虽然从总体上表现为贫富差距 ...

  • 中国共产党农村理论与实践
  • 1949年至1978年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建设方面的 理论与实践研究 一.1949年至1978年中国共产党农村建设理论的时代背景与理论来源 (一) 1949年至1978年中国共产党农村建设理论的时代背景 1.从国内来看,我国农村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农业人口的绝对数量过多:农民的社会地位处于社会最底层并且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