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违反校纪校规,是学校常有的现象。正因为如此,在倡导依法治教、制度治校的今天,每所学校都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防范、规避、惩戒师生的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
面对师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校长应有怎样的制度执行观?一般来说,有以下三种:
不执行学校规定。对师生违纪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如是,学校的规章制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仅是一张废纸,一种摆设,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这种制度执行观不可取。
因人而异执行学校规定。对师生违纪违规行为,有选择、有区别地依规处置,缺乏制度执行的统一性、公平性。如果那样,不仅学校规章制度成多余,而且还会招来群愤,激化校园矛盾,滋生畸形的校园人际关系。所以,这种制度执行观也不可行。
坚决执行学校规定。对师生违纪违规行为,及时果断、不折不扣、认真严格地按学校规定处置,不徇私情,不包庇,不纵容,不袒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如此,才能树立校纪校规的尊严和权威,才能扬正气、压邪气,才能及时防范、制止、惩戒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它是目前最常见、最受青睐的制度执行观,名校校长是这样介绍经验的,学校类管理教科书是这样要求的,报刊媒体也是这样宣传的。
对第三种制度执行观的优越性,笔者从未怀疑过。但是,一些学校存在的诸如同类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周期性发生、同类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愈演愈烈、师生对自己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大声喊冤、师生违纪违规行为花样百出等现象,令笔者深感不解、不安。为什么会是这样?这是否从一个侧面证明,现行的倍受推崇的制度执行观仍值得完善?
师生违反校纪校规,从宏观上讲,原因无外乎两种:一种是内生性原因。因师生认识不足,思想品德有问题而产生违纪违规行为,简称为内生性违规;另一种是外生性原因,是因规章制度本身的缺陷而使师生产生违纪违规行为,简称为外生性违规。在学校,外生性违规并非少见。
爱因斯坦说:“有时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因为,有了前者,后者才能性质清、方向明。同理,有时弄清问题的原因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因为有了前者,后者才能内容清、方法准,才能彻底有效。倘若连师生违纪违规的原因都不清楚,就去依规处置,那么,虽然看起来及时把问题解决了,但这并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样的解决方式隐患很多。
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失败如何转化为成功?错误如何转化为正确?问题如何转化为机遇?关键一招就是反思,在反思中分析失败(错误、问题)产生的原因,从中找出正确的对策。对校长而言,就是要分析师生违纪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是内生性原因,还是外生性原因,或是两者兼有),把师生违纪违规行为作为自己研究的案例,分析其产生原因、可能的影响以及化解的对策。
反思,是现代人尤其是组织领导者必须学习和掌握的一种现代思维模式和现代工作方式。它可以使我们及时发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或潜在的风险,帮助我们提高认识、改进行为,以少走弯路。在反思问题上,当下还存在着一种值得注意的倾向:一些校长仅反思自己的言行,而不会换位反思,不会把他人的言行作为自己反思的对象,不会从别人的言行尤其是错误的言行中获得教训、获得智慧。在学校可以表现为,校长虽然看到(听到)师生违纪违规行为,想到的仅是如何用现有的规章制度去处置,去杀一儆百,而极少去分析师生违纪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尤其是与学校现有规章制度的关系。正因为如此,同类违纪违规现象才会周期性地发生,同类违纪违规行为才会愈演愈烈,师生对自己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才会大声喊冤,花样百出的违纪违规行为才会不断产生。事实证明:换位反思,是自我修正、自我纠错、自我完善的一种有效途径;反思他人,就是超越自我,就是成就自我。
因此,作为校长,面对师生的违纪违规行为,首先要做的,不是急着用现有的校纪校规去处置,而是对之进行反思,弄清其形成的原因,特别要弄清其与现行规章制度的关系:若属内生性违规,则应及时果断、不折不扣、公正公平地按学校规定处置;若属外生性违规,则应停止执行现行的规定,避免师生蒙受不白之冤,避免师生成为制度瑕疵的受害者,应及时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若属内生性和外生性违规兼有,则应视情形妥善处置。
总之,现代校长应具有如下制度执行观:冷静反思在前,具体处置在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制度的权威和尊严,做到真正的制度治校。而这样的制度治校,才能真正被师生所接受。
师生违反校纪校规,是学校常有的现象。正因为如此,在倡导依法治教、制度治校的今天,每所学校都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防范、规避、惩戒师生的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
面对师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校长应有怎样的制度执行观?一般来说,有以下三种:
不执行学校规定。对师生违纪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如是,学校的规章制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仅是一张废纸,一种摆设,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这种制度执行观不可取。
因人而异执行学校规定。对师生违纪违规行为,有选择、有区别地依规处置,缺乏制度执行的统一性、公平性。如果那样,不仅学校规章制度成多余,而且还会招来群愤,激化校园矛盾,滋生畸形的校园人际关系。所以,这种制度执行观也不可行。
坚决执行学校规定。对师生违纪违规行为,及时果断、不折不扣、认真严格地按学校规定处置,不徇私情,不包庇,不纵容,不袒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如此,才能树立校纪校规的尊严和权威,才能扬正气、压邪气,才能及时防范、制止、惩戒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它是目前最常见、最受青睐的制度执行观,名校校长是这样介绍经验的,学校类管理教科书是这样要求的,报刊媒体也是这样宣传的。
对第三种制度执行观的优越性,笔者从未怀疑过。但是,一些学校存在的诸如同类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周期性发生、同类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愈演愈烈、师生对自己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大声喊冤、师生违纪违规行为花样百出等现象,令笔者深感不解、不安。为什么会是这样?这是否从一个侧面证明,现行的倍受推崇的制度执行观仍值得完善?
师生违反校纪校规,从宏观上讲,原因无外乎两种:一种是内生性原因。因师生认识不足,思想品德有问题而产生违纪违规行为,简称为内生性违规;另一种是外生性原因,是因规章制度本身的缺陷而使师生产生违纪违规行为,简称为外生性违规。在学校,外生性违规并非少见。
爱因斯坦说:“有时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因为,有了前者,后者才能性质清、方向明。同理,有时弄清问题的原因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因为有了前者,后者才能内容清、方法准,才能彻底有效。倘若连师生违纪违规的原因都不清楚,就去依规处置,那么,虽然看起来及时把问题解决了,但这并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样的解决方式隐患很多。
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失败如何转化为成功?错误如何转化为正确?问题如何转化为机遇?关键一招就是反思,在反思中分析失败(错误、问题)产生的原因,从中找出正确的对策。对校长而言,就是要分析师生违纪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是内生性原因,还是外生性原因,或是两者兼有),把师生违纪违规行为作为自己研究的案例,分析其产生原因、可能的影响以及化解的对策。
反思,是现代人尤其是组织领导者必须学习和掌握的一种现代思维模式和现代工作方式。它可以使我们及时发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或潜在的风险,帮助我们提高认识、改进行为,以少走弯路。在反思问题上,当下还存在着一种值得注意的倾向:一些校长仅反思自己的言行,而不会换位反思,不会把他人的言行作为自己反思的对象,不会从别人的言行尤其是错误的言行中获得教训、获得智慧。在学校可以表现为,校长虽然看到(听到)师生违纪违规行为,想到的仅是如何用现有的规章制度去处置,去杀一儆百,而极少去分析师生违纪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尤其是与学校现有规章制度的关系。正因为如此,同类违纪违规现象才会周期性地发生,同类违纪违规行为才会愈演愈烈,师生对自己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才会大声喊冤,花样百出的违纪违规行为才会不断产生。事实证明:换位反思,是自我修正、自我纠错、自我完善的一种有效途径;反思他人,就是超越自我,就是成就自我。
因此,作为校长,面对师生的违纪违规行为,首先要做的,不是急着用现有的校纪校规去处置,而是对之进行反思,弄清其形成的原因,特别要弄清其与现行规章制度的关系:若属内生性违规,则应及时果断、不折不扣、公正公平地按学校规定处置;若属外生性违规,则应停止执行现行的规定,避免师生蒙受不白之冤,避免师生成为制度瑕疵的受害者,应及时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若属内生性和外生性违规兼有,则应视情形妥善处置。
总之,现代校长应具有如下制度执行观:冷静反思在前,具体处置在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制度的权威和尊严,做到真正的制度治校。而这样的制度治校,才能真正被师生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