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扣除范围总结

1.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2.国有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工资、薪金a.区分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3.企业使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休人员以及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实际发生的费用

b.属于工资薪金支出部分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相关费用扣除依据。

1.企业为在本企业职工或受雇全体员工支付的“五险一金”

2.企业为在本企业职工或受雇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部分

准予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

4.企业参加的财产保险

1.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不予扣除

2.企业为在本企业职工或受雇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部分

职工福利费

工会经费

企业“三费”

①.其中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1.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准予扣除

②.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一律按照前款规定扣除

可据实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 2.金融企业各项存款利息支出 3.同业拆借利息支出 4.企业经批准发行的债券利息支出

一般情形借款

依据标准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①.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数额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a.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企业信誉

①.除符合②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企业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5:1 其他企业:2:1

关联企业1.关联企业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a.相关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b.或者该企业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

③.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利息应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照前述有关企业比例计算

利息费用

1.其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真实、合法、有效,不以非法集资为目的

3.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①.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交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不属于企业合理之处,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企业未投资到位1.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②.具体计算不得扣除利息方法:企业在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限内作为一个计算期借款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借款费用2.企业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的,在建造期间资本化。有关资产交付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3.企业发生债权、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扣除.

汇兑损失1.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部分外,准予扣除.

①.取发生额的60%和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两者中较小者

1.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②.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2.对从事股权投资的企业,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照实际发生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一般规定1.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部分准予扣除1.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扣除的广宣费必须符合:a.广告是通过工商部分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b.已实际发生并支付费用,并取得相应发票 c.通过一定媒体传播

广告费也业

务宣传费

特殊规定1.对化妆品、医药、饮料(不包括酒类)制造和销售企业发生的广宣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部分准予扣除2.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宣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宣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金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环境保护专1.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项资金2.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租赁费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1.公益性捐赠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性事业捐赠。

公益性捐赠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依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总机构分摊

费用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在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准予扣除条件

2.境内的机构、场所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且合理分摊。

1.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经向主管税务机构备案后准予扣除。

资产损失

2.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视同财产损失,准予与资产损失一起在税前扣除。

1.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

保险企业

2.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企业类型

电信企业

其他企业1.不超过当年收入总额的5%部分准予扣除1.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1.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

手续费、佣金2.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睡前扣除

3.企业发生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特别规定4.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5.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方式分期扣除。

6.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应如实入账。

7.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企业撤1.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资产中,相当于出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资本实际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应确认为投资资产所得回或减少投

2.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有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资

1.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2.国有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工资、薪金a.区分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3.企业使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休人员以及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实际发生的费用

b.属于工资薪金支出部分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相关费用扣除依据。

1.企业为在本企业职工或受雇全体员工支付的“五险一金”

2.企业为在本企业职工或受雇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部分

准予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

4.企业参加的财产保险

1.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不予扣除

2.企业为在本企业职工或受雇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部分

职工福利费

工会经费

企业“三费”

①.其中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1.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准予扣除

②.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一律按照前款规定扣除

可据实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 2.金融企业各项存款利息支出 3.同业拆借利息支出 4.企业经批准发行的债券利息支出

一般情形借款

依据标准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①.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数额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a.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企业信誉

①.除符合②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企业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5:1 其他企业:2:1

关联企业1.关联企业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a.相关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b.或者该企业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

③.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利息应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照前述有关企业比例计算

利息费用

1.其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真实、合法、有效,不以非法集资为目的

3.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①.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交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不属于企业合理之处,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企业未投资到位1.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②.具体计算不得扣除利息方法:企业在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限内作为一个计算期借款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借款费用2.企业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的,在建造期间资本化。有关资产交付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3.企业发生债权、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扣除.

汇兑损失1.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部分外,准予扣除.

①.取发生额的60%和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两者中较小者

1.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②.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2.对从事股权投资的企业,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照实际发生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一般规定1.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部分准予扣除1.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扣除的广宣费必须符合:a.广告是通过工商部分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b.已实际发生并支付费用,并取得相应发票 c.通过一定媒体传播

广告费也业

务宣传费

特殊规定1.对化妆品、医药、饮料(不包括酒类)制造和销售企业发生的广宣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部分准予扣除2.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宣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宣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金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环境保护专1.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项资金2.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租赁费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1.公益性捐赠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性事业捐赠。

公益性捐赠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依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总机构分摊

费用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在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准予扣除条件

2.境内的机构、场所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且合理分摊。

1.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经向主管税务机构备案后准予扣除。

资产损失

2.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视同财产损失,准予与资产损失一起在税前扣除。

1.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

保险企业

2.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企业类型

电信企业

其他企业1.不超过当年收入总额的5%部分准予扣除1.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1.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

手续费、佣金2.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睡前扣除

3.企业发生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特别规定4.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5.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方式分期扣除。

6.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应如实入账。

7.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企业撤1.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资产中,相当于出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资本实际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应确认为投资资产所得回或减少投

2.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有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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