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税一体化推行工作业务提示
为保障企业办税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行,针对推行工作中易出问题的环节和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现分别提示如下:
一、企业办税一体化用户提示
(一)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P4以上,512M内存,40G硬盘,安装WINDOWSXP系统、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以及必要的杀毒软件的计算机;
2.通过宽带(ADSL)或光纤连接互联网;
3.具备基本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网上办税业务的人员;
4.办理网上认证的一般纳税人,除每月认证发票份数少的企业愿意手工录入外,其他需要配备适用的扫描仪;
5.办理远程报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控开票机应满足上网要求。
(二)受系统功能限制,以下企业暂不纳入推行对象:
1.使用主机共享系统的一般纳税人;
2.到期未及时办理转正手续的临时一般纳税人;
3.有外贸出口义务的企业。
4.按次征收的纳税人。
二、企业办税一体化准备提示
(一)企业工作准备:
1. 参与推行的纳税人需与开户银行签订通过税银库联网缴款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
2.填写《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主管税务机关;
(二)主管税务机关工作准备: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每月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办税一体化平台开户申请:
对于所属纳税人新增用户,其企业办税一体化平台开户由各地市局集中向省国税申请,截止到2010年元月底的用户,省局已经统一开户注册结束,远程抄报注册码已经放置在内网ftp中。所有纳税人开户信息由省局传递到安徽航天信息,安徽航天信息对一般纳税人分别注册平台(网上申报)、网上认证、远程报税,并将远程抄报注册文件返回省局,由其放置在国税内网FTP中;对小规模纳税人及纯所得税纳税人只需注册平台(网上申报)。
3.网上认证企业的开户授权:
市局将网上认证企业开户授权工作下放给各县区局,由各单位确定专人在防伪税控税务端的认证子系统中给一般纳税人授权网上认证的操作员代码和密码。或者由市局统一在防伪税控网络版后台统一进行开户。
4.远程抄报注册文件的发放:
远程抄报注册文件由一般纳税人自带U盘等存储设备,申请审批后,可以直接在办税服务厅拷贝即可。
4.企业端操作培训等工作:
经过安徽航天信息与安徽省国税局的共同协商,安徽航天信息提供市局和区县税务机关干部的企业办税一体化平台培训,纳税人培训由纳税人所属税务机关提供。
三、网上办税一体化安装提示
(一)安装“代理平台小助手” 注意事项:
1、使用网上认证、远程抄报、网上申报等系统均需要安装“代理平台小助手”。
2.首次使用“网上认证”, 在安装完成了“代理平台小助手”后,首次点击“网上认证”模块时,自动下载认证插件,可以不在开票系统计算机上安装,而选择在其他可上网的计算机上安装,可能需要进行相应参数设置。
3.首次使用“远程抄报”功能,首次点击“远程报税”模块时,自动下载抄报插件。远程抄报需要安装在开票机上,并连入互联网中,因此开票系统的计算机需要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如数据备份和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等,可能需要进行相应参数设置。
四、企业办税一体化网上认证提示
(一)是否购买扫描仪由企业决定。月认证发票份数较少的企业,可采取键盘录入抵扣联票面密文信息和明文信息的方
式进行网上认证。
(二)不同发票分开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发票要分开,通过不同的菜单进行认证。
(三)打印认证结果清单:需要进入 “认证处理/认证结果打印”,记住选择相应的“认证月份”或者“认证时间”,并且勾上“打印前进行比对”(将本地数据与税局服务器数据进行比对,以保持一致性,会有相应提示)。不选择,则不能从服务器下载本地没有的数据。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认证注意事项:
1.抵扣联必须是在票面密文发票抵扣联上主要信息清晰的情况下方可认证,严禁随意猜测;
2.去处大头针、回形针等金属物,以防损伤扫描仪;
3.按规定顺序摆放待认证专用发票,即票面朝下,发票代码在上方位置;
4.逐份核对认证产生的清单与实际专用发票信息是否相符,防止认证信息出错,防止漏认证专用发票。
(五)运费发票认证注意事项:
1.税号前面的“+”号对应本企业税号,“+”号在谁前面,就是谁抵扣;
2.在扫描过程中,如碰到长时间无反应操作,请切换操作界面,看提示对话框是否隐藏到界面后方;
3.注意代开与自开发票的操作,如密码区的行数、代开单
位的税号及税额。
4.因运费发票纸张较大,在扫描的时候,识别率会降低,一般密码区正确率很高,请注意“开票日期、机器编号及各税号及税额”的识别。
5.运费发票在“查询统计”中可能税额显示可能不对,需要在“认证处理/认证结果打印/运费发票结果清单打印”
(六)下列情形需到办税服务厅认证:
1.远程认证结果为“认证未通过”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在校正修改5次后仍不能通过的;
2.认证发现“密文有误、认证不符、失控发票”等情形的;
3.纳税人丢失未认证的专用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取得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帐联复印件的;
4.省局服务器关闭或发生故障而无法进行网上认证的。
五、网上办税一体化远程报税提示
(一)有问题不能远程报税:当月金税卡重新发行和重装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户,次月需到办税服务厅报税。
(二)报税前应退出开票系统:企业在进行远程报税之前,应确认金税卡已抄税并已退出开票系统,否则冲突会造成开票金税卡开启失败。
(三)主分开票机报税:企业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为主分开票机的,在进行远程抄报税时,应先报分开票机(具体分机先后的
顺序没有要求),然后再报主开票机。
(四)远程报税:征期报税,在申报及成功缴纳税款后,能自动清卡;非征期报税,需要做“远程报税”和“清卡”,无需申报。
(五)报税后数据查询:对于清卡结束后,建议退出办税一体化平台,登录开票系统查看“报税处理”中的“状态查询”查看IC卡上是否有报税数据,以及注意零报税企业的非征期抄报税问题。
六、企业办税一体化申报提示
(一)票表税比对异常企业:不能进行网上申报。
(二)按填表顺序填写报表(先附表后主表)
1.逐表核对主表、附表内容:主表,附表有IC卡开票信息和网上认证信息,要逐表核对各表内容,并修改、保存。
2.根据是否发生业务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明细表及农产品收购抵扣清单,在发生相应该业务时需填写该表,否则不能抵扣。
3.运费发票抵扣清单:填写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海洋运输等业务明细。对税控系统开具的公路和内河发票不需要填写申报,否则会造成重复抵扣。
(三)确认数据后提交申报:选中主表,点击网上申报按钮,出现应纳税额和银行扣款信息对话框,纳税人应仔细检查上期留抵、期初未缴、本期已缴、预缴等数据,确认无误后提
交申报。
(四)重新或更改申报:申报失败的在修改报表后可重新申报。但申报成功后需要修改申报表内容的,必须到大厅进行申报。
企业办税一体化推行工作业务提示
为保障企业办税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行,针对推行工作中易出问题的环节和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现分别提示如下:
一、企业办税一体化用户提示
(一)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P4以上,512M内存,40G硬盘,安装WINDOWSXP系统、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以及必要的杀毒软件的计算机;
2.通过宽带(ADSL)或光纤连接互联网;
3.具备基本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网上办税业务的人员;
4.办理网上认证的一般纳税人,除每月认证发票份数少的企业愿意手工录入外,其他需要配备适用的扫描仪;
5.办理远程报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控开票机应满足上网要求。
(二)受系统功能限制,以下企业暂不纳入推行对象:
1.使用主机共享系统的一般纳税人;
2.到期未及时办理转正手续的临时一般纳税人;
3.有外贸出口义务的企业。
4.按次征收的纳税人。
二、企业办税一体化准备提示
(一)企业工作准备:
1. 参与推行的纳税人需与开户银行签订通过税银库联网缴款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
2.填写《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主管税务机关;
(二)主管税务机关工作准备: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每月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办税一体化平台开户申请:
对于所属纳税人新增用户,其企业办税一体化平台开户由各地市局集中向省国税申请,截止到2010年元月底的用户,省局已经统一开户注册结束,远程抄报注册码已经放置在内网ftp中。所有纳税人开户信息由省局传递到安徽航天信息,安徽航天信息对一般纳税人分别注册平台(网上申报)、网上认证、远程报税,并将远程抄报注册文件返回省局,由其放置在国税内网FTP中;对小规模纳税人及纯所得税纳税人只需注册平台(网上申报)。
3.网上认证企业的开户授权:
市局将网上认证企业开户授权工作下放给各县区局,由各单位确定专人在防伪税控税务端的认证子系统中给一般纳税人授权网上认证的操作员代码和密码。或者由市局统一在防伪税控网络版后台统一进行开户。
4.远程抄报注册文件的发放:
远程抄报注册文件由一般纳税人自带U盘等存储设备,申请审批后,可以直接在办税服务厅拷贝即可。
4.企业端操作培训等工作:
经过安徽航天信息与安徽省国税局的共同协商,安徽航天信息提供市局和区县税务机关干部的企业办税一体化平台培训,纳税人培训由纳税人所属税务机关提供。
三、网上办税一体化安装提示
(一)安装“代理平台小助手” 注意事项:
1、使用网上认证、远程抄报、网上申报等系统均需要安装“代理平台小助手”。
2.首次使用“网上认证”, 在安装完成了“代理平台小助手”后,首次点击“网上认证”模块时,自动下载认证插件,可以不在开票系统计算机上安装,而选择在其他可上网的计算机上安装,可能需要进行相应参数设置。
3.首次使用“远程抄报”功能,首次点击“远程报税”模块时,自动下载抄报插件。远程抄报需要安装在开票机上,并连入互联网中,因此开票系统的计算机需要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如数据备份和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等,可能需要进行相应参数设置。
四、企业办税一体化网上认证提示
(一)是否购买扫描仪由企业决定。月认证发票份数较少的企业,可采取键盘录入抵扣联票面密文信息和明文信息的方
式进行网上认证。
(二)不同发票分开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发票要分开,通过不同的菜单进行认证。
(三)打印认证结果清单:需要进入 “认证处理/认证结果打印”,记住选择相应的“认证月份”或者“认证时间”,并且勾上“打印前进行比对”(将本地数据与税局服务器数据进行比对,以保持一致性,会有相应提示)。不选择,则不能从服务器下载本地没有的数据。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认证注意事项:
1.抵扣联必须是在票面密文发票抵扣联上主要信息清晰的情况下方可认证,严禁随意猜测;
2.去处大头针、回形针等金属物,以防损伤扫描仪;
3.按规定顺序摆放待认证专用发票,即票面朝下,发票代码在上方位置;
4.逐份核对认证产生的清单与实际专用发票信息是否相符,防止认证信息出错,防止漏认证专用发票。
(五)运费发票认证注意事项:
1.税号前面的“+”号对应本企业税号,“+”号在谁前面,就是谁抵扣;
2.在扫描过程中,如碰到长时间无反应操作,请切换操作界面,看提示对话框是否隐藏到界面后方;
3.注意代开与自开发票的操作,如密码区的行数、代开单
位的税号及税额。
4.因运费发票纸张较大,在扫描的时候,识别率会降低,一般密码区正确率很高,请注意“开票日期、机器编号及各税号及税额”的识别。
5.运费发票在“查询统计”中可能税额显示可能不对,需要在“认证处理/认证结果打印/运费发票结果清单打印”
(六)下列情形需到办税服务厅认证:
1.远程认证结果为“认证未通过”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在校正修改5次后仍不能通过的;
2.认证发现“密文有误、认证不符、失控发票”等情形的;
3.纳税人丢失未认证的专用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取得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帐联复印件的;
4.省局服务器关闭或发生故障而无法进行网上认证的。
五、网上办税一体化远程报税提示
(一)有问题不能远程报税:当月金税卡重新发行和重装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户,次月需到办税服务厅报税。
(二)报税前应退出开票系统:企业在进行远程报税之前,应确认金税卡已抄税并已退出开票系统,否则冲突会造成开票金税卡开启失败。
(三)主分开票机报税:企业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为主分开票机的,在进行远程抄报税时,应先报分开票机(具体分机先后的
顺序没有要求),然后再报主开票机。
(四)远程报税:征期报税,在申报及成功缴纳税款后,能自动清卡;非征期报税,需要做“远程报税”和“清卡”,无需申报。
(五)报税后数据查询:对于清卡结束后,建议退出办税一体化平台,登录开票系统查看“报税处理”中的“状态查询”查看IC卡上是否有报税数据,以及注意零报税企业的非征期抄报税问题。
六、企业办税一体化申报提示
(一)票表税比对异常企业:不能进行网上申报。
(二)按填表顺序填写报表(先附表后主表)
1.逐表核对主表、附表内容:主表,附表有IC卡开票信息和网上认证信息,要逐表核对各表内容,并修改、保存。
2.根据是否发生业务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明细表及农产品收购抵扣清单,在发生相应该业务时需填写该表,否则不能抵扣。
3.运费发票抵扣清单:填写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海洋运输等业务明细。对税控系统开具的公路和内河发票不需要填写申报,否则会造成重复抵扣。
(三)确认数据后提交申报:选中主表,点击网上申报按钮,出现应纳税额和银行扣款信息对话框,纳税人应仔细检查上期留抵、期初未缴、本期已缴、预缴等数据,确认无误后提
交申报。
(四)重新或更改申报:申报失败的在修改报表后可重新申报。但申报成功后需要修改申报表内容的,必须到大厅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