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社区矫正办法

2012年长岭司法所所长述职述廉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2012年,作为长岭司法所长的我,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团结带领全所同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抓普法打基础、重调解破难题、强服务增意识、勤帮教抓重点,强化基础建设,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实现建设“平安镇巴”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显著提升司法所在党委、政府各部门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一年以来的工作作述职述廉报告,不对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勤于苦学专业务。为了更好地适应岗位的需要,更好地履行所长职责,我始终注意把学习放在重要的位置。在工作中或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相关内容,充实自己的理论基础,掌握司法行政业务,合理运用方式方法,做到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促进理论学习。通过一系列的学习,以弥补自己不足,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夯实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基础,以务实的作风踏实干好本职工作,履行所长职责。

二、身先士卒抓普法。按照“六五”普法标准,紧扣构建和谐社会主体,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思想教育,舆论导向、疏导矛盾、法律服务等功能作用,整合资源,巩固学法用法阵地,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着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镇进程。我带领全所同志,一是认真抓好阵地宣传,做好每月一期的黑板报法律宣传活动。二是认真抓好阶段性工作宣传,以组织抓好“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强化舆论氛围。三是积极组织农民学习《中华人民

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在各村、各小组组织辅导和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掌握了解这部法律的基本知识,找到解决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和仲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效率。四是亲临中、小学上法制课,开展教育讲座.五是组织兴隆中心学校认真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有效性。一年来共接受教育人数24800余人,创建平安校园1个,宣讲法制场次16次,开展法律咨询及解答126人次,发放传单1000余份,知识小册100余册,出黑板报15期,张贴标语18条,建立民主法制示范村2个,培训调委会3次,培训人民调解员238人,法制宣传材料齐全,“法律六进”落实到位,“六五”普法有声有色,工作开展效果明显。

三、深挖案源提服务。为抓好法律援助这一工作,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成员认真学习《法律援助条律》,潜心研究符合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与村调解员走村下组,寻找案源,挖掘案源,一桩桩、一件件,把村民中符合条件的案子援助到位、服务到位,让其握手言欢。对法律咨询和代理案件、代拟文书等服务中,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业纪律,喜赢民心,群众满意。一年来完成非诉援助案件21件,法律咨询12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2份,代理诉讼案件4个,所有案件的代理,均为无偿服务。在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下,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配合行政村每周排查一次、配合镇综治办每半月排查一次的工作制度,并形成制度化、经常化。调解纠纷做到有申请、有身份证件、有通知、有纠纷登记、有调查笔录、有调解笔录、有证据材料、有协议书、有送达回证、有回访记录。每接的一桩案子,都能亲自在场,采取“庭审式”调解,做到一听二劝三导四调五和,形成共同意见,基本达到双方当事人满意,深受社会的公认。共排查民间矛盾纠纷67件,调解67件,调解率为100%,调成66件,调成率98%,其中镇村调解委员会调解

31件,对尚未调处的2件也及时再做好思想转化工作,没有出现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通过一系列工作,扎实有效地预防了各类矛盾的发生。

四、安置帮教待以诚。安置帮教是个老大难的问题,两劳释放人员出狱后,好一部分人员都在就地或者外出务工,即使回来的往往也不到司法部门报到。但我们接到出狱通知,对每一份通知都要亲自到派出所、找村委实地调查清楚,核实到户主和家庭成员,才填发通知,要求村上抓好落实,安排好生产生活。对服狱时间长的犯人,要求帮教人员亲自上门走访,以诚相待,做其耐心细致的疏导帮教工作,没有吃穿,亲自到村两委,到党委政府汇报,帮助救济解决,使其分享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为使工作落到实处,每一个新出狱的对象,司法所总要跟他建一份档案,村分管治安的委员给他签订一份责任书,制订帮教措施,做到每季度走访一次,对外出务工的对象,找其家属座谈,通过家属告诫他本人好好做人,遵纪守法,为家乡的发展多作贡献。2012年司法所辖区内的刑释解教对象情况清、底数明,近五年共接到司法局刑满释放人员通知30人,登记30人,建立档案30个,实际落实安置帮教人员30人,帮教工作有声有色、有条不紊。无一人重新犯罪,帮教工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社区矫正运作良。规范运作程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一是健全机构,规范接收程序。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司法所一项全新的职能,为此十分重视,首先落实了办公场所、其次是配备了专人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共接收17人,其中长岭5人,到期7人,现长岭在册3人均为缓刑人员,完成审前评估2起。二是建档立制,加强管理教育。对每名矫正人员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录社区矫正对象的各个方面的资料,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性劳动基地,注重对矫正对

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

五、争取领导重协调。一个部门工作业绩的取得,除自身的努力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还要看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为此,我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原则,在司法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始终带领司法工作人员冲刺在第一线,解决好各个具体问题,对部门间经常加强沟通与协作,只要有需求,就快捷、全力地配合,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和县局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在开展具体工作中遇到实际问题,各部门及驻村干部,村两委都积极主动地给予协作。进一步激发了全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更加有效地推动了职能的发挥,基本保证了辖区一方平安。

六、勤政廉政严要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关键。一年来,自己能以身作则,先后制定上墙司法所各项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接待工作,做到热情大方,热心一杯水,耐心解释,多渠道疏通,得到群众的好评。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在调解工作上,经常分析本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调解纠纷,依法以理,公道正直,从不偏袒,对当事人提出的无理要求,迅速制止。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政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年来,所内人员没有出现过不给好处不调解的现象。在坚持勤政廉政方面,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为民思想,努力树造“公正、务实、勤学、宽容”的文化氛围和团结和谐、有所作为的工作作风,队伍建设有了新进展。主动调解的纠纷逐渐增多,法律咨询、代拟文书等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群众信任,社会好评,反映良好,真正为党委政府筑牢农村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党委政府及县局的正确领导和所内司法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回顾一年的工作,自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还需进一步学习。二是充分调动每一名同志的积极性还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放手不够,胆子不大。三是加强所务建设的方法不多,作风还需进一步改进。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我还要注重加强学习,无论政治理论、廉政建设、法律业务,还是文书档案、电脑操作都要有计划地安排,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要结合实际,扬长避短,扎实有效的开展全方位的工作,再做出良好的成绩。 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述职人:郝光海

2013年4月9日

2012年长岭司法所所长述职述廉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2012年,作为长岭司法所长的我,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团结带领全所同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抓普法打基础、重调解破难题、强服务增意识、勤帮教抓重点,强化基础建设,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实现建设“平安镇巴”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显著提升司法所在党委、政府各部门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一年以来的工作作述职述廉报告,不对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勤于苦学专业务。为了更好地适应岗位的需要,更好地履行所长职责,我始终注意把学习放在重要的位置。在工作中或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相关内容,充实自己的理论基础,掌握司法行政业务,合理运用方式方法,做到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促进理论学习。通过一系列的学习,以弥补自己不足,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夯实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基础,以务实的作风踏实干好本职工作,履行所长职责。

二、身先士卒抓普法。按照“六五”普法标准,紧扣构建和谐社会主体,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思想教育,舆论导向、疏导矛盾、法律服务等功能作用,整合资源,巩固学法用法阵地,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着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镇进程。我带领全所同志,一是认真抓好阵地宣传,做好每月一期的黑板报法律宣传活动。二是认真抓好阶段性工作宣传,以组织抓好“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强化舆论氛围。三是积极组织农民学习《中华人民

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在各村、各小组组织辅导和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掌握了解这部法律的基本知识,找到解决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和仲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效率。四是亲临中、小学上法制课,开展教育讲座.五是组织兴隆中心学校认真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有效性。一年来共接受教育人数24800余人,创建平安校园1个,宣讲法制场次16次,开展法律咨询及解答126人次,发放传单1000余份,知识小册100余册,出黑板报15期,张贴标语18条,建立民主法制示范村2个,培训调委会3次,培训人民调解员238人,法制宣传材料齐全,“法律六进”落实到位,“六五”普法有声有色,工作开展效果明显。

三、深挖案源提服务。为抓好法律援助这一工作,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成员认真学习《法律援助条律》,潜心研究符合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与村调解员走村下组,寻找案源,挖掘案源,一桩桩、一件件,把村民中符合条件的案子援助到位、服务到位,让其握手言欢。对法律咨询和代理案件、代拟文书等服务中,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业纪律,喜赢民心,群众满意。一年来完成非诉援助案件21件,法律咨询12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2份,代理诉讼案件4个,所有案件的代理,均为无偿服务。在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下,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配合行政村每周排查一次、配合镇综治办每半月排查一次的工作制度,并形成制度化、经常化。调解纠纷做到有申请、有身份证件、有通知、有纠纷登记、有调查笔录、有调解笔录、有证据材料、有协议书、有送达回证、有回访记录。每接的一桩案子,都能亲自在场,采取“庭审式”调解,做到一听二劝三导四调五和,形成共同意见,基本达到双方当事人满意,深受社会的公认。共排查民间矛盾纠纷67件,调解67件,调解率为100%,调成66件,调成率98%,其中镇村调解委员会调解

31件,对尚未调处的2件也及时再做好思想转化工作,没有出现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通过一系列工作,扎实有效地预防了各类矛盾的发生。

四、安置帮教待以诚。安置帮教是个老大难的问题,两劳释放人员出狱后,好一部分人员都在就地或者外出务工,即使回来的往往也不到司法部门报到。但我们接到出狱通知,对每一份通知都要亲自到派出所、找村委实地调查清楚,核实到户主和家庭成员,才填发通知,要求村上抓好落实,安排好生产生活。对服狱时间长的犯人,要求帮教人员亲自上门走访,以诚相待,做其耐心细致的疏导帮教工作,没有吃穿,亲自到村两委,到党委政府汇报,帮助救济解决,使其分享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为使工作落到实处,每一个新出狱的对象,司法所总要跟他建一份档案,村分管治安的委员给他签订一份责任书,制订帮教措施,做到每季度走访一次,对外出务工的对象,找其家属座谈,通过家属告诫他本人好好做人,遵纪守法,为家乡的发展多作贡献。2012年司法所辖区内的刑释解教对象情况清、底数明,近五年共接到司法局刑满释放人员通知30人,登记30人,建立档案30个,实际落实安置帮教人员30人,帮教工作有声有色、有条不紊。无一人重新犯罪,帮教工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社区矫正运作良。规范运作程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一是健全机构,规范接收程序。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司法所一项全新的职能,为此十分重视,首先落实了办公场所、其次是配备了专人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共接收17人,其中长岭5人,到期7人,现长岭在册3人均为缓刑人员,完成审前评估2起。二是建档立制,加强管理教育。对每名矫正人员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录社区矫正对象的各个方面的资料,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性劳动基地,注重对矫正对

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

五、争取领导重协调。一个部门工作业绩的取得,除自身的努力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还要看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为此,我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原则,在司法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始终带领司法工作人员冲刺在第一线,解决好各个具体问题,对部门间经常加强沟通与协作,只要有需求,就快捷、全力地配合,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和县局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在开展具体工作中遇到实际问题,各部门及驻村干部,村两委都积极主动地给予协作。进一步激发了全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更加有效地推动了职能的发挥,基本保证了辖区一方平安。

六、勤政廉政严要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关键。一年来,自己能以身作则,先后制定上墙司法所各项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接待工作,做到热情大方,热心一杯水,耐心解释,多渠道疏通,得到群众的好评。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在调解工作上,经常分析本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调解纠纷,依法以理,公道正直,从不偏袒,对当事人提出的无理要求,迅速制止。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政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年来,所内人员没有出现过不给好处不调解的现象。在坚持勤政廉政方面,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为民思想,努力树造“公正、务实、勤学、宽容”的文化氛围和团结和谐、有所作为的工作作风,队伍建设有了新进展。主动调解的纠纷逐渐增多,法律咨询、代拟文书等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群众信任,社会好评,反映良好,真正为党委政府筑牢农村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党委政府及县局的正确领导和所内司法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回顾一年的工作,自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还需进一步学习。二是充分调动每一名同志的积极性还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放手不够,胆子不大。三是加强所务建设的方法不多,作风还需进一步改进。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我还要注重加强学习,无论政治理论、廉政建设、法律业务,还是文书档案、电脑操作都要有计划地安排,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要结合实际,扬长避短,扎实有效的开展全方位的工作,再做出良好的成绩。 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述职人:郝光海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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