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跃新途

  在近期闭幕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1196元的标准提高了92% ,更多低收入人口将享受到国家扶贫优惠政策。这个新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将对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带来哪些重要影响?记者就上述等问题专访了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

  范小建指出,今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颁布及实施,将会继续做好扶贫开发工作,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的困难。到去年年底,上一个扶贫开发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扶贫开发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扶贫开发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范小建认为,新扶贫开发纲要有六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是作出一个重大判断。到2010年,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扶贫开发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二是工作目标更加明确。在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上一个十年的扶贫开发纲要当中,我们所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主要是围绕着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和温饱问题,而新十年的扶贫开发纲要所提出的“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既包括了解决生存问题的需要,也包括了部分发展的需要。

  三是工作方针更加科学。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明确了扶贫促进发展、低保维持生存的工作定位。

  四是工作格局更加完善。第一次明确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五是工作对象更加清晰。分四个层次,即:扶贫对象、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贫困村。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这样一个宏伟的目标,就必须解决好这些地区的问题。

  六是政策保障更加有力。要求完善有利于贫困地区、扶贫对象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同时,从财税支持、投资倾斜、金融服务、产业扶持、土地使用、生态建设、人才保障和重点群体等8个方面提出了原则要求,还要求加快扶贫立法。

  他指出,扶贫标准提高以后,扶贫工作将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要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实行农村扶贫开发和低保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巩固、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兼顾;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加注重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非常重要。专项扶贫主要指国家安排专门资金、各级扶贫部门组织实施,通过既定项目,直接帮助贫困乡村和贫困人口;行业扶贫主要指各行业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的政策和项目,承担着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提高贫困人口发展能力的任务;社会扶贫主要指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从不同角度扩大扶贫资源,提高扶贫工作水平。

  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构建了我国扶贫开发战略的完整体系,其互为支撑,相互呼应,将共同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详解2300元扶贫新标准

  对于新颁布的国家扶贫标准,范小建称,新标准既考虑了基本生存需要,又考虑到部分发展需要。我国自1986年,我国制定了206元的贫困标准,这个标准以每人每日2100大卡热量的最低营养需求为基准,再根据最低收入人群的消费结构来进行测定。后来这个标准随物价调整,到2007年时为785元。在2000年,我国又制定了865元的低收入标准,到2007年年底调整为1067元。2008年,我国将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合一,统一使用1067元作为扶贫标准。此后,随着消费价格指数等相关因素的变化,2009年和2010年标准进一步上调至1196元和1274元。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扶贫标准是国际惯例。根据我们初步掌握的情况,目前有88个发展中国家有扶贫标准,过去20年中,有35个国家调整过自己的扶贫标准。

  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我们以往的扶贫标准比较低,因此中央明确要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新的扶贫标准符合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在确定过程中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这个标准要与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的奋斗目标相一致,不仅考虑吃饭、穿衣、住房等基本生存的需要,也要兼顾部分发展的需要。

  其次,这个标准要与“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的工作定位相一致,以低保为基础,考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需要,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

  第三,这个标准与各省提出的自定扶贫标准的想法应基本一致,目前各省初步确定的扶贫标准一般在本省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5-50%之间,分省平均值约为2200元。

  第四,这个标准要稳妥可行。只要我们不断巩固和完善大扶贫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经过努力,可以实现新标准下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的奋斗目标。

  范小建指出,根据测算,以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为标准,到2011年年底,对应的扶贫对象规模约为1.28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比例约为13.4%。

  提高扶贫标准,是扶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扶贫工作进入新阶段、向更高目标迈进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新标准覆盖了更多扶贫对象,有利于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又充分体现了中央解决好农村民生问题、努力缩小城乡与区域发展差距的坚强决心。

  中国扶贫开发转入新阶段

  2001年,我们曾以国务院新闻办的名义对外发布了《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白皮书,对改革开放到2000年我国扶贫开发的历程和成就进展、政策措施、实施途径及特殊群体帮扶等,做了详细阐述,并对新世纪前十年的扶贫开发进行了展望,这对宣传中国扶贫开发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范小建指出,截至2010年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已全面完成,我国农村扶贫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道路。我国的扶贫开发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为了充分展示本世纪第一个十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成就,激励中国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胜利的决心,并争取国际社会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国农村扶贫工作,我们决定再次发表白皮书,就近十年来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取得的进展向国内外再做一介绍。

  十年来,扶贫开发取得的巨大成就主要有: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从2000年底的9422万人减少到2010年的2688万,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从10.2%下降到2.8%;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2001-2010年,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276元增加到3273元,年均增长11%(未扣除物价因素)。同时,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持续加强,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生态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贫困地区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

  扶贫开发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亮点,也为全球减贫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而扶贫开发成就的取得,是多方面政策综合作用的结果。首先,多年来国家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扶贫开发奠定了物质基础。第二,《纲要》实施期间,国家不断加大统筹区域发展的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区域发展政策,在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同时,促进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新疆、广西、重庆、宁夏、甘肃、内蒙古、云南等地经济社会发展。第三,国家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与“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如全面取消农业税,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种粮农民各类补贴,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等。第四,国家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和工作力度。2007年以后,在农村全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维持基本生存做了制度性的安排。标准不断提高,规模不断扩大。十年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扶贫开发的资金达到2043.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达1440.4亿元。同时,各级政府不断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实行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提高扶贫政策执行力。

  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坚持外部支持和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开发式扶贫和社会保障相结合,采取综合手段,全方位、多角度促进我国减贫事业发展。

  未来十年我国农村扶贫

  开发的基本思路及困难

  在取得巨大成就的背后,我国农村扶贫工作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对此,范小建指出,虽然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需清醒地看到,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还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制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发展相对滞后。在发展阶段转换和结构调整加快的双重背景下,新旧矛盾相互交织,不平衡、不稳定、不协调的问题增多。这些困难和问题加大了扶贫开发的工作难度,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任务依旧十分艰巨。

  首先,扶贫对象规模依然庞大。按照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到2010年扶贫对象2688万,占农村总人口的2.8%,比例虽然不高,但规模不小。如果参考所谓“国际标准”,规模会更大。

  其次,特殊贫困矛盾突出。特殊贫困现象在西部地区,主要是集中在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在中部集中在老区和山区;东部有少量的连片贫困区,主要是内部发展差距问题。特殊类型贫困地区是扶贫任务最艰巨的地方。

  同时,返贫压力也很大。在我国现有贫困人口当中,有2/3属于返贫性质,十分脆弱,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市场冲击成为返贫的重要因素,经济波动对贫困地区影响很大。同时,中国现在的贫困人口,相当一部分分布在自然灾害相当严重、生态非常脆弱的地方,而且防灾抗灾能力相对不足,在气候变暖,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的情况下,这些人很容易返贫。

  还有就是收入差距扩大、相对贫困凸显问题。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达到1.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扩大到3.231。同时,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也在扩大,2010年农村内部最高收入家庭的人均收入是最低收入家庭的7.5倍。在收入差距逐步拉大的同时,城乡、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也不小。这些问题越来越引发我们的困扰与担忧。

  在谈到未来十年我国农村扶贫开发的基本思路时,范小建指出今后十年农村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可以简单概括为“两不愁,三保障”,即到2020年,稳步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除此以外,还要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把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作为主要对象。把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已经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作为重点区域,这是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此外,要做好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重点县和贫困村的扶贫工作。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把开发式扶贫作为基本方针,实行农村扶贫开发和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把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作为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注重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我国的贫困分布带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上世纪八十年代也曾划分过18个片区,后来逐步调整为扶贫工作重点县。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面上的贫困有了较大缓解,但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却显得比较突出。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进一步强调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符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客观要求。解决好这些地区的贫困问题,对于新形势下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生态安全都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此外,《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还把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扶贫开发纳入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加大支持力度。继续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帮助人口较少民族脱贫致富。推动贫困家庭妇女积极参与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关注留守妇女和儿童的贫困问题。制定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高农村残疾人生存和发展能力。

  在近期闭幕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1196元的标准提高了92% ,更多低收入人口将享受到国家扶贫优惠政策。这个新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将对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带来哪些重要影响?记者就上述等问题专访了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

  范小建指出,今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颁布及实施,将会继续做好扶贫开发工作,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的困难。到去年年底,上一个扶贫开发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扶贫开发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扶贫开发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范小建认为,新扶贫开发纲要有六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是作出一个重大判断。到2010年,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扶贫开发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二是工作目标更加明确。在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上一个十年的扶贫开发纲要当中,我们所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主要是围绕着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和温饱问题,而新十年的扶贫开发纲要所提出的“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既包括了解决生存问题的需要,也包括了部分发展的需要。

  三是工作方针更加科学。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明确了扶贫促进发展、低保维持生存的工作定位。

  四是工作格局更加完善。第一次明确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五是工作对象更加清晰。分四个层次,即:扶贫对象、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贫困村。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这样一个宏伟的目标,就必须解决好这些地区的问题。

  六是政策保障更加有力。要求完善有利于贫困地区、扶贫对象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同时,从财税支持、投资倾斜、金融服务、产业扶持、土地使用、生态建设、人才保障和重点群体等8个方面提出了原则要求,还要求加快扶贫立法。

  他指出,扶贫标准提高以后,扶贫工作将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要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实行农村扶贫开发和低保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巩固、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兼顾;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加注重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非常重要。专项扶贫主要指国家安排专门资金、各级扶贫部门组织实施,通过既定项目,直接帮助贫困乡村和贫困人口;行业扶贫主要指各行业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的政策和项目,承担着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提高贫困人口发展能力的任务;社会扶贫主要指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从不同角度扩大扶贫资源,提高扶贫工作水平。

  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构建了我国扶贫开发战略的完整体系,其互为支撑,相互呼应,将共同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详解2300元扶贫新标准

  对于新颁布的国家扶贫标准,范小建称,新标准既考虑了基本生存需要,又考虑到部分发展需要。我国自1986年,我国制定了206元的贫困标准,这个标准以每人每日2100大卡热量的最低营养需求为基准,再根据最低收入人群的消费结构来进行测定。后来这个标准随物价调整,到2007年时为785元。在2000年,我国又制定了865元的低收入标准,到2007年年底调整为1067元。2008年,我国将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合一,统一使用1067元作为扶贫标准。此后,随着消费价格指数等相关因素的变化,2009年和2010年标准进一步上调至1196元和1274元。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扶贫标准是国际惯例。根据我们初步掌握的情况,目前有88个发展中国家有扶贫标准,过去20年中,有35个国家调整过自己的扶贫标准。

  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我们以往的扶贫标准比较低,因此中央明确要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新的扶贫标准符合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在确定过程中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这个标准要与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的奋斗目标相一致,不仅考虑吃饭、穿衣、住房等基本生存的需要,也要兼顾部分发展的需要。

  其次,这个标准要与“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的工作定位相一致,以低保为基础,考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需要,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

  第三,这个标准与各省提出的自定扶贫标准的想法应基本一致,目前各省初步确定的扶贫标准一般在本省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5-50%之间,分省平均值约为2200元。

  第四,这个标准要稳妥可行。只要我们不断巩固和完善大扶贫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经过努力,可以实现新标准下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的奋斗目标。

  范小建指出,根据测算,以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为标准,到2011年年底,对应的扶贫对象规模约为1.28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比例约为13.4%。

  提高扶贫标准,是扶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扶贫工作进入新阶段、向更高目标迈进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新标准覆盖了更多扶贫对象,有利于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又充分体现了中央解决好农村民生问题、努力缩小城乡与区域发展差距的坚强决心。

  中国扶贫开发转入新阶段

  2001年,我们曾以国务院新闻办的名义对外发布了《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白皮书,对改革开放到2000年我国扶贫开发的历程和成就进展、政策措施、实施途径及特殊群体帮扶等,做了详细阐述,并对新世纪前十年的扶贫开发进行了展望,这对宣传中国扶贫开发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范小建指出,截至2010年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已全面完成,我国农村扶贫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道路。我国的扶贫开发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为了充分展示本世纪第一个十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成就,激励中国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胜利的决心,并争取国际社会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国农村扶贫工作,我们决定再次发表白皮书,就近十年来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取得的进展向国内外再做一介绍。

  十年来,扶贫开发取得的巨大成就主要有: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从2000年底的9422万人减少到2010年的2688万,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从10.2%下降到2.8%;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2001-2010年,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276元增加到3273元,年均增长11%(未扣除物价因素)。同时,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持续加强,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生态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贫困地区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

  扶贫开发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亮点,也为全球减贫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而扶贫开发成就的取得,是多方面政策综合作用的结果。首先,多年来国家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扶贫开发奠定了物质基础。第二,《纲要》实施期间,国家不断加大统筹区域发展的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区域发展政策,在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同时,促进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新疆、广西、重庆、宁夏、甘肃、内蒙古、云南等地经济社会发展。第三,国家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与“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如全面取消农业税,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种粮农民各类补贴,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等。第四,国家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和工作力度。2007年以后,在农村全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维持基本生存做了制度性的安排。标准不断提高,规模不断扩大。十年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扶贫开发的资金达到2043.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达1440.4亿元。同时,各级政府不断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实行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提高扶贫政策执行力。

  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坚持外部支持和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开发式扶贫和社会保障相结合,采取综合手段,全方位、多角度促进我国减贫事业发展。

  未来十年我国农村扶贫

  开发的基本思路及困难

  在取得巨大成就的背后,我国农村扶贫工作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对此,范小建指出,虽然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需清醒地看到,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还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制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发展相对滞后。在发展阶段转换和结构调整加快的双重背景下,新旧矛盾相互交织,不平衡、不稳定、不协调的问题增多。这些困难和问题加大了扶贫开发的工作难度,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任务依旧十分艰巨。

  首先,扶贫对象规模依然庞大。按照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到2010年扶贫对象2688万,占农村总人口的2.8%,比例虽然不高,但规模不小。如果参考所谓“国际标准”,规模会更大。

  其次,特殊贫困矛盾突出。特殊贫困现象在西部地区,主要是集中在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在中部集中在老区和山区;东部有少量的连片贫困区,主要是内部发展差距问题。特殊类型贫困地区是扶贫任务最艰巨的地方。

  同时,返贫压力也很大。在我国现有贫困人口当中,有2/3属于返贫性质,十分脆弱,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市场冲击成为返贫的重要因素,经济波动对贫困地区影响很大。同时,中国现在的贫困人口,相当一部分分布在自然灾害相当严重、生态非常脆弱的地方,而且防灾抗灾能力相对不足,在气候变暖,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的情况下,这些人很容易返贫。

  还有就是收入差距扩大、相对贫困凸显问题。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达到1.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扩大到3.231。同时,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也在扩大,2010年农村内部最高收入家庭的人均收入是最低收入家庭的7.5倍。在收入差距逐步拉大的同时,城乡、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也不小。这些问题越来越引发我们的困扰与担忧。

  在谈到未来十年我国农村扶贫开发的基本思路时,范小建指出今后十年农村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可以简单概括为“两不愁,三保障”,即到2020年,稳步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除此以外,还要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把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作为主要对象。把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已经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作为重点区域,这是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此外,要做好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重点县和贫困村的扶贫工作。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把开发式扶贫作为基本方针,实行农村扶贫开发和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把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作为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注重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我国的贫困分布带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上世纪八十年代也曾划分过18个片区,后来逐步调整为扶贫工作重点县。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面上的贫困有了较大缓解,但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却显得比较突出。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进一步强调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符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客观要求。解决好这些地区的贫困问题,对于新形势下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生态安全都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此外,《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还把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扶贫开发纳入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加大支持力度。继续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帮助人口较少民族脱贫致富。推动贫困家庭妇女积极参与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关注留守妇女和儿童的贫困问题。制定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高农村残疾人生存和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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