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一九八二年第二期
《硕鼠》新臆
王元明王宁训
《魏风· 硕鼠》是《诗经》中的名篇之一, 现今的各种《诗经》选本、古代诗歌选本无 一不选, 全国统编高中语文课本第一册也选录了这首诗
。
古今学者对这首诗都十分重视, 著
文鱼多
。但其中有些问题, 至今众说纷纭, 莫衷一是
。本文拟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
上, 提出一些新的臆说, 以就教于各位专家
。
诗中的“ 我” 为农奴, “ 女( 汝) ” 为魏君; 诗作于西周厉王时期。
诗中的主人公— “我” 是何身份, 与“我” 相对立的“ 女( 汝) ”
诗序》云: “硕鼠, 刺重敛也
。国人刺其君重敛, 蚕食于民, 不修其政,
又是何身份? 《毛
贪而畏人若大鼠
。” 这里以“我” 指“ 国人” , 以“ 女( 汝) ” 指“ 其君” 。现代学者除从《毛诗序》说
大致尚有四种说法: 一、“我” 为奴隶, “ 女( 汝)
“ 女( 汝) ”
动人民) ,
为地主, 三、“我” 为农民, “ 女( 汝) ”
” 为奴隶主, 二、“我” 为佃农,
为地主; 四、“ 我” 为劳动者( 或劳
也外
“女( 汝) ” 为剥削者( 或统治者) 。
上引《毛诗序》所说, “我” 指“ 国人” , 身份未明, 然而“ 女( 汝) ” 为“ 其君” 则
是对的。现今的另四种说法, 除第四种说法是回避问题
、
不作实指外, 其它三种说法大体可
分两类。
第一类: 即第一种说法, “ 我” 为奴隶, “ 女( 汝) ” 为奴隶主。第二类: 即二、 三种说法, “我” 为佃农或农民, “ 女( 汝) ” 为地主。产生这两种不同的看法, 大概基于
对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的意见分歧
。
在此问题上, 郭沫若等同志持战国封建论, 剪伯赞等同
志持西周封建论。
对《硕鼠》一诗中“ 我” 与“ 女( 汝) ” 的看法, 持第一种看法者大概从
于郭沫若等同志的战国封建论, 持第二、三种看法者大概从于剪伯赞等同志的西周封建论。 就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来说, 我们同意剪伯赞等同志的西周封建论
。关于《硕鼠》一
诗中“我” 与“ 女( 汝) ” 的身份归属, 我们认为诗的主人公— “我” 为农奴, “女(汝)’ 为魏国国君( 他是魏国最大的封建领主)
。
我们认为要确定诗中“ 我” 与“女( 汝) ” 的身份归属问题( 以及其它间题) , 除应考 察当时的社会制度外, 最可靠的根据还是作品本身。下面拟就这两方面进行论述 。
自公元前十一世纪周武王灭商起, 中国即开始进入封建社会
。周朝建立后, 大封诸侯。
在中国全面地建立了封建制度
。
就全国来讲, 周天子是最高的统治者, “溥天之下, 莫非王
土, 率土之滨, 莫非王臣” ( 《诗经· 小推· 业山》)
。
但实际上, 由周天子所直接管理的
领地, 仅为王徽之地。就各个封国来讲也是这样, 诸侯除给自己留下一份自营地( 即“公田” )
外, 将其它土地再分给大夫和士。上自周天子, 下至士, 都把上地分为“ 公田” 和“ 私 田” 。“公田” 即周天子以至士的自营地, “ 私田” 则分给农奴自己耕种。农奴每年须首先
无偿地给领主种田, 然后才能耕种自己的“私田” 。“公田” 的收获物全部归领主所有, 碌“私田” 的收获物则用以维持农奴自己的最低生活水平。这种剥削形式叫做“ 力役地租” ( 或称“劳役地租” ) 。农奴们有了自己的“ 私田” , 因而也就有了“ 自己的经济” 。这是
农奴和奴隶的最大不同点。《诗经·
小雅· 大田》中说: “雨我公田, 遂及我私。” 这里
“公田” 即领主的自营地, “ 私” 即指农奴的“ 私田” 。
《硕鼠》诗中说: “无食我黍” , “无食我麦” , “ 无食我苗” 。诗的主人公既敢把 “ 我” 与“女( 汝) ” 对称, 又敢于把“ 女( 汝) ” 比作大老鼠, 又敢于把“ 黍” 、“ 麦” 、
“ 苗” 说或是“ 我” 的, 就表明这些“黍” 、“ 麦” 、“苗” 都是农奴自己“ 私1 ” 里的,
而不是“公田” 里的。
由此可知, 诗中的“ 我” 不是奴隶, 而是农奴
。
但《硕鼠》中的“ 我” 又不是个自由农民, 因为自由农民有人身自由, 而农奴则无( 他 们有时会被主人买卖或赠与他人) ; 自由农民可以自由迁徙, 而农奴则是“ 死徙无出乡” , 不能自由迁徙。在《硕鼠》诗中, “ 三_______岁贯女, 莫我肯顾” 及“ 逝将去女, 适彼乐土” 等都
表明“我” 是一个农奴, 既不是奴隶, 也不是自由农民。作为一个奴隶, 他根本不可能提出
“莫我肯顾” 、“莫我肯德” 、“ 莫我肯劳” 的要求; 而作为自由农民来说, 则因有迁徙的
自由, 就根本无须发出“ 逝将去女, 适彼乐土” 的呼号。
诗中的“ 女( 汝) ” 又指何人呢?
了一西周的最高统治者( 即最大的领主) 是周天子, 其次是诸侯, 再次是大夫, 最下为士。 从周天子到士, 层层分封, 都有自己的公田
。
最初, 按照周制, 封建领主只榨取自己“公
田” 的全部收获物, 而“私田” 的收获物因仅能维持农奴的最低生活水平, 所以他们就不再
去剥削农奴那份“私田” 的收获物了。
如《礼记· 王制》云: “ 古者公田藉而不税
。” 郑玄
注日: “ 藉之言借也, 借民力治公田, 美恶取于此, 不税民之所自治也。” 说的正是这种情
况
。
农奴有了自己的“ 私田” , 有了自己的经济, 于是就产生了劳动的兴趣
。最初, 由
于生产力的低下, “ 私田” 的收获物仅能维持农奴的最低生活水平
。后来, 随着农奴劳动
积极性的提高, 生产效率自然相应地提高了, “ 私田” 的收获物也就随之渐渐多起来了, 而
那些贪得无厌的封建领主们也就看着眼红了。
他们既要剥削力役地租, 又要进一步剥削农奴
“私田” 里的收获物, 以满足自己奢华糜烂生活的要求。就周王朝来讲, 首开此例的是周厉王。
周厉王十分暴虐贪残, 以致使得农奴们难以活命, 逼得他们不得不进行逃亡或反抗, 遂酿成
了公元前8 42 年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奴大起义。关于这次大起义的起因及经过, 详见《诗经·
大雅
·
桑柔》及《国语· 周语》。这次农奴大起义规模浩大, 波及整个王散所在地及王蔑附 近的诸侯国
。《大雅· 桑柔》中说: “ 乱生不夷, 靡国不泯, 民靡有黎, 县祸以烬。” 魏国
自然也在其影响之下。“无食我黍” 、“无食我麦” 、“ 无食我苗” , 说明魏国国君的剥削
~ 除“公田” 收获物尽归自己外, 还进一步剥削了农奴“ 私田” 里的收获物, 这就叫做“ 贪” ,
和周厉王的“ 厉始革典” 是完全相同的。而且, 除西周的京城镐京及今关中地区外, 在其它
诸侯国中, 魏国的这种剥削可能是较为严重的。以《诗经》为例, 选录《魏风》共七首诗, 就 有五首是反映农奴们受奴役、
受剥削的痛苦生涯的, 且著名的《伐檀》、《硕鼠》二诗均出
于《魏风》。这种惨重的剥削, 上面来自周厉王, 就魏国来讲, 首先违犯周典的当是魏国国 君了。《硕鼠》诗中说: “ 逝将去女, 适彼乐土” 、“ 逝将去女, 适彼乐国” 、“ 逝
将去
女, 适彼乐郊” 。“乐上” 、“ 乐国” 、“ 乐郊” , 在诗中是一个统一的概念, 均指魏国之
外的其它诸侯国· 。“我” 发誓要离开之国, 自然是魏国无疑了。
如果诗中的“ 女( 汝) ”
是指魏国的大夫或士, 那么“我” 就不必离开魏国而去“ 适彼乐国” 了。所以, 诗中的“ 女
( 汝) ” 不是指魏国的大夫和士, 而是指魏国的国君
。《诗经
· 大雅· 桑柔》一诗中能以
“ 天降丧乱, 灭我立王” 直斥周厉王, 《硕鼠》诗中以“女( 汝) ” 指魏国国君, 这是很自然的。
综上所述, 还可以断定《硕鼠》一诗应作于西周厉王时期
。
《硕鼠》是一篇农奴逃亡的誓辞
《硕鼠》诗云: “ 逝将去女, 适彼乐土” 、“ 逝将去女, 适彼乐国” 、“ 逝将去女, 适 彼乐郊” 。“ 逝” , 在这里大概有三种解释: 一、语首助词, 无义。二、
同“ 誓” , 表坚决
之意。
三
、同往、去, 解作“往矣将去女” 。我们认为第二种解释较为切近诗义。而且, 我们还认为, 按一、
三种解释, “逝” 从字面上虽可作为语首助词或作“ 往
、去” 之解,
但“ 逝” 、“誓” 谐音双关, 实则仍指“誓” 。古代诗歌中这种谐音双关的例子是不乏见的。
“ 逝” 既作“ 誓” 解, 则可知“ 逝将去女” 是农奴与魏国国君的诀别之辞。“ 逝将去女”
在这里就是指农奴逃亡。因为没有史料可证, 诗中的主人公— “我” 是在魏国举行起义, 或离开魏国到别的诸侯国去参加农奴起义, 他只是要“ 适彼乐土” 、“ 适彼乐国” 、“ 适彼乐
郊” 。
农奴的逃亡, 在公元前8 42 年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奴大起义之前有, 在起义期间有, 一直到周宣王亲政之初仍在继续魏国中农奴逃亡的情况, 应该说与此相类
。
其实, 说《硕鼠》一诗是农奴逃亡的誓辞, 根据并不仅仅在于“ 逝” 作“ 誓” 解, 而最 根本的还在于诗的主要内容
。“ 逝将去女, 适彼乐土” , “逝” 字即使作它解, 这样的句子
也同样是诀别之辞, 是誓言。
“ 乐土” 、“ 乐国” 、“ 乐郊” 并非诗人空想的没有剥削
、没有压迫
的社会, 而是在当时现实基拙上可以实现的“ 有道之国” 。
诗中写道: “ 逝将去女, 适彼乐土d 乐土乐土, 爱得我所” ; “ 逝将去女, 适彼乐国 。
乐国乐国, 爱得我直” , “ 逝将去女, 适彼乐郊
。乐郊乐郊, 谁之永号” ? 这里的“ 乐土” 、
“ 乐国” 、“ 乐郊” , 现代学者都认为只是诗人的一种“ 空想” , 是“ 没有剥削和压迫” 的
“ 一种社会理想” 。
如余冠英先生在《诗经选· 硕鼠》的解题中, 高亨先生在《诗经今注·
硕鼠》的注( 六) 中, 李长之先生在《诗经试译
· 硕鼠》的解题中, 都持这种说法。科学院
本《中国文学史》和游国恩
、王起等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上, 谈到这个问题, 也是这样
看法。
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没有剥削和压迫的社会” , 自然也没有阶级, 除了原始 社会外, 就是我们今人的理想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了, 要使历史倒退, 或且超越历史, 当 然“ 是无法实现的” 、“ 只是空想” 。其实, 作者在诗中所说的“ 乐土” 、“ 乐国” 、“ 乐
郊” , 既不是指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原始社会, 也和我们今人的理想社会完全是两码事, 和陶渊
明“桃花源” 式的理想境界以及圣西门、
傅立叶、
欧文等的空想社会主义等, 也不能同日而
. 古时境内之封, 郊内之都, 凡诸侯之食邑, 皆谓之国. 但《诗序》云: ‘ 《硕鼠》· 一国人刺其君重
敛⋯ ⋯” 朱熹释“ 乐土” 为“
有道之国” , 可见是指诸侯之食邑.
少一一
语
、等而观之。
作者所说的“ 乐上” 、“ 乐国” 、“ 乐郊” , 是在当时现实基础上可以实现 的理想之国
。
诗中说: “ 乐土乐土, 爱得我所。” 按西周初年规定, 农奴的“ 私田” , 一般情况下是 每隔三年就要在封建领主的领地范围内进行一次“ 换上易居” 。
但诗中并不是要求不要“ 换
土易居” , 而是说希望有一个较为安定的、不受人骚扰的住所。这并不是空发议论, 而应该
说是实有所指的。如周宣王时代的铜器《毛公鼎》_ 川己载, 周宣王即位后, 鉴于其父周厉王
的历史教训, 八一
时命毛公时说道:
女( 汝) 页位( 推) 于政, 勿奎律( 累) 庶民贮, 毋敢龚( 供) 真, 龚( 供) 臭乃务 ( 侮) 探寡
。
“ 勿塑律( 累) 庶民贮” , 即不准再搜刮农奴的粟米; “ 毋敢龚( 供) 真, 龚( 供) 聚乃务
( 侮) 照寡” , 即更下准再拿着口袋到“ 娜寡” 的农奴家里去挖粮食, 否则就是欺侮“睬 寡” 。这说明在周厉王时曾经发生过类似的情况, 使农奴们、甚至连“照寡” 都不得安宁。 魏国的情况应亦类此。
“ 乐国乐国, 爱得我直” 。“直” 同“ 值” , 价值。这里指农奴们希望得到自己劳动所应得
的价值, 即希望自己
“私田” 中的收获物仍象以前那样全归己有, 而不被封建领主剥夺去。
“ 乐郊乐郊, 谁之永号! ” 就是总上作结, 并无具体要求。
这首诗是一篇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作品, 但就其主导倾向来讲, 还是现实主义 的。
诗的主人公—
“我” 不满于魏国国君的暴虐贪残, 为了生存, 所以要“ 逝将去女
( 汝) ” 。但他从当时的现实出发, 对于所将“ 适” 的那个“ 乐土” 、“ 乐国” 、“ 乐郊” ,
实在并无过高的要求。从“爱得我所” 、“ 爱得我直” 来看, 他只要求有个较为安定的、 能
够赖以生存的住所; 只要求除无偿地为“公田” 劳动之外, 能够得到自己那份“私田” 的全
部收获物; 只要求国君能够“顾我” 、“德我” 、“ 劳我” 。
只要能够这样, 他就心满意
足了, “谁之永号” 呢! 这就是诗的主人公— “我” 对所要逃往的“ 乐土” 、“ 乐国” 、 “ 乐郊” 的要求
。
他根本不可能想到我们今人所理想的“ 没有剥削和压迫的社会” 。
他只知
道, 无偿地为“公田” 劳动是天经地义的( 根本不会认识到这是剥削) , 而“私田” 中的收
获物归己所有也是合理合法的。
魏国国君违犯了旧规旧法, 损害了他自身的利益, 于是他就
不满
、就反杭
、就逃亡, 就决心要“ 逝将去女( 汝) , 适彼乐土” 了。
这是一篇农奴逃亡的誓辞, 并非一纸空言
。诗的主人公发誓要“ 逝将去女” , 完全是真
言实涪; 他要“适彼乐土” , 也是要决心说到做到的, 并非实现不了的空想。这和陶渊明 “桃花源” 式的理想社会是完全不同的。
陶渊明“ 桃花源” 式的理想社会, 实质上是地主士
大夫阶级山林隐逸式的一种社会理想。陶渊明虽然表示“愿言跟清风, 高举寻吾契” ( 见《桃
花源诗》) , 其头他不过是说说而已, 并非真正要寻之觅之。《硕鼠》诗中的主人公— “我” , 在这里可并不是想想而己, 喊喊即罢, 而是要真正地“逝将去女, 适彼乐土” 。 朱
熹《诗集传》云: “ 乐土, 有道之国
一
也。” 魏国失道, 自为“ 无道” 之国。
这“ 有道之国” , 即诗
中主人公—
“ 找” 所女逃往的“ 乐土” 、“ 乐国” 、“ 乐郊” , 也就是上面我们说的能够 “ 爱得我所, 、爱得找直” , 能够“顾我” 、“ 德我” 、“ 劳我” 的诸侯国, 也就是不按周
厉王那样“ 草兴” 的国家
。
( 诗经·
大雅
· 桑柔》中说: “ 自西祖西, 靡无定处。” 可知西周镐京一带的农奴在周
( 下转2 0 页)
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 , ⋯ ⋯
。” ( 《自然辫证法》第1 90 页) 辩证法所以承认“ 亦
此亦彼” , 这是由客观事物的辩证法所决定的
。事物之间虽然存在着质的差别性, 但并不
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
。譬如, 气体和液体是有差别的, 但正如恩格斯所说的: “ 自从
最后的‘真正, 气体也被液化以来, 白从证实了物体可以被置于一科无法分辨它是浪
态还是气态的状况以来, 聚集状态就丧失了它以前的绝对性质的最后残余” 。( 《反杜林 论》, 第1 页) 再以生物界来说, 由于生物的进化发展, 各个种类的生物虽然存在着一定的 差别, 但它们之间, 又往往存在着过渡的中间环节。以始祖鸟为例,
‘
之既有新生的鸟类特
征: 羽毛和翘, 又有其祖先的爬行类特征: 牙齿和多节的尾椎骨
。
鸭嘴兽是另一个例子: 它
的体表有皮毛, 体温衡定, 母体以乳汁哺育幼兽, 这些都是兽类新征; 但仔兽不是胎生而是
卵生, 体内有泄殖腔而没有分化为肠道和尿殖道, 这些又是爬行类特征。衅游是又一个典 型, 它是有翘昆虫, 长有翅, 但还保持着其无翅祖先的一些特征, 如成虫期脱皮和腹端具有
三条多节的长尾丝。因此, 在进化论的科学体系( 进化论是辩证的科学休系) 中, 对生物进 行分类, 就承认这种中间的过渡的生物体的存在( 亦即是允许子项相容) 。恩格斯就谈到过 这个问题, 他说: “ 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限是和进化论不相容的。” ( 《自然辩证 法》第1 90 页) 又说: “ 自从按进化论的观点来从事生物学的研究以来, 有机界领域内固定
的分类界线一一消失了⋯ ⋯ ” ( 《反杜林论》第n 页)
注: 辩证思维形式对普通思维形式既有所继承, 又有所创新的情况, 在其它辩证思维形式中也存在. 这将
在作者论辩证思维形式的其它几篇文章中讲到.
( 上接第73 页)
厉王时期是自西向东逃亡的, 而且镐京一带各处农奴都在逃亡或起义, 所以没有一处安息之
所
。为什么向东逃亡? 因为愈靠东, 距镐京愈远, 周厉王的“革典” 之风的影响就愈来愈小 。《硕
鼠》中的主人公— “ 我” , “ 适彼乐土” 之处, 可能和《桑柔》中农奴逃亡的方向是一致
的。
据《荀子· 儒效篇》云: “ ( 周公) 兼制天下, 立七十一国。” 在这样众多的诸侯国 中, 要想找一个“ 没有剥削和压迫” 的国家, 自然一个也找不到。但要说象《硕鼠》诗中主
人公— “ 我” 所要求的那种“有道之国” , 即不按周厉王那样“
革典” 的国家, 不象魏国
君国那样贪残的国家, 应该说还是有的
。
公元前8 42 年所爆发的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奴大起义之后, 厉王出奔免( 今山西省霍 县) 。当时, 朝政由诸侯共管, 历史上叫做“ 共和行政” 。
这种局面一直维持了十四年之
久
。
厉王死后, 厉王之子静即位, 是为周宣王。周宣王即位后, 鉴于前车之覆, 遂宣布正式 取消公田_______、私田的差别, 取消力役地租, 改微实物地租
。也就是说, 统治者把所有上地都统
统分给农奴, 每年只收取定量的实物地租
。这样做, 使农奴较前获得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
同时又增加了他们的劳动兴趣, 遂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史称“ 宣王中兴” 。
这种“ 中兴” 局面, 其实比《硕鼠》诗中主人公—
“我” 所要逃往的“ 乐土” 、“ 乐国” 、“ 乐郊” 还
要更为理想一些。由此更加证明, 诗中所说的“ 乐土” 、“ 乐国” 、“ 乐郊” 并非诗人所空
想的没有剥削、
没有压迫的社会, 而完全是在当时现实基础上可实现的“ 有道之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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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Q ·__
河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一九八二年第二期
《硕鼠》新臆
王元明王宁训
《魏风· 硕鼠》是《诗经》中的名篇之一, 现今的各种《诗经》选本、古代诗歌选本无 一不选, 全国统编高中语文课本第一册也选录了这首诗
。
古今学者对这首诗都十分重视, 著
文鱼多
。但其中有些问题, 至今众说纷纭, 莫衷一是
。本文拟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
上, 提出一些新的臆说, 以就教于各位专家
。
诗中的“ 我” 为农奴, “ 女( 汝) ” 为魏君; 诗作于西周厉王时期。
诗中的主人公— “我” 是何身份, 与“我” 相对立的“ 女( 汝) ”
诗序》云: “硕鼠, 刺重敛也
。国人刺其君重敛, 蚕食于民, 不修其政,
又是何身份? 《毛
贪而畏人若大鼠
。” 这里以“我” 指“ 国人” , 以“ 女( 汝) ” 指“ 其君” 。现代学者除从《毛诗序》说
大致尚有四种说法: 一、“我” 为奴隶, “ 女( 汝)
“ 女( 汝) ”
动人民) ,
为地主, 三、“我” 为农民, “ 女( 汝) ”
” 为奴隶主, 二、“我” 为佃农,
为地主; 四、“ 我” 为劳动者( 或劳
也外
“女( 汝) ” 为剥削者( 或统治者) 。
上引《毛诗序》所说, “我” 指“ 国人” , 身份未明, 然而“ 女( 汝) ” 为“ 其君” 则
是对的。现今的另四种说法, 除第四种说法是回避问题
、
不作实指外, 其它三种说法大体可
分两类。
第一类: 即第一种说法, “ 我” 为奴隶, “ 女( 汝) ” 为奴隶主。第二类: 即二、 三种说法, “我” 为佃农或农民, “ 女( 汝) ” 为地主。产生这两种不同的看法, 大概基于
对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的意见分歧
。
在此问题上, 郭沫若等同志持战国封建论, 剪伯赞等同
志持西周封建论。
对《硕鼠》一诗中“ 我” 与“ 女( 汝) ” 的看法, 持第一种看法者大概从
于郭沫若等同志的战国封建论, 持第二、三种看法者大概从于剪伯赞等同志的西周封建论。 就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来说, 我们同意剪伯赞等同志的西周封建论
。关于《硕鼠》一
诗中“我” 与“ 女( 汝) ” 的身份归属, 我们认为诗的主人公— “我” 为农奴, “女(汝)’ 为魏国国君( 他是魏国最大的封建领主)
。
我们认为要确定诗中“ 我” 与“女( 汝) ” 的身份归属问题( 以及其它间题) , 除应考 察当时的社会制度外, 最可靠的根据还是作品本身。下面拟就这两方面进行论述 。
自公元前十一世纪周武王灭商起, 中国即开始进入封建社会
。周朝建立后, 大封诸侯。
在中国全面地建立了封建制度
。
就全国来讲, 周天子是最高的统治者, “溥天之下, 莫非王
土, 率土之滨, 莫非王臣” ( 《诗经· 小推· 业山》)
。
但实际上, 由周天子所直接管理的
领地, 仅为王徽之地。就各个封国来讲也是这样, 诸侯除给自己留下一份自营地( 即“公田” )
外, 将其它土地再分给大夫和士。上自周天子, 下至士, 都把上地分为“ 公田” 和“ 私 田” 。“公田” 即周天子以至士的自营地, “ 私田” 则分给农奴自己耕种。农奴每年须首先
无偿地给领主种田, 然后才能耕种自己的“私田” 。“公田” 的收获物全部归领主所有, 碌“私田” 的收获物则用以维持农奴自己的最低生活水平。这种剥削形式叫做“ 力役地租” ( 或称“劳役地租” ) 。农奴们有了自己的“ 私田” , 因而也就有了“ 自己的经济” 。这是
农奴和奴隶的最大不同点。《诗经·
小雅· 大田》中说: “雨我公田, 遂及我私。” 这里
“公田” 即领主的自营地, “ 私” 即指农奴的“ 私田” 。
《硕鼠》诗中说: “无食我黍” , “无食我麦” , “ 无食我苗” 。诗的主人公既敢把 “ 我” 与“女( 汝) ” 对称, 又敢于把“ 女( 汝) ” 比作大老鼠, 又敢于把“ 黍” 、“ 麦” 、
“ 苗” 说或是“ 我” 的, 就表明这些“黍” 、“ 麦” 、“苗” 都是农奴自己“ 私1 ” 里的,
而不是“公田” 里的。
由此可知, 诗中的“ 我” 不是奴隶, 而是农奴
。
但《硕鼠》中的“ 我” 又不是个自由农民, 因为自由农民有人身自由, 而农奴则无( 他 们有时会被主人买卖或赠与他人) ; 自由农民可以自由迁徙, 而农奴则是“ 死徙无出乡” , 不能自由迁徙。在《硕鼠》诗中, “ 三_______岁贯女, 莫我肯顾” 及“ 逝将去女, 适彼乐土” 等都
表明“我” 是一个农奴, 既不是奴隶, 也不是自由农民。作为一个奴隶, 他根本不可能提出
“莫我肯顾” 、“莫我肯德” 、“ 莫我肯劳” 的要求; 而作为自由农民来说, 则因有迁徙的
自由, 就根本无须发出“ 逝将去女, 适彼乐土” 的呼号。
诗中的“ 女( 汝) ” 又指何人呢?
了一西周的最高统治者( 即最大的领主) 是周天子, 其次是诸侯, 再次是大夫, 最下为士。 从周天子到士, 层层分封, 都有自己的公田
。
最初, 按照周制, 封建领主只榨取自己“公
田” 的全部收获物, 而“私田” 的收获物因仅能维持农奴的最低生活水平, 所以他们就不再
去剥削农奴那份“私田” 的收获物了。
如《礼记· 王制》云: “ 古者公田藉而不税
。” 郑玄
注日: “ 藉之言借也, 借民力治公田, 美恶取于此, 不税民之所自治也。” 说的正是这种情
况
。
农奴有了自己的“ 私田” , 有了自己的经济, 于是就产生了劳动的兴趣
。最初, 由
于生产力的低下, “ 私田” 的收获物仅能维持农奴的最低生活水平
。后来, 随着农奴劳动
积极性的提高, 生产效率自然相应地提高了, “ 私田” 的收获物也就随之渐渐多起来了, 而
那些贪得无厌的封建领主们也就看着眼红了。
他们既要剥削力役地租, 又要进一步剥削农奴
“私田” 里的收获物, 以满足自己奢华糜烂生活的要求。就周王朝来讲, 首开此例的是周厉王。
周厉王十分暴虐贪残, 以致使得农奴们难以活命, 逼得他们不得不进行逃亡或反抗, 遂酿成
了公元前8 42 年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奴大起义。关于这次大起义的起因及经过, 详见《诗经·
大雅
·
桑柔》及《国语· 周语》。这次农奴大起义规模浩大, 波及整个王散所在地及王蔑附 近的诸侯国
。《大雅· 桑柔》中说: “ 乱生不夷, 靡国不泯, 民靡有黎, 县祸以烬。” 魏国
自然也在其影响之下。“无食我黍” 、“无食我麦” 、“ 无食我苗” , 说明魏国国君的剥削
~ 除“公田” 收获物尽归自己外, 还进一步剥削了农奴“ 私田” 里的收获物, 这就叫做“ 贪” ,
和周厉王的“ 厉始革典” 是完全相同的。而且, 除西周的京城镐京及今关中地区外, 在其它
诸侯国中, 魏国的这种剥削可能是较为严重的。以《诗经》为例, 选录《魏风》共七首诗, 就 有五首是反映农奴们受奴役、
受剥削的痛苦生涯的, 且著名的《伐檀》、《硕鼠》二诗均出
于《魏风》。这种惨重的剥削, 上面来自周厉王, 就魏国来讲, 首先违犯周典的当是魏国国 君了。《硕鼠》诗中说: “ 逝将去女, 适彼乐土” 、“ 逝将去女, 适彼乐国” 、“ 逝
将去
女, 适彼乐郊” 。“乐上” 、“ 乐国” 、“ 乐郊” , 在诗中是一个统一的概念, 均指魏国之
外的其它诸侯国· 。“我” 发誓要离开之国, 自然是魏国无疑了。
如果诗中的“ 女( 汝) ”
是指魏国的大夫或士, 那么“我” 就不必离开魏国而去“ 适彼乐国” 了。所以, 诗中的“ 女
( 汝) ” 不是指魏国的大夫和士, 而是指魏国的国君
。《诗经
· 大雅· 桑柔》一诗中能以
“ 天降丧乱, 灭我立王” 直斥周厉王, 《硕鼠》诗中以“女( 汝) ” 指魏国国君, 这是很自然的。
综上所述, 还可以断定《硕鼠》一诗应作于西周厉王时期
。
《硕鼠》是一篇农奴逃亡的誓辞
《硕鼠》诗云: “ 逝将去女, 适彼乐土” 、“ 逝将去女, 适彼乐国” 、“ 逝将去女, 适 彼乐郊” 。“ 逝” , 在这里大概有三种解释: 一、语首助词, 无义。二、
同“ 誓” , 表坚决
之意。
三
、同往、去, 解作“往矣将去女” 。我们认为第二种解释较为切近诗义。而且, 我们还认为, 按一、
三种解释, “逝” 从字面上虽可作为语首助词或作“ 往
、去” 之解,
但“ 逝” 、“誓” 谐音双关, 实则仍指“誓” 。古代诗歌中这种谐音双关的例子是不乏见的。
“ 逝” 既作“ 誓” 解, 则可知“ 逝将去女” 是农奴与魏国国君的诀别之辞。“ 逝将去女”
在这里就是指农奴逃亡。因为没有史料可证, 诗中的主人公— “我” 是在魏国举行起义, 或离开魏国到别的诸侯国去参加农奴起义, 他只是要“ 适彼乐土” 、“ 适彼乐国” 、“ 适彼乐
郊” 。
农奴的逃亡, 在公元前8 42 年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奴大起义之前有, 在起义期间有, 一直到周宣王亲政之初仍在继续魏国中农奴逃亡的情况, 应该说与此相类
。
其实, 说《硕鼠》一诗是农奴逃亡的誓辞, 根据并不仅仅在于“ 逝” 作“ 誓” 解, 而最 根本的还在于诗的主要内容
。“ 逝将去女, 适彼乐土” , “逝” 字即使作它解, 这样的句子
也同样是诀别之辞, 是誓言。
“ 乐土” 、“ 乐国” 、“ 乐郊” 并非诗人空想的没有剥削
、没有压迫
的社会, 而是在当时现实基拙上可以实现的“ 有道之国” 。
诗中写道: “ 逝将去女, 适彼乐土d 乐土乐土, 爱得我所” ; “ 逝将去女, 适彼乐国 。
乐国乐国, 爱得我直” , “ 逝将去女, 适彼乐郊
。乐郊乐郊, 谁之永号” ? 这里的“ 乐土” 、
“ 乐国” 、“ 乐郊” , 现代学者都认为只是诗人的一种“ 空想” , 是“ 没有剥削和压迫” 的
“ 一种社会理想” 。
如余冠英先生在《诗经选· 硕鼠》的解题中, 高亨先生在《诗经今注·
硕鼠》的注( 六) 中, 李长之先生在《诗经试译
· 硕鼠》的解题中, 都持这种说法。科学院
本《中国文学史》和游国恩
、王起等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上, 谈到这个问题, 也是这样
看法。
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没有剥削和压迫的社会” , 自然也没有阶级, 除了原始 社会外, 就是我们今人的理想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了, 要使历史倒退, 或且超越历史, 当 然“ 是无法实现的” 、“ 只是空想” 。其实, 作者在诗中所说的“ 乐土” 、“ 乐国” 、“ 乐
郊” , 既不是指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原始社会, 也和我们今人的理想社会完全是两码事, 和陶渊
明“桃花源” 式的理想境界以及圣西门、
傅立叶、
欧文等的空想社会主义等, 也不能同日而
. 古时境内之封, 郊内之都, 凡诸侯之食邑, 皆谓之国. 但《诗序》云: ‘ 《硕鼠》· 一国人刺其君重
敛⋯ ⋯” 朱熹释“ 乐土” 为“
有道之国” , 可见是指诸侯之食邑.
少一一
语
、等而观之。
作者所说的“ 乐上” 、“ 乐国” 、“ 乐郊” , 是在当时现实基础上可以实现 的理想之国
。
诗中说: “ 乐土乐土, 爱得我所。” 按西周初年规定, 农奴的“ 私田” , 一般情况下是 每隔三年就要在封建领主的领地范围内进行一次“ 换上易居” 。
但诗中并不是要求不要“ 换
土易居” , 而是说希望有一个较为安定的、不受人骚扰的住所。这并不是空发议论, 而应该
说是实有所指的。如周宣王时代的铜器《毛公鼎》_ 川己载, 周宣王即位后, 鉴于其父周厉王
的历史教训, 八一
时命毛公时说道:
女( 汝) 页位( 推) 于政, 勿奎律( 累) 庶民贮, 毋敢龚( 供) 真, 龚( 供) 臭乃务 ( 侮) 探寡
。
“ 勿塑律( 累) 庶民贮” , 即不准再搜刮农奴的粟米; “ 毋敢龚( 供) 真, 龚( 供) 聚乃务
( 侮) 照寡” , 即更下准再拿着口袋到“ 娜寡” 的农奴家里去挖粮食, 否则就是欺侮“睬 寡” 。这说明在周厉王时曾经发生过类似的情况, 使农奴们、甚至连“照寡” 都不得安宁。 魏国的情况应亦类此。
“ 乐国乐国, 爱得我直” 。“直” 同“ 值” , 价值。这里指农奴们希望得到自己劳动所应得
的价值, 即希望自己
“私田” 中的收获物仍象以前那样全归己有, 而不被封建领主剥夺去。
“ 乐郊乐郊, 谁之永号! ” 就是总上作结, 并无具体要求。
这首诗是一篇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作品, 但就其主导倾向来讲, 还是现实主义 的。
诗的主人公—
“我” 不满于魏国国君的暴虐贪残, 为了生存, 所以要“ 逝将去女
( 汝) ” 。但他从当时的现实出发, 对于所将“ 适” 的那个“ 乐土” 、“ 乐国” 、“ 乐郊” ,
实在并无过高的要求。从“爱得我所” 、“ 爱得我直” 来看, 他只要求有个较为安定的、 能
够赖以生存的住所; 只要求除无偿地为“公田” 劳动之外, 能够得到自己那份“私田” 的全
部收获物; 只要求国君能够“顾我” 、“德我” 、“ 劳我” 。
只要能够这样, 他就心满意
足了, “谁之永号” 呢! 这就是诗的主人公— “我” 对所要逃往的“ 乐土” 、“ 乐国” 、 “ 乐郊” 的要求
。
他根本不可能想到我们今人所理想的“ 没有剥削和压迫的社会” 。
他只知
道, 无偿地为“公田” 劳动是天经地义的( 根本不会认识到这是剥削) , 而“私田” 中的收
获物归己所有也是合理合法的。
魏国国君违犯了旧规旧法, 损害了他自身的利益, 于是他就
不满
、就反杭
、就逃亡, 就决心要“ 逝将去女( 汝) , 适彼乐土” 了。
这是一篇农奴逃亡的誓辞, 并非一纸空言
。诗的主人公发誓要“ 逝将去女” , 完全是真
言实涪; 他要“适彼乐土” , 也是要决心说到做到的, 并非实现不了的空想。这和陶渊明 “桃花源” 式的理想社会是完全不同的。
陶渊明“ 桃花源” 式的理想社会, 实质上是地主士
大夫阶级山林隐逸式的一种社会理想。陶渊明虽然表示“愿言跟清风, 高举寻吾契” ( 见《桃
花源诗》) , 其头他不过是说说而已, 并非真正要寻之觅之。《硕鼠》诗中的主人公— “我” , 在这里可并不是想想而己, 喊喊即罢, 而是要真正地“逝将去女, 适彼乐土” 。 朱
熹《诗集传》云: “ 乐土, 有道之国
一
也。” 魏国失道, 自为“ 无道” 之国。
这“ 有道之国” , 即诗
中主人公—
“ 找” 所女逃往的“ 乐土” 、“ 乐国” 、“ 乐郊” , 也就是上面我们说的能够 “ 爱得我所, 、爱得找直” , 能够“顾我” 、“ 德我” 、“ 劳我” 的诸侯国, 也就是不按周
厉王那样“ 草兴” 的国家
。
( 诗经·
大雅
· 桑柔》中说: “ 自西祖西, 靡无定处。” 可知西周镐京一带的农奴在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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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 , ⋯ ⋯
。” ( 《自然辫证法》第1 90 页) 辩证法所以承认“ 亦
此亦彼” , 这是由客观事物的辩证法所决定的
。事物之间虽然存在着质的差别性, 但并不
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
。譬如, 气体和液体是有差别的, 但正如恩格斯所说的: “ 自从
最后的‘真正, 气体也被液化以来, 白从证实了物体可以被置于一科无法分辨它是浪
态还是气态的状况以来, 聚集状态就丧失了它以前的绝对性质的最后残余” 。( 《反杜林 论》, 第1 页) 再以生物界来说, 由于生物的进化发展, 各个种类的生物虽然存在着一定的 差别, 但它们之间, 又往往存在着过渡的中间环节。以始祖鸟为例,
‘
之既有新生的鸟类特
征: 羽毛和翘, 又有其祖先的爬行类特征: 牙齿和多节的尾椎骨
。
鸭嘴兽是另一个例子: 它
的体表有皮毛, 体温衡定, 母体以乳汁哺育幼兽, 这些都是兽类新征; 但仔兽不是胎生而是
卵生, 体内有泄殖腔而没有分化为肠道和尿殖道, 这些又是爬行类特征。衅游是又一个典 型, 它是有翘昆虫, 长有翅, 但还保持着其无翅祖先的一些特征, 如成虫期脱皮和腹端具有
三条多节的长尾丝。因此, 在进化论的科学体系( 进化论是辩证的科学休系) 中, 对生物进 行分类, 就承认这种中间的过渡的生物体的存在( 亦即是允许子项相容) 。恩格斯就谈到过 这个问题, 他说: “ 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限是和进化论不相容的。” ( 《自然辩证 法》第1 90 页) 又说: “ 自从按进化论的观点来从事生物学的研究以来, 有机界领域内固定
的分类界线一一消失了⋯ ⋯ ” ( 《反杜林论》第n 页)
注: 辩证思维形式对普通思维形式既有所继承, 又有所创新的情况, 在其它辩证思维形式中也存在. 这将
在作者论辩证思维形式的其它几篇文章中讲到.
( 上接第73 页)
厉王时期是自西向东逃亡的, 而且镐京一带各处农奴都在逃亡或起义, 所以没有一处安息之
所
。为什么向东逃亡? 因为愈靠东, 距镐京愈远, 周厉王的“革典” 之风的影响就愈来愈小 。《硕
鼠》中的主人公— “ 我” , “ 适彼乐土” 之处, 可能和《桑柔》中农奴逃亡的方向是一致
的。
据《荀子· 儒效篇》云: “ ( 周公) 兼制天下, 立七十一国。” 在这样众多的诸侯国 中, 要想找一个“ 没有剥削和压迫” 的国家, 自然一个也找不到。但要说象《硕鼠》诗中主
人公— “ 我” 所要求的那种“有道之国” , 即不按周厉王那样“
革典” 的国家, 不象魏国
君国那样贪残的国家, 应该说还是有的
。
公元前8 42 年所爆发的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奴大起义之后, 厉王出奔免( 今山西省霍 县) 。当时, 朝政由诸侯共管, 历史上叫做“ 共和行政” 。
这种局面一直维持了十四年之
久
。
厉王死后, 厉王之子静即位, 是为周宣王。周宣王即位后, 鉴于前车之覆, 遂宣布正式 取消公田_______、私田的差别, 取消力役地租, 改微实物地租
。也就是说, 统治者把所有上地都统
统分给农奴, 每年只收取定量的实物地租
。这样做, 使农奴较前获得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
同时又增加了他们的劳动兴趣, 遂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史称“ 宣王中兴” 。
这种“ 中兴” 局面, 其实比《硕鼠》诗中主人公—
“我” 所要逃往的“ 乐土” 、“ 乐国” 、“ 乐郊” 还
要更为理想一些。由此更加证明, 诗中所说的“ 乐土” 、“ 乐国” 、“ 乐郊” 并非诗人所空
想的没有剥削、
没有压迫的社会, 而完全是在当时现实基础上可实现的“ 有道之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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