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3篇
今年以来,镇巴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有力推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一是县委常委会和县委中心学习组先后五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习总书记讲话以及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要求; 县委书记在县纪委全会上就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行了强调,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县上下各级党组织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
二是县委、县政府对2014年度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并召开了分工大会,明确了任务要求、责任人、牵头单位等,特别强调各级党委及“一把手”要对反腐败工作重要部署、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案件承担起主体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是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具体细化,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进行修定完善,并以县委名义与各级党组织一一签订,制定了量化标准和考核办法。
四是县委、纪委主要领导分别约谈部门、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反腐倡廉形势、任务、如何承担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提醒谈话,增强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
一直以来,我县各级党组织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今年以来的专题学习、宣传,各级党组织对党委该负什么主体责任、如何履行好主体责任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实现了从以前宏观的重视到具体内容和措施支持的过渡。
二、聚焦中心,夯实纪委监督责任
按照上级要求,镇巴县纪委监察局将行政审批事项向编办进行了移交; 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69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调整为20个,保证了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业的精力; 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撤销原纠风室,与党风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新成立纪检二室,从机构设置上加强了办案力量,突出了工作重心。
一是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决策制定、工作部署方面为党委当好参谋助手,敢于建言献策,提出建设性意见; 重大事项、重点任务、重要会议及时向党委汇报,提请党委研究,争取党委支持。
二是严格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信访件36件,转立案34件,结案34件,给予党纪处分28人、政纪处分7人(双重处分1人) ,涉及科级干部2人,挽回经济损失50.12万元。同时,紧紧围绕“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以干部作风、公车封存、公款吃喝、假期值班等为重点开展明察暗访6次,强化结果运用,通过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来落实监督责任。
三是整合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将组织人事、审计、公检法等监督力量进行有
效整合,相互之间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时移送线索,合力突破重点案件,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让所有监督力量合而为一,增强监督效力。四是转变监督方式。从经济管理社会发展事务过程监督中抽出身来,更加注重倒查追责。
上半年,对损害投资环境、分割群众利益和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了督查处置力度,先后解决问题12个,问责3人,转交案件线索2件2人。结合实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动态预警,从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中选择了6个部门的内设科室、2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对其存在的不同程度廉政风险,采取廉政谈话、下发《党风廉政风险预警告知书》、警示训诫、监察建议、立案查处等相应的手段进行防控预警。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各级纪委的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八条规定的落实,狠刹“四风”,切实改进作风,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局党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主体是关键。局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局办公室(纪检监察科) 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主体责任担当好、履行好、落实好。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是反腐倡廉的制度创新和新要求。具体而言,局党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为“四个主体”,即领导主体、推进主体、支持主体、表率主体。相应地承担“四个责任”,即领导责任、推进责任、支持责任、表率责任。形象地说,党组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既要“激励士卒”,又要以身作则。强化党组的领导责任,我局主要体现在“一把手”亲自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一抓班子成员这个团队,形成了“抓党组、党组抓”良好格局; 二抓突出责任追究这个关键,做到有责必究; 三抓制度建设,夯实基础。注重抓早抓小,用制度管人。
二是加强研究部署。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中共枝江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 》,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市科技局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市科技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局党组书记朱作旺代表党组与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是强化大局意识。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一起部署,统一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听取全局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亲自协调信访件的处理,亲自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带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四是选好用好干部。组织开展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将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严肃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局党组坚持把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结合开展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努力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意识。
一是开展党员干部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书记上党课和集中学习,邀请市党校老师和市纪委领导作专题报告,在班子成员中开展“人民满意”政绩观大讨论,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同时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开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党的纪律,坚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3篇
今年以来,镇巴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有力推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一是县委常委会和县委中心学习组先后五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习总书记讲话以及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要求; 县委书记在县纪委全会上就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行了强调,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县上下各级党组织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
二是县委、县政府对2014年度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并召开了分工大会,明确了任务要求、责任人、牵头单位等,特别强调各级党委及“一把手”要对反腐败工作重要部署、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案件承担起主体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是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具体细化,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进行修定完善,并以县委名义与各级党组织一一签订,制定了量化标准和考核办法。
四是县委、纪委主要领导分别约谈部门、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反腐倡廉形势、任务、如何承担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提醒谈话,增强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
一直以来,我县各级党组织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今年以来的专题学习、宣传,各级党组织对党委该负什么主体责任、如何履行好主体责任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实现了从以前宏观的重视到具体内容和措施支持的过渡。
二、聚焦中心,夯实纪委监督责任
按照上级要求,镇巴县纪委监察局将行政审批事项向编办进行了移交; 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69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调整为20个,保证了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业的精力; 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撤销原纠风室,与党风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新成立纪检二室,从机构设置上加强了办案力量,突出了工作重心。
一是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决策制定、工作部署方面为党委当好参谋助手,敢于建言献策,提出建设性意见; 重大事项、重点任务、重要会议及时向党委汇报,提请党委研究,争取党委支持。
二是严格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信访件36件,转立案34件,结案34件,给予党纪处分28人、政纪处分7人(双重处分1人) ,涉及科级干部2人,挽回经济损失50.12万元。同时,紧紧围绕“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以干部作风、公车封存、公款吃喝、假期值班等为重点开展明察暗访6次,强化结果运用,通过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来落实监督责任。
三是整合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将组织人事、审计、公检法等监督力量进行有
效整合,相互之间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时移送线索,合力突破重点案件,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让所有监督力量合而为一,增强监督效力。四是转变监督方式。从经济管理社会发展事务过程监督中抽出身来,更加注重倒查追责。
上半年,对损害投资环境、分割群众利益和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了督查处置力度,先后解决问题12个,问责3人,转交案件线索2件2人。结合实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动态预警,从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中选择了6个部门的内设科室、2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对其存在的不同程度廉政风险,采取廉政谈话、下发《党风廉政风险预警告知书》、警示训诫、监察建议、立案查处等相应的手段进行防控预警。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各级纪委的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八条规定的落实,狠刹“四风”,切实改进作风,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局党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主体是关键。局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局办公室(纪检监察科) 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主体责任担当好、履行好、落实好。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是反腐倡廉的制度创新和新要求。具体而言,局党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为“四个主体”,即领导主体、推进主体、支持主体、表率主体。相应地承担“四个责任”,即领导责任、推进责任、支持责任、表率责任。形象地说,党组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既要“激励士卒”,又要以身作则。强化党组的领导责任,我局主要体现在“一把手”亲自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一抓班子成员这个团队,形成了“抓党组、党组抓”良好格局; 二抓突出责任追究这个关键,做到有责必究; 三抓制度建设,夯实基础。注重抓早抓小,用制度管人。
二是加强研究部署。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中共枝江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 》,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市科技局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市科技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局党组书记朱作旺代表党组与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是强化大局意识。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一起部署,统一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听取全局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亲自协调信访件的处理,亲自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带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四是选好用好干部。组织开展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将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严肃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局党组坚持把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结合开展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努力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意识。
一是开展党员干部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书记上党课和集中学习,邀请市党校老师和市纪委领导作专题报告,在班子成员中开展“人民满意”政绩观大讨论,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同时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开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党的纪律,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