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和特农业综合开发区学校
诗朗诵比赛
活
动
计
德育处
2016.3.28
“缅怀先烈 圆梦中国”诗朗诵比赛
活动计划
以清明节为契机,充分挖掘节日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和爱国主义情感,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历史、学会感恩,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实现中国梦的共同奋斗之中。今年清明节期间,我校将开展“缅怀先烈,圆梦中国”诗歌朗诵比赛。 一、比赛宗旨:
紧紧围绕清明节寻根祭祖的民间传统习俗特征,突出缅怀先祖、缅怀先贤、缅怀先烈,培育忠心、塑造忠诚。通过诵读经典文章,演绎民俗文化,拓展节日文明,引导少先队员牢记中华民族历史,珍惜美好幸福生活,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我校进行以“缅怀先烈,圆梦中国”为主题教育的活动。
通过祭英烈主题活动,表达了全体少先队员的无限哀思之情。低年级同学则在班里听班主任介绍清明节的由来和习俗。让学生们了解烈士们为祖国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的感人事迹,更深刻地体会到了先烈们那种坚贞不屈、英勇无畏的高贵品质和革命精神。让他们明白要向英烈们学习,沿着先烈足迹,接过先烈手中的接力棒,继承先烈的遗志,勤奋学习,奋勇拼搏,勇敢地挑起建设祖国的历史重担,继承革命优良的光荣传统,热爱祖国和人民,甘愿吃苦,为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的更加美好,更加繁荣富强而努力。特举办这次“缅怀先烈,圆梦中国”诗歌比赛。
二、参加对象:
参赛人员分为三组:一二三年级组、四五六年级组,每班1名学生。
观看比赛人员:每班选派3名学生参加。
三、比赛内容及要求
1、朗读内容:以““缅怀先烈,圆梦中国”诵读比赛。
2、诵读形式:参赛人员独立诵读,可不脱稿。诵读时如配乐,自备 伴奏。
3、诵读时间:一般控制在 3—5 分钟。
4、朗诵要求:语音清晰准确、抑扬顿挫、情感丰富、感染力强、仪 表得体大方。
四、比赛办法 :比赛采取现场诵读,评委现场打分的办法进行。
五、活动时间:2016年4月6日(星期三)
六、活动地点:会议室
七、进程安排:
1、比赛前(分组)抽签确定比赛顺序。
2、评委根据评分标准打分。
评委:组长:曹丽梦(教务副校长)
副组长:古丽加依娜提(语文教研组组长) 记分员:翟玉洁、侯超越。
3、评出一、二、三等,优秀奖给予奖励。
一二三年级组:一等奖1名,2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3名。四五六年级组:一等奖1名,2等奖1名,三等奖1名。
七、评分标准:(附后)
察和特农业开发区学校
2016年3月28日 组员:梁勤勤、曹婷婷(大)、张丽园、拉姆。
诗文朗诵的评分细则
本次诗文朗诵比赛,共10项内容,现将细则公布如下:
诗歌朗诵会评分表
附:其他注意事项
1. 除了评委6名,本会还需要其他工作人员:主持人1名,统分员2名。个人职责分别为:主持人――主持本次比赛;统分员――从各位评委处收集分数,按计分表计算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
2. 比赛时,选手分组按抽签顺序出场。选手有配乐的需提前准备好。
3.评委评分要求:(1)比赛打分满分10分。(2)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3)评委打完分后,将计分表交给统分处负责同学。
察和特农业综合开发区学校
诗朗诵比赛
活
动
计
德育处
2016.3.28
“缅怀先烈 圆梦中国”诗朗诵比赛
活动计划
以清明节为契机,充分挖掘节日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和爱国主义情感,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历史、学会感恩,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实现中国梦的共同奋斗之中。今年清明节期间,我校将开展“缅怀先烈,圆梦中国”诗歌朗诵比赛。 一、比赛宗旨:
紧紧围绕清明节寻根祭祖的民间传统习俗特征,突出缅怀先祖、缅怀先贤、缅怀先烈,培育忠心、塑造忠诚。通过诵读经典文章,演绎民俗文化,拓展节日文明,引导少先队员牢记中华民族历史,珍惜美好幸福生活,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我校进行以“缅怀先烈,圆梦中国”为主题教育的活动。
通过祭英烈主题活动,表达了全体少先队员的无限哀思之情。低年级同学则在班里听班主任介绍清明节的由来和习俗。让学生们了解烈士们为祖国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的感人事迹,更深刻地体会到了先烈们那种坚贞不屈、英勇无畏的高贵品质和革命精神。让他们明白要向英烈们学习,沿着先烈足迹,接过先烈手中的接力棒,继承先烈的遗志,勤奋学习,奋勇拼搏,勇敢地挑起建设祖国的历史重担,继承革命优良的光荣传统,热爱祖国和人民,甘愿吃苦,为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的更加美好,更加繁荣富强而努力。特举办这次“缅怀先烈,圆梦中国”诗歌比赛。
二、参加对象:
参赛人员分为三组:一二三年级组、四五六年级组,每班1名学生。
观看比赛人员:每班选派3名学生参加。
三、比赛内容及要求
1、朗读内容:以““缅怀先烈,圆梦中国”诵读比赛。
2、诵读形式:参赛人员独立诵读,可不脱稿。诵读时如配乐,自备 伴奏。
3、诵读时间:一般控制在 3—5 分钟。
4、朗诵要求:语音清晰准确、抑扬顿挫、情感丰富、感染力强、仪 表得体大方。
四、比赛办法 :比赛采取现场诵读,评委现场打分的办法进行。
五、活动时间:2016年4月6日(星期三)
六、活动地点:会议室
七、进程安排:
1、比赛前(分组)抽签确定比赛顺序。
2、评委根据评分标准打分。
评委:组长:曹丽梦(教务副校长)
副组长:古丽加依娜提(语文教研组组长) 记分员:翟玉洁、侯超越。
3、评出一、二、三等,优秀奖给予奖励。
一二三年级组:一等奖1名,2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3名。四五六年级组:一等奖1名,2等奖1名,三等奖1名。
七、评分标准:(附后)
察和特农业开发区学校
2016年3月28日 组员:梁勤勤、曹婷婷(大)、张丽园、拉姆。
诗文朗诵的评分细则
本次诗文朗诵比赛,共10项内容,现将细则公布如下:
诗歌朗诵会评分表
附:其他注意事项
1. 除了评委6名,本会还需要其他工作人员:主持人1名,统分员2名。个人职责分别为:主持人――主持本次比赛;统分员――从各位评委处收集分数,按计分表计算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
2. 比赛时,选手分组按抽签顺序出场。选手有配乐的需提前准备好。
3.评委评分要求:(1)比赛打分满分10分。(2)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3)评委打完分后,将计分表交给统分处负责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