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发芽能力的测定程序需要经过那几个步骤?
一、提取测定样品
测定样品从净度分析所得的、经过充分混拌的纯净种子中区分成4份,从每份中随机数取25粒组成100粒,共取4个100粒,即为4次重复。也可以用数粒器提取4个重复。种粒大的,或者怀疑种子带有病菌的,可以将100粒的每个重复以50粒或25粒为一组,以组为单位在发芽床上排放,由这样的2个组或4个组组成1次重复,使种粒之间有足够的距离。无论是人工数取还是用数粒器提取样品,都必须避免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对种子作任何选择。
规定采用称量发芽测定法的树种,或因种粒特小决定用称量发芽测定法的其他树种,用符合本章规定的程序从送检样品中提取测定样品,共取4个重复。
二、测定样品的预处理
对测定样品作预处理的目的是解除休眠。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预处理方法,但必须在质量检验证书中注明。
测定时间不包括预处理时间。带翅的种子可以去翅,但不能伤及种子。
三、置床和管理
① 种粒在发芽床上应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病菌蔓延、根系缠绕,
也便于点数。
② 采用沙床(土床)时,需光种子压入沙(土)的表层,再均匀疏松地加盖厚度为10~20毫米的沙(土),忌光种子播在疏松而平整的沙(土)之上。
③ 发芽容器和直立板发芽盒中的直立板应当编号。特别是要由几个容器或几块直立板组成一次重复的,必须在置床时通过编号确定由哪几块板组成哪一次重复,决不允许通过误差检验而任意组合。 ④ 经常检查测定样品及其水分、通气、温度、光照条件。检查的间隔时间由检验机构根据树种特性和样品状况等自行确定。轻微发霉的种粒可以拣出用清水冲洗后放回原发芽床。发霉种粒较多的要及时更换发芽床或发芽容器。
四、测定条件
(1)水 发芽床的用水不应含有杂质。水的pH 值应在6.0~7.5之间。如果当地的水质不符合要求,可以使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发芽床应始终保持湿润,不断地向种子提供所需的水分。但供水过量也会影响种子的通气。对种子的供水量取决于受检树种的特性、发芽床的性质以及发芽盒的种类,由检验机构根据经验确定。各重复间的供水量应当一致。
(2)通气 置床的种子要保持通气良好,但不能使发芽床过度失水而影响萌发。
(3)温度 温度是指发芽床上种子所处水平层次的温度,因设备
性能而产生的温度变化不能超过±1℃。为发芽种子提供光照时不能使温度发生变化。
带有幅度的温度指的是变温,每24小时内应有16小时保持较低的那个温度,其余8小时保持较高的那个温度。温度的转换最好在3小时内逐渐完成,休眠性种子可以在1小时内完成。周末或节假日不能按要求转换温度时,应使发芽环境保持在较低的那个温度水平上。 有的树种列有几种温度,它们的排列顺序并不表示优劣,可以根据检验工作的方便选用。质量检验证书中应当注明实际采用的温度。
(4)光 除非确已证实某个树种的发芽会受到光抑制,否则发芽测定中的每个24小时都应当给予8小时的光照,使幼苗长势良好,不容易遭受生物侵害,也便于评定。施加的光指的是不含或极少含远红光的冷白色荧光。提供的光应均匀一致地使种子表面接受750~1250勒克斯的照度。对于变温发芽的树种,是在给予高温的那个8小时内提供光照。 www.xadxsj.com
五、测定的持续时间
① 各树种发芽测定的持续时间以末次记数的天数表示,自留床之日起算,不包括预处理的时间。
② 如果测定样品在规定时间里发芽的种粒不多,可以适当延长测定时间。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应超过规定时间的二分之一。如果在规定的结束时间之前样品已经充分发芽,且后期连续三天每天的发芽粒数不超过各重复供试种子粒数的1%,则该次测定可以提前结束。无
论是延长还是提前结束,测定的实际天数应在质量检验证书中注明。有些树种列出有几种可供选择的温度。如果选用的是较低的温度,初次计数可以适当推迟。如果使用的是沙床且测定持续时间不足10天,也可以不作初次计数。初次计数是使检验人员对供检样品的质量状况可以较早地作出估计,所记数值并不要求填报。
③ 中期计数的次数由检验机构自行确定,除有特殊要求外,通常不宜过多,尽量减少对尚未充分生长的幼苗造成伤害。
六、观察、评定和记载
① 发芽测定的情况要定期观察记载。观察记载的时间间隔由检验机构根据树种和样品情况自行确定,但初次计数(除上述的沙床以外)和末次计数必须有记载。
② 生长到一定阶段,必要的基本结构都已展开的每株幼苗都必须根据“幼苗基本结构”和“正常幼苗”的要求进行评定,并在记数后从发芽床上拣出。严重腐坏的幼苗也应拣出,以免造成次生性感染。呈现其他缺陷的不正常幼苗则应保留在发芽床上直至末次计数。拣出的幼苗数同发芽床上剩余的种粒数应当等于前一次记载时的剩余种粒数。拣出幼苗时要防止影响正在发芽的幼苗。
③ 一个多苗种子单位常能生出两株或多株幼苗,无论其中有几株符合正常幼苗的定义,都记为一株正常幼苗。根据要求,也可以统计并填报100个多苗种子单位生出的正常幼苗总数,或者分别统计并填报生出了一株、两株或更多正常幼苗的多苗种子数。 www.xabpsw.com
④ 测定结束时根据“未萌发粒”给出的定义区分未发芽数。新鲜粒的鉴定可以采用四唑染色法、切开法、离体胚发芽法或X 射线衬比法。无法判定是新鲜粒还是死亡粒的一律记为死亡粒。已经生出了幼苗的某些部位(例如根尖),即使在判定时确已腐坏,也不记为死亡粒而记为不正常幼苗。
七、测定结果的计算
① 发芽测定结束时按“发芽率”的定义计算发芽率,同时按“不正常幼苗”的定义计算不正常幼苗和“未萌发粒”的定义计算硬粒、新鲜粒和死亡粒的百分数。根据要求,还可以计算空粒、涩粒、无胚粒和虫害粒的百分数。
② 上述所列的百分数乃是100粒种子4个重复的平均数。以50粒为一组的应在计算前按原编号组合成4个重复。计算结果按GB/T8170修约至整数。正常幼苗百分数、不正常幼苗百分数和未发芽粒百分数之和必须等于100。
③ 按要求检查重复间发芽百分数的差异是否为随机误差。如果各重复发芽百分数的最大值同最小值的差距没有超过表5的容许范围,就用各重复发芽百分数的平均数作为该次测定的发芽率。
④ 称量发芽测定法的测定结果用单位重量样品中的正常幼苗树表示,单位为株/克。 www.bps369.com
种子发芽能力的测定程序需要经过那几个步骤?
一、提取测定样品
测定样品从净度分析所得的、经过充分混拌的纯净种子中区分成4份,从每份中随机数取25粒组成100粒,共取4个100粒,即为4次重复。也可以用数粒器提取4个重复。种粒大的,或者怀疑种子带有病菌的,可以将100粒的每个重复以50粒或25粒为一组,以组为单位在发芽床上排放,由这样的2个组或4个组组成1次重复,使种粒之间有足够的距离。无论是人工数取还是用数粒器提取样品,都必须避免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对种子作任何选择。
规定采用称量发芽测定法的树种,或因种粒特小决定用称量发芽测定法的其他树种,用符合本章规定的程序从送检样品中提取测定样品,共取4个重复。
二、测定样品的预处理
对测定样品作预处理的目的是解除休眠。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预处理方法,但必须在质量检验证书中注明。
测定时间不包括预处理时间。带翅的种子可以去翅,但不能伤及种子。
三、置床和管理
① 种粒在发芽床上应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病菌蔓延、根系缠绕,
也便于点数。
② 采用沙床(土床)时,需光种子压入沙(土)的表层,再均匀疏松地加盖厚度为10~20毫米的沙(土),忌光种子播在疏松而平整的沙(土)之上。
③ 发芽容器和直立板发芽盒中的直立板应当编号。特别是要由几个容器或几块直立板组成一次重复的,必须在置床时通过编号确定由哪几块板组成哪一次重复,决不允许通过误差检验而任意组合。 ④ 经常检查测定样品及其水分、通气、温度、光照条件。检查的间隔时间由检验机构根据树种特性和样品状况等自行确定。轻微发霉的种粒可以拣出用清水冲洗后放回原发芽床。发霉种粒较多的要及时更换发芽床或发芽容器。
四、测定条件
(1)水 发芽床的用水不应含有杂质。水的pH 值应在6.0~7.5之间。如果当地的水质不符合要求,可以使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发芽床应始终保持湿润,不断地向种子提供所需的水分。但供水过量也会影响种子的通气。对种子的供水量取决于受检树种的特性、发芽床的性质以及发芽盒的种类,由检验机构根据经验确定。各重复间的供水量应当一致。
(2)通气 置床的种子要保持通气良好,但不能使发芽床过度失水而影响萌发。
(3)温度 温度是指发芽床上种子所处水平层次的温度,因设备
性能而产生的温度变化不能超过±1℃。为发芽种子提供光照时不能使温度发生变化。
带有幅度的温度指的是变温,每24小时内应有16小时保持较低的那个温度,其余8小时保持较高的那个温度。温度的转换最好在3小时内逐渐完成,休眠性种子可以在1小时内完成。周末或节假日不能按要求转换温度时,应使发芽环境保持在较低的那个温度水平上。 有的树种列有几种温度,它们的排列顺序并不表示优劣,可以根据检验工作的方便选用。质量检验证书中应当注明实际采用的温度。
(4)光 除非确已证实某个树种的发芽会受到光抑制,否则发芽测定中的每个24小时都应当给予8小时的光照,使幼苗长势良好,不容易遭受生物侵害,也便于评定。施加的光指的是不含或极少含远红光的冷白色荧光。提供的光应均匀一致地使种子表面接受750~1250勒克斯的照度。对于变温发芽的树种,是在给予高温的那个8小时内提供光照。 www.xadxsj.com
五、测定的持续时间
① 各树种发芽测定的持续时间以末次记数的天数表示,自留床之日起算,不包括预处理的时间。
② 如果测定样品在规定时间里发芽的种粒不多,可以适当延长测定时间。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应超过规定时间的二分之一。如果在规定的结束时间之前样品已经充分发芽,且后期连续三天每天的发芽粒数不超过各重复供试种子粒数的1%,则该次测定可以提前结束。无
论是延长还是提前结束,测定的实际天数应在质量检验证书中注明。有些树种列出有几种可供选择的温度。如果选用的是较低的温度,初次计数可以适当推迟。如果使用的是沙床且测定持续时间不足10天,也可以不作初次计数。初次计数是使检验人员对供检样品的质量状况可以较早地作出估计,所记数值并不要求填报。
③ 中期计数的次数由检验机构自行确定,除有特殊要求外,通常不宜过多,尽量减少对尚未充分生长的幼苗造成伤害。
六、观察、评定和记载
① 发芽测定的情况要定期观察记载。观察记载的时间间隔由检验机构根据树种和样品情况自行确定,但初次计数(除上述的沙床以外)和末次计数必须有记载。
② 生长到一定阶段,必要的基本结构都已展开的每株幼苗都必须根据“幼苗基本结构”和“正常幼苗”的要求进行评定,并在记数后从发芽床上拣出。严重腐坏的幼苗也应拣出,以免造成次生性感染。呈现其他缺陷的不正常幼苗则应保留在发芽床上直至末次计数。拣出的幼苗数同发芽床上剩余的种粒数应当等于前一次记载时的剩余种粒数。拣出幼苗时要防止影响正在发芽的幼苗。
③ 一个多苗种子单位常能生出两株或多株幼苗,无论其中有几株符合正常幼苗的定义,都记为一株正常幼苗。根据要求,也可以统计并填报100个多苗种子单位生出的正常幼苗总数,或者分别统计并填报生出了一株、两株或更多正常幼苗的多苗种子数。 www.xabpsw.com
④ 测定结束时根据“未萌发粒”给出的定义区分未发芽数。新鲜粒的鉴定可以采用四唑染色法、切开法、离体胚发芽法或X 射线衬比法。无法判定是新鲜粒还是死亡粒的一律记为死亡粒。已经生出了幼苗的某些部位(例如根尖),即使在判定时确已腐坏,也不记为死亡粒而记为不正常幼苗。
七、测定结果的计算
① 发芽测定结束时按“发芽率”的定义计算发芽率,同时按“不正常幼苗”的定义计算不正常幼苗和“未萌发粒”的定义计算硬粒、新鲜粒和死亡粒的百分数。根据要求,还可以计算空粒、涩粒、无胚粒和虫害粒的百分数。
② 上述所列的百分数乃是100粒种子4个重复的平均数。以50粒为一组的应在计算前按原编号组合成4个重复。计算结果按GB/T8170修约至整数。正常幼苗百分数、不正常幼苗百分数和未发芽粒百分数之和必须等于100。
③ 按要求检查重复间发芽百分数的差异是否为随机误差。如果各重复发芽百分数的最大值同最小值的差距没有超过表5的容许范围,就用各重复发芽百分数的平均数作为该次测定的发芽率。
④ 称量发芽测定法的测定结果用单位重量样品中的正常幼苗树表示,单位为株/克。 www.bps36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