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粮食生产能力和功能区建设"十二五"规划

浙江省粮食生产能力和功能区

建设“十二五”规划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不断增加,粮食需求将继续呈刚性增长。为明确“十二五”时期我省粮食生产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方向重点,形成粮食生产稳定发展长效机制,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和《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意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粮食生产的主要成效和问题

(一)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粮食生产的方针政策,按照“强化责任、稳定面积,加大投入、保障收益,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创新机制、增强活力”的要求,切实加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扩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1.粮食播种面积与产量保持稳定。2006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且逐年加大扶持力度,加上市场粮价回升,农民的种粮效益有所 — 1 —

提高,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分别保持在2000万亩和800万吨左右(见图1)。

(注:2007年粮食生产数据根据2006年农业普查数据进行了调整,与2006年数据无可比性。)

2.水稻单产水平稳中有升。实施“0406”计划等水稻育种和推广专项,不断完善品种选育机制,水稻品种选育取得新进展,育成并推广了“中浙优”、“甬优”和“秀水”三大类优势主导系列品种,全省水稻主导品种集聚度达65%,良种覆盖率明显提高,高产高效生产技术不断集成与推广应用,水稻单产水平得到提升(见图

2),从原来的亩产400公斤左右提高到现有的440公斤以上,属于全国水稻高产区。2010年水稻亩产达到468公斤,单季稻亩产达到500公斤,分别比2005年提高50公斤和68公斤,分别增12.0%和15.7%。

3.规模化生产持续发展。我省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继续向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倾斜,有力促进了粮食规模化生产,为稳定粮食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全省种粮大户4.7万户,种粮面积323.6万亩,占当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的16.9%,分别比2005年增加了0.47万户、141.4万亩和8.9个百分点。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有效提供了产前、产中、产后统一服务。同时,机耕、机插、机收和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面积扩大,降低了粮食生产成本,增加了种粮效益。2010年,全省统防统治面积达到239.6万亩,占水稻种植面积17.3%。

4.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采取政策引导、项目支持、机制创新等措施,提升农机装备,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重点示范推广了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着力突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瓶颈。2010年,水稻机插面积达到192.9万亩,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1.8%,比2005年提高18.5个百分点。 — 3 —

(二)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省粮食生产保持稳定发展,但是基础设施薄弱、经营规模小、技术到位率偏低、种粮比较效益低等影响粮食生产的因素仍然较为突出。

1.农田基础设施薄弱。农田排灌渠道老化失修、农电线路损毁等现象较为严重,全省机耕路、排灌渠、农用电线、机埠等主要农田基础设施损毁率高达20%。因渠道和电力设施损毁不能种水稻的水田面积达180万亩,占全省水田总面积的9%。一些农田土壤肥力不高,全省中低产田依然大量存在,标准农田离吨粮田要求有一定差距。

2.种粮比较效益持续走低。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劳动力成本大幅提高,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种粮比较效益持续偏低。目前种粮亩效益仅200-300元,为蔬菜的1/5,茶、果的1/8,花卉苗木和水产养殖的1/20。确保粮食安全与提高农民收入的任务十分艰巨。

3.先进技术到位率偏低。种粮农户素质总体偏弱,年纪偏大、文化素质较低,接受新技术能力差;专业合作社服务范围不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加上基层从事粮食生产技术指导的农技推广力量薄弱,许多技术只停留在示范方、示范户,没有普及到广大农户,技术到位率仍然偏低,影响了面上产量的进一步提高。

4.粮食规模经营和机械种植、烘干水平偏低。我省粮食规模 — 4 —

经营的总体水平仍然偏低,70%的大户种植规模都在50亩以下,种粮50—1000亩的只占大户总数的 0.84%,1000亩以上的只有279户、占大户总数的0.59%。规模小带来机械化率低,劳动效率不高。截止2010年,我省水稻机插水平只有14%,已成为制约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瓶颈。烘干设施普及面不广,粮食机械烘干总体水平还较低。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口粮基本自给、粮食供需平衡的目标要求,以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全面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提高单产为重点,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扶持政策为保障,以推动科技进步、提高技术到位为支撑,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加快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提高种粮综合效益,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二)发展原则

1.强化责任,稳定面积。稳定粮食生产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和重要任务。继续实行粮食生产政府分级负责制,层层分解落实粮食生产计划,完善考核和奖惩办法,并纳入到对党政一把手的考核内容之中,增强各级政府重农抓粮的责任意识,确保精力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

2.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加强科技创新、良种选育和重大技 — 5 —

术攻关,扩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优良品种、适用技术运用,加快粮食全程机械化,加强农机与农艺的协同配套,全面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进村入户,提高技术到位率,提升粮食产出水平。

3.创新机制,增强活力。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扶持发展种粮大户,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加快培育粮食生产、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广泛开展专业服务。发展粮食订单生产,支持种粮大户开展粮食加工、销售,鼓励粮食加工经营和服务企业与种粮大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健全粮食生产组织体系,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

4.完善基础,提升能力。结合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不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田地力,改善农田生产条件,明显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5.加大投入,保障收益。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和引导作用,稳定粮食价格,形成适度增长的机制。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加补贴和支持标准,提高政策到位率和有效性,努力使种粮农民获得与二三产业和高效经济作物基本对应的合理收益,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力争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950万亩、总产量160亿斤,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500万亩。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到“十二五”期末,使新建500万亩粮 — 6 —

食生产功能区内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质量提高一个等级,力争达到吨粮生产能力。全省完成220万亩平原标准农田质量提升,一等标准农田比重48%以上。到2015年,新增2.5亿斤粮食生产能力。

科技支撑显著增强。粮食高产创建广泛开展,高产优质多抗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扩大,到2015年,全省良种覆盖率97%,主导品种覆盖率70%,优质稻比例达到70%,优质鲜食旱粮比例达到60%,建成优质稻生产基地20个,培育有一定影响力的优质米品牌5个以上。

规模化设施装备水平明显提升。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继续发展,粮食生产设施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到“十二五”末,承包面积50-100亩的大户比例提高到20%,100-500亩的大户比例提高到15%,使全省规模经营面积占粮食播种面积的20%以上,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水稻生产耕整地机械化水平达到90%、种植机械化水平达到30%、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80%、烘干机械化水平达到30%。

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到2015年,培育水稻机插秧育秧中心1000家,年育供秧能力达到500万亩。规范化粮食生产合作社达到2000家,统一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200万亩。杂交水稻种子省内企业生产供应能力达到市场需求的90%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水稻病虫统防统治覆盖率80%,面上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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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域布局与发展重点

(一)水稻

1.区域布局

(1)浙北优质晚粳稻区:该区域包括杭嘉湖与宁绍平原,是本省晚粳稻的主产区,发展优质晚粳稻的潜力大。杭嘉湖平原主要是单季晚粳稻,宁绍平原是单季晚粳稻和连作晚粳稻。(2)浙东南沿海及浙中双季稻区:该区域包括宁绍平原、金衢盆地和温黄平原,是本省双季稻的主产区,发展早籼稻具有气候、传统、栽培技术等优势。该区域重点是稳定早稻生产,形成“早籼晚粳”生产布局。(3)浙西南优质晚籼稻区:该区域包括杭州西部山区、金华、衢州、丽水、温州及台州市,是本省晚籼稻的主产区,发展优质晚籼的潜力大。杭州西部山区、丽水、台州的部分县市主要是单季晚籼稻,金华、衢州、温州及台州的部分县主要是连作晚籼稻。逐步调整品种结构,推行“籼改粳”,扩大粳稻种植比例。

2.发展重点

大力推广高产优质多抗、适宜机插机收水稻品种,推进水稻供种向供秧延伸,进一步发挥良种在粮食单产和品质提高中的关键作用。推广水稻生产免耕直播、强化栽培、精确定量栽培、全程机械化等省工省力高产栽培技术,提高种粮效益。加快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提高稻谷商品率。根据加工、饲料、食用等不同用途,发展相应的专用早籼稻。在浙东南沿海及浙中双季稻区,稳定双季稻种植面积。在浙西南优质晚籼稻区,因地制宜推行“籼 — 8 —

改粳”,扩大粳稻生产。

(二)旱粮

1.区域布局

(1)大小麦优势产区:该区域包括杭嘉湖平原以及部分山区,是我省大小麦的主产区。(2)多功能高效型旱粮优势产区:该区域主要是在钱塘江两岸建设玉米、大豆优质加工和鲜销产业带以及浙中南早熟鲜销区,包括嘉兴市、萧山、上虞、慈溪、余姚等沿江县(市、区),以及以兰溪为中心的浙中,以松阳、庆元、苍南、平阳等为代表的浙南和浙东南区域等;在丘陵山地等红黄壤区域和沿海滩涂区域建设番薯种植区域,分布于金衢丘陵、浙东南山区、温台涂地和山地、杭州山区、嘉兴冲积平原等;建设加工和鲜销马铃薯两个产业带,重点以宁海、慈溪等为中心的浙东加工区域,以及兰溪、义乌、金东为中心的浙中和以苍南为主的浙东南早熟鲜销区域;按种植习惯与收获时间建设蚕豌豆种植区域,主要集中分布丽水、温州、台州等浙东南早熟区,宁波、绍兴等中迟熟区;建设高粱、荞麦等小宗杂粮种植区域,主要在有传统种植习惯的少数地区,如义乌、诸暨、兰溪、建德、淳安、庆元、遂昌等地。

2.发展重点

大小麦: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饲料大麦、啤酒大麦和优质小麦。大力推广大小麦高产优质品种、免耕直播栽培技术、机械开沟和机械收割,提高种植效益和改善品质。其它旱粮:重点发展鲜食 — 9 —

大豆、玉米、马铃薯、番薯以及糯高粱等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高效型旱粮,引进和选育新品种,研究和示范推广高产、优质、省工节本高效生产技术,扶持一批特色旱粮加工企业,提高转化能力和市场消费潜力。

(三)粮食生产功能区

1.区域布局

全省所有承担粮食生产任务的县(市、区),选择适宜种植水稻、地势平坦、田面平整、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00亩(山区50亩)以上的标准农田,作为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建设。分县(市、区)编制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全省总规划面积800万亩,“十二五”期间建成500万亩(详见附件1)。

2.发展重点

以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建设吨粮田为核心,整合资金、坚持标准、统筹安排、创新机制、配套服务、推广技术、加强管护,按照建设良田、应用良种、推广良法、配套良机、推行良制的要求,高标准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使之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区、高产高效种植模式的示范区、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区、解决季节性抛荒的带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省里重点支持建设千亩以上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严格实行验收认定制度,实行统一编号命名,实行项目化管理,长期保护。 — 10 —

四、主要任务和建设重点 (一)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保护

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加强基本农田管理,搞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管护工作,制定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验收办法。严格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理,对确因重大建设项目征占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的,必须严格遵守“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完善农田质量检测与监测体系,建立标准农田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以落实中央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水稻产业提升和中央农资综合补贴项目为抓手,引导农田小型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造田改地、农电建设等资金,重点配套和改造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农田灌排设施,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确保每块田都有相应的排灌系统,灌溉保证率海岛区75%、山丘区80%、平原区90%以上,地下水位控制在60~80厘米以下;排涝标准达到十年一遇,防洪标准平原10~20年一遇,山丘区10年一遇。功能区内农田水利具体建设标准按照《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农田水利建设标准(试行)》执行;田间道路成网,布局合理,适应大、中型农机下田作业要求;农田林网建设良好,树种选择合理,抗灾减灾能力增强,生态景观效果明显,平原地区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0%以上;农电输电线路、变压器等设施齐备,满足农业生产安全用电需求;功能区周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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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农业生产的河道水系通畅,道路适应大中型农机具进出。

(三)标准农田地力提升

遵循“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综合采取推广绿肥、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农艺修复、农牧结合等措施,组织开展以地力培育为重点的平原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和非平原标准农田综合培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肥药减量、耕层改良、“三新”技术配套等工程,开展商品有机肥补贴试点、绿肥示范基地建设、秸秆还田腐熟等培肥技术集成推广应用,开展作物高效生态施肥模式示范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配套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建设与管护机制,创建肥沃、健康、安全的农田土壤环境。规划期内,把220万亩平原标准农田建成旱涝保收、具有吨粮生产能力的一等标准农田。

(四)良种育繁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水稻优良品种育繁推一体化计划(“0406”计划),健全良种育繁体系,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优良品种。加大对企业参与育种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开发或自主开发新品种,重点引导选育推广优质、高产、抗逆、好种、又适应机插机收的单季晚稻新品种。加强优良品种引进推广,完善良种生产、推广补贴机制,扩大主导品种应用。“十二五”期间,合作育成水稻新品种5个以上,建设省级粮油新品种展示示范中心15个,每年创建省粮食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25个以上,合作育成品种年推广面积达400万亩,主导品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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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率达到70%。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确保基地提供有效的良种支撑,促使良种基地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其中水稻种子生产能力达到100%。到2015年,建设粮食作物制种基地12.7万亩,制种能力达到3390万公斤。其中建设杂交水稻制种基地3.8万亩,生产能力达到500万公斤;常规早稻制种基地1.5万亩,生产能力达到550万公斤;常规晚稻制种基地5.5万亩,生产能力达到2000万公斤。推进水稻供种向供秧延伸,建成一批育秧中心,扩大商品化秧苗供给。完善种子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一批具备快速检测能力的种子检测站,为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种子检测、品种鉴别服务。健全种子储备体系,完善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确保粮食生产用种安全。

(五)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为抓手,以建设高产创建示范片为重点,坚持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统一品种和技术,最大限度发挥品种和技术在产量、品质、抗性等方面的生产潜力,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并以点带面,扩大辐射,带动全省粮食平衡增产。在组织实施农业部粮食高产创建整建制推进和万亩示范片建设的基础上,每年全省重点建立省级粮食高产创建千亩示范片500个、示范面积50万亩以上。示范片内实现主导品种覆盖率100%,主推技术应用面积占该作物种植面积的90%以上,农户培训率在80%以上。以发展鲜食型旱粮为重点,结合旱粮高产创建活动,加快特色旱粮新产品开发,促进旱粮向多功能、高效型转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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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旱粮种植效益,使旱粮生产稳定发展。到2015年,建成多功能高效型旱粮开发示范基地10个。加大粮食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因地制宜扩大新型农作制度应用,推广种养结合、粮经结合等农作制度,积极推广农作物间作、套作和轮作,稻-鱼共生组合、稻-鸭共育,以及水旱轮作,粮、经轮作等技术模式,实现品质改善、地力培肥、生态改良的共赢效果。在主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农业气象示范基地,开展农业气象试验研究,示范推广农业防灾气象技术和先进气象为农服务模式。

(六)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

积极培育和规范粮食生产、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行以统一品种、统一育秧、统一技术、统一施肥、统一病虫防治为内容的 “五统一”和代耕、代育、代种、代管、代收等社会化服务,建立健全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综防体系,加快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提高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培育各类规范化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其在组织生产、统一服务以及产业化经营等方面作用。鼓励建设水稻机插秧育秧中心和粮食烘干中心,育供秧和粮食烘干能力明显增强。加快形成覆盖全省的“运转高效、反应快速、功能齐全、防控有力”的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综防体系,使水稻病虫统防统治率不断提高,物理防治和生物农药使用率达30%,先进植保施药器械推广使用率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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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考核

进一步落实粮食生产各级政府首长负责制,每年省政府与各市政府,各市与所辖县(市、区)政府层层签订《粮食安全责任书》,将粮食生产及粮食安全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并严格加以考核。将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标准农田地力提升等列入粮食安全和新农村建设考核,并加大考核分值,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

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完善粮食及其种子生产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逐步提高各项粮食生产直接补贴力度,继续实行早稻售粮奖励和水稻政策性保险补助,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逐步理顺粮食价格。加大水稻机插和病虫统防统治补贴,加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病虫害综合防治水平,提高种粮大户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努力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统筹相关资金,集中投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同时引导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等项目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完善水稻“0406”计划实施机制,继续完善和实行水稻良种订单奖励,加大商业化育种基地、良种基地、南(北)繁基地和种苗(秧)工厂化生产配套设施、展示示范、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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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苗质量检测等种业配套基础设施投入。

(三)提升科技水平

大力支持开展粮食生产科技创新和重大技术攻关,扩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适用技术运用,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农作制度进村入户。加大实用技术推广扶持力度,加快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施粮食生产机械化提升工程,扩大推广应用粮食优良品种、水稻强化栽培技术、精确定量栽培技术、超级稻集成技术、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重大病虫害综防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重大技术。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并通过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和水稻高产示范竞赛活动,辐射带动全省应用。全面落实责任农技制度,改进技术推广的保障条件,鼓励和扶持农技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高产技术宣传培训和示范指导。

(四)创新机制体制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快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努力使规模经营逐步成为我省粮食生产的主要经营模式。鼓励转包、租赁流转土地,提倡委托流转、季节性流转、股份合作流转,培育粮食生产主体。积极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粮食加工企业等牵头兴办粮食生产或服务专业合作社,为农户提供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完善粮食生产合作社扶持政策。逐步建立国家支持、目标管理、择优竞标的商业化育种机制,政府负责组织和协调、科研单位负责现代育种技术研究和创制育种新材料、种业企业负责规模化育种和新品种产业化应用的工程化育种联合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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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发展订单粮食生产,完善订单粮食补贴政策。鼓励粮食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发展粮食加工,创建品牌,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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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目标

及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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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粮食生产能力和功能区

建设“十二五”规划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不断增加,粮食需求将继续呈刚性增长。为明确“十二五”时期我省粮食生产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方向重点,形成粮食生产稳定发展长效机制,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和《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意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粮食生产的主要成效和问题

(一)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粮食生产的方针政策,按照“强化责任、稳定面积,加大投入、保障收益,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创新机制、增强活力”的要求,切实加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扩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1.粮食播种面积与产量保持稳定。2006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且逐年加大扶持力度,加上市场粮价回升,农民的种粮效益有所 — 1 —

提高,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分别保持在2000万亩和800万吨左右(见图1)。

(注:2007年粮食生产数据根据2006年农业普查数据进行了调整,与2006年数据无可比性。)

2.水稻单产水平稳中有升。实施“0406”计划等水稻育种和推广专项,不断完善品种选育机制,水稻品种选育取得新进展,育成并推广了“中浙优”、“甬优”和“秀水”三大类优势主导系列品种,全省水稻主导品种集聚度达65%,良种覆盖率明显提高,高产高效生产技术不断集成与推广应用,水稻单产水平得到提升(见图

2),从原来的亩产400公斤左右提高到现有的440公斤以上,属于全国水稻高产区。2010年水稻亩产达到468公斤,单季稻亩产达到500公斤,分别比2005年提高50公斤和68公斤,分别增12.0%和15.7%。

3.规模化生产持续发展。我省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继续向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倾斜,有力促进了粮食规模化生产,为稳定粮食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全省种粮大户4.7万户,种粮面积323.6万亩,占当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的16.9%,分别比2005年增加了0.47万户、141.4万亩和8.9个百分点。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有效提供了产前、产中、产后统一服务。同时,机耕、机插、机收和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面积扩大,降低了粮食生产成本,增加了种粮效益。2010年,全省统防统治面积达到239.6万亩,占水稻种植面积17.3%。

4.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采取政策引导、项目支持、机制创新等措施,提升农机装备,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重点示范推广了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着力突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瓶颈。2010年,水稻机插面积达到192.9万亩,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1.8%,比2005年提高18.5个百分点。 — 3 —

(二)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省粮食生产保持稳定发展,但是基础设施薄弱、经营规模小、技术到位率偏低、种粮比较效益低等影响粮食生产的因素仍然较为突出。

1.农田基础设施薄弱。农田排灌渠道老化失修、农电线路损毁等现象较为严重,全省机耕路、排灌渠、农用电线、机埠等主要农田基础设施损毁率高达20%。因渠道和电力设施损毁不能种水稻的水田面积达180万亩,占全省水田总面积的9%。一些农田土壤肥力不高,全省中低产田依然大量存在,标准农田离吨粮田要求有一定差距。

2.种粮比较效益持续走低。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劳动力成本大幅提高,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种粮比较效益持续偏低。目前种粮亩效益仅200-300元,为蔬菜的1/5,茶、果的1/8,花卉苗木和水产养殖的1/20。确保粮食安全与提高农民收入的任务十分艰巨。

3.先进技术到位率偏低。种粮农户素质总体偏弱,年纪偏大、文化素质较低,接受新技术能力差;专业合作社服务范围不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加上基层从事粮食生产技术指导的农技推广力量薄弱,许多技术只停留在示范方、示范户,没有普及到广大农户,技术到位率仍然偏低,影响了面上产量的进一步提高。

4.粮食规模经营和机械种植、烘干水平偏低。我省粮食规模 — 4 —

经营的总体水平仍然偏低,70%的大户种植规模都在50亩以下,种粮50—1000亩的只占大户总数的 0.84%,1000亩以上的只有279户、占大户总数的0.59%。规模小带来机械化率低,劳动效率不高。截止2010年,我省水稻机插水平只有14%,已成为制约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瓶颈。烘干设施普及面不广,粮食机械烘干总体水平还较低。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口粮基本自给、粮食供需平衡的目标要求,以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全面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提高单产为重点,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扶持政策为保障,以推动科技进步、提高技术到位为支撑,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加快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提高种粮综合效益,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二)发展原则

1.强化责任,稳定面积。稳定粮食生产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和重要任务。继续实行粮食生产政府分级负责制,层层分解落实粮食生产计划,完善考核和奖惩办法,并纳入到对党政一把手的考核内容之中,增强各级政府重农抓粮的责任意识,确保精力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

2.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加强科技创新、良种选育和重大技 — 5 —

术攻关,扩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优良品种、适用技术运用,加快粮食全程机械化,加强农机与农艺的协同配套,全面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进村入户,提高技术到位率,提升粮食产出水平。

3.创新机制,增强活力。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扶持发展种粮大户,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加快培育粮食生产、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广泛开展专业服务。发展粮食订单生产,支持种粮大户开展粮食加工、销售,鼓励粮食加工经营和服务企业与种粮大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健全粮食生产组织体系,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

4.完善基础,提升能力。结合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不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田地力,改善农田生产条件,明显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5.加大投入,保障收益。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和引导作用,稳定粮食价格,形成适度增长的机制。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加补贴和支持标准,提高政策到位率和有效性,努力使种粮农民获得与二三产业和高效经济作物基本对应的合理收益,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力争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950万亩、总产量160亿斤,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500万亩。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到“十二五”期末,使新建500万亩粮 — 6 —

食生产功能区内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质量提高一个等级,力争达到吨粮生产能力。全省完成220万亩平原标准农田质量提升,一等标准农田比重48%以上。到2015年,新增2.5亿斤粮食生产能力。

科技支撑显著增强。粮食高产创建广泛开展,高产优质多抗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扩大,到2015年,全省良种覆盖率97%,主导品种覆盖率70%,优质稻比例达到70%,优质鲜食旱粮比例达到60%,建成优质稻生产基地20个,培育有一定影响力的优质米品牌5个以上。

规模化设施装备水平明显提升。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继续发展,粮食生产设施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到“十二五”末,承包面积50-100亩的大户比例提高到20%,100-500亩的大户比例提高到15%,使全省规模经营面积占粮食播种面积的20%以上,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水稻生产耕整地机械化水平达到90%、种植机械化水平达到30%、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80%、烘干机械化水平达到30%。

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到2015年,培育水稻机插秧育秧中心1000家,年育供秧能力达到500万亩。规范化粮食生产合作社达到2000家,统一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200万亩。杂交水稻种子省内企业生产供应能力达到市场需求的90%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水稻病虫统防统治覆盖率80%,面上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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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域布局与发展重点

(一)水稻

1.区域布局

(1)浙北优质晚粳稻区:该区域包括杭嘉湖与宁绍平原,是本省晚粳稻的主产区,发展优质晚粳稻的潜力大。杭嘉湖平原主要是单季晚粳稻,宁绍平原是单季晚粳稻和连作晚粳稻。(2)浙东南沿海及浙中双季稻区:该区域包括宁绍平原、金衢盆地和温黄平原,是本省双季稻的主产区,发展早籼稻具有气候、传统、栽培技术等优势。该区域重点是稳定早稻生产,形成“早籼晚粳”生产布局。(3)浙西南优质晚籼稻区:该区域包括杭州西部山区、金华、衢州、丽水、温州及台州市,是本省晚籼稻的主产区,发展优质晚籼的潜力大。杭州西部山区、丽水、台州的部分县市主要是单季晚籼稻,金华、衢州、温州及台州的部分县主要是连作晚籼稻。逐步调整品种结构,推行“籼改粳”,扩大粳稻种植比例。

2.发展重点

大力推广高产优质多抗、适宜机插机收水稻品种,推进水稻供种向供秧延伸,进一步发挥良种在粮食单产和品质提高中的关键作用。推广水稻生产免耕直播、强化栽培、精确定量栽培、全程机械化等省工省力高产栽培技术,提高种粮效益。加快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提高稻谷商品率。根据加工、饲料、食用等不同用途,发展相应的专用早籼稻。在浙东南沿海及浙中双季稻区,稳定双季稻种植面积。在浙西南优质晚籼稻区,因地制宜推行“籼 — 8 —

改粳”,扩大粳稻生产。

(二)旱粮

1.区域布局

(1)大小麦优势产区:该区域包括杭嘉湖平原以及部分山区,是我省大小麦的主产区。(2)多功能高效型旱粮优势产区:该区域主要是在钱塘江两岸建设玉米、大豆优质加工和鲜销产业带以及浙中南早熟鲜销区,包括嘉兴市、萧山、上虞、慈溪、余姚等沿江县(市、区),以及以兰溪为中心的浙中,以松阳、庆元、苍南、平阳等为代表的浙南和浙东南区域等;在丘陵山地等红黄壤区域和沿海滩涂区域建设番薯种植区域,分布于金衢丘陵、浙东南山区、温台涂地和山地、杭州山区、嘉兴冲积平原等;建设加工和鲜销马铃薯两个产业带,重点以宁海、慈溪等为中心的浙东加工区域,以及兰溪、义乌、金东为中心的浙中和以苍南为主的浙东南早熟鲜销区域;按种植习惯与收获时间建设蚕豌豆种植区域,主要集中分布丽水、温州、台州等浙东南早熟区,宁波、绍兴等中迟熟区;建设高粱、荞麦等小宗杂粮种植区域,主要在有传统种植习惯的少数地区,如义乌、诸暨、兰溪、建德、淳安、庆元、遂昌等地。

2.发展重点

大小麦: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饲料大麦、啤酒大麦和优质小麦。大力推广大小麦高产优质品种、免耕直播栽培技术、机械开沟和机械收割,提高种植效益和改善品质。其它旱粮:重点发展鲜食 — 9 —

大豆、玉米、马铃薯、番薯以及糯高粱等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高效型旱粮,引进和选育新品种,研究和示范推广高产、优质、省工节本高效生产技术,扶持一批特色旱粮加工企业,提高转化能力和市场消费潜力。

(三)粮食生产功能区

1.区域布局

全省所有承担粮食生产任务的县(市、区),选择适宜种植水稻、地势平坦、田面平整、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00亩(山区50亩)以上的标准农田,作为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建设。分县(市、区)编制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全省总规划面积800万亩,“十二五”期间建成500万亩(详见附件1)。

2.发展重点

以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建设吨粮田为核心,整合资金、坚持标准、统筹安排、创新机制、配套服务、推广技术、加强管护,按照建设良田、应用良种、推广良法、配套良机、推行良制的要求,高标准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使之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区、高产高效种植模式的示范区、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区、解决季节性抛荒的带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省里重点支持建设千亩以上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严格实行验收认定制度,实行统一编号命名,实行项目化管理,长期保护。 — 10 —

四、主要任务和建设重点 (一)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保护

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加强基本农田管理,搞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管护工作,制定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验收办法。严格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理,对确因重大建设项目征占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的,必须严格遵守“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完善农田质量检测与监测体系,建立标准农田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以落实中央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水稻产业提升和中央农资综合补贴项目为抓手,引导农田小型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造田改地、农电建设等资金,重点配套和改造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农田灌排设施,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确保每块田都有相应的排灌系统,灌溉保证率海岛区75%、山丘区80%、平原区90%以上,地下水位控制在60~80厘米以下;排涝标准达到十年一遇,防洪标准平原10~20年一遇,山丘区10年一遇。功能区内农田水利具体建设标准按照《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农田水利建设标准(试行)》执行;田间道路成网,布局合理,适应大、中型农机下田作业要求;农田林网建设良好,树种选择合理,抗灾减灾能力增强,生态景观效果明显,平原地区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0%以上;农电输电线路、变压器等设施齐备,满足农业生产安全用电需求;功能区周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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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农业生产的河道水系通畅,道路适应大中型农机具进出。

(三)标准农田地力提升

遵循“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综合采取推广绿肥、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农艺修复、农牧结合等措施,组织开展以地力培育为重点的平原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和非平原标准农田综合培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肥药减量、耕层改良、“三新”技术配套等工程,开展商品有机肥补贴试点、绿肥示范基地建设、秸秆还田腐熟等培肥技术集成推广应用,开展作物高效生态施肥模式示范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配套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建设与管护机制,创建肥沃、健康、安全的农田土壤环境。规划期内,把220万亩平原标准农田建成旱涝保收、具有吨粮生产能力的一等标准农田。

(四)良种育繁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水稻优良品种育繁推一体化计划(“0406”计划),健全良种育繁体系,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优良品种。加大对企业参与育种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开发或自主开发新品种,重点引导选育推广优质、高产、抗逆、好种、又适应机插机收的单季晚稻新品种。加强优良品种引进推广,完善良种生产、推广补贴机制,扩大主导品种应用。“十二五”期间,合作育成水稻新品种5个以上,建设省级粮油新品种展示示范中心15个,每年创建省粮食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25个以上,合作育成品种年推广面积达400万亩,主导品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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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率达到70%。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确保基地提供有效的良种支撑,促使良种基地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其中水稻种子生产能力达到100%。到2015年,建设粮食作物制种基地12.7万亩,制种能力达到3390万公斤。其中建设杂交水稻制种基地3.8万亩,生产能力达到500万公斤;常规早稻制种基地1.5万亩,生产能力达到550万公斤;常规晚稻制种基地5.5万亩,生产能力达到2000万公斤。推进水稻供种向供秧延伸,建成一批育秧中心,扩大商品化秧苗供给。完善种子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一批具备快速检测能力的种子检测站,为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种子检测、品种鉴别服务。健全种子储备体系,完善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确保粮食生产用种安全。

(五)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为抓手,以建设高产创建示范片为重点,坚持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统一品种和技术,最大限度发挥品种和技术在产量、品质、抗性等方面的生产潜力,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并以点带面,扩大辐射,带动全省粮食平衡增产。在组织实施农业部粮食高产创建整建制推进和万亩示范片建设的基础上,每年全省重点建立省级粮食高产创建千亩示范片500个、示范面积50万亩以上。示范片内实现主导品种覆盖率100%,主推技术应用面积占该作物种植面积的90%以上,农户培训率在80%以上。以发展鲜食型旱粮为重点,结合旱粮高产创建活动,加快特色旱粮新产品开发,促进旱粮向多功能、高效型转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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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旱粮种植效益,使旱粮生产稳定发展。到2015年,建成多功能高效型旱粮开发示范基地10个。加大粮食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因地制宜扩大新型农作制度应用,推广种养结合、粮经结合等农作制度,积极推广农作物间作、套作和轮作,稻-鱼共生组合、稻-鸭共育,以及水旱轮作,粮、经轮作等技术模式,实现品质改善、地力培肥、生态改良的共赢效果。在主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农业气象示范基地,开展农业气象试验研究,示范推广农业防灾气象技术和先进气象为农服务模式。

(六)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

积极培育和规范粮食生产、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行以统一品种、统一育秧、统一技术、统一施肥、统一病虫防治为内容的 “五统一”和代耕、代育、代种、代管、代收等社会化服务,建立健全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综防体系,加快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提高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培育各类规范化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其在组织生产、统一服务以及产业化经营等方面作用。鼓励建设水稻机插秧育秧中心和粮食烘干中心,育供秧和粮食烘干能力明显增强。加快形成覆盖全省的“运转高效、反应快速、功能齐全、防控有力”的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综防体系,使水稻病虫统防统治率不断提高,物理防治和生物农药使用率达30%,先进植保施药器械推广使用率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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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考核

进一步落实粮食生产各级政府首长负责制,每年省政府与各市政府,各市与所辖县(市、区)政府层层签订《粮食安全责任书》,将粮食生产及粮食安全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并严格加以考核。将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标准农田地力提升等列入粮食安全和新农村建设考核,并加大考核分值,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

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完善粮食及其种子生产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逐步提高各项粮食生产直接补贴力度,继续实行早稻售粮奖励和水稻政策性保险补助,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逐步理顺粮食价格。加大水稻机插和病虫统防统治补贴,加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病虫害综合防治水平,提高种粮大户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努力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统筹相关资金,集中投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同时引导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等项目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完善水稻“0406”计划实施机制,继续完善和实行水稻良种订单奖励,加大商业化育种基地、良种基地、南(北)繁基地和种苗(秧)工厂化生产配套设施、展示示范、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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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苗质量检测等种业配套基础设施投入。

(三)提升科技水平

大力支持开展粮食生产科技创新和重大技术攻关,扩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适用技术运用,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农作制度进村入户。加大实用技术推广扶持力度,加快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施粮食生产机械化提升工程,扩大推广应用粮食优良品种、水稻强化栽培技术、精确定量栽培技术、超级稻集成技术、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重大病虫害综防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重大技术。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并通过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和水稻高产示范竞赛活动,辐射带动全省应用。全面落实责任农技制度,改进技术推广的保障条件,鼓励和扶持农技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高产技术宣传培训和示范指导。

(四)创新机制体制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快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努力使规模经营逐步成为我省粮食生产的主要经营模式。鼓励转包、租赁流转土地,提倡委托流转、季节性流转、股份合作流转,培育粮食生产主体。积极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粮食加工企业等牵头兴办粮食生产或服务专业合作社,为农户提供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完善粮食生产合作社扶持政策。逐步建立国家支持、目标管理、择优竞标的商业化育种机制,政府负责组织和协调、科研单位负责现代育种技术研究和创制育种新材料、种业企业负责规模化育种和新品种产业化应用的工程化育种联合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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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发展订单粮食生产,完善订单粮食补贴政策。鼓励粮食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发展粮食加工,创建品牌,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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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目标

及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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