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原则
一、品种遴选原则
《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3年版)》、我省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药品品种,我省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征集后新上市的药品品种和医院在用(截止2014年3月31日)的非医保药品品种均可列入。
在非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征求意见稿)基础上需新增药品品种的,除说明理由外,请附上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诊疗规范、临床诊疗专家共识等证明材料。
二、剂型遴选原则
对照《合并剂型表》(附后),根据临床需要选择药品的各个剂型分类,并在每个剂型分类内选择临床常用的1~2个剂型(其中,口服常释剂型、口服液体剂型、外用剂型分类可选择2~3个剂型)。保证满足小儿疾病、精神病、老年痴呆症等特殊人群(病种)的用药需求,所需的剂型可单列增加。
三、规格遴选原则
每个剂型选择临床常用的1~2个规格。保证满足小儿疾病、精神病、老年痴呆症等特殊人群(病种)的用药需求,所需的规格可单列增加。
附表1
合并剂型表(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
附表2
合并剂型表(中成药)
附件1
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原则
一、品种遴选原则
《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3年版)》、我省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药品品种,我省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征集后新上市的药品品种和医院在用(截止2014年3月31日)的非医保药品品种均可列入。
在非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征求意见稿)基础上需新增药品品种的,除说明理由外,请附上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诊疗规范、临床诊疗专家共识等证明材料。
二、剂型遴选原则
对照《合并剂型表》(附后),根据临床需要选择药品的各个剂型分类,并在每个剂型分类内选择临床常用的1~2个剂型(其中,口服常释剂型、口服液体剂型、外用剂型分类可选择2~3个剂型)。保证满足小儿疾病、精神病、老年痴呆症等特殊人群(病种)的用药需求,所需的剂型可单列增加。
三、规格遴选原则
每个剂型选择临床常用的1~2个规格。保证满足小儿疾病、精神病、老年痴呆症等特殊人群(病种)的用药需求,所需的规格可单列增加。
附表1
合并剂型表(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
附表2
合并剂型表(中成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