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与探讨
中国标准导报
201201-HINASTANDARDSREVIEW C
如何执行推荐性国家标准
韩永明
摘 要:长期以来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根据《标准 如何执行推荐性国家标准,
的规定,应该强制执行强制性标准,自愿执行推荐性标准,在制化法》
定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时候,对推荐性标准的采用应是鼓励与灵活相结合,以利于产品的推陈出新和节约社会资源。
关键词: 强制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 全文强制 条文强制 企业标准 执行
在一次企业标准审定会上,在确定标准中的技 前不久,
术要求时,有些人提出不得低于国家推荐性标准。很显然,在如何执行国家推荐性标准的问题上,还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在此,笔者就如何执行推荐性标准的问题谈一供大家探讨。下自己的看法,
从新中国成立到2我国国家标准0世纪80年代中期,一律制定为强制性,充分反映了当时计向苏联老大哥看齐,
划经济的色彩。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并成功加入WTO,在标准性质的区分上也逐渐与世界发达国家接
推荐性标准轨。先是将标准划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
。典型的强制性标准有电气安全性代号中加大写字母“T”能标准G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B4706.1—2005《
、通用要求》甲醛释放含量标准G室1部分:B18584—2001《 、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GB2760—2011《
/等。典型的推荐性标准有各类检测方法标准如G准》BT、/食品中铜的测定》服装类标准如G5009.13—2003《BT
。后来又增加了第三种性质的标准———衬衫》2660—2008《条文强制标准,即同一标准中既有强制性条文,又有推荐性条文,如食品类标准G酿造酱油》和建设工B18186—2000《 程类标准如G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B50495—2009《 范》等。一般情况下,哪些条文是强制性,哪些条文是推荐性,在标准的前言中均给予说明。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这类标准的数量将越来越庞大,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对于不带“的标准,不看前言已经很难确定面面。因此,T”其为全文强制还是条文强制标准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
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也就是说强制是对产品的最低要求。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是必须执行的,
而推荐性标准和推荐性条文则可自愿执行,可高可低。那在制定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时,一定要搞清所涉及的产么,
品目前有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其性质是什么。对于推荐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可以比其低或性标准和推荐性条文,
干脆不做要求,那种一律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说法显然不符合法律要求。
其实,国家标准为何将那些不涉及有毒有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指标制定为推荐性标准或推荐性条文,最大的好处就是有利于产品的推陈出新。拿旅游鞋来举例,目/,旅游鞋》为推荐前旅游鞋有国家标准GBT15107—2005《
性标准。如果某企业想生产一种仅适合旅游者一次性穿着,一周的鞋,俗称“礼拜鞋”那其耐久性就不能执行国标中的而只能针对其特殊功能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其技术要求,
耐久性指标的要求也会大大降低。假设将国标要求全部理解为强制性,这种“礼拜鞋”注定夭折,势必造成大量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产品朝多功能、多样化的方向发展。
国家将产品的功能性指标制定为推荐性标准或条文,并不意味着降低产品质量,相反,在鼓励企业自愿采用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灵活性达到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目的,为满足消费者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节约有限的社会资源提供了条件。因而,强制性标准及其条文是最低要求,是至少要达到的要求。而推荐性标准及其条文则没有强制执行力,产品的生产者、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定者可自主选择。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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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执行推荐性国家标准
韩永明
摘 要:长期以来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根据《标准 如何执行推荐性国家标准,
的规定,应该强制执行强制性标准,自愿执行推荐性标准,在制化法》
定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时候,对推荐性标准的采用应是鼓励与灵活相结合,以利于产品的推陈出新和节约社会资源。
关键词: 强制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 全文强制 条文强制 企业标准 执行
在一次企业标准审定会上,在确定标准中的技 前不久,
术要求时,有些人提出不得低于国家推荐性标准。很显然,在如何执行国家推荐性标准的问题上,还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在此,笔者就如何执行推荐性标准的问题谈一供大家探讨。下自己的看法,
从新中国成立到2我国国家标准0世纪80年代中期,一律制定为强制性,充分反映了当时计向苏联老大哥看齐,
划经济的色彩。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并成功加入WTO,在标准性质的区分上也逐渐与世界发达国家接
推荐性标准轨。先是将标准划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
。典型的强制性标准有电气安全性代号中加大写字母“T”能标准G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B4706.1—2005《
、通用要求》甲醛释放含量标准G室1部分:B18584—2001《 、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GB2760—2011《
/等。典型的推荐性标准有各类检测方法标准如G准》BT、/食品中铜的测定》服装类标准如G5009.13—2003《BT
。后来又增加了第三种性质的标准———衬衫》2660—2008《条文强制标准,即同一标准中既有强制性条文,又有推荐性条文,如食品类标准G酿造酱油》和建设工B18186—2000《 程类标准如G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B50495—2009《 范》等。一般情况下,哪些条文是强制性,哪些条文是推荐性,在标准的前言中均给予说明。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这类标准的数量将越来越庞大,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对于不带“的标准,不看前言已经很难确定面面。因此,T”其为全文强制还是条文强制标准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
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也就是说强制是对产品的最低要求。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是必须执行的,
而推荐性标准和推荐性条文则可自愿执行,可高可低。那在制定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时,一定要搞清所涉及的产么,
品目前有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其性质是什么。对于推荐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可以比其低或性标准和推荐性条文,
干脆不做要求,那种一律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说法显然不符合法律要求。
其实,国家标准为何将那些不涉及有毒有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指标制定为推荐性标准或推荐性条文,最大的好处就是有利于产品的推陈出新。拿旅游鞋来举例,目/,旅游鞋》为推荐前旅游鞋有国家标准GBT15107—2005《
性标准。如果某企业想生产一种仅适合旅游者一次性穿着,一周的鞋,俗称“礼拜鞋”那其耐久性就不能执行国标中的而只能针对其特殊功能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其技术要求,
耐久性指标的要求也会大大降低。假设将国标要求全部理解为强制性,这种“礼拜鞋”注定夭折,势必造成大量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产品朝多功能、多样化的方向发展。
国家将产品的功能性指标制定为推荐性标准或条文,并不意味着降低产品质量,相反,在鼓励企业自愿采用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灵活性达到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目的,为满足消费者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节约有限的社会资源提供了条件。因而,强制性标准及其条文是最低要求,是至少要达到的要求。而推荐性标准及其条文则没有强制执行力,产品的生产者、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定者可自主选择。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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