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 主题活动
主题征文
一、参赛范围
(一)参赛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教师组。
(二)指导教师:1人(可空缺)。
二、征文要求
(一)征文主题:
教师组主题:“人生因梦想而美丽”或自拟。
学生组主题:“我的未来,我的梦”、“励志成功,始于信念”和“放飞梦想,扬帆远航”三个主题任选其一或自拟。
自拟主题要求为励志类的主题。
(二)征文体裁:
体裁不限,可以是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等多种体裁。
(三)字数要求:
学生小学组参赛作品的字数不得少于800字,初中组参赛作品的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高中组参赛作品的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教师组参赛作品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诗歌不少于20行。
三、作品提交
(一)所有选手须通过NOC 网站(www.noc.net.cn )竞赛平台在线提交作品。
(二)作品提交至全国组委会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1日。
四、奖项设置
(一)对参赛选手设一、二、三等奖,授予所指导学生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奖”,由活动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二)对于组织推荐作文的个人或突出的单位(或地方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主题交流
全国组委会将于2013年7月1日前公布获奖结果,组织获奖者参加夏令营活动,进行主题交流。
六、相关说明
(一)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选手原创,在上传作品前须确认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如因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并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二)所有作品一经参赛,即视为参赛选手同意全国组委会拥有作品的使用权,同意以任何形式对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
(三)获奖结果将在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官网、教育部《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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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 主题活动
主题征文
一、参赛范围
(一)参赛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教师组。
(二)指导教师:1人(可空缺)。
二、征文要求
(一)征文主题:
教师组主题:“人生因梦想而美丽”或自拟。
学生组主题:“我的未来,我的梦”、“励志成功,始于信念”和“放飞梦想,扬帆远航”三个主题任选其一或自拟。
自拟主题要求为励志类的主题。
(二)征文体裁:
体裁不限,可以是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等多种体裁。
(三)字数要求:
学生小学组参赛作品的字数不得少于800字,初中组参赛作品的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高中组参赛作品的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教师组参赛作品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诗歌不少于20行。
三、作品提交
(一)所有选手须通过NOC 网站(www.noc.net.cn )竞赛平台在线提交作品。
(二)作品提交至全国组委会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1日。
四、奖项设置
(一)对参赛选手设一、二、三等奖,授予所指导学生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奖”,由活动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二)对于组织推荐作文的个人或突出的单位(或地方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主题交流
全国组委会将于2013年7月1日前公布获奖结果,组织获奖者参加夏令营活动,进行主题交流。
六、相关说明
(一)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选手原创,在上传作品前须确认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如因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并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二)所有作品一经参赛,即视为参赛选手同意全国组委会拥有作品的使用权,同意以任何形式对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
(三)获奖结果将在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官网、教育部《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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