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加强对中层管理人员的监
督,建设高素质的中层管理人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
高工作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正式任命及确认的中
层正职、中层副职、中层助理管理人员。
第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公开、
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
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第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德,较高的政治素养;
(二)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锐意进取,
敢想敢干,求真务实,忠于企业利益;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基本职责:
(一)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维护企业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服从和执行上级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以身作则,严守企业秘密;
(六)带领部门员工实现共同进步。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
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即品德。要求:政治坚定,品行良好,原则性强, 顾全大局,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 和责任感,对待工作,从严要求,精益求精,秉公处事,不 弄虚作假、不贪功诿过,做科学实践的模范。
(二)能,即能力。要求: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组织、协调 能力好,执行力强;与时俱进,解放思想,能够用发展的眼 光、创新的思维去观察和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团结员工,善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求 真务实的模范。
(三)勤,即勤政。勤奋敬业,工作扎实,乐于奉献,敢于负 责,艰苦奋斗,工作有成效;带领部门员工争抢工作、勤挑 重担,在部门内营造高效务实的工作氛围;遵守公司劳动纪 律,勤勉尽责,做爱岗敬业的模范。
(四)绩,即绩效。认真履行管理岗位职责,完成公司下达的
各项考核指标;工作扎实,敢抓敢管,勇于创新,做改革创 新的模范。
(五)廉,即廉正。严于律己,廉洁奉公,遵章守纪,自觉接 受各方监督;坚持公正用权,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七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
以月度考核为基础。
第八条 月度考核
(一)月度考核采取定期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岗位职
责和有关要求填写“中层管理人员考评表”,并于每月5日
前交上月工作总结到公司党委工作部,党委工作部汇总后
呈分管领导,按“中层管理人员考评表”项目考核标准进
行考核。每月10日前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再集中评议。每
月12日前,党委工作部将最终评分交人力资源部。
(二)月度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办法。
1、业务单元:70分绩效按目标考核责任书考核,30分德 能勤廉分数与各自的领导能力即工作效率、团结协作、安
全质量、现场管理、完成临时任务等工作挂钩。
2、职能部门: 70分绩效与各业务板块目标考核结果挂钩。
30分德能勤廉分数与各自的领导能力即政策贯彻与实施、
业务指导与服务、组织协调、工作效率、团结协作、完成
临时任务等工作挂钩。
3、月度考核的结果作为月度薪酬发放及奖惩的依据。
第九条 年度考核
(一)全年月度考核累计得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民主测评。每年1月份,由党委工作部负责到各部门
(或集中)对中层管理人员上年度表现进行民主评议。
(三)公司领导班子考评。每年1月份,由公司领导班子对
中层管理人员上年度表现进行考评。
第十条 综合评定
(一)以月度考核累计得分、民主测评及公司领导班子考评
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
不称职四档。
(二)年度综合评定结果的适用。
年度综合评定结果与中层管理人员薪酬挂钩。
1、综合评定为优秀者,符合《薪酬管理规定》条件的,可
予以晋职、晋薪;
2、综合评定为称职者,符合《薪酬管理规定》条件的,可
予以晋薪;
3、综合评定为基本称职者,不予晋薪,诫勉谈话;
4、综合评定为不称职者,则予降薪、降职或免职。
(三)中层管理人员连续三年综合评定为优秀者列入公司重
点人才培养库。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相对控股公司经营班
子考核工作委托董事会参照此办法进行,考核结果报备
于公司党委工作部。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党委工作部。
附:中层管理人员《月份工作总结与下月工作计划》。
附件1: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加强对中层管理人员的监
督,建设高素质的中层管理人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
高工作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正式任命及确认的中
层正职、中层副职、中层助理管理人员。
第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公开、
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
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第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德,较高的政治素养;
(二)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锐意进取,
敢想敢干,求真务实,忠于企业利益;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基本职责:
(一)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维护企业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服从和执行上级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以身作则,严守企业秘密;
(六)带领部门员工实现共同进步。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
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即品德。要求:政治坚定,品行良好,原则性强, 顾全大局,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 和责任感,对待工作,从严要求,精益求精,秉公处事,不 弄虚作假、不贪功诿过,做科学实践的模范。
(二)能,即能力。要求: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组织、协调 能力好,执行力强;与时俱进,解放思想,能够用发展的眼 光、创新的思维去观察和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团结员工,善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求 真务实的模范。
(三)勤,即勤政。勤奋敬业,工作扎实,乐于奉献,敢于负 责,艰苦奋斗,工作有成效;带领部门员工争抢工作、勤挑 重担,在部门内营造高效务实的工作氛围;遵守公司劳动纪 律,勤勉尽责,做爱岗敬业的模范。
(四)绩,即绩效。认真履行管理岗位职责,完成公司下达的
各项考核指标;工作扎实,敢抓敢管,勇于创新,做改革创 新的模范。
(五)廉,即廉正。严于律己,廉洁奉公,遵章守纪,自觉接 受各方监督;坚持公正用权,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七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
以月度考核为基础。
第八条 月度考核
(一)月度考核采取定期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岗位职
责和有关要求填写“中层管理人员考评表”,并于每月5日
前交上月工作总结到公司党委工作部,党委工作部汇总后
呈分管领导,按“中层管理人员考评表”项目考核标准进
行考核。每月10日前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再集中评议。每
月12日前,党委工作部将最终评分交人力资源部。
(二)月度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办法。
1、业务单元:70分绩效按目标考核责任书考核,30分德 能勤廉分数与各自的领导能力即工作效率、团结协作、安
全质量、现场管理、完成临时任务等工作挂钩。
2、职能部门: 70分绩效与各业务板块目标考核结果挂钩。
30分德能勤廉分数与各自的领导能力即政策贯彻与实施、
业务指导与服务、组织协调、工作效率、团结协作、完成
临时任务等工作挂钩。
3、月度考核的结果作为月度薪酬发放及奖惩的依据。
第九条 年度考核
(一)全年月度考核累计得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民主测评。每年1月份,由党委工作部负责到各部门
(或集中)对中层管理人员上年度表现进行民主评议。
(三)公司领导班子考评。每年1月份,由公司领导班子对
中层管理人员上年度表现进行考评。
第十条 综合评定
(一)以月度考核累计得分、民主测评及公司领导班子考评
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
不称职四档。
(二)年度综合评定结果的适用。
年度综合评定结果与中层管理人员薪酬挂钩。
1、综合评定为优秀者,符合《薪酬管理规定》条件的,可
予以晋职、晋薪;
2、综合评定为称职者,符合《薪酬管理规定》条件的,可
予以晋薪;
3、综合评定为基本称职者,不予晋薪,诫勉谈话;
4、综合评定为不称职者,则予降薪、降职或免职。
(三)中层管理人员连续三年综合评定为优秀者列入公司重
点人才培养库。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相对控股公司经营班
子考核工作委托董事会参照此办法进行,考核结果报备
于公司党委工作部。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党委工作部。
附:中层管理人员《月份工作总结与下月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