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协力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节能奖惩考核制度
1、建立节能奖励机制,制定节能奖惩办法,对在节能管理、节能发明创造、挖潜革新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处罚。
2、建立节能绩效考核体系,每年开展节能绩效考核,把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中,严格考核。
3、对违反规定拒绝接受各级技能行政主管部门对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未将节能降耗目标和责任分解到车间和个人的,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4、各单位不得超额用电,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用电主要负责人。如超定额用电,每超过定额的1%,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100元,并挂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5、各车间的当班值班人员为本车间及责任区内照明灯使用责任人,本单位负责人为监督人;各单位负责人明确照明灯责任人,并按要求张贴用电管理牌。
6、节能办(企规办)根据季节及时调整车间照明灯的开定时间。
7、特殊情况下用电的,必须申请企规办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按规定进行考核。
8、节能办(企规办)不定时进行检查,每发现一盏在规定时间
外开灯的,罚责任人100元,挂罚负责人50元。
9、各单位使用的电脑、空调、打印机等电器禁止无人办公时(离开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开机,必须切断电源,对无人办公开机的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济宁协力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节能奖惩考核制度
1、建立节能奖励机制,制定节能奖惩办法,对在节能管理、节能发明创造、挖潜革新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处罚。
2、建立节能绩效考核体系,每年开展节能绩效考核,把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中,严格考核。
3、对违反规定拒绝接受各级技能行政主管部门对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未将节能降耗目标和责任分解到车间和个人的,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4、各单位不得超额用电,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用电主要负责人。如超定额用电,每超过定额的1%,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100元,并挂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5、各车间的当班值班人员为本车间及责任区内照明灯使用责任人,本单位负责人为监督人;各单位负责人明确照明灯责任人,并按要求张贴用电管理牌。
6、节能办(企规办)根据季节及时调整车间照明灯的开定时间。
7、特殊情况下用电的,必须申请企规办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按规定进行考核。
8、节能办(企规办)不定时进行检查,每发现一盏在规定时间
外开灯的,罚责任人100元,挂罚负责人50元。
9、各单位使用的电脑、空调、打印机等电器禁止无人办公时(离开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开机,必须切断电源,对无人办公开机的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