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应急预案

屯宝煤矿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煤矿企业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障企业员工公众的生命安全,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煤矿环境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环境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煤矿生产环境和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等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屯宝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屯宝煤矿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及本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矿企业发生的重特大环境保护事故,包括井下安全事故、井上污染事故、地质灾害事故等。

4、应急预案体系:

本煤矿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环境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理方案。

5、应急工作原则:

煤矿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实行统一指挥,分组负责,区域为主,煤矿自救与社会救援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煤矿专业救护队伍应急救援每一响应者的作用,同社会和专业救护队应急救援力量协同应对,将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做好煤矿的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煤矿生产的危险性分析

(一)矿井概况:

井田位于新疆昌吉市硫磺沟镇共青团社区以西1km,从硫磺沟镇通往庙尔沟的沥青公路从屯宝煤矿通过,该区行政区划属于新疆昌吉市管辖。矿区北距硫磺沟镇11km,距昌吉市约44km,有沥青公路相通,路况较好,为煤矿与外部的交通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矿区临近头屯河西岸相对较平缓的地带,河岸两边为中低山区,井田内地势西高东底,由于地表剥蚀作用,形成近冬西向的几条沟谷。属侵蚀剥蚀低中山地锚,植被很不发育。海拔高度在1235-1323m左右,相对高度88m。周围山区海拔一般在1400m以上。

本区属于大陆性半干旱气候,据头屯河气象观测站资料,年均降水量236.2mm,蒸发量为1568.8mm;夏季最高气温+32℃,月平均气温为13.1-14.9℃;冬季最低气温-26℃,月平均气温为-8.5-10.8℃;最大冻土深度1.2m。风

向以偏西风为主,最大风速1.2-2.0m/s。

我矿抗震设防裂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头屯河从井田东部1km处自南向北流过,是本区最大的地表水系,也是本矿的供水水源。该河最大流量为

7.38m/s,年平均径流量为2.3亿m,水质良好。

2、开发历史

1、屯宝煤矿是整合昌吉市屯河、宝山两个小煤矿而组建的2003年6月正式进行产业升级项目建设,经过核准,屯宝煤矿一期工程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后期生产能力为500万吨/年。

2005年神华集团以(神华规划【2005】510号文)同意屯宝煤矿规模120万吨/年,同时预留500万吨/年生产能力。同年,新疆发改委以(新发改基础【2005】749号文):同意核准硫磺沟矿区4号井田建设项目,即:屯宝煤矿产业升级项目,初期规模120万吨/年。

3、改扩建矿井现状概述

我矿是自治区煤炭工业“十五”规划30万吨/年改扩建井,于2003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技改项目已完成并通过正式验收。矿井开拓方式为双斜井阶段石门开拓,井底标高在+850水平。

矿井通风方式为机械抽采式,通风方法为中央分列式,风井井口安装有两台FBCDZ-8-N028A型号的轴流式主扇风33

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配套电机功率400kw,矿井反风方式为主扇风机反转分机。

矿井提升方式:副斜井为绞车提升,主斜井为皮带提输送。

矿区供电系统采用10KV回路电源供电,一回路从硫磺沟变电所引进,另一回路将从清水泉变电所引进,矿与市供电局达成协议。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正常涌水量为40 m/h,目前矿井采用一级排水,井底水仓容量为1611 m。安装三台多级离心泵MD155—67*8型水泵,功率为355千瓦,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

矿井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方法。

(二)工程环境风险分析

我矿是改扩建工程项目,根据工程项目,根据工程特点,其风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井下安全事故风险,井上污染事故风险和地质灾害风险。

1 井下安全事故风险

1.1井下安全事故风险包括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层自燃、片帮冒顶、突水。

1.2影响安全因素分析

1.2.1煤层瓦斯 33

经神新能源公司通风安全实验室测定,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4.03m/t,瓦斯绝对涌出量6.27 m/min,矿井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

1.2.2煤尘爆炸危险性

根据新疆煤炭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提交的实验报告,屯宝煤矿的4—5号煤吸氧量为0.57cm/g,鉴定结果: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属II类(自燃)煤层,自燃发货期约为3—6个月。

1.2.4地温

井下正常,在18度左右,无异常。

1.2.5煤层顶底板稳定性

1.3井下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3.1预防瓦斯和煤尘爆炸的措施

(1)建立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严格工作面的瓦斯检查,每班按规定的检查路线和检查次数检查井下瓦斯。

(2)矿井配备束管监测系统,可以对井下采样点的有害气体进行连续检测。

(3)矿井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随时检测井下巷道和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 333

(4)回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回采工作面的瓦斯探头的布置地点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10m范围以内,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探头布置在掘进工作面迎头5m范围内和掘进工作面巷道距风口10m范围内。

(5)矿井所有电器设备防爆等级均为矿用一般型及以上,井下严禁使用防爆等级在一般型以下的电器产品。

(6)矿井配备化学氧自救器和压缩氧自救器。

(7)按设计要求对回采掘进工作面进行配风,保证井下有足够的风量,

(8)采掘工作面尽量不出现串联风,若有串联风则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出超过1次。

(9)采掘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工作面的尽风流中安设安全监测系统的断电仪装置。

(10)被串工作面进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其他气体的允许浓度按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11)当被串工作面进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瓦斯断电仪必须将被串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中的全部电气设备断电,采取加大工作面风量或增加局扇及其方法稀释工作面的瓦斯,当瓦斯浓度小于0.5%时,才可对被串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中的全部电气设备复电。

(12)并联风量应按设计要求配风,通过调节风门调节

巷道的风量。

(13)回采工作面的落煤方式为爆破落煤,放炮后应做好工作面的气体检查。

(14)定期对矿井的主要通风巷道进行维修,及时消除高冒区,防止瓦斯积聚合采掘工作面的瓦斯积存。发生冒顶时,采用挂风障、安设导风筒和局扇通风方式,排放该地点的瓦斯。

(15)井下设临时和永久测风站,每10天进行1次全面的测风,根据测风结果和设计要求对井下风量进行调整。

(16)为防止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采用在上隅角刮风幛瓦斯抽放的方法稀释该处的瓦斯。

(17)局部通风机架设在新鲜风流中,距离回风巷口大于10米。

(18)井下电器设备按《煤矿安全规程》选型,并配备保护装置,电气设备,测量仪器检修搬迁前切断电源,且有专职电工操作。

(19)我矿设备部分需要重新购置,如瓦斯定检器、自救器等,必须按要求进行技术测定和校核后方能使用。

(20)加强对井下其他能引燃瓦斯的火源的管理和检测。

1.3.2预防井下火灾措施

(1)工作面回采完毕后,立即密闭,切断风流,减少

向采区漏风,留设必要的安全隔离煤柱,有效防止向采空区漏风。

(2)对回采后地面出现的塌陷坑及时回填。

(3)井下各主要硐室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材,地面和井下设计有消防材料库,库内按规范要求存放有相应的防灭火器材,可在井下发生火灾时用于放灭火工作。

(4)井下电缆均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选用,生产过程中加强井下电气设备和高压线网的管理与维护,避免因发生短路和绝缘材料破坏漏电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5)矿井井下采用以氮气防灭火为主,黄泥灌浆为辅的防灭火措施。

氮气防灭火:

制氮设备选择PSA-300型矿用固定式制氮设备,制氮能力300 m/h,氮气纯度97%,从地面铺设管道至井下,选择Φ219的热轧无缝钢管做主管路,为了施工及检修方便,输氮管路接头采用法兰连接接头,注氮方法为:从进风巷向封闭的工作面注入氮气,使工作面或采空区中氧气浓度降至7%以下,以达到防止煤继续氧化的目的。

黄泥灌浆系统正在建设中。

1.3.3粉尘的综合防治

(1)建立健全矿井的防尘洒水系统和防尘管理制度,落实好综合防尘措施,保证防尘设施齐全、可靠并正常使用,3

责任落实到人。

(2)采掘工作面坚持采用湿式风煤钻打眼并使用水炮泥封孔,做好放炮前、后洒水降尘工作,

(3)消除井下煤尘堆积,及时清理采掘巷道中的浮煤。

(4)在采煤工作面运输、回风巷及掘进工作面巷道设隔爆水棚。

(5)在混合斜井、运输石门、回风石门、采煤工作面运输巷、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及掘进工作面巷道设置水幕降尘。

(6)按设计对各用风点进行配风,各种通风设施必须完备,保证各巷道有效通风断面,尤其采区运煤巷道及主要转载点、装、卸煤等地点应控制风量,以保证较低的风速,防止粉尘飞扬。

(7)皮带运输巷道内设置风速传感器,以便即时监控巷道内的风速正常。

(8)采煤及掘进工作面均为打眼放炮,因此采、掘工作面员工应佩戴过滤式防尘口罩,并采用湿式打眼,降低工作面煤尘。

(9)定期对粉尘、煤尘进行采样测定。

1.3.4井下水灾的预防

(1)井下回采和掘进时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长探短掘”的原则,探70m掘30m,遇到淋水异常时立即停

止采掘作业,按规定要求进行探放水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

(2)矿井必需留设足够的隔水煤柱,同时加强矿井涌水的监测,做好防治水的工作。

(3)定期清理水沟,保证水沟排水畅通。

(4)如发现工作面煤壁潮湿或滴水现象应及时向矿井值班人员和调度室汇报。

(5)做好工业广场的疏排水沟及防洪排涝工作。

(6)定期检修排水系统,保证水泵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

1.3.5井下安全监控设备及布置、自救器配备

为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本设计选用一套KJ352型煤矿综合监控系统。设计根据规范要求在井下设有CH4、CO、湿度、风速、负压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等,并配有控制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设备断电的断电仪以及反映井下风门开闭状态的风门传感器和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开停传感器。当某种环境检测参数超限时,由井下分站发出声,光报警和断电;设于掘进工作面的分站具备风、电、瓦斯闭锁功能能够及时地反映井下环境参数。达到对灾害的早期预测、对事故进行必要及时的处理,并嫩为生产调度及时提供各种设备的运行状况,从而有效地指挥生产,以确保矿井的安全。设计为所有井下人员配备压缩氧自救器,并考虑10%备用。

1.3.6预防顶板事故的措施

(1)做好矿井的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前预测工作面可能遇到的各种地质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2)回采工作面应加强顶板管理,做好超前支护工作。

(3)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要做好敲帮问顶工作,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4)掘进工作面使用好前探梁或临时支护,控顶距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

(5)掘进工作面压力增大时,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加强支护。

(6)矿井配备矿压观测设备,以便及时掌握工作面压力变化情况,以矿井的安全生产服务。

1.3.7井下运输安全措施

(1)副斜井、轨道上山提升设防跑车装置,以防止跑车伤人事故发生。

(2)副斜井、轨道上山提升严格执行“行车不行车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在副斜井、轨道上山提升的上下把钩点、绞车房设置信号装置。

(3)副斜井、轨道上山、轨道平巷井筒内合理布置地滚,保证运转灵活和安全,其装设位置应以减小钢丝绳摆幅和不磨损钢丝绳为准。

(4)巷道的轨道铺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

定和要求,对轨道附件的浮煤、矸石及其他杂物必须随时清理。

(5)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配齐各类保护装置。

(6)加强对矿井生产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井上污染事故风险

2.1井上污染事故类型

2.2.1废水污染事故风险

由于设有浮选工艺选煤厂的煤矿而言,当选煤水不能实现闭路循环,浓缩及压滤系统出现故障时,大量高浓度的选煤水排入天然水体中,即会出现污染事故,这是煤矿要重点防范的对象,本矿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不存在这一风险。本矿排水包括矿井排水及生活污水两种,矿井正常排水量为36万m/年,生活五是排放量为14万m/年。本矿生活污水不排入头屯河中,全部会用矿区绿化和生产过程,即本矿正常生产情况下排水不对头屯河构成污染威胁。

2.2.2废气及粉尘污染风险

当生活区锅炉内的供热锅炉除尘设备完全失效停运时,烟尘出口浓度就会严重超标,此时即出现事故风险。事故状态下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及落地浓度见表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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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8 事故状态下污染物排放及落地浓度预测

从表18可知,事故状态下,烟尘出口浓度超过9.9倍,预测最大落地浓度为小时浓度,《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无小时浓度,不便评价。为了说明问题借用GB3095-82中的小时浓度标准1.00mg/m,则不超标。粉尘是指煤粉尘及二次扬尘。在无洒水降尘措施及道路不实现硬化的情况下,有风时起沉点下风向浓度将严重超标。据类比其浓度可达4 mg/m,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0.3mg/m)相比,超过12倍,影响氛围可达数十米。由于近地排放源,直接影响到矿区人呼吸带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因此是矿区主要大气污染源,属重点防治的对象。

2.2.3固废污染源

对本项目而言,固废污染源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当固废直接排入头屯河中或堆放在河边时,会诱发堵塞河道,影响河水畅流,污染河水的风险。

(2)工业广场西部山坡的矸石堆放场,如遇暴雨发生时都会对地面建(构)筑物、天然地物(如道路、植被等)333

造成严重危害。

2.3井上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2.3.1大气污染风险防范措施

(1)定期进行对大气进行监测。

(2)工业场地一切起尘点设洒水装置,场内道路及场地实现硬化。

(3)按设计及环评要求做好矿区绿化。

2.3.2水污染风险防范措施

(1)本矿矿井排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井上井下洒水、降尘、消防、绿化,不足部分用河水补充。

(2)生活污水采用沉淀池、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用于矿区周围喷灌荒山。

(3)固体废弃污染风险防范措施

本矿矸石排放量为1800t/a。利用煤矸石作为水泥掺和料,及时外销。将生产前期(6—7年)的矸石全部排至矿区工业场地西部550m处的冲沟中,采用从上游逐渐推进的方式进行填埋,该洼地容积约为12000m,完全能够满足前期矸石的堆放量,当到达地表水平高度后,将其分层压实后覆土,将后期矸石全部填入开采过程中形成的塌陷区,实施此措施后对塌陷区可进行逐步回填,因此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3、地质灾害风险

3.1地质灾害类型 3

地质灾害风险包括地表塌陷引起的灾害和矸石滑塌或泥石流。

3.2地质灾害风险

本项目营运至服务期满时,预计最终地表塌陷影响面积约0.3km,由于塌陷类型为缓慢的下陷盆地,因此其内天然植被能够正常生长,只是由于盆地内受地下采空区的影响,会出现一些滑坡,其滑坡面的植被生长会受到破坏,但影响范围不大,另由于开采煤层为4层,采空区将出现的塌陷存在相互的影响,彼此激活的问题。为了防止人畜误入塌陷区造成危害,还要将其围栏起来。虽然矿区降水量极少,但地表塌陷形成了一个积水洼地,大气降水汇入其中后通过裂隙渗入矿床易引起井下水害,为此需采取防洪措施。塌陷范围内不得新疆永久性建(构)筑物,原有及设计新建的建(构)筑物下留设保护煤柱。

3.2.2矸石滑塌或泥石流风险

当矸石以矸石山的形式排放时,在重力作用下,有可能出现滑坡、塌方事件;排入沟谷中如果不设截洪沟,遇洪水时有可能出现泥石流事件。影响区域内如果有敏感目标时,即会受到毁灭性的危害。

3.3地质灾害风险防范措施

(1)矿井设立地测机构,对采矿后地表的地形变化进行及时测定及预报。 2

(2)对已确定的地表裂隙范围及时标识。

(3)有暴雨洪水汇入一侧设防洪工程,并做好工业场地内的防洪工作。

(4)有人畜及机具经过地段进行围栏。

(5)对地表裂隙缝及时充填堵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预防式防止事故的根本措施,但一旦发生事故,处置是否得当,关系到事故的蔓延范围,损失大小,因此必须建立应急救援机构,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一)煤矿环境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昌吉市屯宝煤矿环境保护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安全副矿长

成员:党委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基建副矿长、通风副总、采掘副总、矿长助理及其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

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本质安全科。

主任:邰江涛

副主任:宋军

成员:高鹤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图表

附表一:

我矿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图医疗救护组如下。

(二)各有关人员在处置环境事故中的任务和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矿井发生事故后,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指挥成员接到矿生产指挥中心通知后鼻息立即赶到应急救援办公室,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制定救援方案,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达之

前,当日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2、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拟定事故应急救援计划和保障方案,根据事故灾变和救援工作进展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负责矿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保持与井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正常联系,传达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及时调动矿各级应急救援力量,并根据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协调和调配矿上的应急救援资源、装备,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及时收集和提供有关应急救援技术资料,协助事故调查组工作,协调矿井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上一切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确保应急救援决策的正确及时。

(6)在事故有扩大危险时,已有救援力量不够,资源不足时,及时协调矿内各方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现场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由安全副矿长担任。

4、根据矿事故灾变的情况,为了便于指挥和现场抢救工作的有序协调,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七个救灾小组

(1)

屯宝煤矿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煤矿企业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障企业员工公众的生命安全,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煤矿环境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环境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煤矿生产环境和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等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屯宝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屯宝煤矿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及本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矿企业发生的重特大环境保护事故,包括井下安全事故、井上污染事故、地质灾害事故等。

4、应急预案体系:

本煤矿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环境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理方案。

5、应急工作原则:

煤矿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实行统一指挥,分组负责,区域为主,煤矿自救与社会救援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煤矿专业救护队伍应急救援每一响应者的作用,同社会和专业救护队应急救援力量协同应对,将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做好煤矿的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煤矿生产的危险性分析

(一)矿井概况:

井田位于新疆昌吉市硫磺沟镇共青团社区以西1km,从硫磺沟镇通往庙尔沟的沥青公路从屯宝煤矿通过,该区行政区划属于新疆昌吉市管辖。矿区北距硫磺沟镇11km,距昌吉市约44km,有沥青公路相通,路况较好,为煤矿与外部的交通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矿区临近头屯河西岸相对较平缓的地带,河岸两边为中低山区,井田内地势西高东底,由于地表剥蚀作用,形成近冬西向的几条沟谷。属侵蚀剥蚀低中山地锚,植被很不发育。海拔高度在1235-1323m左右,相对高度88m。周围山区海拔一般在1400m以上。

本区属于大陆性半干旱气候,据头屯河气象观测站资料,年均降水量236.2mm,蒸发量为1568.8mm;夏季最高气温+32℃,月平均气温为13.1-14.9℃;冬季最低气温-26℃,月平均气温为-8.5-10.8℃;最大冻土深度1.2m。风

向以偏西风为主,最大风速1.2-2.0m/s。

我矿抗震设防裂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头屯河从井田东部1km处自南向北流过,是本区最大的地表水系,也是本矿的供水水源。该河最大流量为

7.38m/s,年平均径流量为2.3亿m,水质良好。

2、开发历史

1、屯宝煤矿是整合昌吉市屯河、宝山两个小煤矿而组建的2003年6月正式进行产业升级项目建设,经过核准,屯宝煤矿一期工程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后期生产能力为500万吨/年。

2005年神华集团以(神华规划【2005】510号文)同意屯宝煤矿规模120万吨/年,同时预留500万吨/年生产能力。同年,新疆发改委以(新发改基础【2005】749号文):同意核准硫磺沟矿区4号井田建设项目,即:屯宝煤矿产业升级项目,初期规模120万吨/年。

3、改扩建矿井现状概述

我矿是自治区煤炭工业“十五”规划30万吨/年改扩建井,于2003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技改项目已完成并通过正式验收。矿井开拓方式为双斜井阶段石门开拓,井底标高在+850水平。

矿井通风方式为机械抽采式,通风方法为中央分列式,风井井口安装有两台FBCDZ-8-N028A型号的轴流式主扇风33

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配套电机功率400kw,矿井反风方式为主扇风机反转分机。

矿井提升方式:副斜井为绞车提升,主斜井为皮带提输送。

矿区供电系统采用10KV回路电源供电,一回路从硫磺沟变电所引进,另一回路将从清水泉变电所引进,矿与市供电局达成协议。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正常涌水量为40 m/h,目前矿井采用一级排水,井底水仓容量为1611 m。安装三台多级离心泵MD155—67*8型水泵,功率为355千瓦,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

矿井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方法。

(二)工程环境风险分析

我矿是改扩建工程项目,根据工程项目,根据工程特点,其风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井下安全事故风险,井上污染事故风险和地质灾害风险。

1 井下安全事故风险

1.1井下安全事故风险包括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层自燃、片帮冒顶、突水。

1.2影响安全因素分析

1.2.1煤层瓦斯 33

经神新能源公司通风安全实验室测定,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4.03m/t,瓦斯绝对涌出量6.27 m/min,矿井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

1.2.2煤尘爆炸危险性

根据新疆煤炭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提交的实验报告,屯宝煤矿的4—5号煤吸氧量为0.57cm/g,鉴定结果: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属II类(自燃)煤层,自燃发货期约为3—6个月。

1.2.4地温

井下正常,在18度左右,无异常。

1.2.5煤层顶底板稳定性

1.3井下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3.1预防瓦斯和煤尘爆炸的措施

(1)建立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严格工作面的瓦斯检查,每班按规定的检查路线和检查次数检查井下瓦斯。

(2)矿井配备束管监测系统,可以对井下采样点的有害气体进行连续检测。

(3)矿井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随时检测井下巷道和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 333

(4)回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回采工作面的瓦斯探头的布置地点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10m范围以内,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探头布置在掘进工作面迎头5m范围内和掘进工作面巷道距风口10m范围内。

(5)矿井所有电器设备防爆等级均为矿用一般型及以上,井下严禁使用防爆等级在一般型以下的电器产品。

(6)矿井配备化学氧自救器和压缩氧自救器。

(7)按设计要求对回采掘进工作面进行配风,保证井下有足够的风量,

(8)采掘工作面尽量不出现串联风,若有串联风则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出超过1次。

(9)采掘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工作面的尽风流中安设安全监测系统的断电仪装置。

(10)被串工作面进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其他气体的允许浓度按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11)当被串工作面进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瓦斯断电仪必须将被串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中的全部电气设备断电,采取加大工作面风量或增加局扇及其方法稀释工作面的瓦斯,当瓦斯浓度小于0.5%时,才可对被串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中的全部电气设备复电。

(12)并联风量应按设计要求配风,通过调节风门调节

巷道的风量。

(13)回采工作面的落煤方式为爆破落煤,放炮后应做好工作面的气体检查。

(14)定期对矿井的主要通风巷道进行维修,及时消除高冒区,防止瓦斯积聚合采掘工作面的瓦斯积存。发生冒顶时,采用挂风障、安设导风筒和局扇通风方式,排放该地点的瓦斯。

(15)井下设临时和永久测风站,每10天进行1次全面的测风,根据测风结果和设计要求对井下风量进行调整。

(16)为防止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采用在上隅角刮风幛瓦斯抽放的方法稀释该处的瓦斯。

(17)局部通风机架设在新鲜风流中,距离回风巷口大于10米。

(18)井下电器设备按《煤矿安全规程》选型,并配备保护装置,电气设备,测量仪器检修搬迁前切断电源,且有专职电工操作。

(19)我矿设备部分需要重新购置,如瓦斯定检器、自救器等,必须按要求进行技术测定和校核后方能使用。

(20)加强对井下其他能引燃瓦斯的火源的管理和检测。

1.3.2预防井下火灾措施

(1)工作面回采完毕后,立即密闭,切断风流,减少

向采区漏风,留设必要的安全隔离煤柱,有效防止向采空区漏风。

(2)对回采后地面出现的塌陷坑及时回填。

(3)井下各主要硐室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材,地面和井下设计有消防材料库,库内按规范要求存放有相应的防灭火器材,可在井下发生火灾时用于放灭火工作。

(4)井下电缆均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选用,生产过程中加强井下电气设备和高压线网的管理与维护,避免因发生短路和绝缘材料破坏漏电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5)矿井井下采用以氮气防灭火为主,黄泥灌浆为辅的防灭火措施。

氮气防灭火:

制氮设备选择PSA-300型矿用固定式制氮设备,制氮能力300 m/h,氮气纯度97%,从地面铺设管道至井下,选择Φ219的热轧无缝钢管做主管路,为了施工及检修方便,输氮管路接头采用法兰连接接头,注氮方法为:从进风巷向封闭的工作面注入氮气,使工作面或采空区中氧气浓度降至7%以下,以达到防止煤继续氧化的目的。

黄泥灌浆系统正在建设中。

1.3.3粉尘的综合防治

(1)建立健全矿井的防尘洒水系统和防尘管理制度,落实好综合防尘措施,保证防尘设施齐全、可靠并正常使用,3

责任落实到人。

(2)采掘工作面坚持采用湿式风煤钻打眼并使用水炮泥封孔,做好放炮前、后洒水降尘工作,

(3)消除井下煤尘堆积,及时清理采掘巷道中的浮煤。

(4)在采煤工作面运输、回风巷及掘进工作面巷道设隔爆水棚。

(5)在混合斜井、运输石门、回风石门、采煤工作面运输巷、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及掘进工作面巷道设置水幕降尘。

(6)按设计对各用风点进行配风,各种通风设施必须完备,保证各巷道有效通风断面,尤其采区运煤巷道及主要转载点、装、卸煤等地点应控制风量,以保证较低的风速,防止粉尘飞扬。

(7)皮带运输巷道内设置风速传感器,以便即时监控巷道内的风速正常。

(8)采煤及掘进工作面均为打眼放炮,因此采、掘工作面员工应佩戴过滤式防尘口罩,并采用湿式打眼,降低工作面煤尘。

(9)定期对粉尘、煤尘进行采样测定。

1.3.4井下水灾的预防

(1)井下回采和掘进时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长探短掘”的原则,探70m掘30m,遇到淋水异常时立即停

止采掘作业,按规定要求进行探放水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

(2)矿井必需留设足够的隔水煤柱,同时加强矿井涌水的监测,做好防治水的工作。

(3)定期清理水沟,保证水沟排水畅通。

(4)如发现工作面煤壁潮湿或滴水现象应及时向矿井值班人员和调度室汇报。

(5)做好工业广场的疏排水沟及防洪排涝工作。

(6)定期检修排水系统,保证水泵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

1.3.5井下安全监控设备及布置、自救器配备

为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本设计选用一套KJ352型煤矿综合监控系统。设计根据规范要求在井下设有CH4、CO、湿度、风速、负压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等,并配有控制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设备断电的断电仪以及反映井下风门开闭状态的风门传感器和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开停传感器。当某种环境检测参数超限时,由井下分站发出声,光报警和断电;设于掘进工作面的分站具备风、电、瓦斯闭锁功能能够及时地反映井下环境参数。达到对灾害的早期预测、对事故进行必要及时的处理,并嫩为生产调度及时提供各种设备的运行状况,从而有效地指挥生产,以确保矿井的安全。设计为所有井下人员配备压缩氧自救器,并考虑10%备用。

1.3.6预防顶板事故的措施

(1)做好矿井的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前预测工作面可能遇到的各种地质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2)回采工作面应加强顶板管理,做好超前支护工作。

(3)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要做好敲帮问顶工作,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4)掘进工作面使用好前探梁或临时支护,控顶距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

(5)掘进工作面压力增大时,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加强支护。

(6)矿井配备矿压观测设备,以便及时掌握工作面压力变化情况,以矿井的安全生产服务。

1.3.7井下运输安全措施

(1)副斜井、轨道上山提升设防跑车装置,以防止跑车伤人事故发生。

(2)副斜井、轨道上山提升严格执行“行车不行车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在副斜井、轨道上山提升的上下把钩点、绞车房设置信号装置。

(3)副斜井、轨道上山、轨道平巷井筒内合理布置地滚,保证运转灵活和安全,其装设位置应以减小钢丝绳摆幅和不磨损钢丝绳为准。

(4)巷道的轨道铺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

定和要求,对轨道附件的浮煤、矸石及其他杂物必须随时清理。

(5)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配齐各类保护装置。

(6)加强对矿井生产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井上污染事故风险

2.1井上污染事故类型

2.2.1废水污染事故风险

由于设有浮选工艺选煤厂的煤矿而言,当选煤水不能实现闭路循环,浓缩及压滤系统出现故障时,大量高浓度的选煤水排入天然水体中,即会出现污染事故,这是煤矿要重点防范的对象,本矿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不存在这一风险。本矿排水包括矿井排水及生活污水两种,矿井正常排水量为36万m/年,生活五是排放量为14万m/年。本矿生活污水不排入头屯河中,全部会用矿区绿化和生产过程,即本矿正常生产情况下排水不对头屯河构成污染威胁。

2.2.2废气及粉尘污染风险

当生活区锅炉内的供热锅炉除尘设备完全失效停运时,烟尘出口浓度就会严重超标,此时即出现事故风险。事故状态下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及落地浓度见表18。

33

表18 事故状态下污染物排放及落地浓度预测

从表18可知,事故状态下,烟尘出口浓度超过9.9倍,预测最大落地浓度为小时浓度,《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无小时浓度,不便评价。为了说明问题借用GB3095-82中的小时浓度标准1.00mg/m,则不超标。粉尘是指煤粉尘及二次扬尘。在无洒水降尘措施及道路不实现硬化的情况下,有风时起沉点下风向浓度将严重超标。据类比其浓度可达4 mg/m,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0.3mg/m)相比,超过12倍,影响氛围可达数十米。由于近地排放源,直接影响到矿区人呼吸带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因此是矿区主要大气污染源,属重点防治的对象。

2.2.3固废污染源

对本项目而言,固废污染源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当固废直接排入头屯河中或堆放在河边时,会诱发堵塞河道,影响河水畅流,污染河水的风险。

(2)工业广场西部山坡的矸石堆放场,如遇暴雨发生时都会对地面建(构)筑物、天然地物(如道路、植被等)333

造成严重危害。

2.3井上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2.3.1大气污染风险防范措施

(1)定期进行对大气进行监测。

(2)工业场地一切起尘点设洒水装置,场内道路及场地实现硬化。

(3)按设计及环评要求做好矿区绿化。

2.3.2水污染风险防范措施

(1)本矿矿井排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井上井下洒水、降尘、消防、绿化,不足部分用河水补充。

(2)生活污水采用沉淀池、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用于矿区周围喷灌荒山。

(3)固体废弃污染风险防范措施

本矿矸石排放量为1800t/a。利用煤矸石作为水泥掺和料,及时外销。将生产前期(6—7年)的矸石全部排至矿区工业场地西部550m处的冲沟中,采用从上游逐渐推进的方式进行填埋,该洼地容积约为12000m,完全能够满足前期矸石的堆放量,当到达地表水平高度后,将其分层压实后覆土,将后期矸石全部填入开采过程中形成的塌陷区,实施此措施后对塌陷区可进行逐步回填,因此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3、地质灾害风险

3.1地质灾害类型 3

地质灾害风险包括地表塌陷引起的灾害和矸石滑塌或泥石流。

3.2地质灾害风险

本项目营运至服务期满时,预计最终地表塌陷影响面积约0.3km,由于塌陷类型为缓慢的下陷盆地,因此其内天然植被能够正常生长,只是由于盆地内受地下采空区的影响,会出现一些滑坡,其滑坡面的植被生长会受到破坏,但影响范围不大,另由于开采煤层为4层,采空区将出现的塌陷存在相互的影响,彼此激活的问题。为了防止人畜误入塌陷区造成危害,还要将其围栏起来。虽然矿区降水量极少,但地表塌陷形成了一个积水洼地,大气降水汇入其中后通过裂隙渗入矿床易引起井下水害,为此需采取防洪措施。塌陷范围内不得新疆永久性建(构)筑物,原有及设计新建的建(构)筑物下留设保护煤柱。

3.2.2矸石滑塌或泥石流风险

当矸石以矸石山的形式排放时,在重力作用下,有可能出现滑坡、塌方事件;排入沟谷中如果不设截洪沟,遇洪水时有可能出现泥石流事件。影响区域内如果有敏感目标时,即会受到毁灭性的危害。

3.3地质灾害风险防范措施

(1)矿井设立地测机构,对采矿后地表的地形变化进行及时测定及预报。 2

(2)对已确定的地表裂隙范围及时标识。

(3)有暴雨洪水汇入一侧设防洪工程,并做好工业场地内的防洪工作。

(4)有人畜及机具经过地段进行围栏。

(5)对地表裂隙缝及时充填堵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预防式防止事故的根本措施,但一旦发生事故,处置是否得当,关系到事故的蔓延范围,损失大小,因此必须建立应急救援机构,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一)煤矿环境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昌吉市屯宝煤矿环境保护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安全副矿长

成员:党委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基建副矿长、通风副总、采掘副总、矿长助理及其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

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本质安全科。

主任:邰江涛

副主任:宋军

成员:高鹤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图表

附表一:

我矿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图医疗救护组如下。

(二)各有关人员在处置环境事故中的任务和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矿井发生事故后,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指挥成员接到矿生产指挥中心通知后鼻息立即赶到应急救援办公室,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制定救援方案,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达之

前,当日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2、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拟定事故应急救援计划和保障方案,根据事故灾变和救援工作进展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负责矿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保持与井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正常联系,传达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及时调动矿各级应急救援力量,并根据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协调和调配矿上的应急救援资源、装备,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及时收集和提供有关应急救援技术资料,协助事故调查组工作,协调矿井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上一切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确保应急救援决策的正确及时。

(6)在事故有扩大危险时,已有救援力量不够,资源不足时,及时协调矿内各方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现场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由安全副矿长担任。

4、根据矿事故灾变的情况,为了便于指挥和现场抢救工作的有序协调,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七个救灾小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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