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镇居民家庭高低收入户生活状况对比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西安城镇居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质量稳步提高。但在城市居民总体收入水平逐年增加的同时,高低收入户收入差距明显,消费结构也存在较大差异。现对高低收入户在收入、消费、耐用品拥有量等方面逐一对比分析。
一、高低收入差距明显
近年来,西安市委、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并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对于相当一部分低收入家庭,由于自身增收来源单一,增收能力有限,其收入绝对水平在短期内即使有所提高,但与高收入家庭相比差距仍然较大。调查显示2008年20%高收入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493.57元,是20%低收入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6236.96元的4.7倍。
2008年20%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来源中,工资性收入占71.9 %,转移性收入占25.8 %,两者合计高达97.7 %,经营性收入及财产性收入合计仅占2.4%。20%高收入家庭收入来源渠道较多,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93.5 %,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则占6.6 %。高收入家庭居民的经营性收入是低收入家庭的30.1倍,高收入家庭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是低收入家庭的5.4倍。低收入家庭除了工资和转移性收入外几乎没有其它收入来源。
表1 2008年高低收入家庭收入构成
二、高低收入户耐用品拥有量存在差异
耐用消费品是衡量居民生活质量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数量从少到多、质量从低到高不断提升。调查资料显示:电冰箱、洗衣机等生活必需品,高收入家庭虽比低收入家庭拥有量多,但差距较小 ,但像家用汽车、摄像机等高档消费品,低收入家庭的拥有量远远低于高收入家庭了。详见下表:
表4 2008年高低收入家庭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三、高、低收入户消费结构差异明显
2008年,20%低收入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 6461.55 元,仅为西安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水平的60%,而20%高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支出18579.89元,是平均水平的1.6倍,是低收入家庭的2.9倍。低收入家庭用于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的消费所占比重较高,为53.1 %,而用于发展和享乐型消费的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所占比重相对较低,仅占29.3 %。详见下表:
表2 2008年高低收入家庭消费支出及构成比较
(一)食品消费所占比重较高
2008年,我市20%低收入家庭食品支出 2699.84元,同比增长14.6%,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比20%高收入家庭高9.8 个百分点。低收
入家庭消费支出的近一半用于食品消费,主要集中在粮油、蔬菜等食品原材料的购买上。在所购食品中,除粮食购买量低收入家庭高于高收入家庭,其他副食类购买量均低于高收入家庭,由于收入低,低收入家庭很少在外用餐,饮食社会化程度较低。2008年20%低收入家庭人均在外饮食花费565.32元,仅为高收入家庭的四分之一。
表3 2008年人均主要食品购买对比情况
(二)教育消费投向不同
2008年,低收入家庭教育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高,教育负担重。20%低收入家庭教育支出918.20 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4.2 %,高于高收入家庭10.6个百分点。教育费用支出中七成以上集中在义
务教育学杂费、非义务教育学杂费和托幼费三项上,成人教育费、家教费、培训班费和其它教育费用占不到三成。
高收入家庭教育消费则集中在一是各种培训班,如开发子女各种潜能,周末假期参加琴棋书画、音乐、舞蹈、外语、电脑及文化课补习等学习班;二是成人教育方面。
(三)居住支出各有不同 2008年,20%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支出为737.04 元,20%高收入家庭居住支出为2053.61元,高收入家庭是低收入家庭的2.8倍。低收入家庭居住类消费仅是用于维持日常生活必需的支出,其中用于水、电、燃料、取暖及其他的支出比重占居住类的比重高达80.8%,而高收入家庭除了支付日常的水、电燃料费用外,更多的消费用在了室内
住房的装潢方面,其支出比重占居住支出的一半左右。 (四)低收入家庭衣着、交通通信和家庭设备用品支出少 衣着、交通和通信、家庭设备用品的消费属于弹性消费。据2008年城镇居民调查显示,20%低收入家庭人均衣着、交通和通信、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分别为502.01元、478.15元和226.55元,分别为高收入家庭的26.5%、19.8 %和17.1%,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比高收入家庭低2.4个、5.6个和3.6个百分点。
四、建议
如何解决低收入家庭所面对的各种问题,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时间,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一)促进充分就业,从源头上解决社会贫困根源。政府有关部门应重点加强对低收入家庭的就业指导、发布就业信息、免费职业培训等,从而提高其就业能力、促进充分就业,从源头上解决社会贫困根源,使低收入家庭早日过上小康生活。
(二)给企业减负,同时维护劳动者权益。对于企业的困难,政府已经作出了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可以考虑进一步加大减负力度。同时,要坚决维护劳动者权益。一是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低收入家庭的就业情况决定了其收入直接受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所以,政府要在科学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加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查处力度,不能因为目前经济出现一些困难就默许企业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坚决贯彻劳动法,加强对社保缴纳的监管力度,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后顾之忧。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要随经济的发展不断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完善保障体系。在现阶段特别要完善救助制度,尤其是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同时要及时、深入、细致地做好这方面的宣传工作,使低收入家庭能及时了解自身能享受的各类保障标准,必要时,有关部门应主动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帮助。
撰稿:吴秦兰 2009-3-6
西安城镇居民家庭高低收入户生活状况对比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西安城镇居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质量稳步提高。但在城市居民总体收入水平逐年增加的同时,高低收入户收入差距明显,消费结构也存在较大差异。现对高低收入户在收入、消费、耐用品拥有量等方面逐一对比分析。
一、高低收入差距明显
近年来,西安市委、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并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对于相当一部分低收入家庭,由于自身增收来源单一,增收能力有限,其收入绝对水平在短期内即使有所提高,但与高收入家庭相比差距仍然较大。调查显示2008年20%高收入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493.57元,是20%低收入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6236.96元的4.7倍。
2008年20%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来源中,工资性收入占71.9 %,转移性收入占25.8 %,两者合计高达97.7 %,经营性收入及财产性收入合计仅占2.4%。20%高收入家庭收入来源渠道较多,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93.5 %,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则占6.6 %。高收入家庭居民的经营性收入是低收入家庭的30.1倍,高收入家庭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是低收入家庭的5.4倍。低收入家庭除了工资和转移性收入外几乎没有其它收入来源。
表1 2008年高低收入家庭收入构成
二、高低收入户耐用品拥有量存在差异
耐用消费品是衡量居民生活质量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数量从少到多、质量从低到高不断提升。调查资料显示:电冰箱、洗衣机等生活必需品,高收入家庭虽比低收入家庭拥有量多,但差距较小 ,但像家用汽车、摄像机等高档消费品,低收入家庭的拥有量远远低于高收入家庭了。详见下表:
表4 2008年高低收入家庭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三、高、低收入户消费结构差异明显
2008年,20%低收入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 6461.55 元,仅为西安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水平的60%,而20%高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支出18579.89元,是平均水平的1.6倍,是低收入家庭的2.9倍。低收入家庭用于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的消费所占比重较高,为53.1 %,而用于发展和享乐型消费的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所占比重相对较低,仅占29.3 %。详见下表:
表2 2008年高低收入家庭消费支出及构成比较
(一)食品消费所占比重较高
2008年,我市20%低收入家庭食品支出 2699.84元,同比增长14.6%,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比20%高收入家庭高9.8 个百分点。低收
入家庭消费支出的近一半用于食品消费,主要集中在粮油、蔬菜等食品原材料的购买上。在所购食品中,除粮食购买量低收入家庭高于高收入家庭,其他副食类购买量均低于高收入家庭,由于收入低,低收入家庭很少在外用餐,饮食社会化程度较低。2008年20%低收入家庭人均在外饮食花费565.32元,仅为高收入家庭的四分之一。
表3 2008年人均主要食品购买对比情况
(二)教育消费投向不同
2008年,低收入家庭教育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高,教育负担重。20%低收入家庭教育支出918.20 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4.2 %,高于高收入家庭10.6个百分点。教育费用支出中七成以上集中在义
务教育学杂费、非义务教育学杂费和托幼费三项上,成人教育费、家教费、培训班费和其它教育费用占不到三成。
高收入家庭教育消费则集中在一是各种培训班,如开发子女各种潜能,周末假期参加琴棋书画、音乐、舞蹈、外语、电脑及文化课补习等学习班;二是成人教育方面。
(三)居住支出各有不同 2008年,20%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支出为737.04 元,20%高收入家庭居住支出为2053.61元,高收入家庭是低收入家庭的2.8倍。低收入家庭居住类消费仅是用于维持日常生活必需的支出,其中用于水、电、燃料、取暖及其他的支出比重占居住类的比重高达80.8%,而高收入家庭除了支付日常的水、电燃料费用外,更多的消费用在了室内
住房的装潢方面,其支出比重占居住支出的一半左右。 (四)低收入家庭衣着、交通通信和家庭设备用品支出少 衣着、交通和通信、家庭设备用品的消费属于弹性消费。据2008年城镇居民调查显示,20%低收入家庭人均衣着、交通和通信、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分别为502.01元、478.15元和226.55元,分别为高收入家庭的26.5%、19.8 %和17.1%,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比高收入家庭低2.4个、5.6个和3.6个百分点。
四、建议
如何解决低收入家庭所面对的各种问题,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时间,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一)促进充分就业,从源头上解决社会贫困根源。政府有关部门应重点加强对低收入家庭的就业指导、发布就业信息、免费职业培训等,从而提高其就业能力、促进充分就业,从源头上解决社会贫困根源,使低收入家庭早日过上小康生活。
(二)给企业减负,同时维护劳动者权益。对于企业的困难,政府已经作出了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可以考虑进一步加大减负力度。同时,要坚决维护劳动者权益。一是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低收入家庭的就业情况决定了其收入直接受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所以,政府要在科学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加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查处力度,不能因为目前经济出现一些困难就默许企业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坚决贯彻劳动法,加强对社保缴纳的监管力度,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后顾之忧。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要随经济的发展不断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完善保障体系。在现阶段特别要完善救助制度,尤其是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同时要及时、深入、细致地做好这方面的宣传工作,使低收入家庭能及时了解自身能享受的各类保障标准,必要时,有关部门应主动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帮助。
撰稿:吴秦兰 20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