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怀仁峙峰山吴家窑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怀仁县煤炭工业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怀仁县煤炭工业局转发《关于基本建设煤矿安全检查的通知》(怀煤字 【2014】34号)文件精,确保第一季度暨“两会”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切实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我矿在对矿井各个系统、安全管理进行自查基础上,于2014年3月1日集中组织了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我矿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和市、县政府文件精神,把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除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排除,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留后患,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矿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
二、组织机构
(一)矿成立了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领导小组,人员组成为: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工作责任
在组长领导下,各成员积极参与自查自纠检查内容,对分工检查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负责,查出一处、整改一处、落实一处,达标一处,坚决做到不留死角,消除隐患,积极工作,认真负责,彻底整改,完成任务。
三、检查重点:
1、检查国家领导人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国家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知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与反“三违”情况;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质保障等情况。
2、安全基础建设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安全生产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执行落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设计、安全措施编制与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图纸、资料建立完善情况。
3、安全系统建设使用情况。检查煤矿采掘生产系统、矿井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提升系统、排水系统和煤矿“六大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建设使用情况。
4、《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生产“七大
攻坚举措”》和《煤矿瓦斯防治“十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5、煤矿爆炸材料运输、储存、使用管理情况。
四、自查内容及结果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检查结果:我矿证照合法有效,没有存在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有效证件。
2、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检查结果:我矿属建设矿井,不存在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3、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检查结果:我矿2014年生产以来,未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也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检查结果:我矿对上级安全检查所发现的隐患整改比较重视,严格按照安全监管指令执行,没有出现抗拒安全执法现象。
5、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检查结果:我矿没有存在非法用工现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照齐全,部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正在新训或复训之中。
6、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检查结果:我矿所有作业地点均执行了“一工程一措施”,掘进工作面全部编制了作业规程,但是中央水仓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内容不完善, ;采区回风巷部分支护质量较差,矿井没有出现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7、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检查结果:我矿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检查结果:我矿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责任明确,措施落实,但是存在部分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现象。
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检查结果:矿井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比较健全,矿井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制定了演练计划。
10、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检查结果:我矿所有设备、材料、装备已经安全检测核准后投入使用。
11、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检查结果:无
12、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明确的15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未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
检查结果:我矿无15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
13、矿井未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
检查结果:我矿一直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和《初步设计》组织施工。
14、非法违法盗采煤炭资源的,越层越界开采的,以探代采的。 检查结果:我矿无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矿井一直合法建设。
15、水害威胁严重,防治措施不到位违章组织生产的。
检查结果:我矿水害防治措施到位,严格执行了“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矿井无大的水害威胁。
16、矿井1个月内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按事故调查处理或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仍组织生产的。
检查结果:矿井没有出现1个月内3次以上瓦斯超限现象。
17、未认真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存在违章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
检查结果:我矿认真开展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基本做到了铁七条、钢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切实维护了矿工合法权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0、矿井未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
我矿制定了《2014年“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各项举措,取得了较好效果。
五、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通过3月1日的安全大检查,我们共排查出11条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
和问题,根据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我矿立即召开了整改专题会议,按照隐患整改责任人、期限、措施、资金、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了布置安排,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整改达标时间、验收标准、资金保障,细化了整改措施。各条隐患已经全面整改完成(见后附表) 。
六、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做好我矿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我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要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除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严格抓好煤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要抓好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入井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执行落实。各矿井要做到入井人员登记记录、矿灯发放记录、入井人员检身记录“三对口”。
(四)严格执行好煤矿瓦斯治理、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管理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五)、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必须每月定期组织进行不少于1次的安全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除活动;组织安全检查组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安全巡查组加强对煤矿中夜班矿领导值班、带班与反“三违”的检查,并坚持开展好每天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六)认真贯彻《七条规定》,严格执行“特别行动”,要做到“十个禁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法人代表、矿级领导、特种作业人员到一线工人的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必须认真扎实落实好“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严格遵守《七条规定》,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使矿长更好的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有效遏制和防范事故,切实维护矿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要求
1、必须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搞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彻底整治隐患。
2、每月必须至少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除,要点滴过细。
3、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下达隐患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到位。
4、组织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七条规定”、“十个
禁止”、“一禁令、五规定”和五个“100%”,切实把我矿职工安全培训情况纳入检查内容,把“不知、不懂、不会”作为隐患来抓好抓实。加快建设“六大系统”,继续深入推进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5、严格执行红线制度,严禁超能力生产,超强度作业,超定员生产;严禁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6、按照“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原则落实好《七条规定》和“特别行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将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体系,实行举报奖励措施,认真接受上级安监部门对我矿开展的学习教育及实施情况的检查指导。
7、认真查找本矿违反《七条规定》的行为,深入分析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按实施细则并分解落实责任,确保《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特别行动”开展的实际效果。
二0一四年三月四日
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落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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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怀仁县煤炭工业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怀仁县煤炭工业局转发《关于基本建设煤矿安全检查的通知》(怀煤字 【2014】34号)文件精,确保第一季度暨“两会”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切实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我矿在对矿井各个系统、安全管理进行自查基础上,于2014年3月1日集中组织了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我矿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和市、县政府文件精神,把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除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排除,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留后患,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矿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
二、组织机构
(一)矿成立了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领导小组,人员组成为: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工作责任
在组长领导下,各成员积极参与自查自纠检查内容,对分工检查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负责,查出一处、整改一处、落实一处,达标一处,坚决做到不留死角,消除隐患,积极工作,认真负责,彻底整改,完成任务。
三、检查重点:
1、检查国家领导人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国家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知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与反“三违”情况;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质保障等情况。
2、安全基础建设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安全生产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执行落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设计、安全措施编制与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图纸、资料建立完善情况。
3、安全系统建设使用情况。检查煤矿采掘生产系统、矿井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提升系统、排水系统和煤矿“六大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建设使用情况。
4、《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生产“七大
攻坚举措”》和《煤矿瓦斯防治“十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5、煤矿爆炸材料运输、储存、使用管理情况。
四、自查内容及结果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检查结果:我矿证照合法有效,没有存在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有效证件。
2、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检查结果:我矿属建设矿井,不存在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3、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检查结果:我矿2014年生产以来,未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也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检查结果:我矿对上级安全检查所发现的隐患整改比较重视,严格按照安全监管指令执行,没有出现抗拒安全执法现象。
5、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检查结果:我矿没有存在非法用工现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照齐全,部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正在新训或复训之中。
6、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检查结果:我矿所有作业地点均执行了“一工程一措施”,掘进工作面全部编制了作业规程,但是中央水仓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内容不完善, ;采区回风巷部分支护质量较差,矿井没有出现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7、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检查结果:我矿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检查结果:我矿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责任明确,措施落实,但是存在部分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现象。
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检查结果:矿井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比较健全,矿井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制定了演练计划。
10、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检查结果:我矿所有设备、材料、装备已经安全检测核准后投入使用。
11、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检查结果:无
12、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明确的15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未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
检查结果:我矿无15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
13、矿井未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
检查结果:我矿一直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和《初步设计》组织施工。
14、非法违法盗采煤炭资源的,越层越界开采的,以探代采的。 检查结果:我矿无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矿井一直合法建设。
15、水害威胁严重,防治措施不到位违章组织生产的。
检查结果:我矿水害防治措施到位,严格执行了“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矿井无大的水害威胁。
16、矿井1个月内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按事故调查处理或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仍组织生产的。
检查结果:矿井没有出现1个月内3次以上瓦斯超限现象。
17、未认真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存在违章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
检查结果:我矿认真开展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基本做到了铁七条、钢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切实维护了矿工合法权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0、矿井未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
我矿制定了《2014年“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各项举措,取得了较好效果。
五、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通过3月1日的安全大检查,我们共排查出11条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
和问题,根据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我矿立即召开了整改专题会议,按照隐患整改责任人、期限、措施、资金、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了布置安排,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整改达标时间、验收标准、资金保障,细化了整改措施。各条隐患已经全面整改完成(见后附表) 。
六、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做好我矿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我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要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除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严格抓好煤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要抓好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入井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执行落实。各矿井要做到入井人员登记记录、矿灯发放记录、入井人员检身记录“三对口”。
(四)严格执行好煤矿瓦斯治理、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管理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五)、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必须每月定期组织进行不少于1次的安全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除活动;组织安全检查组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安全巡查组加强对煤矿中夜班矿领导值班、带班与反“三违”的检查,并坚持开展好每天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六)认真贯彻《七条规定》,严格执行“特别行动”,要做到“十个禁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法人代表、矿级领导、特种作业人员到一线工人的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必须认真扎实落实好“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严格遵守《七条规定》,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使矿长更好的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有效遏制和防范事故,切实维护矿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要求
1、必须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搞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彻底整治隐患。
2、每月必须至少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除,要点滴过细。
3、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下达隐患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到位。
4、组织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七条规定”、“十个
禁止”、“一禁令、五规定”和五个“100%”,切实把我矿职工安全培训情况纳入检查内容,把“不知、不懂、不会”作为隐患来抓好抓实。加快建设“六大系统”,继续深入推进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5、严格执行红线制度,严禁超能力生产,超强度作业,超定员生产;严禁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6、按照“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原则落实好《七条规定》和“特别行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将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体系,实行举报奖励措施,认真接受上级安监部门对我矿开展的学习教育及实施情况的检查指导。
7、认真查找本矿违反《七条规定》的行为,深入分析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按实施细则并分解落实责任,确保《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特别行动”开展的实际效果。
二0一四年三月四日
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落实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